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厨卫排气道标准和规范条文
厨厕面积国家强制条文

厨厕面积国家强制条文
案例一:
1、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适用于各种原材料制成的排烟气道。
2、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建材工业行业标准《玻璃纤维增强水泥排气管道》,只适用于以硫铝酸盐水泥内夹耐碱玻璃纤维网布制成的住宅排烟气道。
3、《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
4、《住宅设计规范》第682条要求排气道产品本身是能够防止各层回流的定型排气道产品。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至20xx》第682条条文说明也明确排气道产品本身须有防回流构造。
案例二:
1.厨房与餐厅
厨房的净使用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
厨房设计要考虑橱柜厨具布置方式,比如一字布置(开间最小为1.8米,轴线间距)、L型布置、U型布置。
操作台长度不得小于3米。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不得向楼梯间、走廓开窗或排气。
用餐空间不得小于8平方米。
可以单独设餐室也可以与客厅连通(这时标注房间名称和面积时应先画“虚墙”分割就餐区和会客区)。
2.卫生间
每个卫生间的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一般为4至6平方米,不应过大或过小。
以满足使用功能为设计依据。
可以考虑将卫生间适当分割为内外两部分(面积允许时),比如把便器单独设置。
卫生间应有洗面盆、坐便器、洗浴设施。
厕所、卫生间可向楼梯间、走廊开固定窗(高窗,窗台高度不小于1.8米),不得向厨房、餐厅开窗。
设置两卫时,一卫在主卧室内。
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一)

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一)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1.前言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是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设施之一,对于其应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概述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是指对住宅内厨房、卫生间等设施进行排气工程设计规范、材料使用及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规定的标准。
3.标准内容1.排气道应进行合理布局,保证通风流畅,不得出现死角。
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排气管材料,并确保管道无缝、封闭。
3.排气管道内壁应保持清洁,无明显杂物积聚。
4.排气口应布置在易观察、方便清洁的位置,严禁设于封闭空间或位置不当的地方。
5.排气口应选用适宜大小,不得小于75平方毫米,或出现异味等不良气体外泄。
6.排气口应修整完好,不得有破损、变歪等情况。
7.排气管道与燃气管道要保持间距,确保排气管不受燃气管热量的影响而发生膨胀、变形等情况。
8.排气管道及其附件施工要合理、牢固,确保长期使用安全可靠。
9.排气管道及其附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结论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关系到居民生活环境的卫生和健康。
本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住宅内部气氛的舒适卫生,促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5.实施建议为有效贯彻落实技术标准,建议以下措施可行:1.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和督促力度,及时排查和纠正违反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的行为。
2.对使用住宅排气道系统的居民进行相关教育,提高其对排气道系统的重视和对系统状态的自觉监测。
3.政府和相关机构应持续加大对住宅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例如,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强推广力度等。
4.强化排气道施工单位和木工等施工人员对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的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施工质量,降低违规次数和事故发生率。
6.总结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标准是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卫生和健康的基本要求,其制定和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住宅厨房烟道排气系统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附件2:住宅厨房烟道排气系统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目录:1.依据(标准和规范)2.提供样品及相关资料3.设计、制作工序要求1)设计要求;2)制作工序要求;4.材料进场检查5.运输和堆放6.安装要求7.排气阀及相关配件8.烟道烟帽9.其他注意事项10.施工组织方案编制、供货、安装工期及其他时间配合要求1.依据1.1.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当以下所引用的标准出现废止情况,自动更新为最新标准,并更新相应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住宅排气道(一)》(07J916—1)➢《住宅厨房卫生间变压式排风道图集(II型)》(统一编号:BK2001—02C)➢《住宅厨房卫生间变压式防串烟防倒灌排风道》(广东省推荐标准GJT003)➢《住宅共用变压拔气式五防排气系统》(广东省推荐标准粤12J/T910)➢《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GA∕T798—2008➢《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19530—2007➢《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GB∕T17428—2009➢《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19978—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194—2006➢《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参数》(GB11228-89)1.2.本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是针对厨房排烟道,不包括卫生间排烟道和商业排烟道。
规范中对于厨房排烟的要求

规范中对于厨房排烟的要求
规范中对于厨房排烟的要求
根据住建部最新发布的《装配式整体厨房应⽤技术标准》中5.2.12条,有这么⽤段:
5.2.12 排⽤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范
(1)厨房内各类⽤⽤设备排出的烟⽤必须排⽤室外
(2)竖向排⽤道屋顶风帽的安装⽤度不应低于相邻建筑。
排⽤道的出⽤设置在上⽤屋⽤或住户平台上时,应⽤少⽤出屋⽤或平台地⽤2m;当周围4m之内有门窗时,应⽤少⽤出门窗上⽤0.6m。
(3)吸油烟机排风管应位于吊顶内。
(4)严禁任何管线穿越共⽤排⽤道。
(5)排烟道、排⽤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设置;其井壁应为耐⽤极限不低于1.00h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丙级防⽤门。
(6)竖井排⽤道的防⽤阀应安装在接风井的⽤平风管上。
解读如下
第⽤点不必多说,我们将室内的烟⽤拍出,既是防⽤要求,也是保障健康的基本要求。
第⽤点是确保各个建筑顶部排烟管出⽤处释放出来的油烟尽可能不影响到附近邻居,以及上⽤屋⽤上⽤⽤的⽤。
第三点规范要求,抽油烟机的排风管道不应该显露在外,应该安装在吊顶内
第四点、第五点要求各个设备合⽤⽤个烟道时不得相互⽤扰,如厨房燃具排⽤罩排出的油烟不得与热⽤器或采暖炉排烟合⽤⽤个烟道。
尤其当通过外墙直接排⽤室外时,应在室外排⽤⽤设置避风、防⽤和防⽤污染墙⽤的构件。
部品标准厨房卫生间排气烟道

部品标准厨房卫生间排气烟道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住宅工程部品标准(补充)——厨房、卫生间排气(烟)道做法标准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住宅工程部品标准(补充)——厨房、卫生间排气(烟)道做法标准一、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规范、标准、规程:《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194-2006《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二、规范约定一类是工厂预制的薄壁排气道,内壁相对比较平整、光滑,壁厚介于12~15毫米之间,每节排气道的标准长度为~米或者~米,也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要求定做;另外一类是现场砌筑的排气道,内壁相对比较粗糙,壁厚120毫米。
而现场砌筑的排气道是用砖或者石块,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规范在现场砌筑而成,砖缝砂浆务必饱满,以免烟气泄漏;排气道内部用水泥砂浆尽量抹平,以降低气流摩擦阻力损失。
内表面要求光滑,外表面要求平整无空洞和缝隙,端面应平整且无毛边;进出口上方应标明规格、型号(层号)标有气流方向的箭头“↑”,以免安装时产生错误;为方便排演气道的安装可制成每层楼一节,这样排烟气道长度等于层高。
1、钢丝网水泥排气道制品的水泥强度不应低于。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性能应符合GB175的规定,快硬硅酸盐水泥性能应符合GB199的规定,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质硅酸盐水泥性能应符合GB1344的规定。
增强材料宜采用22#-26#及直径4的钢筋,钢丝网网眼尺寸以为10㎜×10㎜。
2、玻璃纤维网增强水泥排气道制品的水泥强度不应低于级。
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性能应符合JC/T659的规定,硫铝酸盐水泥性能应符合JC714的规定。
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应符合JC/T841的规定。
3、骨料性能应符合JGJ51的规定,其粒径不应大于排气道壁厚的1/34、允许采用耐老化、耐腐蚀、耐潮湿并符合防火及环保规定的化学建材或其他轻质材料。
住宅厨房烟道排气系统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附件2:住宅厨房烟道排气系统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目录:1.依据(标准和规范)2.提供样品及相关资料3.设计、制作工序要求1)设计要求;2)制作工序要求;4.材料进场检查5.运输和堆放6.安装要求7.排气阀及相关配件8.烟道烟帽9.其他注意事项10.施工组织方案编制、供货、安装工期及其他时间配合要求1.依据1.1.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当以下所引用的标准出现废止情况,自动更新为最新标准,并更新相应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住宅排气道(一)》(07J916—1)➢《住宅厨房卫生间变压式排风道图集(II型)》(统一编号:BK2001—02C)➢《住宅厨房卫生间变压式防串烟防倒灌排风道》(广东省推荐标准GJT003)➢《住宅共用变压拔气式五防排气系统》(广东省推荐标准粤12J/T910)➢《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GA∕T798-2008➢《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19530-2007➢《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GB∕T17428-2009➢《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19978-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JG/T194—2006➢《住宅厨房及相关设备参数》(GB11228-89)1.2.本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是针对厨房排烟道,不包括卫生间排烟道和商业排烟道。
住宅厨房污染控制通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住宅厨房污染控制通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住宅厨房污染控制通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20××-××-××发布20××-××-××实施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目次1 总则 (3)2 术语 (4)3 一般要求 (7)4 住宅厨房污染物指标与通风量 (8)4.1 住宅厨房室内环境及污染物指标 (8)4.2 住宅厨房通风量 (8)5 住宅厨房公共排油烟系统设计 (10)5.1 住宅建筑排油烟风道设计 (10)5.2 补(送)风系统设计 (14)6 排油烟装置及排油烟风道技术要求 (17)6.1 排油烟装置 (17)6.2 排油烟风道技术要求 (17)7 检测与控制 (19)8 减震、防火、安全、噪声控制 (21)9 节能措施及其他 (22)1总则1.0.1 “民以食为天”,厨房的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且对居住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我国迄今缺乏针对住宅厨房空气污染物控制的通风设计标准。
本标准编制过程结合了近年来国内外关于厨房污染物通风控制的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设计、科研新成果,从卫生、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对相关设计标准、计算要求、设计方法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1.0.2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及新建的住宅厨房空气污染物控制及通风设计,酒店式公寓、宿舍等带炊事功能的居住类建筑可参照执行。
1.0.3 本标准为专业性的技术标准。
本条文的目的是强调在执行本标准的同时,还应注意贯彻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相关标准、规范等的有关规定。
2术语和符号2.0.10 本条是关于油烟污染负荷的说明图1 PM2.5质量浓度图2 PM2.5散发率(He et al. 2004; Chen et al.2018)烹饪产生的油烟污染被认为是室内乃至室外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室内环境中,43.2%的颗粒物和52.5%的人体颗粒物暴露量来自于烹饪过程。
有关厨卫排气道标准和规范条文

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对厨卫排气道系统的规定一、厨卫排气道系统标准要求(一)耐火极限要求1、2015年5月1日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1.2条规定。
建筑物耐火等级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第9.4.3 条强制性条文规定。
2、强条1;耐火极限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9条规定1、2、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OOh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强条2;防火分隔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9条规定。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4、空隙填塞密实要求(强条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9条规定。
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5、排气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建耐火试验方法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 9978--2008.1的有关规定。
通风管道在标准火条件下的耐火性能试验方法,用来检验通风管道承受外部火管道作用时的耐火性能。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9978—2008、第12.1条、12.2 条规定;试件的耐火极限是指满足相应耐火性能判定准则的时间;第12.2.1 隔热性和完整性对应承载能力;如果试件的“承载能力”已不符合要求;则将自动认为试件的“隔热性”和“完整性”不符合要求。
第12.2.2隔热性对应完整性,如果试件的“完整性”已不符合要求,则将自动认为试件的“隔热性”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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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对厨卫排气道系统的规定一、厨卫排气道系统标准要求(一)耐火极限要求1、2015年5月1日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1.2条规定。
建筑物耐火等级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第9.4.3 条强制性条文规定。
2、强条1;耐火极限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9条规定1、2、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OOh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强条2;防火分隔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9条规定。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4、空隙填塞密实要求(强条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9条规定。
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5、排气道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建耐火试验方法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 9978--2008.1的有关规定。
通风管道在标准火条件下的耐火性能试验方法,用来检验通风管道承受外部火管道作用时的耐火性能。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9978—2008、第12.1条、12.2 条规定;试件的耐火极限是指满足相应耐火性能判定准则的时间;第12.2.1 隔热性和完整性对应承载能力;如果试件的“承载能力”已不符合要求;则将自动认为试件的“隔热性”和“完整性”不符合要求。
第12.2.2隔热性对应完整性,如果试件的“完整性”已不符合要求,则将自动认为试件的“隔热性”不符合要求。
《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GB /T 17428有关规定。
通风管道在标准火条件下的耐火性能试验方法,用来检验通风管道承受外部火(管道A)和内部火(管道B)作用时的耐火性能。
(二)防止回流的措施要求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防烟设施; 建筑防火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将火灾引起的损失降到最小程度,便于人员疏散,能将烟雾、火势控制在规范规定的“防火分区内”。
防止火灾蔓延。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本条是在原规范第7.2.9条的基础上改写的。
为防止垂直排风管道扩散火势,本条规定“应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根据国内工程的实际作法,排气道防止回流的措施有下列四种:(1)加高各层垂直排风管的长度,使各层的排风管道“穿过两层楼板”,在第三层内接入总排风管道。
(2)将浴室、厕所、卫生间内的排风竖管分成“大小两个管道”,大管为总管,直通屋面;每间浴室、厕所的排风小管,分别在本层上部接入总排风。
(3)单孔排风管道将支管顺气流方向插入排风竖管内,且使支管到支管出口的高度不小于600mm。
(4)在排风支管上设置密闭性较强的止回阀。
(三) 防火止回阀性能要求依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1相关规定,在仅用作平时厨卫排风道的风机前设70℃防火阀没有必要。
平时使用的排风机使用的电源与失火时的消防电源为两路,当失火时,要求所有通风设施均停止运行,即平时使用的电源由消防控制中心全部切断,仅使用消防电源,因此排风机前不需要设70℃防火阀。
1.强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9.3.11条规定。
对防火阀的应用进行了修订;排烟防火阀等进行了规定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穿过墙、楼板的风管上所设置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等进行了规定;2.强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9.3.11条规定。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度防火阀。
防火止回阀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 15930的有关规定。
3.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竖向通风系统隔层排风均独立设置时,水平风管与竖向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4.防火止回阀判定应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标准;火灾时关闭可靠性,温感器动作后,防火止回阀应自动关闭,手动开启/复位,能显示故障状态的警示标志或信号输出的装置。
(四)接口要求,排气道进气口应符合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住宅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 390:2014第4.4.2相关规定。
厨房排气道进气口接口直径宜为160mm,卫生间排气道进气口接口直径宜为80mm~100mm。
三、防回流构造要求(一)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8.1条规定:我国的城镇住宅大多数是集合式住宅,密度高、排气量大,采用共用竖向排气系统更有利于高空排放,减少污染。
(二) 防止各层回流构造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8.2条规定。
厨房、卫生间的共用排气道应采用能够防止各层回流构造的定型产品,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排气道断面尺寸应根据层数确定,排气道接口部位应安装支管接口配件,厨房排气道接口直径应大于 150mm,卫生间排气道接口直径应不大于 80mm。
(三)接口方向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第6.8.3条规定。
在进行厨房设计以及排气道安装时,需正确安排共用排气道的位置和接口方向,以保证排气管的正确接入和排气顺畅。
(四)合用排气道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6.8.4条规定。
厨房和卫生间的烟气性质不同,合用排气道会互相串味。
另外,由于厨房和卫生间气体成分不同,分别设置也可避免互相混合产生的危险。
(五)风帽渗、漏要求:《住宅设计规范计(GB50096-2011) 6.8.5条规定。
风帽既要满足气流排放的要求,又要避免产生排气道进水造成的渗、漏等现象。
如在可上人屋面或邻近门窗位置设置竖向通风道的出口,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本条参考了对排水通气管的有关规定,对出口高度提出要求。
(六)《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6.8章, 共用排气道。
【要点说明】为保证排气道的工程质量,要求选择排气道产品时特别注意其排气量、防回流构造、严密性等性能指标。
我国目前住宅使用的共用排气道,一般是竖向排气道,利用各层住户的排油烟机向管道增压排气。
由于各层住户的排油烟机输出压力不相等,容易产生上下层之间的回流。
因此,厨房和卫生间应排气道采用能够防止各层回流的定型产品。
(因为空筒式排气道产品本身不是能够防止各层回流的定型排气道产品,其需要依赖接口配件“止回阀”)。
同时,层数越多的住宅,要求排气道的截面越大,如果排气管道截面太小,竖向排气道中的压力大于支管压力,也容易产生回流。
因此,断面尺寸应根据层数确定。
排气道支管及其接口直径太小,会造成管道局部压力过大,产生回流。
所以《住宅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 390:2014第4.1.3 条的有关规定,排气道系统应进行整体设计,选用同一系统的排气道管体、导流装置、防火止回阀和防倒灌风帽等定型产品。
四、排气道系统通风性能指标要求2014年2月实施,对建筑通风效果做出了规定,包括住宅卫生间的排气道80~100m3/h的排风量、厨房排气道300~500m3/h、PM2.5的日平均浓度宜小于75μg/m3的测试。
甚至包括模拟计算,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住宅排气管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已2015年4月实施,从标准建设上推进住宅排气道基本规定、设计、安装、验收、维护和保养。
设计标准和产品标准的进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一)排气道系统通风性能应符合《建筑通风效果测试与评价》JGJ/T309-2013的有关规定:3.1 基本要求3.1.1 建筑设计阶段及建成后应进行通风效果的模拟评价或实测评价。
1建筑设计阶段应采用风洞试验、模型试验或数值模拟等方法进行通风效果的模拟评价。
2对已建成建筑宜通过实测的方法进行通风效果评价,体型复杂时可采用风洞试验、模型试验或数值模拟的方法进行评价。
(二)排气道系统通风性能应符合《建筑通风效果测试与评价》JGJ/T309-2013的有关规定:3.2.5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排气效果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厨房排气道每户排风量不应小于300 m3/h、不大于500m3/h,且应防火、无倒灌。
2 住宅卫生间排气道每户排风量不应小于80m3/h、不大于100m3/h,且应防火、无倒灌。
4.6.1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通风性能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新建建筑的厨卫排气道系统应通过模型试验进行排风性能的测评,每种规格型号应分别检测。
2 工程上完成安装的厨卫排气道系统应进行现场检测。
3住宅厨卫排气道系统通风性能检测测试工况应按表4.6.1的规定执行。
五、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排气道进气口位置应符合2015年4月1日起施行《住宅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 390:2014第4.4、4.4.1条相关规定。
排气道内进气口位置应设有防止排气道内烟气倒灌的导流装置。
应符合下列要求:1 单孔结构排气道内进气口位置应安装导流装置,并加装防火止回阀。
2 多孔结构排气道的支管接口件进气口位置应安装导流装置。
当支管接口件进气口的高度小于0.6m时,应安装防火止回阀。
当支管接口件进气口的高度大于0.6m,且穿过两层楼板,隔层分区时,可免装防火止回阀。
3 当在奇偶数层结构排气道内的进气口两侧设置导流装置,且导流装置与主管道连接的三通夹角向上应不大于30°,隔层分区时,可免装防火止回阀。
《住宅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 390:2014相关规定。
第3.0.10条防火止回阀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 15930和行业标准《排油烟气防火止回阀》GA/T 798的有关规定。
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下的防火止回阀,当因故障而关闭(不能排气)时,能显示故障状态的警示标志或信号输出的装置。
《住宅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 390:2014第3.0.11条相关规定。
导流装置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1h,并应与排气道保持完整、不脱落。
厨卫排气道系统验收《住宅排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 390:2014第6章的规定。
6.2 系统通风性能检测6.2.1 排气道系统安装后,应进行现场防窜烟、防倒灌性能检测。
6.2.2 现场防窜烟、防倒灌性能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测:1检测数量:排气道系统性能检测采取抽样检查方式,数量按不同系统抽检一次。
2检测设备:风机(风压180~250Pa,排风量500m3/h)、烟雾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