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案例评析课

合集下载

人教版政治选修五2.2《积极维护人身权》优秀教学案例

人教版政治选修五2.2《积极维护人身权》优秀教学案例
5.注重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通过对人身权的学习,学生不仅能够掌握人身权的基本知识,还能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在日常生活中依法维护自己人身权的能力。同时,学生还能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感,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3.分析现实生活中的人身权案例,引导学生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4.讲解公民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让学生形成正确的权利观念。
(三)学生小组讨论
1.分配具有挑战性和实际意义的任务,让学生在小组讨论中深入探讨人身权的内涵和外延。
2.引导学生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
3.组织学生进行小组交流,促进学生之间的思维碰撞,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
1.通过问题驱动,引导学生主动探究人身权的内涵和外延,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
2.采用案例分析法,让学生在分析现实生活中的人身权案例过程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运用小组讨论法,激发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培养与人合作的能力。
4.结合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实践操作能力。
本节课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身权的定义、种类及其特点;人身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公民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在教学过程中,我将以教材为依据,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深入探讨人身权的内涵和外延,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教学设计上,我将采用问题驱动、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同时,注重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发言,提高课堂互动性。在教学评价方面,将以过程性评价为主,关注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教学质量。
(二)问题导向
1.设计具有启发性和针对性的问题,引导学生深入探讨人身权的定义、种类及其特点。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优秀教学案例高二政治《法律与生活》优秀教学案例(统编版)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优秀教学案例高二政治《法律与生活》优秀教学案例(统编版)
六、教学资源
1.教材:《法律与生活》(统编版)
2.案例材料: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例。
3.视频资料:关于公民人身权利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视频。
4.角色扮演道具:模拟场景所需的道具。
七、教学建议
1.注重课堂互动,鼓励学生提问、发表见解,提高课堂参与度。
2.结合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引导学生关注人身权利保护。
3.鼓励小组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共同完成任务,并鼓励他们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经验。
(四)反思与评价
1.在课程结束后,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反思和评价。鼓励学生分享自己在课堂中的学习体会和收获,以及对自己在小组合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价。
2.教师可以设计一些评价表或问卷,让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进行评估,或者让同学之间互相评价。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优秀教学案例高二政治《法律与生活》优秀教学案例(统编版)
一、案例背景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表现和作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提供反馈和建议,以促进学生的进一步学习和成长。
四、教学内容与过程
(一)导入新课
1.教师可以通过设计一个引人入胜的导入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好奇心。例如,可以讲述一个与公民人身权利相关的真实案例,引起学生的关注。
2.教师可以提出一个与本节课主题相关的问题,引导学生思考。例如:“你们认为什么是人身权利?人身权利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何重要性?”

法律案例分析人格权(3篇)

法律案例分析人格权(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的人格权纠纷案,原告甲与被告乙系同村村民,两家因土地纠纷多次发生争执。

2019年,甲因在乙家门口种植蔬菜,导致乙家出行受阻,双方矛盾激化。

在一次争执中,甲在情绪激动之下,对着乙大声辱骂,并使用了侮辱性语言。

乙认为甲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人格权,遂将甲诉至法院,要求甲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甲的行为是否构成对乙人格权的侵犯,以及甲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 人格权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格权是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权利。

”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不可侵犯性。

2. 名誉权的侵犯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名誉的维护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在本案中,甲在争执中使用了侮辱性语言,对乙进行了辱骂,明显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3. 侵权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人格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甲的行为已构成对乙名誉权的侵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赔礼道歉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侵害他人人格权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人格权,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本案中,甲的行为给乙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乙有权要求甲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在争执中使用侮辱性语言,对乙进行了辱骂,侵犯了乙的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甲向乙赔礼道歉,并在当地报纸上公开道歉;同时,赔偿乙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人格权纠纷案,体现了人格权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人身权法律案件分析论文(3篇)

人身权法律案件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人身权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关乎公民的人格尊严和社会秩序。

本文以某名誉权纠纷案为例,对人身权法律案件进行分析,探讨名誉权纠纷的成因、法律适用以及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以期为我国人身权法律保护提供参考。

一、引言人身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个人权利。

在我国,人身权法律保护得到了高度重视。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人身权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本文以某名誉权纠纷案为例,对人身权法律案件进行分析,以期提高对人身权法律保护的认识。

二、案件背景及争议焦点(一)案件背景某甲(以下简称甲)与某乙(以下简称乙)系邻居,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

乙在网络上散布关于甲的不实言论,称甲涉嫌犯罪。

甲得知后,要求乙删除不实言论,但乙不予理睬。

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

(二)争议焦点1. 乙在网络上散布不实言论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2. 甲要求乙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3. 法院如何确定赔偿数额?三、案件分析(一)名誉权侵权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名誉权是指个人享有的名誉不受侵害的权利。

乙在网络上散布关于甲的不实言论,损害了甲的名誉,构成名誉权侵权。

(二)责任承担1. 停止侵害:乙应立即停止在网络上散布关于甲的不实言论,消除对甲名誉的侵害。

2. 消除影响:乙应在网络上公开道歉,消除对甲名誉的负面影响。

3. 赔礼道歉:乙应向甲赔礼道歉,以表达悔过之意。

4. 精神损害赔偿:乙应赔偿甲因名誉权受到侵害所造成的精神损害。

(三)赔偿数额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侵害名誉权造成精神损害的,应当赔偿精神损害。

赔偿数额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影响以及甲的实际损失等因素确定。

在本案中,法院综合考虑乙的侵权行为、甲的名誉受损程度以及甲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为人民币5万元。

人身权法律案件分析报告(3篇)

人身权法律案件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身权法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本报告选取了一起典型的人身权法律案件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案件名称:张某与李某人身权纠纷案二、案情简介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邻居关系。

2018年5月,李某在自家房屋装修过程中,将装修垃圾堆放在张某家门口。

张某多次与李某沟通,要求其清理垃圾,但李某置之不理。

张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清除垃圾,并赔偿因其堆放垃圾造成的损失。

三、争议焦点1.李某是否应当承担清除垃圾的义务?2.李某是否应当赔偿张某因堆放垃圾造成的损失?四、案件分析(一)关于李某是否应当承担清除垃圾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84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由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负责管理、维护,保持其安全、整洁、美观。

”本案中,李某作为房屋所有人,在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当由其负责清理。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堆放、丢弃垃圾。

”因此,李某应当承担清除垃圾的义务。

(二)关于李某是否应当赔偿张某因堆放垃圾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因他人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某因未及时清理垃圾,导致张某家门口环境卫生受到严重影响,给张某的生活带来不便。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应当赔偿张某因堆放垃圾造成的损失。

五、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李某作为房屋所有人,在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当由其负责清理。

李某未及时清理垃圾,侵犯了张某的人身权。

同时,李某的侵权行为给张某的生活带来不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李某清除垃圾,并赔偿张某损失。

六、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涉及人身权法律问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以下是本案的几点启示:1. 物权法规定,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对其财产负责管理、维护。

人身权法律案件分析报告(3篇)

人身权法律案件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人身权法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本文选取一起典型的人身权法律案件进行分析,旨在通过对案件的分析,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一)案情简介2019年5月,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被告张某用手推了原告李某,导致原告李某头部受伤。

经鉴定,原告李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事发后,原告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张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

(二)案件争议焦点1.被告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原告李某的损失是否应全部由被告张某承担?3.原告李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如何确定?二、案件分析(一)被告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张某在争执过程中用手推了原告李某,导致原告李某头部受伤。

根据鉴定结论,原告李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因此,被告张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二)原告李某的损失是否应全部由被告张某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本案中,原告李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根据相关证据,法院判决被告张某承担原告李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三)原告李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本案中,原告李某的伤情虽然构成轻微伤,但考虑到被告张某的行为给原告李某造成了心理上的伤害,法院酌情判决被告张某支付原告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案件处理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人身权教学案例

人身权教学案例

教学案例1:案例:张某诉王某侵犯姓名权案1【案情介绍】张某与王某是好朋友。

2006年2月,王某为了与张某开玩笑,起草了一则征婚广告,并以张某的名义寄给一家杂志社在“鸿雁传书”专栏中刊登。

刊登后不久,张某便收到了多名异性的来信,要求同其建立恋爱关系。

张妻知道后,夫妻关系急剧恶化。

后来,张某得知此事系好朋友王某所为,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了法庭,坚决要求王某赔偿精神损失。

【审理结果】山东省利津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为张某登征婚广告,系盗用他人姓名的侵权行为,判决被告王某在媒体上公开向张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张某精神损失5000元。

【评析】姓名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并同其他人区别开来的特定标志。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本案中,王某为了跟朋友张某开玩笑,盗用有妇之夫张某的名义在报纸上刊登征婚广告,侵犯了张某姓名权之使用权。

由本案需要注意,朋友之间开玩笑得注意分寸、方式和场合,否则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教学案例2:案例:齐玉苓诉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纠纷案2【案情介绍】原告:齐玉苓(曾用名齐玉玲)被告:陈晓琪(曾用名陈恒燕)被告:陈克政,系被告陈晓琪之父被告:山东省济宁商业学校法定代表人:孔宪忠,该校校长被告: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法定代表人:朱恒富,该校校长被告:山东省滕州市教育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孙卓炳,该委主任原告齐玉苓与被告陈晓琪均是被告滕州八中的九○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当时同在滕州八中驻地滕州市鲍沟镇圈里村居住,二人相貌有明显差异。

齐玉苓在九○届统考中取得成绩441分,虽未达到当年统一招生的录取分数线,但超过了委培生的录取分数线。

当年录取工作结束后,被告济宁商校发出了录取齐玉苓为该校九○级财会专业委培生的通知书,该通知书由滕州八中转交。

被告陈晓琪在1990年中专预选考试中,因成绩不合格,失去了继续参加统考的资格。

为能继续升学,陈晓琪从被告滕州八中将原告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领走。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优秀教学案例高二政治优秀教学案例(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优秀教学案例高二政治优秀教学案例(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教学方法多样:本案例采用了情景创设、问题导向、小组合作等多种教学方法,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提高了学生的思考分析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
3.培养学生的价值观:本案例通过讨论和分析人身权利案例,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现象,提高对人身权利问题的敏感度,培养学生的社会良知和正义感,使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2.利用小组合作的机会,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鼓励学生倾听他人的意见,学会与他人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3.设计小组合作的活动,如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让学生通过实践操作,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反思与评价
1.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进行自我反思,让学生思考自己在学习过程中的收获和不足,以及如何改进。例如,可以让学生写反思日记,记录自己在课堂上的学习情况和感悟。
接着,我组织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模拟法庭审理人身权利案件的过程。让学生通过扮演法官、律师、当事人等角色,亲身体验维护人身权利的实践过程,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和他人的能力。
最后,我进行教学总结和反思,引导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培养他们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意识和行动力。通过案例分析、讨论、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和法治意识。
(三)学生小组讨论
1.分组讨论:将学生分成小组,让他们针对具体案例展开讨论,分析案例中人身权利的侵犯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
2.小组分享:每个小组选派代表分享自己的讨论成果,其他小组成员可进行补充和评价。
3.总结提升:教师引导学生从小组讨论中总结人身权利的保护方法和策略,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策略
(一)情景创设
1.以真实的人身权利案例为导入,引发学生的兴趣和思考。例如,引用近年来备受关注的校园欺凌、网络暴力等现象,让学生探讨这些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以及如何维护受害者的人身权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爸妈偷看日记,偷看爸妈手机私拆别人信件 (6)周海婴诉珠宝金行侵犯鲁迅肖像权案 6.教师课外兴趣性案例延伸。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园伤人案 豫章书院人身侵害案 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 北雁云依 王者荣耀
7.课堂测试。运用本节课的评析方法分析老虎伤人案。 七、教学设计思路(简述转型中的突出问题、问题解决策略以及优化的思路) 本次教学设计主要对教学难点做了修正,增加发现社会生活中人身侵权现 象和问题,并能用自己学习的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去思考、去解决这些问题的 方法,提高自己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师生研讨过程中,从以前的单一的 现象或者案件的法律评析增加了道德层面的思考和总结,做到了道德与法律的 融合。
考察运用法 律知识解决 生活问题
六、教学过程 1.复习检测: (1)人身权主要包括 受侵犯, 有其他一切权利的 还有哪些?) (4) 当我们的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犯的时候,我们不能 能 ,而要拿起法律武器,通过 、 、 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汇总自己收集的人身侵权案例。 3.学生小组交流,评析案例。 (1)案例中的
人身权案例 评析课
复习检测
学生搜集的 案例展示
于欢案师生 讨论评析
我们身边的 人身侵权案 评析
教师总评并 引导学生课 外案例关注
课堂练习 达标测试
回顾旧知, 为案例评例 做好知识准 备
培训学生信 息的搜集、 整理的能力
对案件涉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人身侵权的 多方面分析
现身说法, 提出问题并 运用所学解 决
教育学生课 外用兴趣去 关注生活学 法用法
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生命健康权与 我们同在
积极保护生命健康权 尊重爱护他人生命健康权
人身权、 受教育 权: 美好 生活最 相关
人 身 权 利
人身自由 受法律保护 过有尊严的生活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 秘密不受侵犯 维护人 格尊严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
受 教 育 权 利
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
珍惜受教育机会
三、学情调查分析(学生对预备知识的掌握了解情况,学生在新课的学习方法 的掌握情况,如何设计预习) 本课是学生在学习了第 7 课 《伴我们一生的权利》 之后的一个案例评析课, 课前安排了学生利用网络自己熟悉“于欢案”,尽可能地了解事情的起因、经 过、结果,并且要求学生至少再搜集一例与教材人身权相关的现实案例,课堂 提交讨论。学生对这次的信息搜集类作业有兴趣,但农村孩子限于能利用的资 源有限,有少部分的学生没有完成作业。有个别学生较为认真,作了资料摘录 或者打印出了案例文本。 四、教学目标确定(从学段课程标准中找到要求,并具体化为本节课的具体要 求,明晰(学生懂)、具体、可操作、可以依据练习测试题)重点及难点(说 明本课题的重难点) 1.情感、态度、价值观:体会人身权利的重要性,珍惜和依法保护自己的 人身权利。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不得侵犯和危害他人的人身权利。 2.能力:通过分析社会生活中的有关现象和问题,提高识别非法侵害公民 人身权利的能力。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利。 3.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受法律的 特殊保护。 教学重点是通过“于欢案”的讨论分析,加深对人身权相关知识的理解。 教学难点是运用所学知识去发现并分析社会生活中的人身侵权现象和问 题,提高自己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五、教学流程设计(用流程框架图说明,有环节字母表、学法说明)
人身权) 侵犯了 的 权。 (不能填
不受侵犯, 不受侵犯, 。
不受侵犯, 不受侵犯等。

(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 (3)保护公民人身权的法律有
的人身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 等法律。(除了教材上的,你认为 ,也不 、
(2)案例中的受害人在受到人身侵犯后是怎样做的?请你对侵权人和受害 人的行为或案例做以评价。 (3)从案例的查询和讨论中,我的感悟(收获、感受、经验、教训均可) 是 4.各小组推举代表综述本组案件看法。 5.教师总结学生发言,引导学生评析身边的一些人身侵权现象。 (1)逗狗被咬 (3)河水污染 (2)花盆砸人 (4)课间危险性游戏受伤 。
教学设计方案 课题名称:《人身权案例评析课》 姓名: 学科年级: 陈宁 工作单位: 镇安县大坪中学 2017 年 7 月鲁教版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 教材版本:
一、课程标准要求 1.本课内容教学课标 课标二 3.2 知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人身权利 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课教学渗透课标 课标一 2.2 认识自己生命的独特性, 珍爱生命, 能够进行基本的自救自护。 课标一 3.2 知道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 行为,理解任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 课标二 2.5 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做到平等待人,不凌 弱欺生,不以家境、身体、智能、性别等方面的差异而自傲或自卑,不歧视他 人,富有正义感。 二、教材地位作用(用知识结构图说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