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龙港镇松涛嘉园配套道路
龙港填海工程规划方案最新

龙港填海工程规划方案最新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城市面临土地资源匮乏的问题。
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填海工程成为一种常用的土地扩建方式。
龙港市作为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之一,也在不断进行填海工程规划,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本文将针对龙港填海工程规划方案进行详细分析和讨论。
一、龙港填海工程的背景和现状1.龙港填海工程的背景龙港市位于我国南部沿海地区,地理位置优越,是我国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
随着城市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龙港市的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城市规划和建设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填海工程作为一种有效的土地扩建方式,成为龙港市规划建设的重要手段。
2.龙港填海工程的现状目前,龙港填海工程已经在建设中,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填海工程主要涉及到海域资源的开发利用、海洋环境的保护和海岸线的规划等方面。
通过填海工程,龙港市不仅可以扩大土地资源,还可以提高城市的整体规划布局,改善城市居住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二、龙港填海工程规划的目标与原则1.填海工程的目标龙港填海工程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填海,扩大城市土地资源,建设更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居住用地,解决城市土地资源紧缺的问题,改善城市环境和人民居住条件,促进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2.填海工程的原则龙港填海工程规划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包括: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平衡;节约资源,保护生态;遵守法律,社会责任等原则。
填海工程规划需要考虑海域资源的合理利用,海洋环境的保护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尊重自然规律,尊重社会规律,保证填海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三、龙港填海工程规划的内容与重点1.填海工程规划的内容龙港填海工程规划主要包括海域资源的调查评估、填海区域的选址设计、填海工程的实施和管理等内容。
填海工程规划需要从海域资源的基本情况出发,对填海区域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确定填海工程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制定填海工程的管理和监测措施。
2.填海工程规划的重点填海工程规划的重点在于海域资源的科学评估和填海区域的选址设计。
苍南县县城新区横阳支江北岸景观带站前大道—体育场路段

苍南县县城新区横阳支江北岸景观带(站前大道—体育场路段)工程方案设计A3001001招标文件招标人: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督单位: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公告编号:A300100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苍南县县城新区横阳支江北岸景观带(站前大道—体育场路段)工程方案设计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2011】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苍南县县城新区横阳支江北岸景观带(站前大道—体育场路段)工程方案设计,总用地面积113008.47㎡(合169.5亩),项目总投资约12400万元。
招标范围为方案设计(不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按业主和专家意见进行方案的修改和完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②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公司的有效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1、省外申请人必须提供《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或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4月29日-2018年5月6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鹿城区松台片区清明桥区块旧城区改建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鹿城区松台片区(清明桥区块)旧城区改建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因旧城区改建需要,鹿城区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实施鹿城区松台片区(清明桥区块)旧城区改建工程。
现为充分保障该项目范围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7年3月17日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2019年8月13日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修正)、《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16) 58号)、《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19)45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温州市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温鹿政办(2020)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偿方案。
第一部分概况一、征收范围清明桥新村1幢101室、102室、103室、104室、105室、402室、403 室、501-1 室、502 室、503 室、504、601 室、602 室;清明桥新村2幢101室、102室、103室、104室、105室、106室、107 室、108 室;清明桥新村3幢3号、4号、102室、104室、105室、106室、107 室、108 室、109-1 室、109 室;清明桥工人新村3幢101室、清明新村工人宿舍3幢3号、鹿城区清明桥新村3幢104室;清明桥新村4幢101-1室、101-2室、102室、103室、104室、105 室、6 号、107 室、108 室、109 室、10 号、Ill 室、111-2 号室、12 号、113 号、114 室;清明桥新村5幢101室、103室、104室;清明桥新村工人宿舍5幢2号;清明桥新村6幢101室、102室、105室、106室、108室、109室、202 室、204 室、205 室、301 室、302 室、303 室、304 室、401 室、402室、403室、404室;清明桥新村6幢;清明桥工人新村6幢103室、104室、107室、203室;清明桥工人新村6幢201室;清明桥新村7幢101号、101室、102号、102室;清明桥新村8幢101室;清明桥新村9幢101室、102室;清明桥新村10幢112室、201室、202室、203室、204室、204、205 室、206 室、208 室、209 室、210 室、301 室、302 室、303 室、304 室、306 室、307 室、308 室、309 室、310 室、311 室、401 室、402 室、403室、404 室、405 室、406 室、407 室、409 室、408、409 室、411、410 室、411 室、501 室、502 室、503 室、504 室、505 室、506 室、508 室、509 室、510 室、601 室、603 室、604 室、605 室、606 室、607 室、608 室、610 室、611 室、702 室、703 室、704 室、705 室、706 室、707 室、708 室、709 室;清明新村10幢205室、208室、305室、609室、610室、701室、708 室;清明桥10幢602室;清明桥新村H幢101室、102室、3号、104室、105室、106室、106 室、107 室、107 室、108 室、109 室、110 室、Ill 室、12 号、12 号、113 室、113-2 室、114 室、15 号、116 室;清明桥12幢101室;清明桥新村12幢101-2室、102室、103室、104室、105室、106-2 室、106-1 室、107 室、108 室、109 室、110 室、Ill 室、112 室、113-2 室、113-1 室、114 室、115 室;清明桥新村13幢101-1室、101-2室、102-2室、102-3室、102室、103-1 室、103-2 室、104 室、105-1 室、105-2 室、106 室、106-2 室、107 室、108 室、108-1 室、108-2 室、108-3 室、109 室、109-1 室、110-1室、110-2 室、Ill 室、112 室、12 号、113T 室、113-2 室、113-3 室、114-1 室、114-2 室、114-3 室、16 号;清明桥新村14幢IOl室、IOlT室、101-3室、102室、102北室、103 室、104-1 室、104-2 室、105 室、105-2 室、106 室、107 室、108 室、108T 室、109 室、109-1 室、110 室、Ill 室、Hb2 室、111-3 室、111-4 室、112 室、113 室、114 室、115 室、16 号;清明桥新村15幢IOlT室、101室二层、102室、103室、104室、105 室、106 室、107 室、108 室、109-1 室、109 室、110 室、10 号、Ill 室、112 室、113 室、14 号、114 室、15 号;清明桥新村16 幢101 室、101-3、201-1 室、201-2 室、102 室、103 室、104 室、204 室、105 室、205 室、106 室、107 室、108 室、109-1 室、109-2 室、109-3 室、110 室、Ill 室、112 室、13 号、113 室、114 室、15号、16号;清明桥新村16幢1号101-4室;鹿城区清明桥新村16幢111. 211室等;清明桥新村17幢101室、102室、103室、104室、105室、106室、107 室;清明桥新村18幢IOI-I室、101-2室、102-1室、102-2室、103 室、104 室、105 室、201 室、202 室、203 室、204 室、205 室;清明桥新村20幢201室、202室、203室、203-2室、204-2室、204 室、205 室、206 室、208 室、209 室、210 室、213 室、301 室、302 室、303 室、304 室、309 室、310 室、311 室、312 室、401 室、402 室、403 室、404 室、407 室、409 室、410 室、411 室、412 室、501 室、502 室、503 室、504 室、505 室、506 室、507 室、508 室、509 室、510 室、511 室、512室;清明桥新村20幢中楼207室、304室、308室、403室、404室;清明桥工人宿舍20幢中楼202前、清明桥工人宿舍20幢中楼401 室、清明桥工人宿舍20中楼303后间;清明桥新村21幢1号、102号、2号-2、103室、104室、105室、106 室、107 室、108 室、108-2 室、109-2 室、109-1 室、110 室、111-2 室、IIIT 室、112 室、12 室、113 室、114 室、115 室、116 室、117T 室、117-2 室、118 室;清明桥新村22幢101室、102室、103-1室、103-2室、104室、105 室、105-2 室、105-1 室、106 室、107 室、108 室、109 室、110 室、110-1 室、Ill 室、112T 室、112 室、113 室、114 室、115 室、116 室;清明新村22幢106室;清明桥新村23幢101室、102室、103室、104室、105室、106室、107 室、108 室、109 室、201 室、202 室、204 室、205 室、206 室、207 室、208 室、209 室、301 室、302 室、303 室、304 室、305 室、306 室、307 室、308 室、309 室、401 室、407、507 室;清明桥工人新村23幢10号;清明桥新村24幢101室、102室、103室、104室、105室、106室、107 室、108-1 室、109 室、110 室、Ill 室、112 室、113 室、114 室、114 室边、115室(南)、115室北;清明桥新村25幢101室、1号、102-1室、102-2室、103、203室、104-1 室、104-2 室、105 室、106-1 室、106-2 室、107 室、107-2 室、108-4 室、108 室、109 室、110 室、Ill 室、112 室、113 室、114、114-2 室、115 室、201 室、202 室、203 室、204 室、301 室、302 室;清明桥新村26幢101室、102室、103室、104室、105室、106室、107 室、108 室、108-2 室、109 室、110 室、Ill 室、112T 室、112-4 室、112-2 室、112-3 室、112-5 室、113 室、114 室、115 室、116 室、117 室;鹿城路1号、鹿城区鹿城路1号603室;鹿城区鹿城路1号301、302、303 室;鹿城路3号、9号、11号、13号、15号、17号、19号、21号、23 号、29-1 号、29 号、31 号、31T 号、33-1 号、39 号、45 号、79 号、81号、83号、85号;鹿城路33-45号;任宅前74弄1号IOl室、102室、103室、104室、105室、106室、201 室、202 室、203 室、204 室、205 室、206 室、301 室、302 室、303 室、304 室、305 室、306 室、405 室;任宅前74弄1号、4号;任宅前78弄1号、2号;任宅前78弄3号101室、102室、103室、104室、105室、106室、201 室、202 室、203 室、204 室、205、206 室、301 室、302 室、303 室、304 室、305 室、306 室;任宅前78弄5号101室、102室、103室、104室、202室、203室、204 室;鹿城区任宅前78弄5幢201室;任宅前78弄A幢301室、302室;任宅前78弄5号303室、304室、401室、402室、403室、404室;任宅前78弄6号101室、102室、201室、202室、301室、302室、303 室、401 室、402 室、403 室;任宅前80弄1号;任宅前88弄1号、2号、3号、4号、5号;任宅前143弄2-3号;任宅前146弄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 号、IlT号、11号、12号、14号、15号、16号、18号、20号、22号、30号、32号、32号南;任宅前164弄2号、4号;任宅前164弄中堂;任宅前66号、70号、72号、76号、78号、80号、82号、84号、84-2 号、90 号、92 号、98 号、100 号、102 号、104 号、106 号、106-2 号、108 号、110 号、112 号、114 号、∏6 号、118 号、122 号、124 号、126 号、128 号、136 号后、128-2 号、130 号、132 号、134 号、136 号、138 号、140 号、142 号、144 号、150 号、152 号、154 号、156 号、158 号、160号。
苍南县灵溪镇城南片A区规划

苍南县灵溪镇城南片A区规划根据《关于要求出具xx镇xxxx1-20幢A地块自然人挂牌出让规划条件的函》、《xx县xx镇官堂片龙渡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局长办公会议纪要〔2022〕10号会议精神要求,经研究,同意xx镇xxxx1-20幢A 地块按下列规划设计进行设计:1土地使用1.1xx镇xxxx1-20幢A地块位于龙渡路以东、创业路以南、新建河以西。
地块建设用地面积792平方米,地块地界坐标及界线详见xx镇xxxx1-20幢A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
1.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2环境容量2.1地上总建筑面积≤2401.03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377.52平方米。
2.2建筑高度:层数为6层,底层层高4.2米,二层至六层层高2.9米(建筑高度计算按《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执行)。
2.3建设项目自身和对周边的日照影响应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要求。
3交通组织3.1车行出入口方位:地块西侧龙渡路。
3.2停车配置:3.2.1结合周边合理配建停车位。
小型停车位的平面尺寸不小于2.5米*5.5米,其净空也应符合相关要求。
4市政与竖向4.1市政公用设施:需设置垃圾收集点。
4.2场地标高:根据《苍南县xx镇官堂片龙渡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控制标高合理确定场地标高,并与周边做好衔接。
4.3地块内已有地下管线应根据相关规划及规定进行保护和退让或转移。
4.4 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应按《苍南县5G移动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5年)》及相关技术标准设置。
5城市设计及空间布局5.1建筑后退空间:东:退用地红线≥3米。
南:退用地红线≥2米。
西:退龙渡路道路红线≥3米。
北:退用地红线≥6米。
5.2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筑间距。
5.3城市设计要求5.3.1建筑风貌:建筑物的体量、立面、造型、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4建筑设计要求:5.4.1住宅设计要求:屋顶采用坡屋顶形式。
巡警大队工程施工设计方案

B.0.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区港路安置点配套路工程二标段编号:B.0.1 -第五版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2015年9月 15日区港路安置点配套路工程二标段交叉口组织设计华广建设工程2015年9月15日涉路工程交叉路口施工方案工程概况1.区港路安置点配套路工程二标段位于区江景苑,本工程含管道、道路、桥梁三部分,全长1032m,道路宽度为15m,BK0+119.194、BK0+694.388处各设单跨13m桥梁一座,由于新建道路需与虹桥路、港路顺接,现编制此方案。
工程计划施工时间2015.9.18-2015.10.24申请挖掘施工地点新建规划路与港路、虹桥路交叉口。
编制依据(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设计相关文件;(2)施工现场勘查及调研资料;(3)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布的标准、规、规程、政策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主要包括:《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4)与本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市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编制原则(1)涉路工程交叉路口施工方案遵循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尽最大努力将交通影响程度降至最低,在确保道路通畅、通行安全的前提下,满足世纪新城道路工程施工机械、材料运输需求;(2)通过实地充分调研、考察并咨询有关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后再进行施工方案编制。
方案编制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秉承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可靠性;(3)充分考虑工程施工期间所涉及的交通运输需要,合理进行交叉路口布置;工程概述该工程位于虹桥路,港路交叉口,与虹桥路十字相交,施工围面积约为130m²,与港路十字相交,施工围面积约为130m²。
重点、难点分析涉路工程交叉路口施工重点:(1)合理设计交叉路口布置形式,以满足现有公路通行需要及工程施工运输需要;(2)合理设置交通警示标识,确保施工期间施工段交通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发生;(3)制定完备的应急方案,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海南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中兴大道土地项目合作开发

海南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中兴大道土地项目合作开发意向书合作双方:甲方:海南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乙方:儋州松涛龙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鉴于:1、甲方拥有50亩土地使用权,需要建设19642平方米(以政府批准的指标为准)的职工保障住房。
需要利用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来弥补职工保障住房基础配套和环境改造建设。
2、甲方无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合作伙伴联合开发。
3、乙方有意同甲方合作。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原则,达成如下合作意向,作为双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的指导原则。
一、合作项目情况1、合作项目位置:儋州市那大中兴大道北侧,科技大道东侧2、合作土地面积:合作土地总面积33333.33平方米。
此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证载用途为停车场、公路绿地、商住用地、办公用地,证载使用权人为海南省松涛水利管理局。
3、合作项目与目的建设和解决甲方安置职工用的保障住房19642平方米;优化居住环境、弥补甲方开发资金和资质的问题。
双方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开发房地产项目。
4、土地现状:地面现有一座楼高六层的办公楼,面积约为6511平方米。
二、合作模式1、双方采用联合开发方式进行合作。
2、甲方提供手续完善的、可用于开发商业住宅及商铺的土地(土地出让金乙方可以垫付),乙方负责提供开发建设资金。
双方联合报建,共同开发。
三、双方的责任义务(一)甲方的责任义务1、提供开发所需要的土地使用权,承担包括土地改变用途在内的所有土地费用。
(由乙方垫付)2、负责提供项目规划、报批、勘探、设计等开工前所需要的文件,并全力协助乙方的报建工作(报建费用由乙方垫付)。
3、负责审核乙方提供的开发建设设计方案。
4、协调开发过程的其他关系。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1、提供并承担项目除土地费用外的所有项目开发建设支出。
2、负责项目规划、报批、勘探、设计等工作。
设计方案需要报甲方同意。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程序执行。
苍南城新区祥和小区安置房工程

苍南城新区祥和小区安置房工程项目概述新建工程名称为“苍南城新区祥和小区安置房工程”,主要为安置城市化改造、城市道路拓宽改造、旧城区改造等带来的居民,总占地面积60公顷。
预计建设居住建筑90栋,总计8000余套,社区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文化等配套设施。
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人口持续增加,原有老旧小区、村镇老旧住宅、城市旧区等房屋的改造势在必行,旧区改造项目主要是对城市老旧城区、城市道路拓宽改造带来的住户进行安置,以达到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改善民居居住的目的。
新建工程苍南城新区祥和小区安置房工程就是其中的一项旧区改造项目。
项目进展项目计划苍南城新区祥和小区安置房工程的项目计划在前期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制定了详细的规划方案和工程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计划,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项目计划主要包括:1.项目规划:规划总面积60公顷,建设居住建筑90栋,总计8000余套;2.工程方案:工程分为多个阶段,共分为前期准备、建设、收尾等阶段;3.构建项目组:由项目经理、设计师、勘测师、施工队等组成优秀的团队,保证项目成功。
工程进度目前,苍南城新区祥和小区安置房工程正处于建设阶段,项目已达到以下进展:1.建筑施工:已完成15栋建筑的主体工程施工,正进行内部装修工作;2.道路施工:已完成道路拓宽改造工程80%;3.绿化美化:已进行部分地块景观和绿化美化设计和施工。
从上述进展情况看,苍南城新区祥和小区安置房工程已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和实际效果。
项目优势地理位置优势苍南城新区祥和小区安置房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现代产业园区,毗邻苍南县姜山镇与昆阳东东镇,交通十分便利。
设施服务优势苍南城新区祥和小区安置房工程设施服务设备齐全,商业、文化、娱乐、餐饮、医疗、教育等齐全,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捷。
环境支撑优势苍南城新区祥和小区安置房工程所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高,周边自然景观原有的优美环境,使城市居住环境更加宜居,优美的环境支撑了该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龙港南城路城东工业区规划

龙港南城路城东工业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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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南城路城东工业区规划是龙港市近些年发展过程中极具重要性、发展前景
广阔的一项重大建设项目。
一方面,该工业区拥有优越的地理环境,南接海滨交通枢纽,与咸阳、西安、
渭南三市的公路联系紧密,是华中东南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心,东亚国际投资环保工程也在奔走之中。
另一方面,龙港南城路城东工业区也有着较为完善的综合基础设施,包括教育、医疗、供水、排水、通讯和交通系统。
为了促进社会稳定,政府将大力倡导和加强该工业区的文化设施规划,以提高该地区的文化生活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把握未来发展机遇,龙港市政府和相关单位在建设龙港南城路城东工业区
的同时,也力求引进先进、现代化的建筑技术、施工方案和监理单位,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信守工程安全要求,为社会提供安全、和谐、舒适的工作环境。
经审议,龙港南城路城东工业区规划正式启动,将是龙港市建设现代化城市、
发展有竞争力的经济的重要步骤。
未来,该工业区必将成为龙港经济发展的中心,给龙港人民带来更多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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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镇松涛嘉园配套道路工程施工A3001001招标文件招标人:苍南县龙港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苍南县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二○一八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评标办法 (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46)第六章图纸 (5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1)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1)第一章招标公告A3001001一、建设单位:苍南县龙港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工程名称:苍南县龙港镇松涛嘉园配套道路工程三、工程地点:苍南县龙港镇四、立项文件:龙政投【2018】35号五、工程概况:投资金额约431万元六、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等工程施工七、质量要求:合格八、工期要求:150日历天九、资质要求: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十、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十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十二、注意事项: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文件等材料统一于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28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十三、联系方式:招标人:苍南县龙港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洪女士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8 联系电话:8,苍南县龙港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5月2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3、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1人。
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其他要求:有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且处罚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的单位或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处于公示期(无公示期的按发文之日起3个月计)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隐瞒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注:①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②不良行为范围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③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范围包括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等。
④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应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后审中提供。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1.10.1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cn)发布。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由于文字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规定,投标人又没有在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拥有最终解释权,由此而导致投标人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以补充说明的形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该补充说明将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cn)公布。
据此发出的补充说明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补充说明如对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不做修改的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如果补充说明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苍南县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以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苍南县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
3. 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资格后审申请书、证书原件三部分组成、具体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3.1.1.1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3.1.1.2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内容包括:(1)资格后审申请书;(2)投标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般情况、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投标企业资格条件及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表(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承诺书(附件-投3)。
(3)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同时需提供有效期内分管安全副总的任命文件);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6)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未标注单位名称或所标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符,须出具连续近6个月社保证明)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
8)承诺书(附件-投3);9)三类人员证书如在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10)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变更资料(若有)1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
(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且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原件密封在证书原件封袋内并附原件清单且加盖企业公章)。
注:1、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可以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站上查询的,可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企业提供的电子证书(电子证照)予以认可。
(电子证照批准件在招标过程中,是不可以使用的。
如果用于招投标,请正确填写所需要招投标的项目名称,再选择用途类型,如果没有合适的类型,可选择其他,自行填写后预览,打印电子证书)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cn)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各投标单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项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至到达中心保证金专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且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