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0685YMC0001S-2019宠物零食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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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12.30•【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8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9年第4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497批次样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发现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4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其他化学污染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天津、浙江、福建、山东、湖南、贵州、宁夏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微生物污染问题淘宝家湘味好(经营者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超三好食品批发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康乐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泰灌肚,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一)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众源海鲜冻品店销售的鲈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Q_KLCS001-2019天然宠物食品

Q_KLCS001-2019天然宠物食品

Q/KLCS 山东科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KLCS001-2019天然宠物食品2019-03-01发布2019-04-02实施山东科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前言为了规范天然宠物食品的生产和管理,保证天然宠物食品的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以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制。

本标准由山东科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科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单延峰、刘福明、刘科、韩玲。

本标准代替Q/KLCS-2018本标准与Q/KLCS-201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菌落总数的计数单位——修改了大肠菌群的限量天然宠物食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天然宠物食品的分类、原材料,要求,添加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禽肉、畜肉、鱼肉、动物内脏、蔬菜、水果、淀粉、植物蛋白等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筛选、清洗、切分及强化营养处理,再经冷冻、烘干、冻干而成的宠物食品(以下简称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T6434-2006饲料中粗纤维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0648饲料标签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75号令3分类3.1产品按照原材料不同,可分为:a)纯肉类,单一肉类分切加工的产品(用C表示);b)混合类,多种肉类及淀粉蔬菜混合的产品(用H表示)。

Q_JYA 0001S-2019鲜切水果企业标准

Q_JYA 0001S-2019鲜切水果企业标准

备案号:33040017S-2019有效期:2022.2.10Q/JYA 嘉兴优安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YA0001S-2019鲜切水果2019-01-09发布2019-02-10实施Q/JYA0001S-2019前言本标准的编写执行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适应市场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企业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中的要求及企业自身发展对产品的需求,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该产品生产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由嘉兴优安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嘉兴优安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雁蕾、陈建民。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鲜切水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鲜切水果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水果为原料,经预处理、清洗、消毒漂洗、去皮或不去皮、去核或不去核、护色或不护色、甩干或凉干、分切或不分切、拼配或不拼配、包装而成的即食鲜切水果。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478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检验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产品分类3.1单一类:以单一种类的新鲜水果为原料,经预处理、清洗、消毒漂洗、去皮或不去皮、去核或不去核、护色或不护色、甩干或凉干、分切或不分切、包装而成。

蒸煮类宠物零食企业标准2020版

蒸煮类宠物零食企业标准2020版

Q/YFMC 003-2020蒸煮类宠物食品2020-10-31发布2020-11-15 实施Q/YFMC 003-2020目录1范围 (1)2规范性文件引用 (1)3技术要求 (1)3.1原料 (1)3.2辅料 (1)3.3添加剂 (1)4质量指标 (2)4.1感官要求 (2)4.2 理化指标.....................................................................................................................................................,,, (2)4.3 微生物指标......................................................................................................................................,,, (2)4.4 净含量..............................................................................................................................................,,, .. (2)5 检验方法.........................................................................................................................................................,,,,, . (3)5.1 感官......................................................................................................................................................,,,,, (3)5.2 理化指标..................................................................................................................................................,,,,,, (3)5.3微生物 (3)5.4净含量 (3)6检验规则 (3)6.1组批 (3)6.2抽样 (3)6.3检验 (3)6.4判定规则 (4)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7.1产品标识 (4)7.2包装 (4)7.3运输 (4)7.4贮存 (4)Q/YFMC 003-2020蒸煮类宠物食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蒸煮类宠物食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原材料要求,添加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冻干宠物零食企业标准2020版

冻干宠物零食企业标准2020版

Q/MYAX001 -2020企业标准Q/MYAX001 -2020冻干宠物零食2020-05-28发布2020-05-28实施冻干宠物零食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生产的冻干宠物零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供狗、猫食用的冻干宠物零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75 号令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GB/T 6433 饲料中粗脂肪测定方法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过滤法GB/T 6435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测定方法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GB/T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GB/T 13081 饲料中汞的测定GB/T 13082 饲料中镉的测定GB/T 13088 饲料中铬的测定GB/T13093 饲料中细菌总数的测定GB/T 13091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测定GB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照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宠物饲料卫生规定宠物饲料标签规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冻干宠物零食以畜禽产品、水产品或果蔬类为原料,通过处理加工后,经冻干制成的供狗、猫食用的宠物零食(以下简称产品)。

4要求4.1原辅料4.1.1畜禽肉原料、水产品需来自非疫区,果蔬类原料来自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种植基地或者具备农药检测合格证明或者具备产地环境无污染证明,并且经检验合格的畜、禽、水产、果蔬产品。

4.1.2所用的添加剂应符合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要求。

4.1.3原辅料不得掺入国家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添加剂及其他违禁成分。

Q_LBKJ 006-2019宠物营养膏企业标准

Q_LBKJ 006-2019宠物营养膏企业标准

淮阳科技制品厂Q/LBKJ 漯河立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BKJ 006—2019宠物营养膏2019-03-05发布2019-04-10实施漯河立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漯河立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漯河立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永华、赵芳、闫道胜、张茜、韩海锋、尹萍、杨帅。

本标准于2018年03月05日首次发布。

宠物用营养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宠物用营养膏的产品分类、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以及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营养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1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T 603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 5918 饲料产品混合均匀度的测定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测定方法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GB/T10649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GB/T 6439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GB 10648 饲料标签GB/T 13079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13081 饲料中汞的测定GB/T 13082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GB/T 13083 饲料中氟的测定离子选择性电极法GB/T 13088 饲料中铬的测定GB/T 13091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验方法GB/T 14699.1 饲料采样GB/T 17817 饲料中维生素A 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7818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7812 饲料中维生素E 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4700 饲料中维生素B1的测定GB/T 14701 饲料中维生素B2的测定GB/T 14702 饲料中维生素B6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GB/T 17819 维生素预混料中维生素B12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8397 预混合饲料中泛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7813 复合预混料中烟酸、叶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17816 饲料中总抗坏血酸的测定邻苯二胺荧光法GB/T 17819 维生素预混料中维生素B12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8397 预混合饲料中泛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7813 复合预混料中烟酸、叶酸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17816 饲料中总抗坏血酸的测定邻苯二胺荧光法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GB/T13882 饲料中碘的测定(硫氰酸铁-亚硝酸催化动力学)GB/T 13883 饲料中硒的测定方法GB/T 5009.1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GB/T 20365 硫酸软骨素和盐酸氨基葡萄糖含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GB/T 5009.168 食品中二十碳五烯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的测定GB/T 23528 低聚果糖的测定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号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3 产品分类产品为宠物营养膏,产品分为:源动力营养膏、软骨素骨宝膏、血灵宝营养膏、源健营养膏、磷脂美毛膏、猫源健营养膏、营养化毛膏、猫胺营养膏。

宠物零食企业标准

宠物零食企业标准

宠物零食企业标准
宠物零食企业标准是指在生产和销售宠物食品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宠物零食企业标准:
1. 食品安全标准:宠物零食企业应确保所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符合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使用安全的原材料、遵守卫生要求、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害物质等。

2. 营养标准:宠物零食企业应制定合理的营养标准,确保宠物零食能够提供适当的营养成分,并满足宠物的生长和健康需求。

3. 生产标准:宠物零食企业应建立适当的生产标准,包括流程控制、设备可靠性、质量检测等方面,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 包装标准:宠物零食企业应遵循适当的包装标准,包括选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控制包装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等,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持续性。

5. 标签标识:宠物零食企业应确保产品标签和标识清晰准确,包括产品成分、营养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以便消费者进行正确的选择和使用。

6. 市场监管和质量控制:宠物零食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和质量控制机制,包括定期抽样检测、严格记录和溯源管理、及时召回和处理不合格产品等,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7. 诚信经营:宠物零食企业应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积极参与行业自律,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宠物零食企业标准可能会因国家、地区或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和执行适合自己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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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685YMC 烟台雅米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0685 YMC 0001 S-2019
宠物零食
2019-4-1发布 2019-5-1实施
烟台雅米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烟台雅米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金伟、苑现利。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宠物零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生产的宠物零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鸡肉、鸭肉、鱼肉、牛肉、羊肉等家禽及畜类的肉及内脏为主要原料,添加地瓜条、苹果片、香蕉片、淀粉、蛋白等和食品添加剂甘油、盐等,经解冻、配料、斩切/滚揉、摆盘/成型、烘干、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而成的宠物零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8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禽产品
GB 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T 36187 冷冻鱼糜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461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03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质及制品
GB/T 5009.10 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25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号《宠物饲料卫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号《宠物饲料标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1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修订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号《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
Q/0685YMC0001S-2019
3 术语和定义
3.1 整条
以鸡、鸭、羊等禽、畜类的肉及其副产品和鱼类为主要原料,不添加或添加少量淀粉,混匀后经前处理、摆盘、高温杀菌、包装等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形状的用以奖励或直接给宠物食用的宠物食品。

3.2 缠绕类
以鸡、鸭、羊等禽、畜类的肉及其副产品和鱼类为主要原料,不添加或添加少量淀粉、蛋白等辅料,配以甘油、盐等食品添加剂,前者经充分混匀后缠绕在苹果片、地瓜条、牛皮卷或粒棒等辅料上经高温杀菌、包装等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形状的供宠物咀嚼、玩耍和食用的宠物食品
3.3 斩切类
以鸡、鸭、羊等禽、畜类的肉及其副产品和鱼类为主要原料,不添加或添加少量淀粉、蛋白等辅料,配以甘油、盐等食品添加剂,经前处理、斩拌(切碎混合)、成型、冷冻、切片、高温杀菌、包装等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形状的用以奖励或直接给宠物食用的宠物零食
4 原辅料要求
4.1 原料
4.1.1 原料需来自非疫区,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类产品。

4.1.2 原料不得掺与国家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药物、添加剂及其违禁成分
4.2 辅料
辅料符合国家及我司相关验收要求,不得掺假。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
5.1.1 鸡、鸭、羊等禽、畜类
应符合GB 16869的规定
5.1.2 鱼类
应符合GB 2733的规定
5.1.3 鱼糜
应符合GB/T 36187的规定
5.1.4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1.5 玉米淀粉
应符合GB/T 8885的规定
5.1.6 蛋白
应符合GB 20371的规定
5.2 生产工艺
解冻→挑选→配料→斩拌→滚揉→成型→烘干→金检→内包装→外包装→检验→入库
5.3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5.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5.5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5.6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饲料添加剂
6.1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6.2饲料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农业部第2045号和第21号相关规定。

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宠物饲料卫生规定》。

8 检验方法
8.1 感官检验
取适量产品置于干净的容器中,在自然光或相当于自然光的室内,视其色泽,嗅其气味。

8.2 理化检验
8.2.1 蛋白
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

8.2.2 脂肪
Q/0685YMC0001S-2019
按GB 5009.6规定的方法测定
8.2.3 纤维
按GB 5009.10规定的方法测定
8.2.4 灰分
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
8.2.5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
8.3 微生物检验
8.3.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

8.3.2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

8.3.3 致病菌
分别按照GB 4789.4、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
8.4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

9 检验规则
9.1 组批
原料不变,同配方、同工艺、同班次生产的同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9.2 抽样
随机抽样,每批样品数量不低于4袋,其中一袋用于检验,其他3袋留样备查。

9.3 检验
9.3.1 出厂检验
9.3.1.1 检验项目
包括: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

9.3.1.2 产品出厂
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9.3.2型式检验
9.3.2.1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9.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9.4 判断规则
9.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

9.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10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0.1 标志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10648的规定。

Q/0685YMC0001S-2019 10.2 包装
10.2.1 产品内包装采用符合食品包装要求的材料,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

10.2.2 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外包装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

10.2.3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10.3 运输
10.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

10.3.2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10.4 贮存
10.4.1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

10.4.2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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