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办法
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管理办法全

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保障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顺利进行,规范工程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在使用或供应过程中行为,规范工作流程,对材料的采购供应及材料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杜绝工程隐患,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是由施工单位提供某种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和质量等级,甲方也同时对此种材料进行调研,同时确认此种材料(设备)的价格。
该材料(设备)由施工单位根据要求组织采购、保管、施工等工作。
第二章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实施程序一、、甲方工程部根据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范围,编制《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明细表》(含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标准)。
(越早越好)二、工程部督促施工单位报送《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报价单》和相关资料,施工方应在材料采购订货前,在充分考虑了加工及运输周期的前提下,提前30日将不少于三个厂商的最终报价单、材料样品及拟选用的厂家报甲方审批。
(1)报价单必须加盖供货商印章,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所报价日期及报价有效期;(2)材料详细规格必须认真填写完整,对填写模糊的,默认为报价对应档次最局J 之产品;(3)材料预估数量,由总包单位填写,由造价部复核,其他由供货商填写。
三、工程部对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供货单位、材料样板等)进行技术审查,如果施工单位提供的认质、认价材料不符合技术要求,则由建设单位另行组织考察。
最终通过询价或招标的方式确定认质认价材料的供货单位、品牌和价格,审查程序如下:(1)由甲方项目部成立材料核定小组,组长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员由监理、项目经理、造价部等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
(2)核定小组首先对乙方申报及甲方询价的供货商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品,进行技术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资质、产品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保证能力、供货能力、供货渠道、服务和价格能否满足需要等(如有必要考察时要组织相应的考察)。
认质认价管理办法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安居置业有限公司材料设备认质认价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及成本,节约开发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材料设备认质认价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对由合同乙方(承包人)负责采购且未确定(包含变更新增)质量和价格或在招标过程中采用了暂定价的材料设备确定其质量和价格的过程。
第三条 材料设备认质认价日常工作由合约部实施,工程部、技术部按工作职能做好配合工作。
第四条 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工作按单项次认价金额分为50万元(含50万元),50~100万元(含100万元),100~200万元(含200万元),200万元以上共四个级别分别审批。
50万元以上及特殊材料设备(工程关键部位、影响建筑主要功能或涉及外观效果)的认质认价工作原则以招标的形式确定。
第五条 认价条件。
(一)合同中有关于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的相关约定;(二)材料样品或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已确定。
第二章 认质认价资料的报送及认价程序第七条 资料报送及审核程序(一)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图会审后,50日历天内上报《材料设备认质认价计划总表》,该表经监理单位、(BT项目增加BT单位)工程部审核后报合约部。
表中应明确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划进场时间等内容。
(二)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每月5日前填报次月认价申请表,需招标确定的应提前45日历天上报认价申请表。
因设计变更、新增工作内容所增加的临时材料设备进场前15天施工单位填报《临时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申请表》。
认价申请表中均须列明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划进场时间、使用部位、推荐品牌等信息,不得漏填。
推荐品牌至少两家,认质认价申请表须附样品、图册、资质、质量保证资料、企业简介及业绩表等。
(三) 施工单位对其申报的认价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及时报送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2日历天内审核完成认价申请表中的进场时间和使用部位并报送工程部。
认质、认价管理办法

材料认质认价管理1、办理现场认价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未明确的材料设备、工程未计价材料设备、按合同规定允许调差的材料设备、其它特殊材料设备;承包商已经办理完成认质单程序;2、办理认价单程序:根据批准的现场认质单,造价工程师在三至五天内做好市场询价工作,对该现场认质单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型号、品牌、材质要求按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或工程批量折扣价进行认价工作,交监理工程师、项目主管现场签字确认;3、办理现场认价单的时效性:现场认价单必须在承包商采购实施前签字确认;4、办理现场认价单的规定: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管理部、造价合约部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和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共同认可,并按制度要求报批,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5、对认价材料设备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负有抽检责任,如发现承包商施工使用材料设备与实际认价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材质要求、价格等不符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处理,要求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商进行限期更换,并对相关情况作书面记载直至作出相应处罚。
6、如遇重大的现场认价,必须事先经由股份公司相关领导确认认可方可实施。
7、各类现场认价的签字人必须附有有效的授权书。
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办法在工程定额单价的组成中,材料价格是最活跃的因素。
之所以这样说,一是材料价格较之人机价格变化频繁,二是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材料价格在一定时期的变化幅度比较大。
这种频繁的和在一定时期较大幅度的材料价格的变化,往往是建设、施工单位产生争议和纠纷潜在的主要因素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材料价格条款上洽谈和履行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执行价格的依据不明确。
也就是说,是执行市场采购的发票价格,还是执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综合指导价格没有写明。
2、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调整方法没有约定。
3、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特别是大宗主要材料市场价格超过(降低)了双方约定的价格,虽然写明了可以调整,但没有写明调整的幅度范围。
乙供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办法

1、为规范**公司新建项目(包括扩建、改建项目)乙供材料认质认价的管理,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并有效控制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乙供材料”指按合同中约定由施工单位(乙方)采购,信息价及定额材料价中不包含需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
3、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建设项目移交运营前的乙供材料采购前认质认价,运营期技改工程或零星工程乙供材料的认质认价可参照执行。
1)施工单位汇总提供认质认价材料单,按合同约定品牌、档次(若合同没有约定,则报建设单位确定)进行询价。
2)施工单位上报建设单位项目部或项目管理单位《乙供材料认质认价申请确认表》(详见附件 1),后附三家及以上正规材料单位报价单。
1)上报的申请确认表及报价单应有与实际需求量基本吻合的数量。
2)材料报价应为到场价(含税费、运杂费等)。
3)如建设单位有需要,施工单位应要求报价单位提供产品样品。
4)上报的申请确认表应明确采保费费率。
5)材料报价单应能正确反映市场价格,如多次报高价导致增加审核工作量,建设单位将对施工单位提报本次材料采购总价的5%价款进行处罚,并按照核价组核定的价格进行采购。
121)工程监理对施工单位上报材料数量进行审核,同时确认属甲方认质认价材料。
2)项目管理单位或项目部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核价:①若施工单位提供样品,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如有)、建设单位项目部相关人员对样品进行质量审核,项目管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项目部进行询价,并将询价结果及推荐意见形成书面文件,并反馈给权限人(如项目经理)。
②若施工单位没提供样品,项目管理单位或项目部视实际需求组织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如有)、建设单位项目部有关人员前往市场进行考察,包括考察产品质量、价格等,考察后项目管理单位将结果及推荐意见形成书面文件,反馈给权限人(如项目经理)。
说明:核价过程形成的书面文件仅作为建设单位内部存档文件,不予反馈给施工单位。
1、审批人:有权限人员(如项目经理)2、审批人在权限内审批,并报工程管理中心成本控制部备案,同时抄送造价监理。
认质认价管理规定

A6认质认价管理规定
1. 认质认价管理
1.1 认质认价管理的定义
指甲方在招标时明确为甲指乙购的材料设备或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甲
方原因增加的材料设备,在后期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可以通过认质认
价单对该部分材料进行价格、品牌、规格等条件进行确认,由乙方与材
料供应方签订合同并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合同中简称为认质
认价材料设备。
要求认质认价材料设备在实施前,需要经过甲方确认品
质(含品牌、技术规格与要求)和价格,具体可由乙方提供供货单位名
单与报价(需提供三个品牌、技术规格与要求),甲方也可邀请其他供
货商报价,最后经过比较和竞争确定供货单位及材料价格,由乙方进行
采购和签署合同。
1.2 实行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清单
1.甲指乙购材料设备;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增加的材料设备;
3.除上述1-2项所述材料设备,其他所有材料设备均不做认质认价申请。
1.3 认质认价的流程
施工单位提出材料设备认质认价材料申请→监理单位审批→项目工程部
审批→项目成本部审批→甲乙双方确认单价→施工单位根据认质认价单
进行采购。
时限要求:需提前30天进行申报。
2. 认质认价项目的款项支付
1.认质认价项目甲方确认的投标报价或暂列价进行工程进度款的计算
与支付。
2.认质认价结果,经双方确认后,才能进行差额款项支付。
3.差额的支付比例为70%,差额的余款则在整个合同结算并经确认后按
相应结算款支付规定执行。
4.认质认价项目确认是在当月20日前,则差额的部分可在当月进度款申请时进行申报、审批和支付,否则在下月进度款时进行申报、审批和支付。
《工程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办法》

《工程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办法》工程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办法是指对于工程建设项目中使用的各种材料,根据其质量和价格进行认证、管理和监督的一种制度。
这项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建设效益,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
一、认质认价的原则和目的认质认价管理的原则是以质量为先、价格合理为前提,保证工程材料的质量和价格是符合国家标准和项目要求的。
其目的是防止低价材料和劣质材料进入工程建设,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二、认质认价的主要内容和流程1.材料认证: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经过认证,认证机构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出具认证报告。
认证报告包括材料的质量指标、性能等信息。
2.材料监管:工程项目中所有材料进场前必须经过监管机构的验收,验收人员对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工程要求和规范。
3.材料价格管理:对于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各种材料,要按照国家定价规定进行管理,禁止价格虚高和价格欺诈行为。
相关部门可以对材料市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价格异常的材料及时进行处理。
4.质量监督: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要进行现场质量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材料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的达到要求。
三、认质认价的具体措施1.建立材料认证机构:设立专门的机构或组织,负责材料的认证工作。
该机构应具备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对材料的质量进行全面、科学、严格的评估。
2.加强材料监管力度:设立专门的材料监管部门或岗位,负责材料进场前的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的技术和知识,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完善材料价格管理制度:制定材料价格管理的标准和规范,对材料的价格进行监督和管理。
禁止价格虚高和价格欺诈行为,对价格异常的材料进行调查和处理。
4.加强质量监督和检查:加大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力度,加强对工地材料质量的检查和抽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
四、认质认价管理的作用和意义1.提高工程质量:通过认质认价的管理,可以杜绝低价材料和劣质材料的使用,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建设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办法一、认质认价的适用范围1、按合同约定需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认品牌、质量、价格;2、主要常规材料、设备,但《**省**市材料价格信息》无对应”预算价格”的项目,认品牌、质量、价格;3、主要常规材料、设备,《**省**市材料价格信息》有项目但无对应规格、型号者,认品牌、质量、价格;4、主要常规材料、设备,《**省**市材料价格信息》有项目、规格、型号者,认品牌、质量。
二、认质认价流程1、施工承包方应自行计划并预留出充分的考察、订货、加工生产周期、认质认价周期等,不得因此延误工期。
施工承包方应在(考察周期+订货及送货周期+加工生产周期+30)天前向甲方报送认质认价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品牌(附表1),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工期延期等相关责任。
2、甲方收到施工承包方报送的上述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认质不认价材料、设备”均确定三个指定品牌批复;3、施工承包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品牌进行询价,并在甲方批复指定品牌日起的7天内报送三个指定品牌的项目、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样品(附表2);确为不能提供样品的设备,经甲方同意后可提供图片、技术文件、说明书、合格证等各方面资料。
4、甲方在收到施工承包方报送的附表2和样品后,按照甲方与施工承包方双方商定的询价条件,对指定品牌及同档次的品牌进行询价审核;5、甲方在收到附表2后的16天内审核完毕,以双方商定的询价条件,在指定品牌或同档次的品牌中确定最终价格和品牌进行批复,对应样品进行封样,乙方应予接受,否则,甲方有权将该批次认质认价材料设备转为甲供,并按合同规定计价;三、认质认价管理办法1、应一次性认定整个合同的同一类材料设备;若因设计或甲方原因无法一次性认定整个合同的时,则应一次性认定整个单项工程(如一幢办公楼、一座酒店)的同一类材料设备。
2、按本办法“认质认价审批流程”及相关表格执行。
3、办理认质认价流程时,施工承包方必须附上认质认价依据和说明,对主要常规材料、设备且《**省**市材料价格信息》有项目有对应规格、型号者,也应在报送表中列明最近一期《**省**市材料价格信息》的预算价格、所在页码,并注明选用的三个品牌。
基本建设工程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基本建设工程中材料的认质认价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确保材料质量和合理定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认质认价工作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通过认质认价管理,确保基本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原则:科学合理、公正公平、依法依规、注重效率。
三、认质认价的主体和主要职责1.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认质认价管理办法,监督材料供应商的材料质量和定价情况。
2.监理单位:负责对基本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和价值进行监督和评估,审核和监督材料供应商的认质认价过程和结果。
3.材料供应商:负责提供合格的材料,并按照合理、公正的原则进行定价,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评估。
四、材料认质认价的程序和要求1.材料认证:材料供应商在供应材料之前,必须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和证书,确保材料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规定。
2.材料定价:材料供应商必须以合理、公正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得存在任何不合理的加价行为,价格应符合市场价格和相关法律法规。
3.材料监督和评估:监理单位负责对材料供应商的材料质量和定价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纠纷处理:对于材料供应商和建设单位之间出现的质量或定价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认质认价管理的措施和方法1.建立健全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认证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抽检措施,确保材料供应商所供应的材料质量稳定可靠。
2.加强材料的定价监管,建立材料定价的公示制度,保证价格合理公正,杜绝不合理的加价行为。
3.建立健全材料认证和定价的信息平台,实现材料供应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互通,提高认质认价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4.定期召开材料质量和定价的座谈会,邀请相关专家和业界人士参与,对于材料质量和定价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和分析,寻求解决方案。
六、认质认价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材料供应商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评估其材料质量和定价情况,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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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含所属子公司)认质认价作业程序,明确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公司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操作作业不适用此规定。
第二条无特殊原因(如抢险排危等应急工程)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在确定材料、设备供应商之前,根据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的适用范围,按要求报业主、监理认质、认价。
第三条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的适用范围:必须是施工单位出资采购的,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需由业主、监理认质认价的材料。
第四条材料、设备认价主要方式包括:市场询价(市场询价由监察人事部现场监督)、咨询机构审定价、竞争性比选等。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设置“质量控制管理小组”,组员:工程部、监理单位组成,组长:项目分管领导。
第六条设置“价格控制管理小组”,组员:法律合同部、工程部、监理单位组成,组长:合同部分管领导。
第三章机构组员职能职责
第七条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报送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并审核确认材料、设备是否满足设计质量技术参数要求。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对符合认质认价条件的材料、设备实施品牌、数量的管理。
第九条法律合同部:负责审定材料、设备的价格及对应品牌;
第四章认质、认价基本原则
第十条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有明确价格,需业主、监理确定品牌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报“质量控制管理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约定需业主、监理确认价格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报“价格控制管理小组”审批;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如设计变更、停产等)变更采购材料规格、品牌且按原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价格无法采购到满足技术要求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需业主、监理重新认质认价的,施工单位必须提交有效的佐证材料。
第十三条仅需确定品牌的材料、设备,若招标文件没有约定品牌范围的或原品牌范围应客观原因不再适用的,质量控制小组选用材料、设备的品牌时,原则上选用与原投标报价同档次的品牌。
若质量控制小组降低或提高材料设备档次,导致增加或减少结算费用时,必须报“价格控制管理小组”审批且在《材料、设备报价单》备注中说明调整材料、设备档次原因。
第五章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质量控制管理小组审批流程:
仅需确定品牌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填写备案表(附件3)报质量控制小组确认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价格控制管理小组审批流程:
(一)第一步:施工单位认真完整填写《材料、设备报价单》,监理单位及工程部按职能职责签署审核意见后,施工单位报合同部审核。
(二)第二步:法律合同部负审核确认材料、设备的价格、品牌后,按公司发文管理办法,向施工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
(三)第三步:施工单位认可后,在《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单》(一式三份)上签字盖章,报监理单位、业主(由法律合同部牵头报公司审批盖章)签字盖章。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报价单》等认质认价审核过程中的资料由法律合同部统一归档管理。
第五章审批期限
第十三条工程部、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申报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工作。
第十四条法律合同部:至资料接收日起,应在14个工作日内出具征求意见。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法律合同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
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单项目名称:
附件2
材料、设备报价单
项目名称:填报日期:年月
注:施工单位表格处应签字盖章,明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材料、设备选用品牌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