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起诉被告能看证据吗?
民事诉讼中,你没有证据证明你没有做那件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中,你没有证据证明你没有做那件事,这句话是什么
意思?
除了法官以外,在法庭或者法律文书上,如果进行类似标题的这种陈述,那无非两种可能:要不就是高手,要不就是赖皮,所谓的高手和菜鸟就在一线之间。
大多数案件的,证据责任的分配,是原告占大头,被告可以对自己的反驳举证,但被告举证责任的强度,是远远低于原告的举证责任的强度的。
而且被告是可以举证,不举证不一定输;但原告是必须举证,没证据就很麻烦,只要被告不认、不说话、甚至根本不来开庭,原告胜算就很低。
而类似于你没有证据证明你没有做那件事,对原被告通用……比如原告没证据,就说这句,没打过官司的被告就很懵,他可能就会掉进去自己需要对没做原告所主张的那件事而进行各种举证、各种陈述的陷阱了……结果多说无益,说多了,说漏了……
又比如被告,也可以用这个,对原告说你没有证据证明这事跟你自己没关系、你没有证据证明是我干的、你没有证据证明不是你自己的原因……如果原告没打过官司,也会懵,结果同样,影响发挥。
所以,原被告要对本案的举证责任,庭前做好功课,庭上也别被对方带跑偏。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
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如何反驳原告证据

一、被告如何反驳原告证据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可以采取反证和新的本证两种不同的方式对原告的主张或者证据进行反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即“谁主张,谁举证”,即由提出事实主张的一方来承担提供证据证明事实真伪性的责任。
当原告的证据不实或者证明力不够时,被告可以举证来反驳原告的陈述的事实或者支持自己的事实主张。
同时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被告也对自己的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
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
所以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或有效的证据为依据,使自己对原告的事实主张的否认、反驳或者反诉成立。
被告如何反驳原告证据二、证据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对于证据的分类,我国的三部诉讼法依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民事诉讼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民事权益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法调查、审理、执结的法律程序。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证据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诉讼双方来说,有关证据的规定和运用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负。
一、证据的定义和分类证据是指为了证明案件事实真伪而提供的各种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根据性质和形式的不同,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证明主张的事实本身的证据,如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双方当事人的书面协议等。
而间接证据则是通过推理、归纳或其他方式间接证明主张事实的证据,如证人的口述证词、鉴定人的鉴定意见等。
二、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诉讼参与人有义务收集、提供证据,法院也有权利依法调取证据。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各方应当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证据保存的方式包括书面、电子和物证保存等。
其中书面证据的保存主要通过提交书证和律师代理的形式进行,电子证据则可通过存储设备或网络传输途径保存。
在诉讼过程中,各方还可以申请证据保全措施,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保存完整。
三、证据的要件和推定证据的要件是指证据的基本条件,包括合法性、充分性和重要性。
证据合法性要求证据的来源合法、收集过程符合法律规定;证据充分性要求证据的内容充分、能够证明争议事实的真实性;证据重要性要求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有密切关联,对案件的判决结果具有重要影响力。
在民事诉讼中,还存在证据的推定规则。
证据的推定是指通过已经证明的事实,推定还未证明的其他事实的规则。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些具体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人们的正常推理,推定某个事实的存在。
四、证据的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指诉讼各方必须根据法律规定,提供与自己主张相一致的证据,以便法院审理、认定事实真伪。
原告在起诉时需要提供其主张的证据,被告可以进行辩解,并提供反驳证据。
同样,被告也可提出反诉并提供与反诉相关的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是怎样的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诉讼中证据的提供是极其重要的,法官对案件做出判决,往往能够作为参考依据的就是证据。
只有通过证据,才能一点一滴的找出案件真相,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
对此,我国制定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信版-V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信版-V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判断案件真伪的重要依据。
为规范证据收集与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以下是本文对其的分析和总结。
一、证据的收集范围1. 证据应当是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
一般来说,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
另外,如果当事人有需求,也可以涉及人身检验、勘验笔录、调查取证等。
2. 在证明案件的环节中,应当多方面收集证据,并做到全面、真实、准确。
由于证据的获取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当事人应该充分准备,有充足理由证明他所提供的证据是真实的,且可以被当事人接受。
二、证人证言1. 当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只能由他人证明时,可以使用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应当符合证明标准。
如果证人对事实表示不清楚或拒绝作证,法院有权对证人证言进行调整。
2. 证人必须按照诉讼规则出席庭审,并接受法院的询问,提供客观真实情况作证。
如果证人不能够出庭,可以通过视听资料等方式提供证言,但要注意其真实性。
三、书证1. 书证是指书面的〝标志性记录〞,包括合同、账单、信件等。
书证的证明力通常比较强,因此过于恶意的修饰和伪造行为也经常出现。
2. 对于法院认为合法的书证,一份合法的中文翻译件通常也是需要的。
而如果当事人认为某个书证真伪难辨,也可以申请法院进行鉴定。
四、物证1. 物证是指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物品本身、视频资料、书籍等。
与试金石测验或身体检查相似,物证的证明能力非常强。
2. 如果案件中涉及到物证,当事人应根据案件的特殊性通过鉴定机构对物证进行检验,以便有效地证明案件的所述事实。
五、视听资料1. 视听资料一般来自于录音、录像和其他电子信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视听资料没有经过技术鉴定或证实,法院会视情况而定。
2. 当事人应当根据情况申请法院对视听资料进行技术鉴定,以确认其真实性。
六、结论总体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为客观公正的审判提供了保障,为良性的民事诉讼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尤其是在当代社会中,为各类契约关系和经济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力支持。
民事诉讼法举证规则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举证规则的内容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在民事诉讼中,要按照民事诉讼法举证规则。
那么,民事诉讼法规则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在民事诉讼时要按照这些规则来执行。
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民事诉讼法举证规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一、民事诉讼法举证规则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证据举证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证据举证的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争议的核心,而如何举证以及举证的法律效力是参与诉讼的当事人需要了解和掌握的重要问题。
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对当事人证据的举证有着明确的规定,旨在维护公正、公平的诉讼环境。
一、举证责任的落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举证责任原则上由谁主张就由谁举证。
当事人主张的事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由主张的当事人举证。
举证责任的落实在实践中往往是一项困难的任务,特别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因此,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把握好举证责任的分配,显得尤为重要。
二、证据的形式1. 书证:指书面文书,包括公文、契约、信件、会议记录等。
书证在民事诉讼中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举证方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件复印件,并在提交书证时盖章或者签名。
2. 物证:指与案件有关的物质证据,如毒品、刀具等工具物证。
当事人应当将物证交给法院保存,并提交清单和鉴定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 证人证言:指对案件有知情能力的人的证言。
证人应当真实陈述,且承担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尤其是涉及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项时,证人证言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4. 鉴定意见: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进行鉴定,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费用。
三、保密与公开在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举证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权。
法院在收集、分析和使用证据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公众利益和社会公正的案件,应当予以公开。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利用直播、录像等方式进行公开庭审,增加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证据的价值评估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价值评估。
具体来说,法院会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重要性以及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等。
对于证据中存在的瑕疵或争议,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补充证明或者出示其他证据,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普通民事诉讼流程
普通民事诉讼流程一、起诉。
咱要是想打官司,那得先起诉。
起诉呢,就像你要去一个地方得先找到门一样。
你得去有管辖权的法院哦。
啥叫有管辖权呢?简单说就是这个案子归这个法院管。
比如说你和邻居因为房子边界的事儿打官司,那可能就得去你们房子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你得写个起诉状,这起诉状就像是你给法院的一封信,告诉法院你为啥打官司。
里面得写清楚你是谁,被告是谁,你要求啥,还有为啥有这样的要求。
比如说你因为别人欠你钱起诉,那你得写清楚欠了多少,啥时候借的之类的事儿。
可别写得糊里糊涂的,不然法院也不知道你到底想干啥呀。
写完起诉状,还得带上证据,证据就像你的武器一样。
比如说借条啥的,要是没证据,光凭嘴说,人家法院也不好判断对错不是。
二、立案审查。
法院收到你的起诉状和证据之后呢,就开始审查啦。
这就好比你去一个地方办事儿,人家得看看你带的东西全不全,合不合规矩。
法院会看你这个案子是不是归他们管,你起诉的事儿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要是发现你少了啥东西,比如说起诉状写得太简单,或者证据不太够,法院就会告诉你,让你补一补。
这个时候你可别嫌麻烦,赶紧按照法院说的弄好。
要是审查通过了呢,那就立案啦,就像你终于拿到了入场券一样。
三、送达。
立案之后,法院就会把你的起诉状副本啥的送给被告。
这就像你要和别人吵架,得先让对方知道你为啥吵一样。
被告收到之后呢,就知道自己被告了,也有权利来应对。
而且法院会告诉被告要在一定时间内做出回应,这个时间是有规定的,不能让被告一直拖着不表态。
四、被告答辩。
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就可以答辩啦。
答辩就是被告告诉法院他对这个事儿的看法。
比如说他可能觉得自己没欠你钱,或者钱已经还了之类的。
被告也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哦。
这就像两个人下棋,你走了一步,人家也得走一步来应对。
五、开庭审理。
这可是很重要的环节呢。
到了开庭那天,法官就像裁判一样坐在那儿。
你和被告都得去法庭,就像参加一场很严肃的辩论会。
在法庭上,你可以陈述你的理由,展示你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252条内容
民事诉讼法252条内容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实基础,不同的法律,有着不同的功能,《民事诉讼法》就是其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条文之一。
第252条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条主要条文,规定了民事诉讼中对于证据的用法。
下面,就来以《民事诉讼法252条》为标题,来论述一下该条文的具体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审判庭提交书面或口头证据,也可以双方当事人之间提出证据,以证明各自的主张是真实的或难以质疑的。
在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法第252条要求当事人必须向审判庭提交书面或口头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或可信度。
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相互提供证据,以证明主张的真实性或可信度。
双方当事人通过提供证据,可以减少无法阻止的诉讼,保护彼此的权利和利益,证明自己的主张,从而获得有利的判决。
证据是法律手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事诉讼的精髓。
根据宪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应基于完备的证据,由当事人携带的,由双方当事人互相提供的或者由法院自行采纳的。
据此,在民事诉讼中,若双方当事人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则会影响双方当事人对起诉时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利的判决。
另外,宪法对于民事诉讼中对于证据的使用还做出了细则化的规定。
在这一规定中,首先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必须向审判庭提交书面或口头证据,即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包括书面证据和口头证据。
其次,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相互提供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或可信度。
同时,宪法还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可信,如果有虚假证据,则会被视为无效的。
最后,《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则有可能影响诉讼的结果,如果有严重的证据造假,可能还会被视为违反刑法。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法第252条》对于民事诉讼中对于证据的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强调了双方当事人必须提供书面或口头证据,及双方当事人之间互相提供证据以证明主张真实性和可信度,并且要求提供的证据必须真实可信,否则可能会影响双方当事人获得有利的判决,或者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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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起诉被告能看证据吗?
民事诉讼证据是决定一方能否胜诉的关键,一方如果向法庭提交了相关的证据,另一方也应当有权提前知晓对方的证据有哪些,一边做充分的准备。
如果当事人作为被告被起诉到法院,在没有请律师的情况下有时就不知道民事诉讼起诉被告能看证据吗。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被告是否能查看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
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
因此,被告可以查看原告提交的证据,跟承办法官联系就好。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副本里有附原告的证据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
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二、证据查阅的时限规定
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4、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
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
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起诉被告能看证据吗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
被告有权申请法院给自己一定的期限作为举证期和答辩期,在此期间内,被告就可以查阅已经提交的证
据并提前做好应对方法。
但是,查阅证据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进行,否则只能开庭之后当庭质证。
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