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新区协会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委员会会员入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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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在当今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创新的重要力量。

为了规范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认定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认定程序(一)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

(二)网上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提交材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等。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流程3篇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流程3篇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流程
第一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由我国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一项重要扶持政策,是对国内高科技企业的一种肯定和鼓励。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有强烈的市场竞争力、技术创新能力、创新市场应用能力等多方面的要求,企业认真对待认定条件是最基本的要求。

以下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技术创新核心人员数量要求
企业必须具备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博士以上学位的核心技术人员达到规定的数量要求,核心技术人员要求在企业研发型或者销售型企业中工作满一年。

二、持续研发投入要求
企业必须持续加大研发力度,达到投入营业收入的比例要求,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三、原创技术和专利的质量和数量要求
企业必须具备独特的研发技术优势和一定的技术壁垒,证明企业独具匠心,有自主创新能力。

四、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等要求
企业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占市场份额较高,市场竞争力强,再加上创新能力的增强和成竞争体系,企业经济效益必须稳定提升。

以上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企业必须严格按照
这些要求来进行自身的规划和管理,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才能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1.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自我评价。

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进行注册登记。

2.注册登记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至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应及时完成企业身份确认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所需资料(一)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必须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2 国税登记证3 地税登记证(二)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提供)1 第一年度财务报表2 第二年度财务报表3 第三年度财务报表4 近三年度研发开发费用审计报告及近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注意事项:高新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未达到60%,填写的电子材料中的高新产品收入总计与专项审计报告上的高新收入不符;(三)人员情况说明(必须提供)1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材料注意事项:具有大学专利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科研立项证明材料(最好12项以上)(必须提供)1 省级以上立项:(1)国家科技部XX项目立项(或合同)书(2)省科技厅XX项目立项(或合同)书。

2市级及企业立项(1)XX---市科技项目立项合同(2)企业XX项目……立项任务书3 横向立项(1)XX项目产学研合作合同(2)XX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五)知识产权资料(必须提供)1 近三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2近三年内获得专利证书注意事项:(1)知识产权是指已经拿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农业部或林业部颁发的盖有对应部门公章的知识产权证书,如果仅仅取得《受理通知书》,则不认为取得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六种其他一律不予认可。

(六)科技成果转化资料1 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必须提供)2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每一项成果的证明材料必须说明:1、是谁的成果(三年之前的成果/专利证书/RD**);2、什么水平的成果(新产品证书/查新报告/新产品检测报告/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3、是否已经转化(销售合同、或发票)4、样机或样品(照片)(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资料(必须提供)1 企业关于科研项目管理制度2 企业关于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3 开展产学研活动材料证明:与研究院所的合作框架合同或协议4 研究开发机构及设施:(1)公司组织以及研发机构框图(2)技术部中试车间一角(照片)(3)研发设备清单5 研究开发人员考核奖励制度:技术部绩效考评制度科研奖励发放文件(八)其他证明材料(有的一定要提供)1 产品认证证书2 许可证3 机构认证证书4 其它荣誉证书特别说明:1.四套材料中,必须有一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项审计报告》是原件2.四套材料中的所有证明材料,每份材料的封面必须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并在每套材料(已装订妥)的上或下或中侧加盖骑缝公章。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我国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和评定提供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和优惠措施。

那么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过程中,有哪些值得注意的事项呢?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为大家进行介绍。

一、核心技术创新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核心技术创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必须要有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并且能够证明其独特性和创新性。

此外,还需要对核心技术进行合理的保护措施,比如专利申请和专利权的维护等。

二、研发投入
企业的研发投入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一个重要指标。

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研发投入情况,包括研发人员数量、研发经费占比等。

同时,还需要提供研发项目的合同、方案和实施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人才队伍建设
四、财务状况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财务状况也是考察的一个重点。

企业需要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此外,还需要提供公司股权结构、股东情况和股权变动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经营管理
六、社会效益
总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过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时要充分考虑以上几个方面。

同时,企业也要密切关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优惠措施,以便能够更好地申报和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
指定代表人一寸免冠照片(粘贴处)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网址
传真
E-mail
单位法人
性别
出生年月
年月指定代表人Fra bibliotek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年月
职务
手机
办公电话
联系人
姓名
性别
办公电话
职务
手机
会员类别(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普通会员单位)
申请入会时间
年月日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职工人数

注册资本
万元
(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
促进会审批意见
注:1、指定代表人是指代表会员单位从事促进会系列活动的人员,由会员单位指定。
2、编号由促进会组织人员填写。

高新技术企业联席会议制度

高新技术企业联席会议制度

高新技术企业联席会议制度高新技术企业联席会议制度一、目的和背景高新技术企业联席会议制度旨在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协调性、合作性和效率性,促进各方共同交流、协商和合作,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会议机构和组织1.高新技术企业联席会议由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部门主管或代表组成,每个企业可以派遣不超过3人参会。

2.会议由联席会议主席团负责组织,主席团由联席会议的主要发起方组成,并由高新技术企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

3.联席会议主席团设一名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每届主席任期为一年。

三、会议职责和内容1.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议程由联席会议主席团确定。

2.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审议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规划;解决高新技术企业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等。

3.会议议程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项目合作与对接、促进创新技术研发、推动高新技术产品转化与应用、评价和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等内容。

四、会议流程和决策机制1.会议召开前,联席会议主席团通过电子邮件或会议通知向各企业代表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议程和会议材料。

2.会议按照议程进行,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会议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和学者参加。

3.会议决策原则遵循多数人的意见,如果各方意见分歧较大,可以推迟决策,并通过进一步协商寻求共识。

4.会议结束后,会议主席团将会议纪要和决议草案分发给各企业代表,征求意见后形成正式纪要和决议正本。

五、会议保密和信息共享1.会议讨论涉及的项目、合作意向、技术开发等属于商业机密或保密内容的,应当严格保密。

任何参会人员都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并对非法泄露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会议讨论涉及的非保密内容应当及时向各企业代表宣传和分享,以促进信息共享和交流。

六、会议效果评估和改进1.会议结束后,联席会议主席团应当进行会议效果评估,听取参会人员对会议的评价和建议,并对会议制度进行必要的改进。

高企协会成立方案

高企协会成立方案

高企协会成立方案一、协会宗旨1、聚焦高校技术人才培养,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2、倡导科技文化,普及科技知识,提高企业家文化素养;3、促进行业信息交流,架起企业文化桥梁,传承企业家精神;4、加强校企合作,促进企业发展,实现学生就业创业;5、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元的社会实践机会。

二、协会职责1、建立起校企之间的有效沟通渠道,促进校企之间的合作,以满足各自的需求;2、策划和运营各类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和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3、推动校园创新创业文化的传播,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元的社会实践机会;4、举办各类行业讲座、交流会,促进行业信息交流;5、搭建技术竞赛的平台,以提高学生的技术水平;6、及时总结和整理行业调研报告,为企业提供参考依据;7、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行。

三、会费缴纳每位正式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元。

四、招募会员招募对象:1、学校内大学生团体组织及其成员;2、有创新创业意识的大学生;3、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4、有一定投资意愿的企业家。

五、会员权利1、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类会员福利,参与协会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2、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3、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行业讲座和交流会;4、参与协会组织的相关技术竞赛;5、使用协会提供的交流平台;6、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研讨会和论坛。

六、会员义务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协会章程;2、遵守协会组织的各项规定;3、及时缴纳会费;4、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5、自愿捐赠志愿时间和财物;6、积极参与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一、组织与实施二、认定程序三、认定条件四、享受税收优惠五、监督管理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功能及操作提要七、附件—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组织与实施(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认定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认定机构组成部门应协同配合、认真负责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三)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以下统称“专项报告”)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

企业可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

1. 中介机构条件—2—(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2. 中介机构职责接受企业委托,委派具备资格的相关人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

3. 中介机构纪律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四)专家1. 专家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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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高新区协会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委员会会员入会须知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高企专业委员会),是由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各地方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及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专业社团组织,于2005年8月经科技部和民政部批准设立,委托管理单位为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一、高企专委会宗旨
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为目标,面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和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民间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使其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高企专委会业务范围
(一)组织研究、探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环境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等热点、共性问题,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理论研究,积极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反映企业需求和建议;
(二)搭建宣传和展示平台,大力宣传国家扶植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协助企业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发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动态,展示高新技术企业风采,扩大高新技术企业影响,结合高新区二次创业,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助力;
(三)搭建会员交流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了解、沟通
与合作,开展横向联合,实现优势资源互补;
(四)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培训、咨询、研讨等活动,根据会员需要,为会员单位发展提供个性化服务;
(五)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与有关协会或咨询服务组织及各地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建立联系,促进人才、技术、资金、市场交流与合作,为会员单位的技术成果产业化提供便利,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的整体素质;
(六)承担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等有关部门委托的任务。

三、会员征集对象及要求
本次征集的会员均为企业(单位)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认并执行高企专委会章程;
(二)自愿加入高企专委会并积极支持和参与高企专委会活动;
(三)企业会员必须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其他单位会员为各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及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相关的其它单位,如中介机构等。

四、会员权利
(一)高企专委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获得高企专委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高企专委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参加高企专委会的各项活动。

五、会员义务
(一)执行高企专委会的决议;
(二)维护高企专委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高企专委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高企专委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必要的资料。

六、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主任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缴纳会费,会费标准为2000元/年;
(四)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七、其他事项
符合本通知要求、自愿加入高企专委会并承诺遵守其章程的单位,请认真填写《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委员会会员申请表》。

请各单位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本年度2000元会费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高企专委会会费”:
开户名称: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礼士路支行
账号:0200003609014445180
附: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高新技术企业专业委员会会员申请表
附件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
注:入会需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请企业请填写此表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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