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港口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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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公文文体写作试题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公文文体写作试题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公文文体写作试题及答案公文文体的写作(二)单元测试题1.决定属于A.上行文B.下行文C.平行文D.既可上行也可下行2.决定作为公文文种属于A.指令性公文B.规范性公文C.报请性公文D.公布性公文3.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的公文文种是A.命令B.决定C.议案D.通知4.变更或者撤消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用A.命令B.决定C.通知D.意见5.国务院行文表彰某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该用A.通知B.决议C.决定D.通告6.国务院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艺术家”荣誉称号,所用的文种是A.通告B.决定C.通报D.通知7.某市环保局拟撤销该市某区环保局不适当的决定应使用的文种是A.通报B.决定C.意见D.通知8.下列事项应该用决定行文的是A.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策B.税务局告知公众年度车辆征税事项C.区公安分局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D.某单位就重大火灾事故向主管上级汇报情况9.下列事项不适合用决定行文的是A.严惩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工作安排B.大兴安岭森林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C.授予某某某全国劳动模范的称号D.在太平洋某地区试验运载火箭,使过往船只周知10.决议与决定最根本的区别是A.作用不同B.内容不同C.写法不同D.形成程序不同11.以下不属于决定的是A.决策性决定B.表彰性决定C.部署性决定D.告知性决定12.可以用于表彰杨利伟同志的功绩并授予航天英雄称号和勋章的公文是A.通讯B.通知C.消息D.决定13.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的指导性公文是A.决议B.决定C.命令D.议案14.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的公文是A.公报B.通告C.公告D.决定15.公告面向国内外主动郑重宣布重要事项,其主要目的在于A.让国内公众周知B.让受文者遵照执行C.引起国内外的关注和重视D.在一定程度上起警戒作用16.公告不写主送和抄送机关,多由新闻媒体发布,这种性质和特点说明公告是A.公开行文B.内部行文C.秘密行文D.下行行文17.下列公告特点中,最主要的是A.针对性B.广泛性C.涉外性D.地域性18.公告的正文包括A.制发依据、宣布事项、具体要求B.制发依据、具体要求、结语C.制发依据、宣布事项、结语D.宣布事项、具体要求、结语19.为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措施,文种是A.通告B.公报C.决定D.公告20.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文种是A.公告B.通报C.决定D.通告21.某省交通厅拟发加强交通管理为内容的公文,要使全省周知执行,可以使用的文种是A.通知B.意见C.通告D.决定22.市国税局告知社会开展年度税务登记验证和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宜用A.通报B.通知C.通告D.公告23.以下事项中应该使用通告行文的是A.某大学告知校运动会的具体安排B.某县政府向社会公开发文禁止乱占耕地C.某机关拟免去该单位财务处处长职务D.某机关拟告知有关单位参加有关会议24.以下事项中应该使用通告行文的是A.市教委、市体委向有关单位告知高校运动会的具体安排B.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严格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章行为事项C.市政府拟免去某某某的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职务D.某单位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重大责任事故善后处理情况25.标题《民航总局公安部关于民航安全问题的通告》属于A.事由加文种B.发文机关加事由加文种C.只有文种D.发文机关加文种26.某市为了加快环市立交桥建设进度,决定把某路段通过的车辆进行疏导分流,可以为此行文的文种是A.公告B.通告C.通知D.决定27.通报和通告共同的特点是A.知照性B.重要性C.指导性D.政策性28.市政府决定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专项治理,应使用的文种是A.通知B.决定C.通告D.公告29.某市有关部门就该市轨道交通执行新的票制票价联合发文,文种应是A.公告B.通告C.决定D.通知30.根据事由“某某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打击冒领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应使用的文种是A.通报B.通知C.通告D.决定31.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交通港航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交通港航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交通港航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1.28•【字号】沪交法[2014]59号•【施行日期】2014.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交通港航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沪交法〔2014〕5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编制指引》(DB31/T545-2011),我局修改完善了涉及交通港航审批及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现经2014年1月24日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发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和各审批部门严格按照新版办事指南对有关审批及相关事项进行受理和审批。

二、上海市交通港航信息中心做好将新版办事指南挂上“上海交通网”前的准备工作,确保2月1日正式上网。

三、从2月1日起,前来办理审批及相关事项的申请人请依照新版办事指南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对我局的审批办理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目录0888-01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许可-02核发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营运证-03公共汽车和电车线路或者站点变更0889暂停或者终止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线路营运审批0891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经营资质和车辆营运证核发0892客运车辆租赁服务企业经营资质和车辆营运证核发0893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准营证0895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审批0896-0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02省际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新增、变更0897-01省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02省际班车客运标志牌配发-03省际道路客运班线运力变更-04省际道路客运班线途经线路变更-05省际道路客运班线起讫站点变更-06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停靠站点变更-07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发车时间变更-08省际道路客运班线停班、复班-09非沪籍省际客运经营主体相关事项新增、变更0898外省市道路客运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0899省际客运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0900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0901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0902-0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0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新增、变更0903非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许可0904核发道路危险货运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0905-01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02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新增、变更0906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0907核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0908-01外省市驻沪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备案-02外省市驻沪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车辆备案证明新增、补证0909外省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备案091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0911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0912核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0913港口岸线使用审批(含港口岸线临时使用审批,改变港口岸线使用人、使用功能和使用范围审批)0914港口工程设计审批(含港口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0915港口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0916水运工程监理单位丙级资质认定0917港口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0918港口经营许可(除理货业务)0919在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审批0920建设港口卫生除害处理专用场所审批0921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许可0922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审批0924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上海市市内运输)审批0926经营国内船舶业务审批0927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登记0928修建或者设置沿跨内河航道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与通航有关的设施审批0929船舶进出港签证0930船舶国籍证书签发(含船舶临时国籍证书签发)0931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0932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许可0933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作业许可0936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0939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0941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签发(含非机动渡船渡工、非机动船舶驾长、内河游艇驾驶员)0942船员注册0943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签发0944内河特殊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0946船舶检验证书签发0947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材料类乙级、丙级和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0949水运工程质量鉴定0950水运工程质量报监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审核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审核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审核代部初审事项办事指南目录1、外港航道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审查2、港口深水岸线使用审核(初审)3、港口设施建设工程初步验收4、水运工程监理单位(甲、乙级,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审核(初审)5、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审核6、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审核7、经营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接运输业务审核8、中外合资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审核9、经营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船舶运输业务审核10、经营外商独资船务业务许可审核11、中外合资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审核12、外资国际海运集装箱站与堆场、货物仓储企业设立登记初审13、经营国内沿海、长江省际内河水路运输业务审核14、国内水路运输新增运力业务审核15、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业务审核16、内外贸同船运输以及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承运转关运输货物业务审核17、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材料类、结构类甲级等级评定核查监管事项办事指南目录1、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备案2、申领上海市省市际汽车客票3、外省市驻沪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运)经营备案4、外省市驻沪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货运)经营备案车辆新增、补证5、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备案6、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申领7、机动车性能检测检测报告的申领8、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机动车维修企业经济技术指标月报、年报表样张申领9、港口设施建设工程试运行备案10、多式联运企业备案登记11、外资国际海运集装箱站与堆场、货物仓储企业经营资格登记12、国际海运及其辅助业经营者办理专用发票使用证明13、经营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备案14、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发。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海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海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海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海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港港口、船舶岸电建设,持续提高岸电使用率,规范岸电建设、验收、使用管理要求,保障岸电供电质量和供电安全,根据《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45号令)文件精神,结合上海港实际,现将《上海市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海事局2020年3月24日上海市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加快推进岸电建设(一)本市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已建码头(油气化工码头除外)逐步实施岸电设施改造;集装箱、客货滚装、邮轮、3千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港口经营人应按照《上海市港口岸电建设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岸电设施改造,力争提前完成;新建、改建、扩建的码头工程(油气化工码头除外)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步开展岸电设施建设。

(二)码头岸电设施的供电能力应当与靠泊船舶的用电需求相适应。

岸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相关强制性标准组织对岸电设施检测,其中高压岸电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由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机构检测。

(三)相关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区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现有船舶受电设施安装计划并组织实施。

新建和已建上海港籍船舶受电设施安装应当符合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投入使用前需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设计使用年限50年以上港口工程结构设计指南》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设计使用年限50年以上港口工程结构设计指南》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设计使用年限50年以上港口工
程结构设计指南》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23.12.29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23第65号
•【施行日期】2024.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港口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3第65号
关于发布《设计使用年限50年以上港口工程结构设计指南》
的公告
现发布《设计使用年限50年以上港口工程结构设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200—2023,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指南》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答复。

《指南》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
(/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3年12月29日。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正文:----------------------------------------------------------------------------------------------------------------------------------------------------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为落实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管理,确保上海机场飞行安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知》(沪府办〔2012〕26号)的批复意见,现将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净空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一、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一)浦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东、北边界:伸向长江;南边界:三三公路;西边界:分为三段,北段(川杨河以北)为远东大道,中段(川杨河与沪南公路之间)为南六公路,南段(沪南公路以南)为远东大道。

(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东边界:分为三段,北段为外环线及北延伸线,中间段(沪宁铁路与沪闵之间)为曹杨路-内环线-伊犁路-虹漕路,南段为外环线及南延伸线;南边界:剑川路;西边界:分为三段,北段(沪宁铁路以北)为沪宜公路,中段(沪宁铁路与沪杭高速公路之间)为盐铁河-新通波塘-通波塘,南段(沪杭高速公路以南)为嘉金公路;北边界:G1501公路。

二、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根据国务院2009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创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六)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七)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编制格式的通知-沪交规[2012]424号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编制格式的通知-沪交规[2012]424号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编制格式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编制格式的通知(沪交规〔2012〕424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范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编制工作,提高编写质量和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关于实施<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05〕47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编制格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编制格式二○一二年八月八日附件:“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编制格式一、“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名称统一为:×××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材料应采用制版印刷或复印,用纸规格为A4,封面为白色。

二、“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编制内容、深度等要求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关于实施<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05〕470号)的有关规定,所提供的资料应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口径一致。

三、“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编制共分“工程竣工报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工程设计工作报告”、“工程施工工作报告”、“工程监理工作报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工程试运行报告”、“能力核算报告”、“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和“附件”等十个部分。

四、“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编制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第一部分工程竣工报告报告应全面反映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由项目法人负责编制。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5.18•【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系统提升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海事局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5月18日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为全面系统提升长江经济带和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遏制水域污染态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结合上海港(含洋山及内河港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坚持综合治理、疏堵结合,压实属地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因地制宜、整体推进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本市港航业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用一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船舶污水收集处置装置配备不到位和不正常运行、垃圾污水等偷排偷倒、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和与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不畅、港口自身环保设施不完善、岸电利用率不高、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建设难运营难等问题,促进和保障上海港绿色发展,实现“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港口污染物规范处置,绿色新能源加快推进”、“船舶污染物100%不下水,港口污染物100%不入水”的总体目标。

2 公文文体的写作(二)单元测试题及答案

2 公文文体的写作(二)单元测试题及答案
B.上海市国税民政府拟表彰上海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等2家单位郭伟等16名运动员、8名教练员、2名领队
D.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本市各药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事宜
59.下列公文标题正确的是
A.××市教育局关于召开××同志任职的通知
A.通知
B.意见
C.通告
D.决定
22.市国税局告知社会开展年度税务登记验证和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宜用
A.通报
B.通知
C.通告
D.公告
23.以下事项中应该使用通告行文的是
A.某大学告知校运动会的具体安排
B.某县政府向社会公开发文禁止乱占耕地
C.某机关拟免去该单位财务处处长职务
D.某机关拟告知有关单位参加有关会议
A.事由加文种
B.发文机关加事由加文种
C.只有文种
D.发文机关加文种
26.某市为了加快环市立交桥建设进度,决定把某路段通过的车辆进行疏导分流,可以为此行文的文种是
A.公告
B.通告
C.通知
D.决定
27.通报和通告共同的特点是
A.知照性
B.重要性
C.指导性
D.政策性
28.市政府决定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专项治理,应使用的文种是
D.在一定程度上起警戒作用
16.公告不写主送和抄送机关,多由新闻媒体发布,这种性质和特点说明公告是
A.公开行文
B.内部行文
C.秘密行文
D.下行行文
17. 下列公告特点中,最主要的是
A.针对性
B.广泛性
C.涉外性
D.地域性
18. 公告的正文包括
A.制发依据、宣布事项、具体要求
B.制发依据、具体要求、结语
A.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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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港口设施建设
工程设计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交规[2011]46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9.01
【实施日期】2011.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港口设施建设工程设计许可实施办法》的
通知
(沪交规〔2011〕467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港口设施建设工程设计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第1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上海港口设施建设工程设计许可实施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上海港口设施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上海港口条例》、《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港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港口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其他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港口设施建设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工程项目设计许可的申请、审查及审批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港口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港口工程),是指在上海港口管辖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港口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工程。

具体包括建设码头、防波堤、港池、锚地、客运站、浮筒、栈桥、趸船、仓库、堆场、水上过驳平台、驳岸、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及支持系统、辅助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等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港口工程设计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港口工程设计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港口局)负责上海港口工程设计许可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四条(设计文件基本要求)
港口工程初步设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建设方案符合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规模、标准和投资等符合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经核准、备案的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文件;
(三)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规范;
(四)符合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

港口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
(二)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规范;
(三)工程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稳定性计算正确;
(四)指导性施工方案合理;
(五)图纸、施工说明表述清晰、完整。

第五条(提交材料与受理)
项目法人在向市交通港口局报批初步设计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文件一式2份;
(二)初步设计文件一式2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1份;
(三)港口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印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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