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未成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未成年犯罪的成因分析与矫治对策

未成年犯罪的成因分析与矫治对策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不断的迅猛发展以及社会体制上大刀阔斧的改革,犯罪现象也呈现上升的态势,尤其是青少年犯罪已经达到了史无前例的犯罪高峰,其中未成年犯罪更是不得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了。
未成年人,思想发育尚处于不完全成熟阶段,理性意志薄弱,不善于控制自己,逞强好胜心切,容易偏激冲动,考虑问题简单,所以未成年犯罪具有极强的突发性和偶然性。
未成年犯罪行为往往是由于“一时失足,造成千古恨”。
一、未成年犯罪相关的调查情况(一)从性别看:(二)从作案类型看:(三)从犯罪形式看:(四)从作案年龄看:(五)从文化程度看:(六)户籍分析:(七)从家庭收入情况看:(八)从父母教育方式看:二、未成年犯罪成因分析从以上数据表中不难发现,未成年犯罪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他们都是未成年的孩子,都是懵懵懂懂的刚刚明白人生。
低层次的文化程度使他们缺乏正确辨别是非的能力,家庭收入偏低造成父母不能满足他们对于物质的高层次要求,然而随意性的莽撞行为不经意就构成了犯罪,使他们步入了歧途,更跌入了犯罪的深渊。
究其原因,我想无非是以下几种:(一)法律意识淡薄,心理年龄不够成熟,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
心理学家说:青少年正是处于心理成长的“断奶期”,个体发育已经到达了特殊阶段,也是个人树立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重要过渡阶段。
在这段期间,他们容易对外界的新兴事物产生好奇,思维也会产生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如果疏于对法制观念的了解,加上血气方刚容易冲动,遇事不冷静,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就会受到不同媒介的不良作风刺激影响而误入歧途。
(二)家庭的漠不关心,以及教育方式的不妥当。
未成年人的成长应当在父母的呵护下自由发展,然而很多家庭的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又忙于赚钱而忽视了孩子的心理发育,常常对他们的思想和行为漠不关心。
对于孩子一出现错误问题动辄打骂,很少采用讲道理,说服教育的方式,让孩子从小就没有受到家庭的良好教育。
尤其在外来人口表现更为突出,本次调查的10人中有5人系外来人员,均属于这种家庭类型。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与对策(共五则)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与对策(共五则)第一篇: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与对策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他们能否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前途、家庭的幸福,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未来的发展。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智能化、凶残化等新的犯罪特点。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我们所面临的大事。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比率较高。
究其原因,可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主观上讲,是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客观上讲,有社会、家庭和学校三方面的因素。
1、未成年人犯罪的自身因素。
心理发育不成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
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阶段,极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引诱,从而形成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进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具体而言,一是享乐至上的幸福观;二是哥们义气的友谊观;三是亡命称霸的英雄观;四是淡薄模糊的法制观。
2、社会环境的影响是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土壤。
第一、生活贫富不均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很多未成年人以“有钱”为荣,把“吃喝玩乐”作为人生的信念。
社会上拜金主义、贫富差别的影响,对未成年人产生了不良的示范效应。
当他们没有或失去享受的物质基础时,就会采取盗窃、抢劫、绑架等手段获取钱物,从而走向犯罪深渊。
第二、社会管理力度不够,社会没有专门机构,负责对离开学校的这部分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他们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在社会上放任自流,思想苦闷,精神空虚,一遇不良因素的诱惑就会误入歧途。
第三、不良的文化环境对未成年人犯罪起到催化剂的作用。
暴力、色情、黑社会等内容的游戏卡、网卡、书刊杂志、影视作品在各种影视厅、网吧、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到处都有。
未成年人长期沉迷于这些场所,自然产生模仿心理从而走向犯罪。
3、家庭教育的失当,为未成年人犯罪推波助澜。
一是家庭结构缺损,对未成年人产生消极影响。
在单亲家庭中,未成年人由于缺少正常的父母之爱,感情受到创伤,生活缺乏保障,再加上同龄孩子的歧视、欺负,内心极度痛苦,精神忧郁,从而形成孤僻、冷淡的性格,甚至会走向极端,变得冷酷、残忍。
浅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解决对策

浅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及解决对策p1.法律意识淡薄由于文化素质低下,有些未成年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法律常识。
他们容易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无心上学,把过剩的精力和时间用于打闹,争强斗勇,由厌学到逃学,以至辍学,交坏朋友,误入歧途。
如:很多的校内抢劫案中作案的未成年人经常倚强凌弱,以大欺小,使用暴力抢劫小额钱物。
案发后,他们往往不以为然,认为公安机关不会管,但在受到刑事处罚后才觉醒。
2.对自己行为后果认识模糊一些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对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认识不清。
如某地发生的一起奸杀案,死者是一位86岁的老太太,公安机关破案后,杀人犯竟然是—个年仅16岁的未成年人。
他平时沉迷于黄色录像,由于好奇,遂对片中的主角产生模仿心里,以寻求刺激,满足好奇。
案发后第二天他还亲自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而就在此时他被民警抓获。
可见,犯罪后的他却若无其事,这就说明部分未成年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漠然心态和茫然无知。
3.对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缺乏正确认识未成年人在认识上敏感好奇,喜欢新奇事物,富于想象,喜欢直观模仿,但辨别能力差,对生活中的各种现象认识不清。
一旦某种要求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得到满足,就会出现消极的情绪,而情绪的不稳定,自控能力差,好冲动,使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二)客观因素1.家庭环境因素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举足轻重的无可替代的作用。
因而父母在孩子面前的一言一行都会对青少年人生观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但是一些家长,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对孩子无力管教或放任不管,使他们失去家庭温暖。
家庭教育能力的弱化,不少家庭缺乏应有的教育子女的意识和知识,缺乏科学的教育子女的方法,或过分溺爱,或简单粗暴,使未成年人受不到良好的教育,得不到应有的关怀,享受不到应有的快乐,使他们过早地到社会上寻求消极的东西,来补偿心灵空白,以至误入歧途。
2.学校教育因素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正规的社会化教育的主要场所,是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的关键阶段,是传播知识,塑造学生美好心灵,传输正确的思想观念,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道德情操的主要基地。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处罚当今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越来越引人关注。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逐年升高,尤其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呈现出明显的年轻化、多元化、网络化趋势。
针对这一现状,我们需要深入探讨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对策。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1. 家庭因素:许多未成年人的家庭状况不良,父母忙于工作、精神压力大,或者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等不良行为都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伤害。
2. 社会环境: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复杂,家庭教育难以解决全部问题,许多未成年人进入了各种群体,不良性质群体的支持和教唆使他们走上错误的道路。
3. 心理原因:一些未成年人因为自身沉迷于网络游戏、心理问题,才会走上犯罪之路。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1. 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首要环节。
家长要时常与孩子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内心需求,指导他们正确的行为。
同时,家长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
2. 学校教育:政府和学校应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律教育。
通过讲解法律知识和案例,让未成年人意识到犯罪的后果及其严重性。
3. 社区教育:社区应该建立相关机构,组织各种有益的活动,通过音乐、体育、文艺等方式吸引青少年积极参与,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从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1. 行政处罚:对于未成年人轻微的违法行为,政府和社会应以行政为主。
例如,可以加强对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减少未成年人在这些场所的时间和机会。
2. 司法处罚:对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的罪行,不可因为是未成年人就轻易放过他们,应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审判和司法处理。
3. 社会帮助:对于首次犯罪或非常轻微的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可以适当提供帮助和改造手段。
例如,可以借助社会资源,让这些未成年人参加一些有益的活动,通过锻炼和疏导,帮助他们重新走上正轨。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所谓未成年人,按心理学划分年龄段是指少年时期至青春期,即指十一、二岁至十七、八岁。
由此,我们不难分析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未成年人许多正处于“心理上断乳期”,又称“情感上的暴风骤雨期”,处在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要么是由于刚处在青春发育期,他们的大脑发育还不健全,学习到的全部都是书本知识,对于很多的社会现象又不知道是好是坏,是美是丑,是被法律所保护的还是违法的,这样,就很难分辨是非,一旦失去控制很容易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甚至很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要么就是由于身体各项机能已经基本上发育成熟,独立意识大为增强,力图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对社会、对人生、对自己的未来的生活设计,都有自己的主张,而对困难和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遇到失败容易灰心丧气,甚至自暴自弃,破罐破摔,走上报复社会、与社会对抗的违法犯罪道路。
被告人林某曾经是东北一所中专校的学生,后因犯错误被学校除名,其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严重偏斜,返乡后便四处漂泊,1999年开始盗窃,但作案后又有深重的负罪感,便在南京找心理医生治疗,后在心理医生的劝说及陪同下向公安机关自首,被判了2年有期徒刑。
2001年1月被减刑提前释放后,他有了重新做人的打算,但是,当他看到自己的母亲含泪从拒绝收留他的亲戚处回来后,他那仅仅是想在这个当包工头老板的亲戚处谋一份简单工作的愿望破灭时,他又受到了深深的刺痛,绝望一下占据了他的整个身心。
不久,他又伸出了罪恶的手,在短短1年内,疯狂流窜作案52起,盗窃物品价值计人民币123000余元,基本被其挥霍。
法庭上,他显得异常的冷静,但对自己的剖析却是深刻的:“对社会、对家庭我都是有罪的,当我每次盗窃后都会有深重的负罪感,但又不能自拨,于是我就用偷来的钱酗酒,天天吃在饭店,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只要能陪我喝酒,我都请客,以此来麻醉自己。
”庭审后,合议庭的每一个人都感到一种深深的压抑,在深感其罪不可赦的同时,都在议论同样的话题,如果他的那个亲戚能拉他一把,如果我们的社会能给他多一点的机会,如果他自己再坚强一点,他是完全有可能摆脱过去,重走人生之路的。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与防范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与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是目前社会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它不仅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还会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造成威胁。
针对这个问题,需要通过深入的原因分析和科学的防范措施来解决。
本文将围绕这个问题展开讨论。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1.家庭环境不良家庭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
家庭环境不良有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而影响其行为。
例如,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父母缺席、独生子女等不良家庭环境都会导致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的出现。
2.社会环境不良社会环境也是影响未成年人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
社会环境的不良因素包括贫富差距、社会道德水平下降、媒体暴力影响等。
这些不良因素会给未成年人的思想、情感、价值观带来负面影响,导致其在道德和法律标准上的失范。
3.学校环境不良学校环境也是影响未成年人的行为的因素之一。
学校环境的不良因素包括师生关系紧张、学生之间关系不良等。
这些不良因素会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很大的压力,影响到其道德和心理健康。
如果未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很有可能导致行为问题的出现。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防范措施1.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非常重要。
家长要从小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和品德,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让孩子真正认识到错误的后果,培养孩子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加强社会教育社会教育就是社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
政府要加强文化教育、职业教育、生活教育等不同方面的教育,让未成年人懂得自我保护和社会责任,增强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加强心理疏导心理疏导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处理非常重要。
对于有问题的未成年人,需要采用正确的疏导方式,引导其积极面对问题,协助解决问题,从而消除问题的隐患。
4.加大法律惩治力度对于那些不听劝告、不服从教育的未成年人,必须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严惩,让他们深刻认识到其错误的严重性,引起强烈自我反省。
在这个过程中,要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律性质,采取挽救为主,严惩为辅的态度。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与对策分析研究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与对策分析研究随着我国社会现代化的进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最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一直在增长,给社会治安和法律秩序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许多人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教育不良,家庭环境不好等问题,但是这只是一个方面,事实上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十分复杂,不是一个单一的原因可以解决的。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和解决办法。
一、不良家庭环境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家庭环境问题。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大部分家庭都是两个人都要工作,很难保证对孩子的教育和关心。
此外,一些家长对孩子的管教不严格,放任自己的孩子,导致孩子缺乏规矩和约束,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一些家庭也存在家暴、离婚、抚养费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孩子产生心理问题,从而走向犯罪。
对于这种情况,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对于家庭弱势群体可以免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以及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其解决家庭问题,提高未成年人的生活质量,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二、社会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因素之一社会环境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影响因素。
一些社会现象,如贫富差距过大、道德沦丧、吸毒、卖淫等问题都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在现代社会,信息传播非常快捷,孩子们时刻都在受到各种信息的影响,如果其生活周围有不良的例子,就容易产生模仿行为,也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为了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我们需要从社会上下手,加强对社会不良风气和社会矛盾的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宣传好家庭美德和社会正确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措施应当同时针对法律、犯罪心理和教育层面为了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除了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外,也需要在法律、犯罪心理和教育层面做一些措施。
首先,应加强法律的约束,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规定,为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设定更为明确的界限。
对于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问题需要及时整顿处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和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它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如犯罪的直接损失,对受害者的影响,对未成年人自身的伤害,甚至对社会治理的破坏。
本文将从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预防措施两方面进行探讨。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1. 家庭问题家庭是一个孩子成长的最初环境,是塑造一个孩子性格、思想和价值观念的最基础和最重要的环境。
家庭教育环境不好可能会导致孩子成长中出现偏差。
目前的家庭普遍存在着缺少亲子关系、家风不正、缺乏家庭教育等问题,使得未成年人缺少了从家庭中寻得舒适感和情感交流的能力,而失去对家庭的依赖感和主人翁意识。
这使得孩子们容易被引诱到犯罪行为中去。
2. 信息沟通不畅社会治安问题的日益严重使得未成年人对社会充满了恐惧和怀疑心理。
此时,家长、学校以及社会组织就应该投入更多的心力来与孩子们沟通,让孩子们对社会和环境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
不过现实却是相反的,家长忙于工作,学校教育质量不高,鲜有对未成年人如何应对犯罪问题进行系统和科学的教育,这使得与孩子们的交流逐渐减少和缺乏。
3. 社会影响社会文化影响是孩子们成长教育环境尤其是成长的道德规范、社会行为习惯和文化背景等问题的影响。
如果孩子们的家庭和学校等教育机构本身没有一个明确的道德标准和文化认同,就会导致孩子们对社会与人的关系自行解释,偏离了常识和常规,从而导致犯罪心理的产生和行动的出现。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1. 加强家庭教育家庭是孩子第一所学校,也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因此,家长应该从小将家庭教育视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让孩子们在良好的家风下成长。
家长要时刻与孩子保持沟通,让孩子们有安全感和归属感,从而让孩子们信任家长,能够理解他们的行为,并且做出自己的判断。
同时,家长也应该注重自己的行为举止,在孩子面前做好榜样。
2. 加强学校教育学校是孩子们重要的学习和成长场所,也是孩子们社会化的重要平台。
因此,学校应该注重社会心理教育和性格养成教育,营造一个积极和谐的学习氛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未成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接班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力军。
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十分突出,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初始年龄与70年代相比提前了两到三岁。
从我院近年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自现行刑法颁布实施时的1997年起至1999年,每年所审理的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在8-9起之间,年龄最小的16岁,主要涉及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
而到了2000年,审结的未成年人案件翻了近一倍,为15件。
近两年,即2001年和2002年,每年所审结的此类案件已近30件,犯罪低龄化的现象更加明显,出现了多起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而且涉案类型更广,涉毒案件出现并明显增多,甚至出现了奸淫幼女、投毒等严重的刑事犯罪。
而数年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被告人均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其中不少人只是小学文化,而高中以上文化的非但极少,即便有也以在校高中生为主。
从涉案的罪名来看,盗窃是城乡未成年人共同涉足的高发案件,涉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是城镇待业未成年人的多发案件,而奸淫幼女、投毒则基本发生于农村未成年人。
而从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看,无论是城镇的还是农村的,家庭管教条件有限,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很多都是贫困家庭。
从这一组数字不难看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有这样的特点:一是待业青年多,甚至还有不少的在校学生;二是十六、七岁的多;三是初中文化程度的多;四是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多。
这一现象与全国的普遍现象相一致,其飙升数字的背后正说明了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上升的严重性。
因此,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探讨未成年人时期的年龄特点及其与违法犯罪的关系,对于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改造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所谓未成年人,按心理学划分年龄段是指少年时期至青春期,即指十一、二岁至十七、八岁。
由此,我们不难分析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未成年人许多正处于“心理上断乳期”,又称“情感上的暴风骤雨期”,处在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要么是由于刚处在青春发育期,他们的大脑发育还不健全,学习到的全部都是书本知识,对于很多的社会现象又不知道是好是坏,是美是丑,是被法律所保护的还是违法的,这样,就很难分辨是非,一旦失去控制很容易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甚至很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要么就是由于身体各项机能已经基本上发育成熟,独立意识大为增强,力图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对社会、对人生、对自己的未来的生活设计,都有自己的主张,而对困难和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遇到失败容易灰心丧气,甚至自暴自弃,破罐破摔,走上报复社会、与社会对抗的违法犯罪道路。
被告人林某曾经是东北一所中专校的学生,后因犯错误被学校除名,其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严重偏斜,返乡后便四处漂泊,1999年开始盗窃,但作案后又有深重的负罪感,便在南京找心理医生治疗,后在心理医生的劝说及陪同下向公安机关自首,被判了2年有期徒刑。
2001年1月被减刑提前释放后,他有了重新做人的打算,但是,当他看到自己的母亲含泪从拒绝收留他的亲戚处回来后,他那仅仅是想在这个当包工头老板的亲戚处谋一份简单工作的愿望破灭时,他又受到了深深的刺痛,绝望一下占据了他的整个身心。
不久,他又伸出了罪恶的手,在短短1年内,疯狂流窜作案52起,盗窃物品价值计人民币123000余元,基本被其挥霍。
法庭上,他显得异常的冷静,但对自己的剖析却是深刻的:“对社会、对家庭我都是有罪的,当我每次盗窃后都会有深重的负罪感,但又不能自拨,于是我就用偷来的钱酗酒,天天吃在饭店,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只要能陪我喝酒,我都请客,以此来麻醉自己。
”庭审后,合议庭的每一个人都感到一种深深的压抑,在深感其罪不可赦的同时,都在议论同样的话题,如果他的那个亲戚能拉他一把,如果我们的社会能给他多一点的机会,如果他自己再坚强一点,他是完全有可能摆脱过去,重走人生之路的。
2、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是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肥沃土壤”。
社会中出现的拜金主义思潮、“黄赌毒”现象以及收入差距的拉大和财富的两极分化,促使一些未成年人将“不劳而获”的思想合理化,错误地将犯罪当成致富的正当途径和门路。
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学业无成,对前途倍感渺茫,又眼高手低,不愿意在社会这一大市场中去寻找自己的位置,谋取生存手段和技能,便整日沉溺于网吧、游戏厅中。
久而久之,当家长出面阻止继而断绝其经济来源时,违法犯罪便成了他们谋财的首选方法。
被告人尹某某曾经以全乡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省重点高中,进入一中后,城里的很多东西让他好奇,从此,他迷上了网吧、游戏机室,从一开始的旷课,到后来的偷盗,越走越远,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断送了自己原本可以争取到的美好前程。
3、家庭教育的不完善和教育方法的失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之一。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庭结构失调,家长不良言行的熏染以及教育方法的不当都极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被告人李某某生活在父母离异的家庭,父亲曾3次因犯罪被判过刑,就是在这种环境的影响下,年轻的他也犯了盗窃罪,受到了刑事处罚。
4、学校教育重智轻德,教育方法陈旧,忽视品德教育,不顾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对成绩较差的学生管理不力,尤其是一些学校缺乏法制教育,造成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和贫乏,对法律一知半解,甚至不懂法律,在犯罪作案过程中难以自我控制,很难考虑到其所作所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审理被告人宁某(16周岁)奸淫幼女一案过程中,宁某当庭为自己辩解,自己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早恋中的越轨行为,是双方自愿的。
他根本不懂得,在我国,与不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也是犯罪行为,这足以显见被告人在法律上的无知。
从上述成因我们不难看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既有个人的原因,也有家庭、学校、社会的因素,因此,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应从这几方面寻找突破口,甚至应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作用。
首先,从家庭、父母的角度来说,对孩子仅仅有爱是不够的,缺少爱也是万万不行的。
不良少年往往成长于两种家庭环境中,一是过于溺爱,一是疏于管教,无人管束。
而不论生长在哪种环境中,对于孩子来讲都是不幸的。
前者易养成固执、任性、傲慢的个性,而后者则易养成自由散慢的习惯。
真正的爱需要爱抚、亲情和慰藉,更需要管理、教育和约束。
只有每个家庭都真正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才能多为社会培养一个有用人才,少一个不良少年。
其次,从国家的教育制度和体制上应加以完善,应考虑实行12年义务教育。
现行的9年义务教育制度,使为数不少的未成年人过早地流入了社会,这部分人一般都在十五、六岁之间。
这个年龄段正是学知识、长身体,开始自己观察社会的黄金时代,是似懂非懂,懵懵懂懂,什么都想试的时代,更是可塑性强,自律性差的时代。
此时,让他们做工做不好,叫他呆在家里呆不住,而且初中辍学只能参加简单劳动,获得简单社会报酬。
但是,精神生活的成本即为了获得精神上满足所浪费的生活资料与文化消费成反比。
初中毕业生这样的低文化水平,只有吃、喝、玩、乐才能在精神上得到满足,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即低劳动收入与高生活消费欲望的矛盾。
在这一矛盾存在的情况下,当孩子本身的自制力不强,又没有受到家庭严格管教约束时,就容易走上弯路。
从司法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这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同时也表明实行12年义务教育的紧迫性。
这几年,国家在高等教育上能加大投入,逐年实行扩招,想必就是从教育下一代的角度所做的考虑,实行12年义务教育也不是未尝不可的。
当然,无论现行的9年义务教育,还是期待中的12年义务教育,归根到底还是要落到学校教育的实处,这就要求每一所学校,无论是普通中学也好,重点中学也罢,在抓学生文化学习的同时,应注重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及法制教育,增强孩子的是非观念、法制观念,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情操。
对表现不好、犯错误的学生应以教育帮助为主,不能动不动就采取处分、除名的过急方法,力避学生自暴自弃,产生对人身的消极态度和逆反心理,避免其在不良道路上越走越远。
再其次,社会应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应有的责任。
首先,应加大净化社会环境的力度,将“黄赌毒”最大限度地予以清除,对网吧、游戏机室进行严格的监管,杜绝未成年人染指其中,受到污染。
其次,应努力提供就业机会,使闲散于社会中的未成年人(这里当然指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得到有效安置。
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对于低学历的未成年人来讲更是不容乐观。
尽管有一部分未成年人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不屑于一般的社会简单劳动,但客观地看到,并不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就业的机会,哪怕是从事简单社会劳动的机会。
应当说,还是有不少的未成年人愿意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维护家庭的。
只要社会多提供一些就业机会,让这部分过早走出学校大门,失去社会约束的人重新受到约束,看到生活的希望,树立生活的信心,那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逐年上升的势头一定能得到有效地遏制。
最后,司法机关应转变执法理念,真正将教育和挽救的政策落实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执法过程中来。
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都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警校联系、少年维权岗所开展的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但是,这些方式往往是针对在校学生进行的,而不在少数的过早流入社会的未成年人,往往处在法制教育的盲区。
而正是这部分人才是未成年人中易于违法犯罪的主要群体。
因此,这有待于司法机关的法制教育往更实在、更广泛的层面不断发展和深入。
而对于已经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应切实体现教育和挽救的政策,在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将是否是初犯作为一个重要的处理情节。
因为,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来讲,他们既是害人者,但往往也是受害者,他们当中的大多数都有重新做人的愿望,特别是司法机关介入后,对他本人及家庭已是敲响了一记警钟,推一把可能越陷越深,拉一把可能迷途知返。
因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公安机关来讲,对于能不送劳动教养的可不送劳动教养,能不逮捕的尽量不捕;对于检察机关而言,能不诉的尽量不诉;而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对于具备缓刑条件的,则尽量适用缓刑。
这么做,不仅能体现法律和政策的宽大,感化未成年人,更重要的是能够避免未成年人进入劳教所、看守所、监狱以后更深的感染,对于未成年人重新做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总之,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是一个系统工程,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预防和控制未成年犯罪一定能达到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