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门诊感染控制制度
结核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结核门诊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门诊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结核门诊所有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实习生等。
第三条结核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结核门诊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五条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结核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监督检查医务人员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情况;3. 对违反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4. 定期组织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感染防控意识;5. 收集、分析医院感染监测数据,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措施第六条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做好结核病患者的诊断、治疗、护理和随访工作。
第七条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结核病感染防控的认识和技能。
第八条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必须做好手卫生。
第九条严格执行个人防护措施,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时应穿戴防护用品。
第十条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
第十一条加强环境消毒,保持诊疗环境清洁、卫生。
第十二条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对结核病感染防控的认识。
第四章监测与报告第十三条定期对结核门诊进行医院感染监测,包括感染病例、感染率、消毒灭菌效果等。
第十四条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报告结核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情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
肺结核门诊工作制度

肺结核门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规范肺结核门诊工作,提高肺结核诊断、治疗和预防水平,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肺结核门诊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架构1. 门诊部主任应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的业务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肺结核门诊工作。
2. 门诊部的医、护、医技、收费等各类人员由各科派出并相对固定。
各科应派有一定经验、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人员出诊。
必须配置足够的医力,保证肺结核门诊病人的及时就医。
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
门诊人员调换时由科室与门诊部共同商定。
四、工作内容1. 建立完善的肺结核门诊工作流程,包括接诊、诊断、治疗、随访、转诊等环节。
2. 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例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3. 实施标准化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规范的治疗。
4. 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对肺结核的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5. 定期对肺结核门诊工作进行质量评估,持续改进工作质量。
五、工作流程1. 接诊:门诊医生对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并开具相关检查单。
2. 检查:患者按照医生开具的检查单进行X光、实验室等相关检查。
3. 诊断:根据患者的病史、体征和检查结果,医生进行诊断,确诊为肺结核的患者纳入治疗管理。
4. 治疗: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并指导患者规范用药。
5. 随访:医生对治疗过程中的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治疗效果和患者病情变化。
6. 转诊:对于诊断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医生应及时将其转诊至上级医院或专业结核病医院。
六、工作要求1. 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肺结核的诊断、治疗和预防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患者治疗安全。
3. 注重患者隐私保护,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
4. 加强内部沟通,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
结核病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结核病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结核病在医院内的传播,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结核病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结核病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 设立结核病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结核病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3. 各科室设立结核病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结核病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三、预防措施1.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结核病患者的入院、出院管理,做好患者信息的登记、报告工作。
2. 对疑似结核病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交叉感染。
3. 加强医护人员的手卫生,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降低感染风险。
4. 加强通风换气,保持病室空气新鲜,减少病原体滋生。
5. 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6. 定期对医院环境、设备、物品进行消毒,降低感染风险。
四、监测与报告1. 建立结核病医院感染监测系统,对疑似和确诊患者进行监测。
2. 定期对医院感染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3. 发现结核病医院感染暴发时,立即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4. 对结核病医院感染病例进行登记、报告,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宣传教育与培训1. 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的防范意识。
2.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诊疗水平。
3. 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感染管理意识。
六、考核与奖惩1. 将结核病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纳入医院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2. 对违反结核病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造成医院感染扩散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结核病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
肺结核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患者转运要求
4、疑似或确诊经空气传播疾病患者在转运途中,病情容许时应戴 医用外科口罩。
5、转运过程中若使用转运车辆,应通风良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可采用负压转运车。转运完成后,应 及时对转运车辆进行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应遵循WS/T 367的要求。
培训与健康教育
重点区域、高风险人 群培训与健康教育
在经空气传播疾病防控的 重点区域、部门和高风险 人群中开展经空气传播疾 病防控知 识培训,对就 诊患者和工作人员进行经 空气传播疾病防控的健康 教育。
流行期间的培训与健 康教育
在发生经空气传播疾病及 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流 行时,医疗机构应采取多 种形式针对该传染病 防 控进行宣传和教育。
4、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展工作人员的症状监测,必要时应为高风险人 群接种经空气传播疫苗。
5、工作人员发生经空气传播疾病职业暴露时,应采用相应的免疫接种和 (或)预防用药等 措施。
6、标本的采集与处理应遵循WS/T 442的相关要求。
小结:
开医嘱:空气隔离 T2病区患者的安置原则为:按楼层分开收治,菌(-)与菌(+)病人分 开放置,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一旦排除结核需及时转诊 做好个人防护:普通病区佩戴外科口罩,配备医用防护(N95)口罩 ( 气管镜时需用N95口罩、护目镜等) 做好清洁消毒灭菌:紫外线空气消毒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遇污染时 即刻消毒。(特别要注意因专科疾病确需住其它病区时,需单间、不能 用中央空调),痰液、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均需消毒后再倒入污 水道。
范围 名词术语 管理要求 患者识别要求 患者转运要求 患者安置要求 培训与健康教育 清洁、消毒与灭菌 工作人员经空气传播疾病预防
结核病科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结核病科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I目的
规范结核病科各项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结核病科。
m制度
一、遵守感染防控相关规章制度。
(一)在感染防控科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
(二)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
(三)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二、布局合理,区域划分明确,有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
三、工作人员进入各区域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四、病区应保持空气流通,从清洁区流向污染区,病室内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和开启通排风设施;每个病房需设独立的卫生间;地面湿式清扫,遇污染时随时消毒。
五、工作人员进入病区应做好标准防护及空气传播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六、外来人员(如会诊专家、放射科及总务维修等人员)按防护要求穿戴好后,方可进入病室。
七、医疗废物分类处置规范。
八、按传染性与非传染性分类隔离,严密隔离传染性患者。
九、患者出院时其携带的各种物品应进行消毒处理,出院后病房进行终末消毒。
IV参考依据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T510—2016)。
医院结核管理制度

医院结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结核病管理工作,加强预防、控制和治疗结核病的工作,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结核病病人接触和治疗有关的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结核病管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二章结核病的预防与控制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感染控制制度,包括隔离、消毒、采样、处置等方面的规范。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结核病患者管理制度,对结核病患者进行标准化治疗和隔离管理。
第六条医院应当加强结核病患者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患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定期的结核病筛查机制,对医护人员和患者进行定期的结核菌检测。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疫情数据。
第三章结核病的治疗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结核病患者治疗流程,包括诊断、治疗、康复及随访等环节。
第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对结核病患者的药物管理,严格按照治疗方案进行用药,避免药物耐药和疫情扩散。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结核病患者随访制度,对治愈患者进行长期的随访管理,确保不发生复发和传染情况。
第四章医护人员的防护与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护人员的结核病防护培训,提高职工的结核病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健康监测,对接触结核病患者的医护人员进行定期的结核菌检测。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医护人员结核病报告制度,医护人员发现结核病症状或者确诊患病应当及时向医院报告。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为医护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其个人安全。
第五章结核病的环境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环境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保证医院内部的空气质量污染率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结核病传染源环境监测制度,对结核病传染源环境进行定期的监测,确保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结核病传染源环境消毒制度,对结核病传染源环境进行定期的消毒,以减少疫情传播的风险。
结核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结核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适应范围:适用于收治开放性肺结核患者的病区。
患者安置1.疑似肺结核患者:单间安置直至连续3次痰涂片阴性或胃液检测阴性(儿童患者)。
2.痰涂片结核杆菌阳性患者:尽量将患者安置于负压病室,接受正确抗结核治疗14天并临床症状改善(如不再咳嗽)后方可解除隔离。
3.确诊的多重耐药结核杆菌患者:必须将患者安置于带有卫生间的负压隔离病室直至出院。
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检查负压系统运行状态并记录。
4.痰涂片阳性患者在接受14天抗结核治疗并临床症状缓解后,如仍需住院治疗,不应与HIV患者、免疫抑制患者[如实体器官移植、接受生物制剂(如抗肿瘤坏死因子)治疗的患者]以及囊性纤维化的患者同室安置。
5.安置痰涂片阳性患者的病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6.如果患者不适宜单间安置或不适宜保持关门状态,临床团队应每日进行风险评估并记录。
职业暴露1.减少医务人员暴露的根本在于早诊断、早隔离、采取空气预防措施和早治疗。
2.所有为痰涂片阳性患者进行诊疗操作的工作人员均应做好个人防护。
患者转运1.在患者病情改善前应尽可能减少患者的转运。
2.如果痰涂片阳性患者在接受抗结核治疗14天之内必须转运,患者应自离开病室至返回病室期间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3.转运前应通知接收科室。
职业防护1.医务人员为患者进行常规诊疗及实施会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均应穿着一次性防护服,戴一次性手套和医用防护口罩。
2.当实施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唢溅的操作时,应佩戴防护面屏。
3.如果医务人员在实施会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后仍需留在隔离病室内,则应佩戴所有防护用品至少2小时。
解除隔离1.痰涂片阳性的非多重耐药结核杆菌患者:(1)至少接受规范抗结核治疗14天后,无呕吐、腹泻,患者依从性好;(2)患者临床症状改善,如停止咳嗽:(3)解除隔离的患者仍应继续观察,如病情恶化应再次隔离。
2.多重耐药的结核杆菌(MDR-TB)或泛耐药结核杆菌(XDR-TB)肺结核患者:整个住院治疗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
2024年结核病防治制度(3篇)

2024年结核病防治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临床医生要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临床医生要对具有咳嗽、咳痰____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____线检查。
三、门诊及病区、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疑似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及转诊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
四、医务处在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门诊及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疑似的肺结核病人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到____市胸科医院进行诊治,其余两联交至医务处再由医务处将其中一联寄到病人所属区疾控中心。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医务处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八、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____%、转诊率____%以上,切实提高病人的报告率、转诊率及转诊直接到位率。
____医院22024年结核病防治制度(2)摘要:本文旨在探讨2024年结核病防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期实现结核病的早期筛查、及时治疗和有效预防。
文章分为四个部分,首先分析了结核病的病因和传播途径;其次,介绍了结核病的早期筛查和诊断方法;然后,阐述了结核病的治疗原则和方案;最后,提出了2024年结核病防治制度的目标和具体措施。
一、结核病的病因和传播途径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其传播途径主要有空气传播和密切接触传播两种。
结核分枝杆菌主要存在于结核病患者的痰液、唾液等分泌物中,通过空气飞沫进入他人呼吸道,引起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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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门诊感染控制制度 1. 结核病门诊应相对自成一区,设单独出入口,或在医院门诊区以外的地方单独建立.门诊应有合理的通风与排风系统,采光良好,适当配置消毒装置.
2.工作人员衣帽整齐,接触病人时戴N95口罩,并做到每天更换,潮湿或污染后随时更换.
3.严格手卫生制度,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必须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4.空气消毒:门诊各室用紫外线消毒,每天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定时通风.一般情况下,门窗应该保持打开,以保证室内空气流动.
5. 地面、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湿式清洁和消毒,拖把严格分区、分室使用,并做好标记.拖把用后用1000mg/L 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用清水洗净,悬挂晾干备用.物体表面每天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2次.
6.展示出结核病感染控制的相关海报.
7. 询问所有的就诊者是否有咳嗽的症状并将咳嗽的就诊者带到特殊的候诊区域.
8. 为咳嗽的就诊者提供纸巾或口罩,要求咳嗽的就诊者使用纸巾或口罩.
9. 装废弃纸巾和口罩的垃圾桶应放在候诊区域的显着位置,要求咳
嗽的就诊者将废弃的纸巾或口罩扔到提供的医疗垃圾桶内 .
10. 定期察看咳嗽就诊者,并将咳嗽的就诊者优先就诊.
11.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