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员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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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及《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规定》,从2019年起,实施新个税政策,其中包括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本文将针对新个税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进行详细指引。

一、子女教育根据新个税政策,子女接受学历教育的父母每月可以追加扣除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

具体操作时,纳税人需要在年度汇缴个人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相关表格申报子女教育费用,提供相关材料如子女学校证明、学费发票等。

二、继续教育学历教育以外的继续教育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扣除,纳税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申报时填写详细信息。

三、住房租金租房人每月支付的住房租金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需提供租房合同等证明文件。

四、住房贷款利息购房人每月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可以按一定比例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文件。

五、赡养老人纳税人每月给予赡养老人的金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扣除,需提供赡养老人的关系证明以及资金流向证明文件。

六、大病医疗大病医疗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个人所得税中扣除,需提供医疗发票等相关文件。

根据以上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纳税人需要在纳税时仔细核对所需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进行申报。

同时,雇主也需严格按照规定扣缴税款,确保个人所得税的准确申报和缴纳。

总的来说,新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相对复杂,但只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依法纳税,就能够顺利完成申报流程,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希望本文能够为纳税人提供一定帮助,更好地了解和操作新个税政策。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中,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负,提高个人的可支配收入。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政策,顺利完成扣缴申报操作,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

一、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 3 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按照上述标准扣除。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 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 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500 元;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100 元;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 元。

360211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360211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是否为 非居民
专项扣除 信息采集
工资、薪金所得
居民
其他综合 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全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员
稿酬所得所得 全
其他分类所得

非居民
扣 工资、薪金所得
缴 劳务报酬所得
申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报 稿酬所得所得
其他分类所得
实施新税制后扣缴义务的主要变化点 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
可能需要办理5项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取得除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 在代扣税款后,及时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 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未按照规定报送资料信息、虚报虚扣专项扣除、应扣未扣税款、 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依法处理。
就读学校
□学前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 □高等教育再受教育时填写


本人扣除比例
□100%(全额扣除) □50%(平均扣除)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
出生日期 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
就读国家(或地区)
当前受教育阶段


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 间
电子表格模板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填写电子模板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更新操作指引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更新操作指引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下载更新操作指引一、专项附加扣除概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符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条件的纳税人,自其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当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办理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自行采集或是由扣缴义务人采集。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下载更新是指扣缴义务人通过自然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获取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各渠道(税务局端、WEB、APP端)采集并指定由该扣缴业务人预扣预缴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七条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有关信息并依法要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印发)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发布)第五条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以下简称《扣除信息表》,见附件)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2019年1月1日实施)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2019年1月1日实施)

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非必填)
租赁期止
款 时 可 办
被赡养人一
较上次报送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纳税人身份
2. 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 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主要内容
01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总体情况 02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标准 03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01
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无变化(不需重新填写)
□有变化(请填写发生变化项目的信息)
薪 金 所 得 扣 缴 税
房屋信息 租赁情况
住房坐落地址 出租方(个人)姓名
出租方(单位)名称
主要工作城市 ( *填写市一级)
租赁期起
身份证件类型
省(区、市)

县(区) 街道(乡、镇)
身份证件号码 □□□□□□□□□□□□□□□□□□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标准 方式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 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住房贷 款利息
起止 备查 时间 资料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 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谁来扣: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 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 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住房
租金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一、什么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申请条件1.子女教育支出:子女在校学习期间,家长支付的教育费用;2.继续教育支出:个人继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等所发生的直接费用;3.大病医疗支出:个人承担的与大病治疗相关的直接医疗费用;4.住房租金支出:个人承租住房支付的租金;5.赡养老人支出:个人支付的赡养老年亲属的费用;6.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个人住房贷款支付的利息。

1.收集相关证明文件:根据所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收集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教育费用缴费凭证、继续教育培训费用发票、大病医疗费用收据、租房合同或发票、赡养老人相关的费用收据和住房贷款利息支付证明等。

2.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按照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收入、扣除等内容。

在专项附加扣除栏目中,填写相应的项目和金额。

3.核对信息准确性:在填写完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后,核对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确保可以享受相应的扣除。

4.提交纳税申报:将填写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提交给税务机关,可以选择电子申报或纸质申报的方式。

5.等待审核结果:税务机关会对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核实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如果审核通过,则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如果审核不通过,则需要补缴相应的税款。

6.保存相关凭证:个人需要妥善保管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备日后需要。

四、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注意事项1.子女教育支出要求收费单位提供教育费用发票,继续教育支出要求学校或培训机构提供《学费发票》或者《培训费发票》;2.大病医疗支出要求提供医院或医生开具的治疗费用明细或缴费证明;3.住房租金支出要求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租金发票等证明;4.赡养老人支出要求提供赡养费用收据等证明;5.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要求提供银行提供的还款明细或贷款合同等证明。

五、总结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通过收集相关证明文件,并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填写相应的项目和金额,可以有效降低应纳税额。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嘿,亲爱的小伙伴们,今天我们来聊聊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这个话题可是关系到我们的钱包哦,所以大家一定要认真听讲,不要走神哦!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房租、赡养老人等六个方面。

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在缴纳税收的为自己的家人减轻一些负担,是不是很贴心呢?如何进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呢?别着急,小编这就给大家详细讲解。

我们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子女的学籍证明、继续教育的学费发票等等。

我们可以通过手机APP、网站或者纸质表格的方式,提交我们的申报信息。

当然啦,具体的操作步骤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地区和时间而有所变化,所以大家一定要关注当地的税收政策哦!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情况,那么接下来我们来看看扣缴申报操作吧。

扣缴申报,顾名思义,就是企业在为我们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也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申报。

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确保自己的税收权益得到保障。

扣缴申报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呢?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系统,填写我们的个人信息和企业的相关信息。

企业还需要根据我们的收入情况,计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企业将这些信息报送给税务机关,完成扣缴申报操作。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这些政策和操作流程,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税收权益,同时也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一份贡献。

所以呢,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哦!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留言哦!我们下期再见!祝大家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一、背景介绍2024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个人所得税,其中一项较大的变化是引入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补充了原个人所得税法中的扣除项目,旨在减轻个人税负,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

新个税制度对纳税人的申报操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有必要进行详细的操作指引。

二、扣缴单位的责任1.声明扣缴义务扣缴单位应在薪资支付时向纳税人告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种类、标准和计算方法,并告知纳税人是否享受新的个税优惠。

2.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税务部门发布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登记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起始月份、扣除标准等信息。

3.定期核对申报信息扣缴单位应定期核对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准确,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正。

三、纳税人的责任1.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单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文件,如子女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证明材料,并在个税申报时填报相关信息。

2.如实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应如实填报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

3.定期核对申报信息纳税人应定期核对个税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如发现错误应及时申报更正,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四、个税申报操作流程1.登录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2.填写个人信息3.填写收入信息填写个人工资、稿费、特许权使用费等各类收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4.填写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写个人的子女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详细信息。

5.确认申报信息确认所有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错误可及时修改。

6.提交申报核对无误后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并在线支付相关税款。

7.打印申报凭证成功提交后,可在系统中打印个人所得税申报凭证,作为申报记录备份。

五、常见问题解答1.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申请几项?纳税人可以同时申报多个专项附加扣除,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核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和计算办法由国家税务部门发布并逐年修订,纳税人需根据最新规定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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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子女
教育
享受 标准
条件 方式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 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 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 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 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 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 外接受教育。
住房贷款合同 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住房
租金
享受
条件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 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 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 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
?谁来扣: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 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 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住房
租金
起止 备查
时间 资料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 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 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 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 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子女
教育
起止 备查
时间 资料
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 学前一月;
标准 方式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 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住房贷 款利息
起止 备查 时间 资料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 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 受。
标准 方式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 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 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有关补扣措施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 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 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 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 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 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 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 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 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住房贷 款利息
享受 条件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 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 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 房贷款利息支出。
?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 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 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02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01
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 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 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 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 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02
自行申报办理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 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①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方式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 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 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 除。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继续
教育
起止 备查
时间 资料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 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 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 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 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 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目录/Contents
01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征管服务操作指引
02
新个人所得税法扣缴申报指引
01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征管服务操作指引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
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最大亮点:
1. 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按 年计税。
2. 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 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主要内容
01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总体情况 02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标准 03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操作方法
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01
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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