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化瓦解讯问方法
十步讯问方法与技巧

十步讯问方法与技巧嘿,咱今儿就来说说这十步讯问方法与技巧。
你想想啊,这讯问就好比一场战斗,咱得有策略,有技巧,才能打个漂亮仗!第一步,咱得像个老猎手一样,先沉住气,别着急。
观察对方的一举一动,一个眼神,一个小动作,说不定都藏着大秘密呢!就像那猫捉老鼠,不声不响地靠近,等待最佳时机。
第二步,得会套近乎呀!别一上来就凶巴巴的,那多吓人。
得让对方觉得咱是可以亲近的,能说上话的,这样人家才愿意跟咱敞开心扉不是?第三步,提问得有技巧,可不能瞎问。
得像那射箭一样,瞄准了目标再发射,问在点子上,让对方没法回避。
第四步,注意倾听啊!人家说话的时候可别走神,说不定关键信息就在那里面呢。
就好比挖宝藏,得仔细听那锄头碰到金子的声音。
第五步,要善于抓住矛盾点。
一旦发现对方前后说的不一样,嘿嘿,那这里面肯定有文章,得深挖下去。
第六步,适当给点压力。
但别太过火了,不然人家直接就不搭理咱了,这可得把握好度。
第七步,用点小计谋也未尝不可。
就像那下棋一样,得有几步妙招,让对方防不胜防。
第八步,注意自己的表情和语气。
咱不能喜怒无常的,得让对方摸不透咱的心思。
第九步,随时调整策略。
要是发现之前的方法不奏效,赶紧换个法子呀,可别一条道走到黑。
第十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要有耐心!讯问可不是一下子就能搞定的事儿,得慢慢来,就像那酿酒,时间越久越香。
你说这十步是不是很重要?掌握好了这些方法与技巧,咱在讯问的时候就能更加得心应手啦!咱可不能小瞧了这讯问,它可是能挖出很多真相的呢!咱得好好琢磨琢磨,把这些技巧都用得恰到好处,让那些想隐瞒真相的人无处可逃!这就是咱的本事,咱的能耐!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掌握讯问技巧识破嫌疑人诡辩

掌握讯问技巧识破嫌疑人诡辩俞文杰职务犯罪嫌疑人通常具有较高文化素质、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反侦查能力,在讯问中常会有意运用某些手法来干扰侦查人员的判断。
由于法定讯问时间有限,可能会贻误办案时机,影响案件的顺利侦查。
作为一名优秀的侦查人员,讯问中必须分辨出嫌疑人何时是在诡辩并加以驳斥,以免陷入嫌疑人设计好的圈套——一是释放烟幕弹。
对于诸如利益相关人的身份、受贿时间、地点等要害问题,有些嫌疑人会选择避实就虚,用些无关紧要的言语搪塞,企图把侦查人员的注意力从指控上引开,或者不断堆砌问题,唠唠叨叨半天,试图把问题极度复杂化,拖延宝贵的讯问时间并使最初的问题迷失。
如,侦查人员问:“你好好把收某某钱的事情谈清楚。
”嫌疑人虚晃一枪答道:“我在局里是有口皆碑的,我分管的部门每年在考核中都位于前列,尤其是今年,在工作量大增的情况下还超额完成了指标……”遇到此类情况时,侦查人员必须立即把讯问拉回到正题上来,打破嫌疑人的如意算盘。
二是制造“假想敌”。
为对抗正常讯问,有些嫌疑人会刻意以歪曲、夸大等方式曲解问题。
如,侦查人员问:“你怎么会在某月某日某时跟某某打了将近30分钟的电话?”“什么?打电话怎么了?难道我连打电话的权利都没有吗?你们这是侵犯人权!”显然,嫌疑人故意歪曲了侦查人员的问题,篡改了侦查人员的本意,使这个敏感提问看起来明显不合理,甚至很荒唐,以达到不回答的目的。
三是减少备选项。
面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在明显还可能存在其他可能性时,有些嫌疑人却局限于一、二个选项。
特别是有的嫌疑人为了让侦查人员相信其解释,不仅会无视其他可能,甚至还会夸大、歪曲其他可能性,只留下自己给出的“合理”选项。
如,嫌疑人:“让某某公司中标是完全符合要求的。
”侦查人员:“为什么?”“为什么?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负责人,不让投标价最低的公司中标就是我的失职!”回答中,嫌疑人辩称要么让投标价最低的公司中标,要么自己失职,因为自己要履行职责,所以必须要让投标价最低的公司中标。
逼供信

教学技能大赛教案课目:非法讯问方法—逼供信教师:魏红霞张蕾周楠学时: 2课时代表队: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Ⅰ教学提要●教学对象(人数):2人●教学目标(任务):了解非法讯问方法逼供信的手段、危害,从心理内因入手,从每个侦查人员做起,从“心”开始,规范讯问活动,遏制逼供信。
●教学内容:非法讯问方法—逼供信的危害、手段、方法、形成原因及遏制对策。
●教学要求:认识逼供信危害的严重性,了解逼供信的含义和方法,明确逼供信的产生的心理原因,掌握合法、有效的侦查讯问策略、方法,从“我”做起,从“心”开始,遏制逼供信。
●教师分工:主讲教师授课。
●教学重点:逼供信的危害、手段,逼供信形成的心理原因及对策,合法有效的侦查讯问方法选择的思路。
●教学难点:逼供信形成的心理原因及对策,合法有效的侦查讯问方法选择的思路。
●教学方法:案例、提问、讨论、理论讲解、分析、总结、评议。
●教时安排:2课时●场地器材等:教室、电脑、投影。
Ⅱ教学进程●教学准备:教学内容选择,教学结构设计,教学方法选择、设计,教学案例、资料准备,教案编写,教学课件制作,熟练掌握教学内容。
●教学实施:播放赵作海、佘祥林等案件相关图片提问:这些案件的共同点是什么?答案点:冤案提问:形成冤案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答案点:刑讯逼供。
提问:合法的侦查讯问方法与非法的逼供信的区别?答案点:前者为合法、有效,后者只有有效而不合法。
(5分钟)一、逼供信概述(15分钟)(一)逼供信的概念逼供信是指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施以肉刑、变相肉刑或其他逼供手段,逼取口供,致使犯罪嫌疑人虚构事实,随意乱供,而讯问人员不进行调查研究就信以为真,并对案件做出错误处理的非法行为。
(二)逼供信的特点逼:以非法的手段讯问供:目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信:把逼出的口供用做定案的根据。
1、逼(1)肉刑(2)变相肉刑肉刑逼供和变相肉刑逼供为行为上的逼供,一般称为刑讯逼供。
(3)其他逼供方法。
其他逼供方法主要是指引供、诱供、指名指事问供。
矛盾讯问法

审讯中矛盾的发现、审查与利用发现和运用矛盾是我们必须应具备的能力,最能体现审讯人员的综合素质。
对于审问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必须了解各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必备的科学常识。
这样,我们才能在审讯中及时判断出嫌疑人口供的真假,从而发现犯罪嫌疑人口供本身的矛盾,口供与同案其他人口供之间的矛盾,口供与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口供与规章制度之间的矛盾,口供与科学常识之间的矛盾等。
在审问中,我们可以充分运用上述矛盾来作为突破口,来揭穿犯罪嫌疑人的谎言和狡辩,以瓦解其心理防线,促使其老实交待问题。
但是在陈光武案中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审讯人员缺乏发现矛盾、利用矛盾的能力,为了能快速结案,公检法三机关没有在意其中的矛盾,不去审查矛盾的存在,更没有很好的利用矛盾才导致了这一宗假案冤案。
“北海维权”的起因,是一起命案。
据警方对这起命案的表述是:2009年11月14日凌晨2时许,广西钦州籍男子裴金德等人在北海市前进路与北部湾西路交界处,与黄焕海等3人发生争执并打架。
裴金德的朋友裴日红喊来同村青年裴贵、杨炳祺、黄子富等人助阵,双方有肢体冲突。
黄焕海向贵州路方向逃跑,裴贵、杨炳祺、裴日红、黄子富4人追上黄焕海继续对其殴打,并将黄焕海劫持上一辆出租车开到水产码头。
不久,裴金德也搭乘摩托车赶到码头,并再次指使同伙对黄焕海进行殴打,直至黄焕海死亡。
他们将黄焕海的尸体抛下海后离开。
但是案情事实并非如此。
案发后,北海市公安局于2009年11月19日抓获裴金德、裴贵、杨炳祺、黄子富等人。
2010年8月9日,北海市检察院对裴金德等4被告提起公诉。
9月26日,北海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在新等4名律师分别担任4被告的辩护人。
法庭上,杨炳祺的辩护律师杨在新申请3名女证人出庭作证,并出示了证人的证词,证实裴金德等人无作案时间。
同时在法庭上,4被告全部当庭翻供,只承认原供述中在三中路段与黄焕海发生冲突的情节,推翻原供述中劫持黄焕海到码头将其殴打致死、并抛尸入海的情节,且多人指出警方审讯时存在刑讯逼供,是屈打成招并被迫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杨炳祺还说口供“不得看”。
审讯的七个方法

审讯的七个方法审讯的七个方法01.单刀直入法对于那些证据掌握得很充分,案件比较简单,或属于初犯的犯罪嫌疑人的审讯、我们不必人为地将方法搞得太复杂,可以在问好基本情况之后,直截了当问及案件实质问题,比如可以问“你做这种事做过几次啦,做了之后怎么想的”等问题,让对方认为我们已经胸有成竹,有了十分把握,而直接交代。
02.各个击破法对于那些处于交代边缘,并且有多人参与作案团伙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可以选中一人,直截了当利用他们各自间互不信任,互相猜疑,对其进行“离间”。
暗示他的同伙已经交代,并且已经把事情推到他一个人头上,告诫他要争取主动、免得到最后千钧重担一人挑。
然后再借力打力,用他交代中的可信部分,作为敲门砖,再攻开其他成员的嘴,造成一种群起互相供讦的局面,我们再多方比较、去伪存真,搞清案件真面目。
03.引而不发法如果只掌握零星的、局部的证据或罪行,可利用被审讯人'做贼心虚'的心理弱点,“张弓搭箭,引而不发”,用暗示的方法,让其误以为我方已完全掌握了他这样或那样的罪行。
比如在审完一个案子后,可以这样发问“现在你可以把新近做的事情讲一下了”,他就会以为新做的盗窃或抢劫罪也已经穿帮了,不得不进行交代。
04.抽丝剥茧法对于那些已经从心理上瓦解,开始进行交代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尤其对于那些系列盗窃案,跨地区、跨年度案件的作案人,我们审讯人员必须耐下性子,慢慢地像缫丝工抽丝一样,一步一步由小案件至大案件、由本地案件至外地案件、由年内案件至年外案件、由立案案件至隐案积案,一点点将其理清楚。
分门别类,时间、地点、作案同伙、作案过程等六要素齐全准确。
这有可能要花去我们几天几夜的时间,但作为审讯人员要不怕苦累、乘胜追击,穷追不舍、趁热打铁,一鼓作气地完成任务,否则过了最佳时机,又要重砌“炉灶”,多花功夫了。
05.''激将''法在确认被审讯人的性格属于冲动型,豪爽型之后,我们审讯人员再也不能摆出一副说教式的腔调,而应显得也很直爽、够义气,不能粘粘乎乎,否则对方会认为你是个文绉绉的书呆子,案件问题与你不值一谈。
审查调查谈话常用八大策略

审查调查谈话常用八大策略谈话工作到底有没有具体的方法策略?肯定有。
方法策略服从和服务于谈话目的。
在长期的审查调查工作实践中,面对形形色色的被谈话人,不仅要精准把握他们的特点和心理,还要严格遵守纪律、法律规定,注重综合施策,确保谈话的质量和效果。
1 政策攻心法政策攻心是审查调查谈话的基本策略方法。
它是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教育的方式引导和促使被谈话人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
核心是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唤醒被谈话人的初心,向被谈话人宣讲宽严相济的政策,分化瓦解涉案人员,加快办案进程。
由于被谈话人的社会经历、心理状态、性格特点、错罪轻重以及走上违纪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各不相同,面对谈话的思想活动十分复杂,而且在谈话的不同阶段,会不断发展变化。
这就要求谈话人随时注意分析和掌握其思想动态,有的放矢进行政策教育,不能泛泛而谈。
宽严相济的政策包括宽、严两方面,该宽则宽,当严则严,不是宽大无边,也不是严之无限。
要讲得全面,注意分寸,不言过其实,不脱离纪法规定;不能给被谈话人“许愿”“打保票”,不利用所谓政策搞变相诱供、骗供和逼供;要正确区分对抗审查调查和自我辩解的界限,对于被谈话人提出的有理有据的反证,事关错罪有无、错罪轻重的申辩,要耐心听取,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概视为“对抗”,横加指责。
否则,不仅不利于教育和挽救人,还可能造成冤假错案。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给出的政策,必须是明确无误的,可以落到实处的,否则就会失去公信力,这是得不偿失的,而且也与我们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
2 证据揭示法在审查调查阶段,我们应珍惜每一份证据,不是必要时不宜轻易使用,尤其关键的“炮弹”“底牌”更是如此。
必须选准最佳时机,一经抛出,务求必胜,发挥证据的最佳效应。
使用证据较为合适的时机,主要有以下五个:一是在是否交代犹豫不决时。
采取审查调查措施后,被谈话人思想波动较大,对于是否交代、是否如实交代,往往处于思前想后、犹豫不决的状态。
这时,如果能够抓住机会,及时使用证据,就能使被谈话人清楚我们已经证据在握,只有交代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从而封堵其退路,促使其向坦白的方向转化。
72讯问技巧
72讯问技巧讯问,是侦查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关键词:讯问;技巧;口供证据;侦查人员;侦察取证中的讯问技巧;讯问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第一阶段:讯问前的“准备”阶段;取证目的要明确;1、讯问对象的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2、要全面熟悉案情,了解被讯问人与本案关系;3、现有的证据情况,包括侦查人员已掌握了哪些证据;讯问开始时,应当首先告知讯问,是侦查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
通过讯问可以进一步了解案情,掌握线索,收集更充分可靠的证据,为完成侦查工作任务打下基础。
讯问成功与否,与发问用语、发问方式、讯问时机的掌握有着必然联系。
在侦查取证的过程中,侦查人员的一句话可以成一案,也可以败一案,甚至可以挖一串、破一片,这足可以说明讯问的语言技巧的重要性。
讯问技巧,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根据事先拟定的讯问策略,运动语言学的规则和逻辑学原理,向被查对象口头提出问题、了解情况的具体方法。
发问是讯问语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发问方法的正确选择,对讯问活动的顺利推进,完成讯问任务、扩大侦查成果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讯问;技巧;口供证据;侦查人员侦察取证中的讯问技巧讯问是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经常、普遍进行的一种重要的侦查行为。
在侦察取证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之一,它对于及时侦破案件、准确的起诉、指控和定罪量刑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口供证据的重要性是为司法人员所共知的,其在刑事证据体系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
侦查人员对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成功的讯问,得到其真实和全面的供述,尤其显得重要。
一般来说,讯问对象真实和全面的供述,是侦查人员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它对于侦破案件、了解案情全貌及作案细节,特别是收集获取其他证据的线索和审查印证其他证据,以形成确实充分的证据体系,都有重要作用。
有鉴于此,本人对犯罪成功讯问的阶段性进行了浅显的探索,发现了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总结为五个阶段,在此做一探讨。
反贪局长谈审讯谋略与技巧监察讯问实务
反贪局长谈审讯谋略与技巧监察讯问实务作者:罗高军,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原反贪局局长注明:本文成于监察体制改革前,因此有些用词现在看来并不准确,但其思想仍有一定实践意义。
浅谈反贪侦查中的审讯谋略与技巧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也是检察机关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一种基本手段。
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法定证据形式之一,在证明关系和证明力上又属于直接证据和主要证据,能够最直接有效地证明犯罪的客观方面和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
因此熟练运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这一侦查方法是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功,对侦查破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笔者结合办案实际,对侦查审讯中常用的谋略和方法进行总结,以促进反贪侦查人员审讯水平的提高。
一、审讯前的准备工作审讯犯罪嫌疑人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有计划地进行。
为了做到“有的放矢”,审讯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熟悉案件材料。
熟悉案件材料可以让审讯员弄清案件的进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明确审讯的目标和方向,为制订审讯计划,确定审讯策略提供依据。
熟悉案件材料要全面细致,每个情节每个证据都应认真审查分析。
哪些犯罪事实还不清楚,哪些证据有矛盾,还有哪些线索需要查清楚,哪些疑点要弄清楚。
根据先易后难排出审讯顺序,找好突破口,做到审讯时心中有数。
(二)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审讯前应当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身份、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一贯表现、性格爱好、家庭成员、亲友、犯罪原因和羁押后的心态变化。
通过了解审讯对象的个体情况,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可以帮助审讯人员寻找审讯中的突破点,确定审讯中的技巧、方法,审讯节奏和使用证据的时机。
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常见的心理障碍有:1、畏罪心理畏罪心理是犯罪嫌疑人害怕罪行被揭露而受到刑罚处罚的一种心理,是犯罪嫌疑人普遍存在的最基本的心理状态。
其原因在于职务犯罪嫌疑人有着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职权,面对将要受到处罚,害怕失去前途和家庭。
使用“惑”的审讯技巧
使用“惑”的审讯技巧使用“惑”的审讯技巧“惑”,顾名思义,就是迷惑也。
利用虚假的方法迷惑对手,使之产生错误的认识和判断并作出错误行动。
在审讯活动中,使用“惑”的意义在于,隐蔽自己,暴露对手,以最大的限度将自己掌握的有限材料的内情隐蔽起来,迷惑犯罪嫌疑人,使其暴露自己的犯罪事实。
本文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结合贪污贿赂案件的犯罪特点,浅谈贪污贿赂案件审讯中使用“惑”的几点体会,谨供参考。
第一招:兵临城下,黑云压城城欲摧此种方法,亦称威慑法或气氛加压法。
俗话说“做贼心虚”,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慑于法律的威严,产生强烈的畏罪心理,这时审讯人员就通过审讯中的交流造势,语言刺激,心理暗示,营造气氛,使犯罪嫌疑人有一种兵临城下、退路已断的感觉,破坏其心理平衡,使其产生心理压力,直致使其精神崩溃,缴械投降。
为营造这种气氛,光靠法律的震慑力还不够,审讯人员个人的威严也十分重要。
这就要求审讯人员在审讯时:一是要正襟危坐,态度严肃而不失亲切,语气坚定而不失呆板,给犯罪嫌疑人一个刚正不阿,执法如山,不犯人权的气质;二是要神态沉着镇定,不要因犯罪嫌疑人不交待问题而着急惊慌,露出急燥情绪,应该给犯罪嫌疑人一个胸有成竹、无坚不摧、精神饱满的威严形象;三是要以法制人,训斥有道,切忌不着边际的乱吼乱叫,应该给犯罪嫌疑人一个逻辑严密、以理服人、明查秋毫的形象。
为了使气氛逐渐加压,可采取下列方法:一是审讯地点逐渐拉大。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先在犯罪嫌疑人的单位讯问,再到检察院讯问,再到检察院以外的近办案点讯问,最后到距离远的办案点讯问;二是审讯场地逐渐偏僻;三是审讯力量逐步升级,可采用:承办人——科长——局长——分管检察长——检察长的模式;四是使用证据加压,在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一般是有限的,也是极其宝贵的。
为了使有限的、宝贵的证据能达到摧毁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逼其彻底交待罪行的目的,使用证据加压必须把握好时机。
【精品】侦查讯问言语技巧PPT课件
讯问人员提出一个方向明确、范围清楚的题目,让犯罪嫌疑人 作详细具体的供述。多用祈使句或“为什么”、“怎么样”之类的 特殊疑问句表达。
第四节 应答技巧
❖ 被讯问人可能提出的问题 ❖ 应答方式
➢ 间接应答 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一些不便、不宜直接应答的问题,可采用双 关、多义、比拟、暗示等手法,从侧面间接地回答。
➢ 模棱应答 用模棱两可、答非所问的语言应答,既不明确表示肯定,也不
明确表示否定,让犯罪嫌疑人作多种理解,既让他抓不住把柄, 又能给他以某种希望。 ➢ 反问应答 把问题又推回给犯罪嫌疑人,使其无法从讯问人员这里摸到底细, 也使讯问人员的批驳教育更加有力。
➢ 实现方式:
(三)模棱性语言
利用语词的多义性,让犯罪嫌疑人在特定的讯问语 境中,按自己的心理倾向性作出我们所希望的理解。
例: 一杀人嫌疑人不知被害人是否死亡,
讯问中意欲探询结果。讯问人员知其 意图后用模棱性语言回答:“你现在 只有如实交代清楚自己的犯罪事实情 节,表现出好的认罪态度,才能争取 从宽处理。至于被害人嘛,公安机关 是一定会尽力抢救的。”
这种表达方式常在使用单刀直入的策略时采用和攻 坚突破阶段运用。
四、委婉表达
➢ 顾全面子、表示尊重的委婉语 ➢ 表示同情、理解的委婉语 ➢ 表示鼓励的委婉语
1.
委婉表达方式可以避免使被讯问人感到难堪、紧张
和反感,减轻对立抵触情绪和畏罪紧张心理,有利于实现心理
接触。
五、非语言表达
即运用手势、表情、体态、空间位置等非语言性的符号系 统来表达一定的意思,传递一定信息的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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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化瓦解讯问方法
一、引言
团伙犯罪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
进入21世纪以来,团伙犯罪愈演愈烈,犯罪团伙的数量逐渐增多,青少年团伙犯罪特别突出,比如2013年比较出名的李天一涉嫌参与轮奸被警方逮捕的案件。
而在犯罪类型上,侵财类犯罪占大多数,而且往往形成系列案件。
犯罪的工具也逐渐科技化和现代化,组织上更加严密且稳定。
打击团伙犯罪也逐渐成为侦查工作的重点。
讯问是打击团伙犯罪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是,由于团伙犯罪的组织越来越严密,而且大多数团伙的头目和成员都拥有丰富的对抗讯问的经验,因此要通过讯问打击团伙犯罪,侦查人员需要明智地使用一定的策略和方法。
分化瓦解讯问方法作为一般的讯问方法而长期为公安机关所使用,在诸多关于讯问的书籍中都有分化瓦解讯问法的身影。
公安机关的许多预审专业人才也在对团伙犯罪的讯问实践中应用了该方法,他是迷惑型讯问策略中的一种具体的讯问方法,是侦查人员智慧和专业素质的体现,但是,由于其技巧性较强,因此在应用上并不广泛,大部分侦查人员不能很好地掌握其原理及应用技巧。
随着公安学地不断发展和心理学在侦查工作中的应用,许多传统的讯问方法都注入了新的活力。
本文通过运用心理学和囚徒困境模型的原理分析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的心理和与他人之间的博弈,从而帮助侦查人员熟练掌握分化瓦解的应用,以便更有效地打击团伙犯罪。
二、概述
分化瓦解讯问方法的概念
分化瓦解讯问方法是指侦查人员利用共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矛盾和猜疑心理,渲染、夸大、挑拨他们之间的关系,造成相互怨恨而揭发犯罪同伙或者供认自己罪行的一种讯问方法。
在团伙犯罪中,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合作往往基于某种共同的需
求,但他们本质上都是利己主义者,相互之间的信任关系普遍较薄弱。
当团伙犯罪成员之间的利益产生不一致时,他们之间就必然会存在矛盾,尤其是到案后,在信息隔绝的状态下,他们之间的矛盾和信任危机会更加突出。
分化瓦解的含义包括:
1. 分化瓦解是一种具体的讯问方法,在讯问中直接作用于犯罪嫌疑人,体现了讯问策略的意图,是达到侦查讯问目的的具体的手段,同时,这也表明分化瓦解作为讯问方法,在使用时也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2. 分化瓦解由具侦查权的侦查人员负责实施。
分化瓦解是讯问的方法,而讯问是法律赋予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的权利,只能由侦查人员实施。
同时,分化瓦解也只能由侦查人员实施才能够达到分化瓦解的目的。
3. 分化瓦解的使用对象是共同犯罪的嫌疑人。
分化瓦解讯问方法的使用对象是而且只能是共同犯罪的嫌疑人,共同犯罪是分化瓦解讯问法使用的条件和前提。
4. 分化瓦解的目的是获取共同犯罪嫌疑人相互揭发或供认自己的罪行的供述。
共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作为直接证据具有极其重要的证据效益,对于打破犯罪团伙的攻守联盟具有极大的作用。
分化瓦解讯问方法的特点
1. 讯问对象具特定性
相对于其他讯问方法,分化瓦解的对象只能是共同犯罪嫌疑人,而不针对个人犯罪,因此,分化瓦解的对象具特定性,其应用范围也相对较小。
2. 具有较强的技巧性
分化瓦解属于迷惑型侦查策略的一种具体实施方法,是侦查人员利用犯罪嫌疑人处于信息隔绝的情况下由“错误判断”产生的“错误认识”。
这要求侦查人员在掌握证据、线索等侦查资源的基础上,还得拥有足够的心理学基础,才能掌握嫌疑人的心理状态,选择合适的语言,合适的时机进行分化瓦解,因此具有较强的技巧性。
分化瓦解讯问方法的原则讯问原则是对讯问策略和讯问方法的规范,只有坚持讯问原则,分化瓦解讯问方法的使用才可能是合法的、有效的。
分化瓦解应遵守原则包括:
1.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讯问必须有合法的依据,遵守法律规定,只有在使用分化瓦解讯问方法时严格遵守合法原则,才能够保证共同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合法性,发挥其证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