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保定住房限购政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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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房地产各地调控政策一览

2020年房地产各地调控政策一览
严厉打击房地产捂盘惜售 停止向购第三套住房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维持市场平稳健康到明年筹集租赁住房7. 75万套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限制擅自挪用 住房公积金第二次申请贷款利率上浮10%
取消子女使用己退休父母公积金贷款
限售改3年严查购房“喝茶费” 开展2020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房的按离异前套数计算 鄞州、江北、镇海、海曙部分区域划入限购圈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针对阴阳合同 深圳“新八条”细则正式出台涉及落户、离异购房等 公积金停止向第三套房及以上购房者发放
关联公司不能参与同一宅地竞买 房产中介不得借核心区控规炒作房价 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加强南京、无锡、苏州监测
城市
成都 常州 沈阳 银川 无锡 杭州 东莞 柳州 南京 宁波 郑州 深圳 内蒙古 南通 北京西城 江苏 海口 阜阳 长沙 福州 长春 大连
调控政策
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住房限售4年,二套房首付部分 升级6成 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增值税征免2年变5年
加强银川房地产市场指标监测 高异后2年限购,增值税征免2年变5年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

2020年北京市最严限购令出台

2020年北京市最严限购令出台

2020年北京市最严限购令出台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年北京市最严限购令出台,希望能帮助到您!20xx年多地楼市调控加码19日,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指出暂停向拥有主城区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同时,暂停向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这已是上周末以来的第六个调控收紧城市。

17日,北京发布房地产调控新政,开始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

首套房方面,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套房方面,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若为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提高至80%。

而在二套房的认定方面,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均认定为2套住房。

广州、石家庄、郑州、保定、长沙也连夜发布新政。

广州方面,除从化、增城区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其余区域本市户籍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购房资格延长至5年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不得补缴。

二套房认定方面,收紧至“认房又认贷”。

石家庄方面,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郑州方面,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xx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长沙方面,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长沙限购区域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

2020最新房产新政细则

2020最新房产新政细则

2020最新房产新政细则一、建立联席会议各区县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协调各相关管理部门承担和落实本区域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职责。

二、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加快住房用地出让前期工作,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提高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比例,中心城区不低于70%,郊区不低于60%(供需矛盾突出的郊区,供应比例提高到70%)。

三、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四、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五、强化市场监管和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管,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涉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法暂停其网上销售,降低直至取消其开发资质,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对涉案房产中介机构,可依法取消相关门店网上签约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区域网上签约资格,予以公开曝光,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六、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统筹做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措和运营管理工作,健全分配供应、租后管理、到期退出等各项机制。

为扩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难群体受益面,支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通过代理经租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支持区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市场机构代理经租社会闲置存量住房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对象供应。

七、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住房八、搞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供应和供后管理确保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量,2016年继续开展新一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

按照国家和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工作。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建局《保定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建局《保定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建局《保定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24•【字号】保政办函〔2016〕161号•【施行日期】2017.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建局《保定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函〔2016〕1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住建局制定的《保定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4日保定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市住建局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原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和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和人社部第8号令《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主城区。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是指当事人通过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备案。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买卖双方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委托监管机构对交易资金进行监管。

在办理房屋转让前,买方将购房款存入监管专用账户,在完成房屋转移登记后,监管银行将监管的购房款划转给卖方。

第三条市住建局是主城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的主管部门,所属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负责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保定市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和交易资金监管系统”,设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第四条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遵循安全、快捷、便民、无偿的原则。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8•【字号】[2011]保市府办150号•【施行日期】2011.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2011〕保市府办1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以下简称国办发1号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1〕5号,以下简称省办发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及省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平稳发展,促进城市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住房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民生问题。

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性,严格按国办发1号文件、省办发5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必要手段,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好住房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确保房地产市场各项统计指标的真实、准确、及时、权威房地产市场各项统计指标是我们制定政策,作出决策,衡量结果的基础,必须确保其真实、准确、及时和权威。

各项统计指标,特别是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所涉及的统计指标,应以统计部门发布的价格统计指标为准,新建住房价格的统计范围应覆盖市、县(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新建用于出售的城镇住房。

三、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采取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逐步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

保定高碑店限购升级:外地户籍提供3年社保

保定高碑店限购升级:外地户籍提供3年社保

保定高碑店限购升级:外地户籍提供3年社保高碑店市限购政策:(一)对能够提供高碑店市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高碑店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二)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三)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高碑店市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高碑店市区域内暂停向其售房。

高碑店市商业贷款政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与河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委员会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对于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高碑店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附政策原文: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河北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出现大起大落,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雄安新区建设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保政发〔2017〕14号),对《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高政〔2017〕37号)进行了重新修订,具体意见如下:一、调整居民购房政策(一)对能够提供高碑店市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高碑店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2021《新高考政治》最新时事政治—均衡价格理论的基础测试题附答案

2021《新高考政治》最新时事政治—均衡价格理论的基础测试题附答案

一、选择题1.新疆某贫困县引进木耳产业,随着种植技术的不断提升,2020年木耳产量大增,但销售渠道狭窄。

某援疆干部了解这一情况后将木耳推介到消费扶贫电商平台,受到消费者欢迎,实现了“量价齐升”。

下图中(S、D.分别表示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能正确反映这一现象的是()A.B.C.D.2.据国家发改委消息,白2017年8月4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75和165元。

这也是成品油年内第六次上调。

如果延续油价上调,下列可能出现的情况是A.燃油汽车销售量增加B.新能源汽车销售量上升C.开私家车出行的人增多D.燃油汽车的价格下降3.2017年7月以来,国际油价开启了断崖式跳水行情,一度下跌至43.83美元/桶,这让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蒙上了阴霾。

这是因为,油价下跌会①降低传统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②相对拉低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③增加污染排放,破坏生态环境④增加汽车销量,优化产业结构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4.下列商品之间属于替代关系的有()①打印机和打印纸②修正带和修正液③玩具和电池④不同品牌的共享单车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5.随着我国手机行业的发展,自主品牌手机质量与外国品牌手机质量的差别已经很小。

自主品牌手机的价格优惠力度不断加大,其他条件不变,则外国品牌手机的需求变动图示是A.B.C.D.6.2017年底,西安到成都的西成高铁开通。

受此影响,川航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川航在西成航线上的航班数量由每日两班减少为一班。

川航航班调整的原因在于A.航空与高铁为互补商品,西成高铁的开通弥补了航空的缺陷B.航空与高铁互为替代品,西成高铁的价格比航空更低、服务更好C.航空与高铁为互补商品,西成高铁价格下调使航空丧失了竞争优势D.航空与高铁互为替代品,西成高铁比航空具有一定的性价比优势7.从2019年1月5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

杭(州)黄(山)高铁将正式融入全国高速铁路版图。

2020年全国购房限贷新规定

2020年全国购房限贷新规定

2020年全国购房限贷新规定(一)武汉1、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2、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3、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发放相应购房贷款。

(二)南京1、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

2、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月29日发布“关于暂停受理建行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的文件,文件中明确指出,2016年10月1日起,暂停受理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

凡是9月30日24时以后录入系统的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一律不再审批。

(三)苏州2016年8月11日,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1)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2)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四)合肥2016年6月24日,合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从未购置过住房)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1、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四县一市,下同)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2、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3、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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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保定住房限购政策升级
继3月18日出台住房限购政策之后,保定市政府最新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最新限购政策看这里↓↓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
莲池区、竞秀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保障雄安新区建设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45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居民限购措施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主城区系指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下同)时,须提供主城区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二)暂停向拥有主城区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住房。

二、严格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
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三、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理
对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项目,市价格主管部门直接按照限定的房价或竞地的房价进行价格备案。

销售过程中严禁调整备案价格。

四、严格商品住房交易管理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价金,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二)对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项目,商品住房由公证机构现场摇号销售。

(三)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签备案撤销程序,遏制投机购房或炒房行为。

(四)商品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车库、小房等其他服务及产品。

(五)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必须实行网签。

违规使用自制合同文本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及违规私自“改名”的,视为偷税漏税、价外加价行为,由税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严厉惩处,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打击。

(六)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买卖。

其中,对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后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未满10年的,不得买卖。

公证机构不得为违法、违规房产交易行为进行公证。

违规交易或私下交易房产的,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七)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及不实价格信息、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住房提供交易服务、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诱骗消费者、没有合法营业执照、未在主管部门备案、串通开发商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信息、低价收高价卖,以及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房地产开发管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加土地出让前,须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

诚信经营承诺书与成交公示一并公开。

诚信经营承诺书包括履行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合法预售商品房、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履行购房合同、明码标价、维护金融秩序、依法纳税、及时解决购房人诉求等内容。

(二)对不遵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对其进行警示约谈,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无故不整改落实的列入“黑名单”;对无故不参加或借故拖延参加警示约谈的,有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三)住建、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物价等有关部门对纳入“黑名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反馈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曝光。

六、严格土地出让管理
(一)增加保障房和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每年将保障房、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向社会公开。

加大新增住宅用地报批、存量土地盘活、旧村改造力度,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库的“蓄水”功能和调控作用,平衡住宅用地市场供应。

(二)结合地块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土地竞价方式,包括“限
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双限双竞”,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土地出让成交价格由市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函告市住建、统计、物价部门。

(三)自然人不得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如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取消土地竞买资格或解除购地合同,3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

七、加快审批建设进度
(一)开发企业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对因企业行为造成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征缴土地闲置费;对因企业行为造成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无偿收回闲置土地。

(二)开发企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因企业行为造成3个月内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延期超过2次、6个月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三)对取得土地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并联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推进审批提速。

(四)住建、国土部门要加强批后监管,对开发企业开工情况进行督导巡查,对未及时开工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八、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加快公租房建设分配进度,2020年底前2013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90%,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85%。

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按时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进一步
扩大保障房的保障范围,出台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加大限价商品住房供应量。

九、加强金融监管
(一)各商业银行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购房居民家庭首付资金来源、收入证明、已有住房数量、贷款记录、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真实性审核;对未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商品住房,不得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具有投资、投机性特征的购房人进行限制,避免金融资本参与;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停止新发放开发项目贷款。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保定中心支行、银监会保定监管分局加强对各商业银行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二)在购买土地、项目建设、房屋销售等环节,市金融办牵头,对非法集资、融资、民间借贷、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进行开发、建设、销售的行为进行认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不够立案条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十、加强市场监测
市住建部门牵头,市物价、统计部门配合,及时监测市场动态,协助市政府做好价格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每个月3日前,市住建部门上报上月已办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月销售情况,市物价部门上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情况,市统计部门上报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提供住房价格信息。

十一、加强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公开,及时解答市民
关心的政策问题。

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对房地产销售情况应客观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相关主管部门应严控媒体、商家炒作房价行为,稳定市场预期,对利用各种公共平台散布虚假消息,制造、传播谣言的,坚决予以查处。

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市住建部门暂停其代理项目网签备案。

政策执行过程中涉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时间,均以住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保政发〔2020〕6号)与本意见有冲突的,以本意见为准。

本意见自2020年5月23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

各县(市)、清苑区、满城区、徐水区人民政府及白沟新城管委会要参照主城区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房地产市场管理意见。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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