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23年修订)全文

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标准〔2023年修订〕全
文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____领导,拥护社会。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老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修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保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平安,关心学生安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挖苦、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施行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开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那么。
穿着得体,语言标准,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
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抗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____。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构造。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究创新,不断进步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程度。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内容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内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师是育人工作的主体,是学生的引路者和榜样。
教师应当始终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是一份重大职责和光荣使命。
第二条教师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帮助学生全面素质得到提高,实现个体全面发展。
第三条爱岗敬业是教师最基本的职业要求。
教师应该热爱岗位,为教育事业奋斗到底。
第四条教师应当积累教育实践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增强执教能力,做到心中有责,肩负使命,力争做到教书育人,以身作则。
第五条教师应该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之中,秉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养成正确的严谨治学和弘扬正气的精神。
第六条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言行一致,言传身教,做人、做事合乎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七条禁令”,守护教育事业的纯洁性。
第二章学生教育第七条教师应该注重细节管理,做好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培养学生独立的思考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第八条教师应该从学生的角度出发,耐心倾听,认真对待学生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认真对待学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为学生排忧解难。
第九条教师应该认真制定教育计划和教育目标,严格要求自己的教学质量,努力做到知识、思想、道德、文化等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确保教学质量,使学生取得优异成绩。
第十条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长处和潜力,针对不同学生的需要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和手段,做到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重视家长和学生的意见,积极配合家长做好管理,形成家校合作,协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章师德建设第十二条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师德情操,能够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形象,以德育人,以身作则。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树立高尚情操、严谨治学、关爱学生、锐意进取的良好形象和良好风范。
第十四条教师应该注重职业操守,不以金钱、权力为最终追求,而是以人格的完善作为生命的追求。
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

教师资格考试最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教师资格考试最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最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七、热爱尊重学生。
教师法明确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尊重,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教育手段,做为一名教师若想使学生对自己热爱尊重。
首先自己要尊重自己的人格,中国有这样的格言:“人必自敬,然后人敬之”。
一名合格的老师一定要具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要时刻把自己的工作与集体的声誉连在一起,一堂课的好坏,—件事的成效,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无足轻重的,但对学生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都是深远的。
(完整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解读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于2008年9月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
共计六条。
内容如下: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建国以来,国家正式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有四次, 2008年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吸取以往师德规范的基础上,又体现了新的时代精神。
现对其予以解读。
(一)爱国守法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守法”是保证我国现代化建设健康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制化水平逐步提高,法治进程进一步向前发展,公民的自觉守法显得越来越重要。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前言中小学教师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是培养祖国的栋梁之才的关键环节。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教育部特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本规范以遵循教育法律法规为基本原则,以培养学生为中心,着重点不仅在于加强教师的职业修养,更在于引导教师秉持正确的教育理念与职业道德,为学生树立正确榜样。
第一章教育理念中小学教师应该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教育目标。
教师应该承担起培养学生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四位一体的任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教师行为准则第一节秉公对待学生1.教师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个学生,不歧视任何一个学生。
2.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不让学生承受超过其年龄能力的压力和负担。
3.教师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不侮辱、欺负或者羞辱学生。
### 第二节尽职尽责4.教师应该认真备课,组织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5.教师应该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与学习进展,积极与学生和家长沟通,解决学生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6.教师应该及时批改作业和考试,给予学生及时的评价与指导。
###第三节互相尊重7.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权利,不侵犯学生的隐私。
8.教师应该尊重同事之间的差异,不谩骂、攻击、抹黑同事。
9.教师应该尊重家长的角色与权利,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
### 第四节学习创新10.教师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关注教育前沿,引进新的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
11.教师应该积极参与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与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12.教师应该鼓励学生积极探索,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造能力。
### 第五节纪律与廉洁13.教师应该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违反纪律,不收受贿赂。
14.教师应该注重自身职业形象,不从事与教育职业不当相关的工作。
15.教师应该自觉遵守教育机构和党委政府的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都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02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格,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惟一标准。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守法”是保证我国现代化建设健康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制化水平逐步提高,法治进程进一步向前发展,公民的自觉守法显得越来越重要。
爱国和守法是全社会人员都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教师固然也不例外。
无非,中小学教师的爱国守法又具有自己的特殊要求。
教师要做到将爱国守法统一于整个教育活动中,除了自己模范地爱国守法外,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在这方面能够分辨是非。
近二十年来,我国在教育法制化方面取得了巨大发展: l986 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l994 年 1 月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l995 年 9 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法规。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的资格、权利和义务做了详细的规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23年修订)》全文1500字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23年修订)》全文1500字《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适应新时代教育事业的发展需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中小学教师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基本准则,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学生为本、育人为重,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健全的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应本着执教为民、德行为先的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品德楷模。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应担负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贡献。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应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育教学的创新和发展。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坚决抵制各种非法活动,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
第二章教育教学第八条中小学教师应本着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实施素质教育。
第九条中小学教师应树立良好的教育教学风格,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提高教学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十条中小学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善于启发学生思维,开拓学生的眼界。
第十一条中小学教师应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十二条中小学教师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纲要,合理安排课程,保障学生的知识体验和学习成果。
第三章师德师风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应展示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到言行一致,言传身教,作为学生的榜样。
第十四条中小学教师应注重自身的职业形象,着装得体,言谈举止文明,言辞谦和,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第十五条中小学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及社区的公益活动,关心学生的生活和成长,起到健康引导的作用。
第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歧视、不侮辱、不体罚学生,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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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文如下: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全文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997年8月7日修订)
一、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