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汇总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汇总1、环境法所要保护的对象是(人类环境)。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物和行为)。
3、对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目的的理解正确的有:(采用了目的二元论;协调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法律规定的目的可以分解为三项任务,这三项任务:①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③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4、“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的“协调发展”的关系是(文字表述不同,实质含义完全一样)。
5、最早提出清洁生产概念的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6、我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最基本的环境政策是(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7、被称为污染控制法的“支柱”的制度是(许可证制度)。
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这种许可证的性质是(资源利用许可证)。
9、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依据的环境标准是(环境质量标准)。
10、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接依据是(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
11、构成环境科学中常用的环境分类依据的是(环境的形成;环境的功能;环境范围的大小;环境的不同要素)。
12、首先提出立法的变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的文献是(《21世纪议程》)。
13、属于协调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机构的有:)德国的联邦内阁环境委员会,意大利的环境问题部际委员会,澳大利亚的环境委员会)。
14、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主要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15、“三同时”制度首创于(中国)。
16、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17、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是(污染物排放标准)。
18、环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中介)。
1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国家环境行政管理权、公民的环境权益,公民的保护环境的义务)。
自考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小抄 自考速成笔记精编

金瑞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完整版索取QQ1273114568第一章绪论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第六章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第八章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第九章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第十章环境标准第十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第十二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第十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章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十五章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六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七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八章放射性污染防治和其他危险物质管理的规定第十九章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二十章土地资源保护法第二十一章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二章森林资源保护法第二十三章草原资源保护法第二十四章渔业资源保护法第二十五章矿产资源保护法第二十六章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第二十七章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章国际环境法概述第二十九章国际环境法的原则与实施第三十章环境与资源的国际法律保护单项选择题1.1.“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在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被提出的,它是指以____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
A.人类B.人类和其他生物C.其他生物和无生命物质D.整个生物界【A】1.2.把环境分为居室环境、车间环境、全球环境及宇宙环境等的标准是A.环境的形成B.环境的功能C.环境的范围D.环境的不同要素【C】1.3.将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及地质环境等的标准是A.环境的形成B.环境的功能C.环境的范围D.环境的不同要素【D】1.4.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藏等属于A.环境B.人类环境C.自然资源D.人工环境【C】1.5.环境科学的基本任务是A.探索全球环境的演化规律B.研究人类活动同自然生态之间的关系C.研究环境变化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影响D.揭示人类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D】1.6.早在1866年就提出生态学概念的是A.德国人B.美国人C.日本人D.中国人【A】1.7.20世纪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强调从宏观上研究人与环境的生态学规律,提出的全球性课题是研究A.人与地球B.人与宇宙C.人与生物圈D.人与自然【C】1.8.生物界活动的基本单元是A.生态系统B.生物圈C.生产者D.消费者【A】1.9.生态系统全部生命需要的能量都来源于A.无机物B.有机物C.绿色植物D.太阳【D】1.10.在环境科学里,把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A.生物富集B.生态系统的物质积累C.生物量金字塔D.生物放大【D】1.11.次生环境问题或第二环境问题的产生是由于A.自然原因B.利用环境不当C.人为原因D.社会原因【C】1.12.1954年,_____国一批学者最早提出了“环境科学”这一名词并成立了“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小册子

简答题目题1.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内容。
2.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排污收费制度相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有什么特点?3.简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4.简述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与特点。
5.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6.试列举2004年1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民事纠纷处理的四项新规定。
7.简述自然环境有偿使用制度及其意义。
8.简述国际环境法中共同但有责任差别的责任原则。
9.简述地方污染排放标注的制定权限和适用效力。
10.简述我国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11.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采用的经济刺激手段有哪些?12.试列举三个主要的陆地生物资源养护公约的名称。
13.西方国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完备阶段的环境立法有哪些特点?14.简述大气污染防止重点城市的制度。
15.简述水费和水资源费的区别。
16.简述国家主权与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
17.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确立的依据。
18.简述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19.简述我过草原法关于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处理的规定。
20.简述环境标准的概念及其种类。
21.试列举《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保护措施。
”22.简述我国渔业法规定的捕捞禁、限措施。
23.简述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的意义及《人类环境宣言》的主要内容。
24.简述如何贯彻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
25.简述自然资源规划的概念及其目的。
26.试比较环境噪声和环境噪声污染。
27.简述我国矿产资源开采中保护环境的主要措施。
28.举例说明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类型。
29.简述环境标准的制定权限。
30.简述生产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或变更时的固体废物处置义务。
31.简述我国野生植物生长环境的主要措施。
32.什么是目的“一元论”和目的“二元论”?33.什么是自然资源许可制度?我国在自然资源方面有那些许可制度?34.简述我国关于控制固体废物转移的制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重点

选择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A. 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相互关系B. 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的法律制度(正确答案)C.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机制D. 国际环境法与国内环境法的比较研究下列哪项原则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之一?A. 环境保护优先原则(正确答案)B. 经济发展优先原则C. 先污染后治理原则D.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在哪个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A. 建设项目规划阶段B.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C.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正确答案)D.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下列哪项制度属于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之一,旨在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A.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确答案)B. 环境监测制度C.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D. 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对环境保护负有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A.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B. 生态环境部(正确答案)C.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D. 国家海洋局下列哪项不属于环境法律责任的形式?A. 环境行政责任B. 环境民事责任C. 环境刑事责任D. 环境道德责任(正确答案)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什么?A. 罚款B. 检举和控告(正确答案)C. 拘留D. 起诉在环境资源法学中,可持续发展原则强调的是什么?A. 经济发展速度的最大化B.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与协调(正确答案)C. 环境保护的绝对优先D. 经济发展的绝对优先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A. 《环境保护法》B. 《大气污染防治法》C. 《水污染防治法》D.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确答案)。
2023年10月全国自学考试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答案

全国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代码】:00228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D】A:产生时期B:强化时期C:改革完善时期D:发展时期2:不属于我国自然资源法律体系的是【D】A:《水法》B:《森林法》C:《草原法》D:《海洋环境保护法》3:我国将公众参与原则制度化的第一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是【A】A:《环境影响评价法》B:《环境保护法》C:《循环经济促进法》D:《政府信息公开条例》4: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属于环境污染中能量污染的是【D】A:固体废物污染B:化学物质污染C:废弃物污染D:噪声与振动污染5:甲某趁乙某不备,将乙某种植在自留山上的2株红豆杉砍伐,经查该被砍伐的红豆杉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甲某的行为涉嫌构成【A】A: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B: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C:盗伐林木罪D:滥伐林木罪6: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新建、改建、护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区域是【B】A:饮用水水源涵养林B: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C: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D: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7: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负责监督管理海洋倾倒区的使用,组织倾倒区环境监测的部门是【C】A: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B: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C: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D: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8:关于节能管理的表述,错误的是【B】A:实行能效标识强制标注制度B:实行强制性节能产品认证制度C: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D: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9:关于环境与资源行政处罚的表述,正确的是【A】A:罚款是最常用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处罚方式B: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为3个月C:环境与资源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复议程序D: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可视情况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10:关于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表述,错误的是【A】A:本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B:本罪的主体为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C: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构成本罪D:构成本罪的,对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1: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不属于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原则的是【C】99-A:保护优先B:规范利用C:预防为主D:严格监管12:海洋自然保护区可根据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状况和保护需要划为【B】A:核心区、过渡区、实验区B: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C:绝对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D:核心区、缓冲区、相对保护区13: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占用林地的单位应缴纳【D】A:环境保护税B:资源税C:生态补偿金D:森林植被恢复费14:《水法》的保护对象不包括【C】A:河流B:湖泊C:土壤含水D:地下水15:根据《渔业法》的规定,负责批准发放内陆水域捕捞许可证的是【B】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16:国际环境法最主要的渊源是【D】A:国际环境习惯B:一般法律原则C:公法家学说D:国际环境条约17: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是【B】A:《巴塞尔公约》B:《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D:《外层空间公约》18: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表述,错误的是【A】A:国家对所有大气污染物实行排污权交易B:国家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C: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D:国家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19: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是【C】A:1年B:2年C:3年D:4年20:下列环境与资源是国家管辖范围内的国际环境法客体的是【D】A:北极B:公海C:大气层D:长城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自学考试复习资料Word版

第一章绪论环境法学分为:第一部分环境法总论;第二部分污染防治法;第三部分自然资源保护法;第四部分国际环境保护法。
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一、环境的一般概念二、人类环境的概念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天然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因素的综合体。
生态学所讲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的、为主体的,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比如大气、土壤、水、阳光。
也称为生境。
三、人类环境的分类在环境科学中一般按环境的形成、环境的功能、环境的范围、环境的要素等作了不同的分类,按照环境的形成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自然环境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比如:大气、水、阳光、、日光辐射、生物;人工环境也称人为环境或者是经人工改造过的环境;是人类为了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劳动的改造或加工而创造出来的;比如:城市、居民点、、水库、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按照环境的功能把环境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生活环境,比如:居民区、北京的各个环;生态环境,比如:北京的生态环境不好,很恶劣:北京的沙尘暴、北京的水资源的缺乏;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把环境分为居室环境、车间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等等。
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还可以把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和地质环境等等。
环境科学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是把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环境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来看待的,它的概念和范围是明确具体的,不能用环境科学中的水圈、生物圈等抽象的概括的概念,而必须把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尽可能具体明确的列举出来。
环境科学中的环境就是指地球表面的各种环境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研究的对象。
(自考-知识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金瑞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第二节生态学基本知识第三节环境问题第四节环境科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一节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二节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节的历史必然性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第二节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第五节环境标准第六节规范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体制与立法规划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第六章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第一节环境管理的概念、原则和范围第二节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历史发展第三节环境管理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第四节环境管理机构第五节我国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的依据第二节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则第三节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第四节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第五节公众参与原则第八章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第一节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三节“三同时”制度第四节许可证制度第五节征收排污费制度第六节经济刺激制度第七节其他重要环境保护制度第九章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第一节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第二节自然资源规划制度第三节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第四节自然资源许可制度第五节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第十章环境标准第一节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环境标准的作用第三节环境标准体系及其制定第四节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第十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行政责任第二节民事责任第三节刑事责任第二编环境污染防治法第十二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一节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立法第二节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第十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节大气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第十四章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节海洋环境保护法概述第二节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第十五章水污染防治法第一节水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第十六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一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第十七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概述到资源可供量和环境容量的限制。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三)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考情分析:本章学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的概念、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等。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应当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基本结构有一个整体了解,重点掌握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及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等内容。
多以选择、论述的形式出现。
考生应注意掌握,如:【05、10单选、论述】【06、10多选】、【07、10多选】。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二、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体系的构成(一)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二)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三)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四)环境标准(五)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定第二节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1989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
该法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经修订后重新颁布的。
其主要规定为:1、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任务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2、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具体对象是那些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要素的总体。
3、规定了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应采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4、规定了保护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和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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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二、人类环境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人类环境指的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三、人类环境的分类1、按照环境要素的形成,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2、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3、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室内环境和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
'4、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地址环境。
四、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六、人类同环境的关系第一、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要依赖自然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
第二、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通过社会生产活动来利用和改造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第二节生态学基础知识一、生态学的概念生态学的概念是由德国人伊。
海克尔在1866年提出的。
他给生态学下的定义是:研究动物同有机环境和无机环境的全部关系。
后来经过发展,此概念又修改为: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把主体从动物扩大为整个生物界。
四、生态环境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生态学上把这种相对稳定状态称为生态平衡。
!第三节环境问题一、环境问题的概念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这就是环境问题。
有人把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原生环境问题或者第一环境问题。
有人把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次生环境问题或者第二环境问题。
有的国家称为公害。
环境科学主要研究第二环境问题。
第二环境问题又可分为两类:1、自然环境的破坏2、环境污染第四节环境科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一、环境科学的产生和发展1954年,美国一批学者最早提出了“环境科学”这一名词并成立了“环境科学学会”但当时指的是研究宇宙飞船中的人工环境问题。
二、环境科学的分支学科【1、环境地学2、环境生物学3、环境化学4、环境物理学5、环境医学6、环境工程学7、环境经济学8、环境管理学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概念和特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订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1、综合性2、技术性3、社会性4、共同性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主体之间,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的活动中形成的由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所确认和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特征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又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
2、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但决定这种思想关系的除了社会经济基础外,还有自然因素。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要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构成要具备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又称权义主体或权利主体。
在我国,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称权利客体或权义客体。
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和其他权益三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只有物和行为。
(重点噢!)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一节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一、环境法的产生阶段(18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初)这个阶段是公害发生期,也是环境法的产生时期,日本在1896年颁布了(矿业法)和(河川法),公害一词,最早就是在日本河川法里提出的。
@二、环境法的发展阶段(20世纪初至20世纪60年代)这一时期的环境立法有两个重要特点(书上42页)三、环境法的完备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现在)这一时期的环境立法有如下特点(书上43页)第二节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我国古代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殷商时期。
一、中国古代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早在公元前3世纪,杰出的先秦思想家荀况就指出,如果按照自然法则处理开发、利用、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的关系,就可以使自然资源永续利用。
(其著作「王制」中有段话看看)西周时期颁布了「伐崇令」,这是中国古代较早的保护水源、森林和动物的法令,极为严厉。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1954年颁布的宪法规定: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
第一次把重要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规定为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从所有权方面确立了全民所有的宪法原则。
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暂行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矿藏资源保护法规。
1956年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则),是我国第一个对防治工业污染做出规定的法规。
1973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把环境保护提上了国家管理的议事日程。
197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个防治沿海水域污染的法规。
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就是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从实践意义上说,一个国家有没有比较完备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衡量该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的标志。
综合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
1、宪法关于环保法的规定2、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3、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4、环境标准5、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法律规范第四节环境标准一、环境质量标准我国环境质量标准的制订工作,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国家排放标准是1973年制订的(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是指有权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各种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的总称。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是指为实现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目标、在法律上充分体现环境与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在起草、制定或修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草案的过程中,对立法者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一、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是指在进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和尊重自然资源和生态演变的规律,以地球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原理作为制定法律的理论基础。
1、生态学的基本规律(1)物物相关律(2)相生相克律(3)能流物复律(4)负载定额律(5)协调稳定律(6)时空有宜律二、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是指在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中应当将实现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为法律所要实现的理想目标,用新的发展观取代传统的发展观,使人类的思想和行为在法律法规的引导下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是由挪威前首相布兰特朗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于1987年在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首先提出的。
三、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是指在进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时,应当将环境效益的损益分析方法和对法律规范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运用到对开发行为的预测、评价、管理以及拟定(或既定)法律制度的设计与分析之中,作为指导(决定或修改)法律以及确立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以真正通过立法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效益的均衡和综合决策。
|环境的外部不经济性是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超越活动主体范围的利害影响。
它包括正、负两方面影响,正面的影响亦称正外部性或外部经济性。
负面的影响亦称负外部性或外部不经济性。
(注:关于环境的外部性问题的例子,大家可以看书78页)解决环境的外部不经济性的方法。
经济学家认为,解决环境的外部不经济性的最直接的方法是将外部的不经济性内部化,即由产生外部性影响的一方来承担消除影响的所有费用,以实现社会的公平。
就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而言,经济学家提出,将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的方法主要包括直接管制方法和经济刺激方法两大类。
直接管制就是由国家制定环境法律,以行政控制标准的形式规定活动者产生外部不经济性的允许数量和方式。
它又可分为末端管制和全程管制两类。
经济刺激方式又包括市场刺激和非市场性刺激两大类。
一般认为,对环境法规进行经济分析是美国发明的。
第二章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第一节环境与资源管理的概念、原则和范围一、环境与资源管理的概念环境与资源管理是国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规划、调整和监督,目的在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态平衡。
二、环境与资源管理的原则1、综合性原则2、区域性原则3、预测性工作的重要性4、规划和协调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第三节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的提出1980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起草的「世界自然自然保护大纲」,首先提出了“预期的环境政策”。
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均有体现。
,第四节奖励综合利用的原则一、综合利用原则的含义和作用综合利用是把物质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如工业、农业、人民生活)排放的各种“废弃物”最大限度地利用起来,做到物尽其用,以便使整个社会生产和消费的排泄物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自然资源费1、开发使用费2、补偿费3、保护管理费4、惩罚性收费第二章环境标准第一节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