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对策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深入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原因,我所在的研究团队开展了一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以下将进行详细分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现状通过对国内多个城市的未成年人犯罪数据进行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特别是盗窃、抢劫、敲诈勒索、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居多,良好的道德品质逐渐消失,对社会治安治理带来极大的阻碍。
在未成年人犯罪者中,男性居多,而女性则主要出现在卖淫、嫖娼等社会不良行为中。
另外,犯罪年龄分布集中在15岁以下和16-18岁两个阶段,其中以16-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者居多。
二、未成年人犯罪影响因素对未成年人犯罪影响因素进行深入调查,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家庭环境家庭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
调查显示,没有家庭管教、家庭成员离异等家庭问题明显高于成年人犯罪者。
这些家庭问题会导致未成年人的自我认同感、责任感和道德观念受到损害,从而易于走上犯罪道路。
2. 个人原因个人原因也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因素之一。
缺乏自信心、过多追求物质享受、独自生活等都会增加未成年人犯罪的风险。
此外,对于未成年人自身心理状态的调节和控制不力也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3. 社会因素社会因素主要包括学校教育水平、周边朋友关系、社会文化环境等。
未成年人从小接受的教育、朋友圈、所在地的社会文化环境会深刻地影响到未成年人的意识形态和行为方式。
三、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措施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调查研究制定了几项针对性的措施:1. 家庭治理要注意给予未成年人必要的管教,关爱和支持未成年人的情感需求,提高家庭氛围的质量。
2. 学校教育加强学校教育和学生心理教育,教育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倡健康、充实、积极的生活方式。
3. 社会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预防,对于常规教育难产、家庭难以管教、表现变异等问题的未成年人,要提供心理、治疗和教育等帮扶服务,增强未成年人的社会归属感和自信心。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给社会治安和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了严重影响。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原因以及现有的防控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提供数据支持。
二、调研方法和范围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对象为相关从业人员、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和学校教育机构。
调研范围包括城市和农村地区的未成年人犯罪。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1.未成年人犯罪形式调研结果显示,未成年人犯罪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盗窃、故意伤害、强奸、贩毒、抢劫、网络犯罪等。
其中,盗窃和故意伤害是最常见的两种犯罪形式。
未成年人犯罪中,家庭暴力和校园欺凌案件也逐渐增多。
2.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调研结果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家庭因素:家庭环境不良,缺乏父母的关爱和教育,经济困难等因素导致的家庭失和。
(2)学校因素:学校教育体系不完善,缺乏对学生的正确引导和培养,学校暴力和校园欺凌现象较为突出。
(3)社会环境:社会传媒、网络暴力的普遍存在,未成年人对社会价值观的误解和迷失。
3.未成年人犯罪防控措施调研结果显示,目前社会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措施:(1)加强家庭教育:提倡亲子关系和谐、父母责任心的加强,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
(3)加强社会教育:建立更加健康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正确引导和教育。
四、调研结论和建议1.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监管和治理,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尽早发现和处置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2.家庭要重视家庭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教育,建立和谐的家庭环境。
3.学校要加强道德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
4.社会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正确引导和教育,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结: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容忽视,它关乎社会的稳定和未成年人的成长。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未成年人犯罪形式多样,原因复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加以预防和治理。
未成年犯罪调研报告

未成年犯罪调研报告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在法律上犯下的违法犯罪行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未成年犯罪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给社会治安和法律秩序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本报告将对未成年犯罪进行调研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首先,未成年犯罪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社会环境的影响,家庭不和睦、缺乏关爱、教育缺失等导致未成年人心理上的不稳定和行为问题的出现。
二是成长环境的变化,社会变革的不平衡、社会竞争压力等因素造成了未成年人行为问题的出现。
三是心理因素的影响,青少年大脑发育尚未成熟,犯罪行为常常与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冲动、追求刺激等心理特点相关。
其次,未成年犯罪的类型较为复杂。
常见的未成年犯罪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吸毒、欺骗、聚众斗殴等。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未成年犯罪行为还涉及网络犯罪,如网络欺凌、网络诈骗等。
再次,未成年犯罪带来的社会影响不容忽视。
未成年犯罪不仅直接危害被害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还会给社会带来恐惧感和不安全感,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长期以来,未成年犯罪行为在我国的受到轻微处罚,导致一部分未成年罪犯不收教育,继续惯犯甚至成为成年罪犯,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威胁。
针对未成年犯罪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首先,加强家庭教育和关爱,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能力。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家长应承担起管教和引导子女的责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健康的人生观。
其次,加大学校教育力度,将法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再次,加强社会监管和帮教工作,建立完善的未成年犯罪预防和救助体系,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应给予正确引导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尽快回归社会。
最后,完善法律制度和法律执行力度,对于未成年犯罪行为要从重追究责任,提高对未成年犯罪的惩治力度和威慑作用,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未成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报告篇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调查报告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调查报告引言: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呢?他们可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祖国未来的希望!然而在他们人生道路的开端却缺乏必要的引导,导致很多未成年人误入歧途,而毁了自己的一生!因此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我们应该多一点去了解他们,关爱他们,从而正确地引导他们,及早地预防他们去犯罪!!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的特点1、从年龄结构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
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90年代有所提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日益增多;2、共同犯罪普遍。
未成年人因自身身体素质及其他能力的限制,喜欢结伴而行,相互利用、相互壮胆而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象较为普遍。
共同犯罪成为其主要犯罪形式;3、“两抢一盗”呈多发性犯罪。
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经济上依赖于父母。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未成年人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其父母经济上的供给一旦不能满足其物质需要,就容易想歪心思,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满足其物质需求。
4作案偶发因素多。
未成年人因心理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影响和干扰,容易冲动,其违法犯罪多具有偶然性,犯罪起意快,且一般没有特定的犯罪对象,往往只要一人提议,其他人便不假思索同意,说干就干,不计后果。
5、犯罪手段渐趋成人化。
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和科学技术的空前发展,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电视、游戏、黄色刊物和他人的传授,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
一些未成年人有意模仿或者精心研究电视、电影、侦探小说上的犯罪方法作案,反侦查意识很强,犯罪手段渐趋成人化。
6违法犯罪的耻辱感日趋淡化。
在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不少未成年人的耻辱标准明显错位,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群体性道德失范、价值观念偏差和道德水准滑坡的现象,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耻辱感越来越淡化。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报告1. 引言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报告旨在深入研究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成因及对策,为政策制定者和相关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
本报告数据来源于我国官方统计资料、学术研究及实地调查,力求客观、全面地反映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2.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2.1 犯罪数量及类型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数据,2010年至2019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年均增长率为 4.7%。
其中,财产犯罪、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占比较高,分别为40.2%、28.6%和17.9%。
2.2 犯罪地域分布未成年人犯罪地域分布不均,城市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占比较大,占比为61.8%。
相较于农村地区,城市地区未成年人更容易接触到不良信息和犯罪机会,导致犯罪率较高。
2.3 犯罪主体特征未成年人犯罪主体以中学生和高中生为主,占比分别为45.6%和38.2%。
此外,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犯罪率较高,分别为21.6%和18.9%。
3. 未成年人犯罪成因3.1 家庭因素家庭因素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家庭氛围不良、父母教育方式不当、关爱缺失等都会对未成年人产生负面影响。
据调查,有45.2%的未成年人表示,家庭因素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3.2 教育因素教育因素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一定比例。
学校教育质量、师生关系、同伴影响等均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据统计,有32.6%的未成年人表示,教育因素是其犯罪的主要原因。
3.3 社会因素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犯罪产生较大影响。
网络不良信息、不良社交圈子、就业压力等均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据调查,有51.8%的未成年人表示,社会因素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4. 未成年人犯罪对策4.1 家庭层面加强家庭教育,营造和谐家庭氛围,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提高家长教育素养。
对于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未成年人,要加强关爱和监护,确保其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研报告五篇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研报告五篇【篇一】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十分突出,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我们所面临的一重大课题。
我们**区地处**省中南部、属淮河流域大沙河中游平原地区,历史悠久,20**年12月撤县设区后,总面积407.2平方公里,总人口48万人,辖8个乡镇和1个办事处。
笔者对本院20**年—20**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整理归纳,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与对策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未成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1、从犯罪走向来看,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
20**年占全部刑事案件5.3%,20**年占 7.1%,20**年占8.2%。
且低龄化犯罪的比例越来越大,未成年人犯罪中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犯罪的行为日益增多。
20**年14—16周岁犯罪的人为0人,20**年就上升为4人。
因此,低龄化犯罪应引起人们的关注及深思。
2、从犯罪类型来看,未成年人犯罪重点集中于抢劫等暴力性犯罪。
涉财、涉暴、涉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
3、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看,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20**年团伙犯罪占未成年犯罪的 41.9%,这与未成年人的生理特征、心理不成熟、涉世不深有关。
4、从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来看,未成年人的文化程度多为初中文化, 20**年22名未成年人犯罪中,初中文化的12人,中专文化的6人,小学文化的3人,高中文化程度的仅为1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
综合起来有犯罪分子自身的原因及外界多种因素造成。
(一)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的原因1、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与生理特征的特殊性,使之与成年人犯罪有一定的区别。
未成年人的内分泌非常旺盛,容易导致冲动,但他们的自制力又非常欠缺,容易导致犯罪,过后又非常后悔,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
2、自身文化程度低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原因。
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有所提升的主要原因。
防止未成年人犯罪调研报告

防止未成年人犯罪调研报告防止未成年人犯罪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是我们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深入了解和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相关解决方法,特进行本次调研。
二、调研目的1. 了解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2. 分析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原因;3. 探讨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
三、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访谈以及文献资料研究等方法。
四、调研结果1. 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盗窃和抢劫是最常见的犯罪类型;性侵犯、打架斗殴以及贩毒等犯罪行为也有所增加。
2.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1)家庭环境因素:不良家庭环境、缺乏父母关爱以及父母离异等因素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2)教育因素:缺乏良好的教育和学习环境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
(3)社会因素:社会环境的不良因素,如犯罪为榜样、社会压力大等也促使了一些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
3.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措施(1)加强家庭教育:提高父母教育水平,加强父母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2)加强学校教育:学校应加强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观念和道德意识。
(3)社会参与: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工作,提供更多适合未成年人发展的资源和活动。
(4)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快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维权机制。
五、调研总结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产生是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解决也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通过加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及社会参与,并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六、建议1.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关注和投入;2. 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支持;3. 提高学校教育的质量和效果;4. 鼓励社会各界加强参与和支持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七、参考文献1. XX犯罪统计年鉴;2. XX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报告;3. XX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报告。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与对策分析研究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与对策分析研究随着我国社会现代化的进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最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一直在增长,给社会治安和法律秩序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许多人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教育不良,家庭环境不好等问题,但是这只是一个方面,事实上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十分复杂,不是一个单一的原因可以解决的。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和解决办法。
一、不良家庭环境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家庭环境问题。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大部分家庭都是两个人都要工作,很难保证对孩子的教育和关心。
此外,一些家长对孩子的管教不严格,放任自己的孩子,导致孩子缺乏规矩和约束,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一些家庭也存在家暴、离婚、抚养费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孩子产生心理问题,从而走向犯罪。
对于这种情况,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对于家庭弱势群体可以免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以及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其解决家庭问题,提高未成年人的生活质量,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二、社会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因素之一社会环境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影响因素。
一些社会现象,如贫富差距过大、道德沦丧、吸毒、卖淫等问题都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在现代社会,信息传播非常快捷,孩子们时刻都在受到各种信息的影响,如果其生活周围有不良的例子,就容易产生模仿行为,也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为了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我们需要从社会上下手,加强对社会不良风气和社会矛盾的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宣传好家庭美德和社会正确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措施应当同时针对法律、犯罪心理和教育层面为了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除了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外,也需要在法律、犯罪心理和教育层面做一些措施。
首先,应加强法律的约束,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规定,为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设定更为明确的界限。
对于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问题需要及时整顿处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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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接班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力军。
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十分突出,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初始年龄与70年代相比提前了两到三岁。
从我院近年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自现行刑法颁布实施时的1997年起至1999年,每年所审理的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在8-9起之间,年龄最小的16岁,主要涉及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
而到了2000年,审结的未成年人案件翻了近一倍,为15件。
近两年,即2001年和2002年,每年所审结的此类案件已近30件,犯罪低龄化的现象更加明显,出现了多起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而且涉案类型更广,涉毒案件出现并明显增多,甚至出现了奸淫幼女、投毒等严重的刑事犯罪。
而数年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被告人均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其中不少人只是小学文化,而高中以上文化的非但极少,即便有也以在校高中生为主。
从涉案的罪名来看,盗窃是城乡未成年人共同涉足的高发案件,涉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是城镇待业未成年人的多发案件,而奸淫幼女、投毒则基本发生于农村未成年人。
而从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看,无论是城镇的还是农村的,家庭管教条件有限,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很多都是贫困家庭。
从这一组数字不难看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有这样的特点:一是待业青年多,甚至还有不少的在校学生;二是十六、七岁的多;三是初中文化程度的多;四是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多。
这一现象与全国的普遍现象相一致,其飙升数字的背后正说明了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上升的严重性。
因此,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探讨未成年人时期的年龄特点及其与违法犯罪的关系,对于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改造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所谓未成年人,按心理学划分年龄段是指少年时期至青春期,即指十一、二岁至十七、八岁。
由此,我们不难分析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未成年人许多正处于“心理上断乳期”,又称“情感上的暴风骤雨期”,处在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要么是由于刚处在青春发育期,他们的大脑发育还不健全,学习到的全部都是书本知识,对于很多的社会现象又不知道是好是坏,是美是丑,是被法律所保护的还是违法的,这样,就很难分辨是非,一旦失去控制很容易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甚至很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要么就是由于身体各项机能已经基本上发育成熟,独立意识大为增强,力图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对社会、对人生、对自己的未来的生活设计,都有自己的主张,而对困难和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遇到失败容易灰心丧气,甚至自暴自弃,破罐破摔,走上报复社会、与社会对抗的违法犯罪道路。
被告人林某曾经是东北一所中专校的学生,后因犯错误被学校除名,其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严重偏斜,返乡后便四处漂泊,1999年开始盗窃,但作案后又有深重的负罪感,便在南京找心理医生治疗,后在心理医生的劝说及陪同下向公安机关自首,被判了2年有期徒刑。
2001年1月被减刑提前释放后,他有了重新做人的打算,但是,当他看到自己的母亲含泪从拒绝收留他的亲戚处回来后,他那仅仅是想在这个当包工头老板的亲戚处谋一份简单工作的愿望破灭时,他又受到了深深的刺痛,绝望一下占据了他的整个身心。
不久,他又伸出了罪恶的手,在短短1年内,疯狂流窜作案52起,盗窃物品价值计人民币123000余元,基本被其挥霍。
法庭上,他显得异常的冷静,但对自己的剖析却是深刻的:“对社会、对家庭我都是有罪的,当我每次盗窃后都会有深重的负罪感,但又不能自拨,于是我就用偷来的钱酗酒,天天吃在饭店,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只要能陪我喝酒,我都请客,以此来麻醉自己。
”庭审后,合议庭的每一个人都感到一种深深的压抑,在深感其罪不可赦的同时,都在议论同样的话题,如果他的那个亲戚能拉他一把,如果我们的社会能给他多一点的机会,如果他自己再坚强一点,他是完全有可能摆脱过去,重走人生之路的。
3、家庭教育的不完善和教育方法的失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之一。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庭结构失调,家长不良言行的熏染以及教育方法的不当都极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被告人李某某生活在父母离异的家庭,父亲曾3次因犯罪被判过刑,就是在这种环境的影响下,年轻的他也犯了盗窃罪,受到了刑事处罚。
4、学校教育重智轻德,教育方法陈旧,忽视品德教育,不顾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对成绩较差的学生管理不力,尤其是一些学校缺乏法制教育,造成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和贫乏,对法律一知半解,甚至不懂法律,在犯罪作案过程中难以自我控制,很难考虑到其所作所为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审理被告人宁某(16周岁)奸淫幼女一案过程中,宁某当庭为自己辩解,自己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早恋中的越轨行为,是双方自愿的。
他根本不懂得,在我国,与不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也是犯罪行为,这足以显见被告人在法律上的无知。
从上述成因我们不难看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既有个人的原因,也有家庭、学校、社会的因素,因此,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应从这几方面寻找突破口,甚至应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作用。
首先,从家庭、父母的角度来说,对孩子仅仅有爱是不够的,缺少爱也是万万不行的。
不良少年往往成长于两种家庭环境中,一是过于溺爱,一是疏于管教,无人管束。
而不论生长在哪种环境中,对于孩子来讲都是不幸的。
前者易养成固执、任性、傲慢的个性,而后者则易养成自由散慢的习惯。
真正的爱需要爱抚、亲情和慰藉,更需要管理、教育和约束。
只有每个家庭都真正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才能多为社会培养一个有用人才,少一个不良少年。
其次,从国家的教育制度和体制上应加以完善,应考虑实行12年义务教育。
现行的9年义务教育制度,使为数不少的未成年人过早地流入了社会,这部分人一般都在十五、六岁之间。
这个年龄段正是学知识、长身体,开始自己观察社会的黄金时代,是似懂非懂,懵懵懂懂,什么都想试的时代,更是可塑性强,自律性差的时代。
此时,让他们做工做不好,叫他呆在家里呆不住,而且初中辍学只能参加简单劳动,获得简单社会报酬。
但是,精神生活的成本即为了获得精神上满足所浪费的生活资料与文化消费成反比。
初中毕业生这样的低文化水平,只有吃、喝、玩、乐才能在精神上得到满足,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即低劳动收入与高生活消费欲望的矛盾。
在这一矛盾存在的情况下,当孩子本身的自制力不强,又没有受到家庭严格管教约束时,就容易走上弯路。
从司法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这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同时也表明实行12年义务教育的紧迫性。
这几年,国家在高等教育上能加大投入,逐年实行扩招,想必就是从教育下一代的角度所做的考虑,实行12年义务教育也不是未尝不可的。
当然,无论现行的9年义务教育,还是期待中的12年义务教育,归根到底还是要落到学校教育的实处,这就要求每一所学校,无论是普通中学也好,重点中学也罢,在抓学生文化学习的同时,应注重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及法制教育,增强孩子的是非观念、法制观念,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情操。
对表现不好、犯错误的学生应以教育帮助为主,不能动不动就采取处分、除名的过急方法,力避学生自暴自弃,产生对人身的消极态度和逆反心理,避免其在不良道路上越走越远。
再其次,社会应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应有的责任。
首先,应加大净化社会环境的力度,将“黄赌毒”最大限度地予以清除,对网吧、游戏机室进行严格的监管,杜绝未成年人染指其中,受到污染。
其次,应努力提供就业机会,使闲散于社会中的未成年人(这里当然指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得到有效安置。
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对于低学历的未成年人来讲更是不容乐观。
尽管有一部分未成年人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不屑于一般的社会简单劳动,但客观地看到,并不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就业的机会,哪怕是从事简单社会劳动的机会。
应当说,还是有不少的未成年人愿意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维护家庭的。
只要社会多提供一些就业机会,让这部分过早走出学校大门,失去社会约束的人重新受到约束,看到生活的希望,树立生活的信心,那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逐年上升的势头一定能得到有效地遏制。
最后,司法机关应转变执法理念,真正将教育和挽救的政策落实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执法过程中来。
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都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警校联系、少年维权岗所开展的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但是,这些方式往往是针对在校学生进行的,而不在少数的过早流入社会的未成年人,往往处在法制教育的盲区。
而正是这部分人才是未成年人中易于违法犯罪的主要群体。
因此,这有待于司法机关的法制教育往更实在、更广泛的层面不断发展和深入。
而对于已经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应切实体现教育和挽救的政策,在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将是否是初犯作为一个重要的处理情节。
因为,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来讲,他们既是害人者,但往往也是受害者,他们当中的大多数都有重新做人的愿望,特别是司法机关介入后,对他本人及家庭已是敲响了一记警钟,推一把可能越陷越深,拉一把可能迷途知返。
因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公安机关来讲,对于能不送劳动教养的可不送劳动教养,能不逮捕的尽量不捕;对于检察机关而言,能不诉的尽量不诉;而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对于具备缓刑条件的,则尽量适用缓刑。
这么做,不仅能体现法律和政策的宽大,感化未成年人,更重要的是能够避免未成年人进入劳教所、看守所、监狱以后更深的感染,对于未成年人重新做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总之,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是一个系统工程,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预防和控制未成年犯罪一定能达到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