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法学《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考试重点知识总结

第一章环境与环境保护绪论一、名词解释1、环境:相对于某一个中心事物而言的,即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2、人类环境:“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围绕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
3、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如大气、水、土壤、日光辐射、生物等。
4、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自然界形成的,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可供人类利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的总和。
5、环境问题: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质量下降或生态系统失调,对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健康和生命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6、原生环境问题:(第一环境问题)由于自然界的运动引起的环境问题7、次生环境问题:是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
8、环境破坏:由于人们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9、环境污染:由于人们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使环境质量恶化,影响了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影响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以至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现象。
10、环境保护:为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为目的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二、简答题1、简述人类环境的概念以及环境科学对环境的分类。
“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围绕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
2、简述我国环境法中的环境范围及其与环境科学中的“环境”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环境法的“环境”,是以环境科学关于“环境”的定义为依据,指的是围绕着人类而存在的由自然要素所构成的物质环境(物质条件和空间)。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汇总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汇总1、环境法所要保护的对象是(人类环境)。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物和行为)。
3、对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目的的理解正确的有:(采用了目的二元论;协调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法律规定的目的可以分解为三项任务,这三项任务:①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③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4、“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的“协调发展”的关系是(文字表述不同,实质含义完全一样)。
5、最早提出清洁生产概念的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6、我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最基本的环境政策是(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7、被称为污染控制法的“支柱”的制度是(许可证制度)。
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这种许可证的性质是(资源利用许可证)。
9、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依据的环境标准是(环境质量标准)。
10、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接依据是(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
11、构成环境科学中常用的环境分类依据的是(环境的形成;环境的功能;环境范围的大小;环境的不同要素)。
12、首先提出立法的变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的文献是(《21世纪议程》)。
13、属于协调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机构的有:)德国的联邦内阁环境委员会,意大利的环境问题部际委员会,澳大利亚的环境委员会)。
14、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主要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15、“三同时”制度首创于(中国)。
16、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17、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是(污染物排放标准)。
18、环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中介)。
1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国家环境行政管理权、公民的环境权益,公民的保护环境的义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重点课程介绍⼀、课程性质和特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全国⾼等教育⾃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必修课程。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内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体系,具有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具体知识,分析和处理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实际问题的能⼒。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要系统论述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涵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领域内的主要分类或分⽀学科。
它不尽涉及法理学、国际法、⾏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传统法学学科,⽽且还涉及环境科学(⽣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和环境伦理学等其他⾃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
因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为法学新兴的边缘学科,其内容⼴泛、实践性、综合性较强。
⾸先,该学科涉及多层次的法律规范体系,⽽且相应法律规范的内容多为民⾏交叉,其次,从知识结构上看,学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必须要对环境科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等学科的专业背景知识和专业术语有所了解和认知。
⼆、指定教材本课程串讲课时为20课时,所⽤教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汪劲主编,北京⼤学出版社2013年4⽉第1版。
三、课程体系第⼀部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第1章--第3章)该部分内容主要论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与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该部分是学习以后各个章节的前提和基础。
该部分对应的是旧版教材第⼀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第1章-第11章)。
新版教材在该部分对旧版教材做了⼀定的删减和修改。
保留了环境与环境问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和发展、环境资源保护法作为独⽴法学学科的相关论证;保留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体系、法律关系等基本理论;保留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各项基本原则和各项基本制度。
总体上来讲思路更为明确和具体,便于考⽣从总体上进⾏把握。
第⼆部分:环境污染防治法(第4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章在界定环境污染与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污染防治法》、《⽔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清洁⽣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法沿⾰及其主要内容。
环境法律法规 复习 重点

简答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立法目的: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2、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3、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4、保障人体健康5、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构成:1、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2、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3、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4、环境标准5、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城市规划的任务是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和进行城市建设。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向的原则,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3、奖励综合利用的原则4、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5、公众参与的原则中国环境标准体系主要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三级以及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五类。
我国现行的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六部:《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水资源保护原则:水资源国家所有原则;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多效益兼顾原则;节约用水原则;居民生活用水优先原则。
防治海洋污染的基本制度:1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2海洋功能区划制度3跨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政府协商制度4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5海洋环境监测、监视信息管理制度6重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制度7联合执法措施判断光照妨害是否构成标准:1原有光照强度与人为光照强度的差别;2人为光照所产生妨害的时间长度;3是否在事前征得受害者的同意。
自然资源的特征:自然资源具有可使用性;自然资源具有相对性;自然资源具有整体性;自然资源具有地域性;自然资源具有有限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重点

选择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A. 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相互关系B. 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的法律制度(正确答案)C.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机制D. 国际环境法与国内环境法的比较研究下列哪项原则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之一?A. 环境保护优先原则(正确答案)B. 经济发展优先原则C. 先污染后治理原则D.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在哪个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A. 建设项目规划阶段B.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C.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正确答案)D.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下列哪项制度属于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之一,旨在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A.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确答案)B. 环境监测制度C.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D. 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对环境保护负有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A.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B. 生态环境部(正确答案)C.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D. 国家海洋局下列哪项不属于环境法律责任的形式?A. 环境行政责任B. 环境民事责任C. 环境刑事责任D. 环境道德责任(正确答案)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什么?A. 罚款B. 检举和控告(正确答案)C. 拘留D. 起诉在环境资源法学中,可持续发展原则强调的是什么?A. 经济发展速度的最大化B.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与协调(正确答案)C. 环境保护的绝对优先D. 经济发展的绝对优先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A. 《环境保护法》B. 《大气污染防治法》C. 《水污染防治法》D.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确答案)。
环境资源法重点总结

环境资源法重点总结环境资源法是我国用来保护环境和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体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国家对环境资源法的制定和完善越来越重视,不断加强相关政策法律的实施和监督,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存发展。
本文将重点总结环境资源法中的几个关键问题:一、源头治理。
环境资源法重视“源头治理”,即从制度优化、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等多方面入手,切实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和资源消耗,改善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
为此,法律规定对排污和资源消耗量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和个人实施“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其污染和消耗责任,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不力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从源头上规范相关行为。
二、绿色生产和消费。
环境资源法鼓励绿色生产和消费,指导企业和个人实现从传统方式到绿色方式的转变,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环保改进。
法律规定对符合绿色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施“志愿认证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带头推进绿色生产和消费,促进绿色产业发展,推动消费者向环保及资源节约型产品转化。
同时,也对不符合环保标准和造成环境损害的企业和个人实施处罚、责任追究等相应措施。
三、环境权益保护。
环境资源法赋予公众保护环境的权利,保障公众参与和监督环保。
法律规定公众有权要求知悉有关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的信息,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起环境诉讼等。
在法律实施中,相关政府部门要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主动公开有关信息,建立和完善环保投诉机制,保障公众合法权益,控制公众环保诉求转化为恶意投诉的风险。
四、法律实施与监督。
环境资源法实施及其监督是保障环境和资源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行为有举报的权利,并规定相关部门要及时对有关举报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于环境资源法律保护的实施滞后和违规行为,国家将逐步完善监督和制度体系,探索更多的有效管控方式,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内的技术手段,提高监督层级、科技含量和效力等方面,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第一章绪论环境1、概念:(法律上的定义)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太阳及其光和热不属于)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2、要素: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足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人类环境的分类:1、按环境要素的形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环境法采、最常见)2、按环境功能的不同: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宪法)三、人类同环境的关系:1、关系: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环境对人类有反作用2、环境的两种能力:为了维持人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的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2)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四、(了解)某些自然物在它存在于自然环境之中成为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作用的时候,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自然客体,但当它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要素的功能时,就不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保护的客体。
例如:马戏团里的驯兽,人工饲养的各种动物,人工种植的庄稼、果树等等,它们不再被看作环境要素,而视为一种财产,成为民法所有权保护的客体。
五、区别:土地、森林、草原、渔业、水、矿产,野生动物,几种资源的可再生和不可再生。
六、生态系统和生物圈:1、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组成生态系统的有机统一体,并且沿着一定的途径不断地进行着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
2、生态系统的功能:(1)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A、1/10定律:低位营养级所获得的能量,通过自身新陈代谢要消耗一部分,而剩余的能量又只有1/10被上一级所利用。
B、生物放大: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
(2)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七、生态平衡: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点第一章概论要求:把握环境问题及其出现的原因,会举例说明并加以分析,谈自己的认识。
一、环境资源问题及类型环境资源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环境问题主要是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或可能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
环境资源问题类型多样,但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由于自然环境本身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如火山、地震、洪水等,这被称为原生环境问题或第一环境问题,也叫自然灾害。
原生环境问题按其成因可分为: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水文灾害、生物灾害等;按其表现方式可分为:骤发性自然灾害和长期性自然灾害。
一类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并反过来对人类自身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这被称为次生环境问题,又称人为环境问题或第二环境问题。
次生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又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环境污染,也称投入性损害或污染性损害;二是自然生态破坏,也称取出性损害、开发性损害或非污染性损害。
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们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使环境质量恶化,影响了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影响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以至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的现象。
环境破坏指由于人们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
即由于毁林毁草开垦荒地、过量放牧、掠夺性捕捞、乱猎滥采、不合理浇灌、不适当的水利工程、过量抽取地下液体资源和破坏性采掘、人口增长过速和都市化等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壤沙漠化、耕地锐减、草地退化,盐碱化,森林蓄积量下降、矿藏资源遭破坏、水源枯竭,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资源日益减少,旱、涝灾害频繁,以至传染病,地方病流行等。
二、当代环境问题(一)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一是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经济的畸形发展和生活方式上的享乐主义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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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的: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根本任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二元论:①保护人体健康;②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答:①综合性(对象的广泛性、方法的多样性) ;②技术性(各种技术工艺);③社会性(人与自然);④共同性(全球性的问题) 。
3、外国环境法发展阶段和完善阶段的特征答:发展阶段:一、加强国家环境管理;二、完善污染防止立法。
完备阶段: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二、制定环境基本法;三、加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四、完善环境法体系。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依据答:必要性:一、环境问题是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必须由国家来履行其职能;二、国家环境管理运用的各种手段中,法律手段特别重要;三、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需要全面保护和整体调整。
可能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人类生存环境。
5、生态规律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运用答:一、物物相关。
注意对每一种环境要素的保护及各环境要素之间的影响。
" 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相生相克。
向某一生态系统引进原生态系统没有的物种或人为的消灭某一物种的行为的限制。
"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检疫。
"三、能流物复。
关于发展生态农业和鼓励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产、生活方式。
"控制有毒有害物质"四、负载定额。
以产定供,污染物排放量。
五、协调稳定。
保护物种的多样性,保护森林、植被等。
六、时空有宜。
根据地区特点实行区域性原则,地方法规优先原则。
6、可持续发展的含义答:可持续发展是由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的共同未来》中提出的。
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一、 "需要"世界上贫困人民的需要应该放在特别优先来考虑;二、 "限制"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需要和将来需要的能力设限。
7、环境经济学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应用答:主要表现在将环境成本的内部化,将环境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的方法主要包括直接管制和经济刺激两大类。
直接管制分为末端管制和全程管制两大类。
经济刺激又包括"排污权" 的市场刺激和"价格、税收、标志、抵押金、补助金、信贷 "的非市场刺激。
另一方面是对现行法律进行经济学的评估和分析。
8、环境管理的概念、原则和范围答:环境管理是国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规划、管理和监督。
目的在于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态平衡。
原则:区域性原则;综合性原则;预测性原则;规划和协调性原则。
范围:狭义:污染控制;广义:环境防治和自然保护相结合。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各个基本原则及其在具体法律制度中的体现答:一、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A 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中B 制定环境保护规划C 把环境保护纳入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中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A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B 制定和实施具有预防性的环境管理制度三、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A 对开发者规定了各种强制性的整治和养护责任B 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C 采取污染限期治理四、污染者负担原则A 支付全部污染造成的费用B 消除污染费和赔偿损失费五、公众参与原则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权。
10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和审批程序答: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就是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各种规划,预先进行调查、评估,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的批准才能建设。
一、范围A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B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C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内容A 概况;B 周围环境现状;C 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分析和预测;D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E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F 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G 环评结论。
三、程序A 签订环评委托合同B 制作环评报告C 主管部门预审D 环保部门审批1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不足和对策答:一、意义A 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把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起来;B 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和合理布局的重要法律制度;C 是民事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运用。
二、不足A 审批的依据和标准的掌握;B 环评的可靠性;C 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结合;D 补办环评三、对策:针对以上不足分别制定相应对策。
12、许可证制度在环保法中的作用答:便于国家的统一管理;便于主管机关能根据情况灵活管理;加强监督职能;促进企业环境管理;便于群众管理和监督。
13、排污费的征收与不足之处答:一、征收: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A 依照大气、水、海洋、固体废物、噪声相关法律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按数量和种类收 取排污费;B 排污费不能抵抗其他的法律责任;C 排污费滞纳金为滞纳之日起千分之二;D 拒不缴纳的,处以应缴纳款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
二、不足A 收费标准普遍低于污染治理费B 排污费标准缺乏灵活性C 排污费征收面不全14、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答:是指所有权人依法独占自然资源的权利。
表现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权能。
国家所有: A 法定取得; B 强制取得; C 天然孳息和自然添附。
集体所有: A 法定取得; B 天然孳息; C 开发利用取得。
个人所有: A 开发利用取得; B 继承。
15、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答:一、确认取得;二、授权取得;三、转让取得;四、开发利用取得一、二、三、16、自然资源许可制度在法律运用上的表现答:从事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发放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
一、资源开发许可证;二、资源利用许可证;三、资源进出口许可证。
17、资源有偿使用的意义答: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支付一定费用。
一、有利于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二、有利于为开发新资源筹集资金,有利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恢复;三、有利于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8、民事责任的概念、构成答: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里,一般是指公民、法人因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被害者人身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构成:主观上有过错;行为的违法性;损害结果;损害结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19、无过错责任的含义及免责条款答:一、概念。
是指因污染环境而给他人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即使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也要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在环境保护法中无过错责任是普遍原则。
二、实行无过错责任制原则的原因。
近代大型危险性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三、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
一、不可抗力;二、是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三、由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
19、举证责任的分配答:在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举证责任转移也就是倒置原则,即由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改由被告举证,或者原告只需提出受到损害的事实证据,如果被告否认的,则需提出反证。
20、因果关系的推定原则的原因答:一、一般侵权行为大多没有直接作用于受害人,其因果关系不容易直接显现出来;二、环境侵权的原因事实是排放于环境的各种污染物;三、污染物在环境中具有潜伏性和积累性;四、很多污染是多因子复合作用的结果。
21、环境污染的概念及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含义答:所谓环境污染,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
所谓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等活动产生的已知或未知的某些物质进入环境,导致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特性发生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降、自然生态改变、生物物种减少或灭绝以及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的有效利用或破坏环境的现象。
22、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的适用范围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之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科研及其他活动的任何船舶、平台、航空器、潜水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内排放有害物质,倾倒废弃物,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损害的,也使用该法。
23、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答:一、国务院环保部门主管全国海洋环境的保护工作;二、国家海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开展科研,并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海洋倾废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保工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船舶排污的监督和调查处理,以及港区水域的监视,并主管防止船舶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保工作。
四、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渔港船舶排污的监督和渔业港区水域的监视工作。
五、军队环保部门负责军用船舶排污的监督和军港水域的监视工作。
24、海洋倾废的管理规定答:一、倾废许可证。
任何单位未经国家海洋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任何废弃物。
二、废弃物许可证的分类。
三、对境外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不得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倾倒。
25、水污染的定义答: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使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26、噪声和噪声污染的区别答;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的现象。
区别:以国家或者地方制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确定的最高限值为界限,以界定和区分环境噪声与环境噪声污染。
以标准内的排放为环境噪声,标准外的排放是环境噪声污染。
27、自然资源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答:自然资源是指存在与自然界中,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用来改善生活状态的物质和能量。
特征:可使用性;相对性;整体性;区域性;有限性。
分类:耗竭性资源又称有限资源,是指具有一定开发利用限度的资源,这类资源按其是否可更新分为可更新资源和不可更新资源。
非耗竭性资源又称无限资源,是指只要地球、太阳、月球等天体还存在就会源源不断的供人类利用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