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歌(之一)》赏析
自己之歌诗歌鉴赏

自己之歌诗歌鉴赏
《自己之歌》赏析如下:
在艺术上,该诗以浓烈的抒情气氛冲淡哲理玄谈的艰涩枯燥,不愧是惠特曼的代表之作。
他的诗不跨行,而以行中短句构成一种隐约的内部节奏,随着奔放的激情、恣肆的想象和纵横的议论而形成一种舒卷自如的旋律,宛若行云流水,当行则行,当止则止。
《自己之歌》中心思想
《自己之歌》通常被认为是惠特曼最优秀的代表作之一,它集中反映了《草叶集》一书的主要思想。
它是一首“我”的赞歌,更是一首“我们”的赞歌。
它歌颂了人类,歌颂了民主、自由,还歌颂了大地、宇宙以及精神世界中一切美好的事物。
惠特曼在诗中提出了“我”与“非我”的矛盾统一关系。
“我”是全诗的中心形象,而《自己之歌》的背景是整个美国乃至整个人类世界。
《我自己之歌》赏析(人教版选修《外国诗歌散文欣赏》)

《我自己之歌》赏析李野光这首长诗是《草叶集》初版12首诗中的第一首,那时没有标题,到第二版才标为《关于一个美国人──华尔特·惠特曼》,第三版改为《华尔特·惠特曼》,直到1881年出第七版时才确定为《我自己之歌》。
诗题在中国最初由徐志摩译为《我自己的歌》,后来楚图南改译为《自己之歌》,近年赵萝蕤又译为《我自己的歌》。
这两种译法我觉得都不十分确切,因为在这里“我自己”是诗的主题,正如“大路”是《大路之歌》的主题一样。
一种翻译忽略了“我",另一种翻译中的“我自己的”又可能被理解为一个所属性的定语(与“别人的”相对),故决定改译为《我自己之歌》,似觉全面一些.诗中的“我”究竟怎样解释,这是个关键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见解。
首先必须承认,这个“我”具有两重乃至多重的意义。
第一重意义是诗人自己,即惠特曼本人,他在诗中有种种自白,谈到自己的情况和经历,这是读者最先认出的。
第二重意义是作为一个一般的人、一个人的象征的“我”,他可以代替各种各样的人发言、感受、行动,等等。
第三,在某些情况下则是宇宙万物乃至宇宙本身的“我”,它是一种泛神论生命力的人格化.由于这几种身份在诗中交替出现,彼此混淆,所以许多地方不好理解。
例如此诗最初问世时,读者看到第24段中举出的诗人名字,便把“我”完全看成了惠特曼本人,并到诗中去寻找作者的自传,结果得出的印象是他为人傲慢、粗鲁而好吹嘘,这当然对诗人十分不利。
后来经过一些友好的评论家和惠特曼本人相继解释,说诗中的“我”并非就是诗人,而主要是指19世纪美国的代表人物,这才有了不同的看法。
如某位批评家说的,如果那个“我”是当时美国人的代表,这首诗倒是好理解得多,因为对于一位能象征领土迅速扩张、生产蓬勃发展的美国的人物,说他自己“里外是神圣的",说他“溺爱我自己",就比较符合实际了。
《我自己之歌》作为惠特曼的代表作,作为《草叶集》的缩影,它的产生背景就是《草叶集》的背景,其主题思想也就是《草叶集》的中心思想。
《迷娘(之一)》《致大海》《自己之歌(节选)》《树和天空》 教案大全(教师用书)

[资料链接]欧洲启蒙运动后期最伟大的作家——歌德歌德(1749—1832),出生于莱茵河畔法兰克福,德国著名思想家、作家、科学家,他是魏玛的古典主义最著名的代表。
而作为诗歌、戏剧和散文作品的创作者,他是最伟大的德国作家之一,也是世界文学领域的一个出类拔萃的光辉人物。
他在1773年写了一部戏剧《葛兹·冯·伯里欣根》,从此蜚声德国文坛。
1774年发表了《少年维特之烦恼》,更使他名声大噪。
1776年开始为魏玛公国服务。
1831年完成《浮士德》,翌年在魏玛去世。
现代俄罗斯文学的奠基人——普希金普希金(1799-1837),俄国浪漫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现代标准俄语的创始人。
他的作品是俄国民族意识高涨以及贵族革命运动在文学上的反映。
普希金的抒情诗有800余首,内容非常广泛,既有政治抒情诗《致恰达耶夫》《自由颂》《致西伯利亚的囚徒》等,也有大量爱情诗和田园诗,如《致克恩》和《我曾经爱过你》等。
普希金一生创作了12部叙事长诗,其中最主要的是《鲁斯兰和柳德米拉》《高加索的俘虏》《青铜骑士》等。
普希金剧作不多,最重要的是历史剧《鲍里斯·戈都诺夫》。
此外,他还创作了诗体小说《叶甫盖尼·奥涅金》、散文体小说《别尔金小说集》及关于普加乔夫白山起义的长篇小说《上尉的女儿》。
《迷娘(之一)》《迷娘(之一)》中的迷娘是马戏团里一个走钢丝的演员,后来被主人公威廉·迈斯特赎买,收留在身边,是作品中最动人的人物。
她是一位性格内向、身体瘦弱的少女,却很有性格魅力。
她出生于意大利,是一个贵族与自己的妹妹私通生下的孩子。
她很小的时候就被人诱拐到德国,过着饥寒交迫、颠沛流离的生活。
她的父亲后来流落街头,以弹琴卖艺为生,后来也被威廉·迈斯特收留。
迷娘自从遇到迈斯特,便过上了最美好最幸福的日子,并且强烈地爱上了迈斯特。
可是由于疾病,她不久就去世了。
《迷娘(之一)》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一首哀婉优美的诗歌。
《自己之歌》精品教案(统编版高二选择性必修中)共3篇

《自己之歌》精品教案(统编版高二选择性必修中)共3篇《自己之歌》精品教案(统编版高二选择性必修中)1《自己之歌》精品教案(统编版高二选择性必修中)本文主要介绍了《自己之歌》这篇文学作品的精品教案,旨在帮助高中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部作品,提高文学素养和思辨能力。
本文首先介绍了《自己之歌》的背景和作者简介,再分别从文本解析、语言运用和深层阅读三个方面进行教学设计。
一、《自己之歌》的背景和作者简介《自己之歌》是美国黑人作家詹姆斯·鲍德温的小说,于1963年出版。
这部小说是鲍德温社会现实主义作品的代表之一,描写了一个美国东北部小镇上一个黑人青少年的成长故事。
作者詹姆斯·鲍德温(1924-1987)是美国文坛上著名的黑人作家、小说家、剧作家和散文家,以关注黑人文化和探讨种族问题而闻名。
他的作品多以黑人生活为背景,艺术手法具有强烈的现实主义风格,对美国社会问题和社会心理进行深刻探讨。
鲍德温被誉为“黑色文化先知”,在美国黑人文学和文化发展中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文本解析本部分主要从情节、人物和主题三个角度分析小说的文本内容。
1.情节分析小说《自己之歌》主要叙述了年轻的黑人男孩约翰·格林的成长经历以及他面对的各种困难和挑战。
约翰的母亲是一名福音教派的信徒,父亲则是赌博和酗酒的人。
父母的生活方式和相互关系给约翰的成长和性格造成一定的影响。
约翰自卑、脆弱、叛逆,心里不断想着自我逃避,希望自己能够“不同于别人”。
小说的主要情节集中在约翰成长的过程中,他在工作中认识了布克、钟维,之后遇到了奎加、艾西斯这对兄妹。
最后,他受到了小说家史黛芬·穆恩的邀请,踏上了文化之路。
整个故事通过约翰一步步成长,面对困难,逐渐认识到自己及自己所处的环境,并最终选择了真正的自我发展,刻画了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
2.人物分析小说的主要人物包括约翰、奎加、艾西斯、布克、钟维等。
约翰是小说的主人公,整个小说也主要是讲述他的成长故事。
高考语文【现代诗歌阅读】意象与意境:联读《迷娘(之一)》《树和天空》《致大海》《自己之歌(节选)》

现代诗歌阅读专题意象与意境:鉴赏诗歌的情境之美——联读《迷娘(之一)》《树和天空》《致大海》《自己之歌(节选)》【专题解释】以本单元中四首外国诗歌《迷娘(之一)》《树和天空》《致大海》《自己之歌(节选)》为例,比较各自选用的意象,联系相应的地域情境,提炼不同的文本意境。
在掌握诗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增进对文化多样性的理解。
【预习任务】1. 选取《迷娘(之一)》《树和天空》《致大海》《自己之歌(节选)》中的意象绘制到地图上的相应国家,通过搜集资料探究《迷娘(之一)》描绘的国家为何是①,《致大海》所处的国家为何是③。
2. 选择《迷娘(之一)》《树和天空》或《致大海》《自己之歌(节选)》中的一组,概括诗中意象体现的地域特点,如地理、神话、文化背景,再结合诗句进行文本分析。
【学习任务】第一课时任务一世界文学初体验导入:让学生根据以往的读书经验,在这张局部的世界地图上,列举其他国家及其对应的文学作品,讨论作品中体现的气候、地貌、历史、社会等和该国的关联,感受文学背后的地域性、民族性;初步交流四首诗歌及其对应的国家。
讨论1:为什么说《迷娘(之一)》描绘的国家是意大利?明确:迷娘是歌德长篇小说《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中的一个意大利姑娘。
她早年被人诱拐到德国,十三岁时为小说主人公威廉所搭救。
这首歌唱出了迷娘对祖国意大利深切的思念和对威廉的敬慕,也蕴含着歌德对意大利的神往。
讨论2:普希金所“致”的大海是哪一片海域?明确:普希金此前因为在一系列政治讽刺诗中抨击沙皇统治,被流放到当时俄国南部、黑海边的敖德萨,但他在流放期间继续创作,与革命者来往,又被下令押送到俄国北部,本诗是离开敖德萨时所作,歌颂的是壮美的黑海。
任务二《迷娘(之一)》《树和天空》:两种相遇预习展示1:展示交流意大利地图上《迷娘》意象的绘制。
讨论1:诗中有哪些意象具有地域情境?可以进行什么样的分类?明确:第一诗节中开花的柠檬、绿叶中的金黄橙子主要出产自意大利。
13-3《自己之歌》课件 统编版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中册第四单元

3、第二节中的“我”有什么特点?
“我”是万物中的一员,但是“我 ”拥有对自然 万物的 支配权,可以离开他们,又可以将万物 召来。
4、第三节中连用九个“徒然”,有什么作用?
①“徒然”意思是“白白地,不 起作用”。诗人明白 地告 诉读者,一切的逃跑、畏怯、躲避 都毫无用处,不会得 到我 们想要的东西,不会达成我们 的目标。
观点二:《自己之歌》打破了当时的诗歌形式。当时美 国的文学主要跟随欧洲的文学潮流。然而,惠特曼是19世 纪美国的激进派民主主义者,在艺术上表现出积极的追求 和革新精神,在《自己之歌》里,惠特曼在借鉴欧洲传统 诗史的基础上,进行了更多的创新,它打破了传统诗歌的 形式,开创了“自由体”的诗歌形式。新事物的出现,必 会在开始时遭到一些人的批判,这也属于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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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惠特曼(1819-1892),美国诗 人。他出身农家,曾做过教师、编辑。 1838年至1839年期间,惠特曼主编报 纸《长岛人》。1855年《草叶集》第1 版问世,共收诗12首,最后出第9版时 共收诗383首。《草叶集》以“草叶” 命名,体现了诗人的民主思想。惠特曼 著有:《给一个遇到挫败的欧洲革命者》 《我听见美国在歌唱》等。
(1)第一人称凸显宏大自我。诗歌以口语化的语言采撷自然 之物,随着奔放的激情、恣肆的想象而形成一种舒卷自如的旋律, 采用第一人称,以“我”作为主人公,更能在涌动的旺盛的生命 之力中凸显那个宏大的自我,抒发诗人质朴明朗的个人情感。
(2)意象组合唱响生命颂歌。草叶、蚂蚁、沙、鹪鹩、雨蛙、 黑莓、母牛、小鼠、片麻石、煤、藓苔、水果、谷粒、菜根、飞 鸟、走兽等来自大自然的渺小平凡的事物聚集在一起,唱响激情 澎湃的生命颂歌,是惠特曼内在生命精神的充分体现。诗人以个 体的生命感触全体的生命,以有限的生命覆盖无限的生命,以短 暂的生命把握宇宙生生不息的永恒生命。
《自己之歌》(节选)最后一节运用了反复和排比的艺术手法,结合作品对此加以赏析

《自己之歌》(节选)最后一节运用了反复和排比的艺术
手法,结合作品对此加以赏析
《自己之歌》(节选)最后一节:
我饮着朝霞酿成的琼浆,听着小鸟的鸣啭、歌唱;
我婆娑起舞,芳草为我鼓掌。
我总是仰望高空,对光明心驰神往;
我从不顾影自怜,也不孤芳自赏。
而这些哲理,人类尚未完全领悟。
这一节运用了反复和排比的艺术手法。
“我饮着”、“听着”、“我婆娑起舞,芳草为我鼓掌”运用了排比的手法,强调了诗人与自然的合一,流露出诗人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也体现了诗人对大自然的感激之情。
“我总是仰望高空,对光明心驰神往;我从不顾影自怜,也不孤芳自赏。
”运用了反复的手法,强调了诗人追求光明、自立自强的精神品质,也体现了诗人对人类尚未完全领悟的哲理的感慨。
我唱自己的歌诗歌鉴赏

我唱自己的歌诗歌鉴赏一、诗歌的主题与情感。
1. 主题。
- 这首诗的主题很明显是关于自我表达。
“我唱自己的歌”这个题目就像一个响亮的宣言,诗人要唱出属于自己独特的声音,而不是跟随别人的曲调。
这是一种对个体性的强调,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自己的故事、情感和思考方式,诗人通过唱歌(在这里唱歌是一种艺术化的自我表达形式)来展现自我。
2. 情感。
- 诗中洋溢着一种自信和自豪的情感。
诗人不被外界的规范或者大众的模式所束缚,他在自己的歌声里找到了力量和快乐。
就像一个孩子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玩耍,那种无拘无束、尽情享受的感觉。
同时,也有一种淡淡的孤独感,因为当一个人强调自己独特的歌唱时,可能意味着他与周围的一些常规或者大众的东西有一定的距离,但诗人并不在意这种孤独,反而在孤独中更加坚定地唱出自己的歌。
二、诗歌的意象与象征。
1. “自己的歌”意象。
- “自己的歌”是整首诗的核心意象。
这个意象象征着诗人内心的声音、灵魂的呼喊。
它可能包含了诗人的梦想、回忆、对生活的感悟等各种各样的元素。
比如说,这歌可能是诗人在清晨看到第一缕阳光时心中涌起的希望之歌,也可能是在经历了挫折后自我安慰和鼓励的坚强之歌。
每一个音符、每一句歌词都是诗人自己的创造,就像我们自己亲手制作的一件独一无二的艺术品。
2. 其他可能的意象(如果诗中有)- 如果诗中有像“天空”“大地”之类的意象,那它们可能也有着特殊的象征意义。
例如,“天空”可能象征着诗人自由的精神空间,他的歌声可以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自由翱翔,不受限制;“大地”可能象征着诗人的根基,他的歌是从这片土地上生长出来的,有着本土的、质朴的情感,与他所生活的环境息息相关。
三、诗歌的语言风格。
1. 简洁直白。
- 诗的语言很可能是简洁直白的。
就像一个人在和朋友聊天时,直截了当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比如“我唱自己的歌”这一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但却有着强大的力量。
这种简洁的语言能够让读者迅速抓住诗歌的主旨,不会在复杂的词句中迷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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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歌(之一)》赏析
《我自己的歌》赏析
李野光
这首长诗是《草叶集》初版12首诗中的首,那时没有标题,到第二版才标为《关于一个美国人──华尔特•惠特曼》,第三版改为《华尔特•惠特曼》,直到1881年出第七版时才确定为《我自己之歌》。
诗题在中国最初由徐志摩译为《我自己的歌》,后来楚图南改译为《自己之歌》,近年赵萝蕤又译为《我自己的歌》。
这两种译法我觉得都不十分确切,因为在这里“我自己”是诗的主题,正如“大路”是《大路之歌》的主题一样。
一种翻译忽略了“我”,另一种翻译中的“我自己的”又可能被理解为一个所属性的定语,故决定改译为《我自己之歌》,似觉全面一些。
诗中的“我”究竟怎样解释,这是个关键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见解。
首先必须承认,这个“我”具有两重乃至多重的意义。
重意义是诗人自己,即惠特曼本人,他在诗中有种种自白,谈到自己的情况和经历,这是读者最先认出的。
第二重意义是作为一个一般的人、一个人的象征的“我”,他可以代替各种各样的人发言、感受、行动,等等。
第三,在某些情况下则是宇宙万物乃至宇宙本身的“我”,它是一种泛神论生命力的人格化。
由于这几种身份在诗中交替出
现,彼此混淆,所以许多地方不好理解。
例如此诗最初问世时,读者看到第24段中举出的诗人名字,便把“我”完全看成了惠特曼本人,并到诗中去寻找作者的自传,结果得出的印象是他为人傲慢、粗鲁而好吹嘘,这当然对诗人十分不利。
后来经过一些友好的评论家和惠特曼本人相继解释,说诗中的“我”并非就是诗人,而主要是指19世纪美国的代表人物,这才有了不同的看法。
如某位批评家说的,如果那个“我”是当时美国人的代表,这首诗倒是好理解得多,因为对于一位能象征领土迅速扩张、生产蓬勃发展的美国的人物,说他自己“里外是神圣的”,说他“溺爱我自己”,就比较符合实际了。
《我自己之歌》作为惠特曼的代表作,作为《草叶集》的缩影,它的产生背景就是《草叶集》的背景,其主题思想也就是《草叶集》的中心思想。
关于这一点,诗人在《过去历程的回顾》中写道:我为我的理想追求和斗争了多年之后,“发现自己在31岁到33岁时仍然醉心于一个特别的愿望和信念……这就是发愤以文学或诗的形式,将我的身体的、感情的、道德的、智力的和审美的个性,坚定不移地、明明白白地端出和忠实地表现出来。
”又说:“在我的事业和探索积极形成时我就看到,那个提供答案并叫一切事物以它为转移的主体和核心,必然是一个肉体与灵魂的统一体,一个人──这个人,我经过多次考虑和深思之后,审慎地断定应当
是我自己──的确,不能是任何别的一个。
”
这个问题还可以从美国历史的、民族的角度来加以考察。
19世纪上半叶,美国在经济上虽然发展很快,但仍基本上处于欧洲殖民地的地位。
至于文化,特别是文学方面,则主要从属于英国,还没有建立起本民族的与合众国相适应的民主主义文学。
当时以爱默生为首的美国超验主义者提倡个性解放,鼓吹打破神学和外国教条主义的束缚,在美国来一次文艺复兴。
解放个性,就是要发现自己,从一个国家来说就是要确立本民族自己的独立人格。
在这样的历史要求下,惠特曼树立自己的雄心,要通过他自己来表现他的“特殊时代、环境和美国”,于是他的“我自己”便与他们民族的“我自己”合而为一了。
这首诗在《草叶集》初版中出现时,不但没有标题,也没有标出可分段落的数字,甚至全诗结尾处竟没有一个句号。
用美国现代批评家理查德•蔡斯的话来说,它是一种包括“意象派似的小诗、现实主义城乡风俗画、各式各样的目录、说教、哲理探讨、滑稽插曲、自由漫谈和抒情沉思”的特殊结合。
这代表了历来许多评论家的意见,即认为长诗没有什么结构可言,只是一些串连在一起的各种不大相干的段落。
但也有些评论家觉得长诗的整体性很强,其内在联系并不难追踪。
个别专门研究的学者甚至把它体系化了,说它结构严密,形成了一个繁复的图案。
这种说法显然很勉强。
笔者倾向于同意理查德•蔡斯的见解,认为此诗是一种“特殊的结合”,它所包括的主要是对于诗人所处的那个“特殊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的描写、沉思、议论和赞美,而他是通过一个个性即“我自己”来写的。
可以说它是“我自己”由内而外、由近而远、由小而大的发展,逐步与集体、国家、全人类乃至永恒世界相结合,最后形成一支歌唱民主精神和宇宙一统的狂想曲,连物我、生死、时空的差别也全都泯灭了。
这里的确贯穿着“自我中心”或“自我主义”的思想,但是如英国现代批评家道•格兰特所指出的,诗人并非单纯写这一思想本身,而是把诗中那个“我”作为民主的最高榜样,他身上的“健康、力量、活力、信心──所有这些特质都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民主,为每个抱有同一理想的人所共享”。
不过,长诗的内容既那么丰富庞杂,结构又那么松散奇特,像一座没有搭好、几乎还没有成形的七宝楼台那样,徒令人眼花缭乱而已。
我总觉得,惠特曼作为一个习性散漫又耽于沉思默想的人,这首诗看来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断断续续地记录下来,然后连缀成篇的。
从体例来说,也是叙述、素描、抒情、议论、独白等等的糅合,甚至在同一段中也有这种情形,而且反复颠倒,自相矛盾之处亦实在不少,加上作者的驳杂的哲学观点,就更加不好从整体上来加以把握和分析了。
也许,如诗人的好友布罗斯所说,如果我们也紧紧盯住诗中那个“君临全篇并始终紧盯着我们的个
性”,我们会依稀看出个眉目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