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电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强电弱电的管理制度

强电弱电的管理制度一、概述强电弱电是在建筑电气工程中的两个重要分支,强电是指电流大、电压高、对人体安全构成直接危害的电气系统,主要用于供电和动力系统,如交流380V、220V电源系统、直流24V电源系统等;弱电则是指电流小、电压较低、对人体安全构成直接危害的电气系统,主要用于信息传输和控制系统,如电话线路、网络线路、安防系统等。
强电弱电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需要遵循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工程质量。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强电弱电系统的管理工作,提供操作指导和规范措施,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二、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应确定专门的强电弱电管理部门,负责系统设计、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强电弱电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系统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要求。
3. 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建筑内的强电弱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 设备厂家应提供符合标准的设备和配件,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培训,确保系统的安全使用。
5. 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
三、设计规范1. 强电弱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当前国家标准和规范,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根据建筑结构和功能要求,合理确定系统的布线、接地和保护等方案。
3. 强电弱电设备的选型应符合实际需求,保证系统满足工程要求。
4. 设计人员应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对施工过程进行技术指导。
四、安装施工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水平,按照设计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加强现场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速度。
3.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技术和质量意识。
4.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门的施工质量检查人员,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调试验收1. 设计单位应参与系统的调试工作,确保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商场强电管理制度

商场强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商场强电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商场正常运转、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商场电气设备使用效率而制定的,适用于商场内所有强电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第二条商场强电指商场内电压大于380V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配电房、变压器、配电线路等。
第三条商场强电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商场强电设备的安装、维护、操作和管理,确保商场强电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商场强电系统的使用效率。
第四条商场强电管理制度的执行范围包括商场内所有强电设备和线路的安装、维护、操作和管理。
第五条商场强电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为商场管理部门,商场管理部门负责商场内强电设备的安装、维护、操作和管理,并依法对商场强电系统的安全与稳定运行负责。
第二章强电设备的安装与验收第六条商场强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强电设备安装标准,并由具有电气工程师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七条商场强电设备的验收应当由商场管理部门负责,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并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条商场强电设备的安装验收应当包括设备安装合格证书、设备保养手册、设备操作规程等资料,并对设备的耐压、绝缘、接地等项目进行检测。
第九条商场强电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当办理设备登记手续,并在设备上标注设备编号、厂家信息、安装日期、验收日期等信息。
第十条商场强电设备安装后,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制定相关计划,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第三章强电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第十一条商场强电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电气工程师资格,并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维护方法。
第十二条商场强电设备的维护内容应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及时发现设备运行异常并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商场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应包括设备档案管理、设备使用记录、设备大修计划等工作,确保设备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商场强电设备应按照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工作状态,制定设备的大修计划,并对设备进行定期大修,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可靠性。
物业强电管理制度

物业强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强电设施的安全管理,维护物业强电设施的正常使用,保障住户和公共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各类强电设施,包括供电设施、变配电设施、配电线路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部门对物业强电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保障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物业强电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和安全监督等。
第五条规范物业强电设施的管理,提高设施的安全系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第二章强电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六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业内的强电设施和设备进行巡检,排查潜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第七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明确设备的型号、规格、使用年限和维修记录等信息,并及时更新档案。
第八条对于设备损坏或老化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对于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物业管理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执行。
第十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设备维修和安全操作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安全监管与风险防范第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业内的强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对于安全隐患严重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三条针对突发事件,物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应急预案,确定责任人和处置流程,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建立相关安全警示标识,明确设施的安全运行规程和事故处置流程,并在设施周围设置安全隔离区域。
第四章用电管理第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对建筑内的用电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合理分配用电资源,确保建筑的供电安全。
第十七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居民和单位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排查用电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对于违规使用电器的行为,应严格执法,责令整改并处罚。
第十九条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租户和业主的用电安全意识。
强电间管理制度

强电间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强电间的管理,保障强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强电设备及强电间的管理。
3.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能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管理职责1. 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强电间的统筹管理,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监控、维护保养、故障处理、报废处理等。
2. 使用部门负责合理使用和保护强电设备,遵守设备操作规程,节约能源,保持设备清洁卫生。
3. 维修部门负责强电设备的日常维修和紧急抢修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安全部门负责强电间的安全监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设备管理规定1. 强电设备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和使用,严禁违规操作。
2. 设备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4. 设备报废时,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严禁私自处理。
5. 强电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禁止堆放杂物。
四、人员管理规定1. 强电间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件,并按照证件规定的范围进行操作。
2.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强电间,如需进入必须经过能源管理部门的批准。
3. 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4. 工作人员应爱护强电设备,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
5. 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不得在强电间内吸烟、酗酒等危害安全的行为。
五、安全规定1. 强电间内应安装防火、防盗、防潮、防雷等设施,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2. 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消防报警系统的操作流程。
3.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触摸强电设备,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 强电间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5. 如发生安全事故,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部门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能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小区强电管理制度

小区强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强电管理,维护居民用电安全,保障小区供电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居民,包括住宅和商用单位。
第三条小区强电管理应遵循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居民应当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用电的环境。
第四条小区强电管理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具体执行,居民应当配合并参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居民在使用小区强电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装电路、私拉乱接,不得盗用电力。
第六条小区强电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电路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第七条小区居民应当依法办理用电手续,不得私拉乱接或者盗用电力。
第八条居民在使用电器时,应当根据规定使用合格的插头插座,不得使用私拉乱接的电线。
第九条居民不得私自改装电路,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公共区域使用私拉乱接的电器。
第十条居民在离开住所时,应当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开关等,确保用电安全。
第三章设备维护管理第十一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对小区内的强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发现设备故障或者潜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报修,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居民发现强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告。
第十四条居民不得私自改装或者破坏强电设备,不得私自维修电路。
第四章备用电源管理第十五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配备足够的备用电源设备,确保在电力中断时能够及时恢复供电。
第十六条居民应当妥善保存备用电源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备用电源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发生电力中断时,居民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指示,有序使用备用电源设备。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八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对小区强电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发现居民存在私拉乱接、私自改装电路等违规行为时,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处理。
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的居民,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警告、罚款、停止用电等处罚措施。
强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强电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强电系统,包括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应急电源配电系统、动力及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电气火灾报警系统、能源管理系统等。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组织机构(1)成立强电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设立强电系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入职的强电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对强电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3. 设备管理(1)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 电气安全操作(1)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5. 防雷接地(1)按照国家规定,对强电系统进行防雷接地设计,确保防雷接地效果。
(2)定期检查防雷接地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6. 电气火灾报警系统(1)定期对电气火灾报警系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风险。
7. 应急预案(1)制定强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强电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强电系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调整,本制度相应予以修订。
强电弱电管理制度

强电弱电管理制度一、强电、弱电管理概述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正常运营,有效管理强电和弱电系统是十分重要的。
强电系统是指电压在1000V及以上的电气系统,如变配电系统、电梯系统等;而弱电系统指电压在1000V以下的系统,如通信网络、监控系统等。
强电系统和弱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于企业的生产、办公、安全管理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的强电、弱电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二、强电管理制度1. 强电设备管理(1)强电设备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选型、安装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强电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设备的选购、验收、保养、维修和更换等。
(3)建立设备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安装位置、参数、维护记录等,便于管理和跟踪设备的使用情况。
2. 强电安全管理(1)制定强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对强电设备的操作符合规定,杜绝违章操作。
(2)定期进行强电系统的安全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强电设备安全的重视和认识,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
3. 强电应急管理(1)制定强电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置程序,确保在强电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和应急救援。
(2)组织定期的强电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技能,为应对突发情况做好充分准备。
4. 强电系统监控(1)安装强电系统监控装置,实时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排除异常情况。
(2)建立远程监控系统,便于对系统进行远程监控和故障排除,提高故障处理的效率和速度。
5. 强电管理评估(1)定期对强电系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2)对强电管理制度和规程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使之不断适应企业实际需求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
三、弱电管理制度1. 弱电系统规划设计(1)在企业规划中充分考虑弱电系统的需求,合理规划弱电系统的布局和设计。
(2)对弱电系统进行详细的设计和方案制定,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物业管理强电弱电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强电弱电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强电(高压电、照明电等)和弱电(通信、安全监控等)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2. 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员工,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用户。
二、强电系统管理1. 强电系统维护- 定期对强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所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 建立强电系统维护档案,记录检查、维修和更换情况。
2. 安全操作规程-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电工操作证,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在进行强电系统操作时,必须穿戴绝缘防护装备,并确保现场有其他人员在场监护。
3. 应急处理- 制定强电系统应急预案,包括停电、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
-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弱电系统管理1. 弱电系统维护- 定期对弱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包括通信线路、网络设备、监控设备等。
- 建立弱电系统维护档案,记录检查、维修和升级情况。
2. 数据安全- 确保所有弱电系统的数据安全,采取必要的加密和备份措施。
- 对敏感数据进行分类管理,限制非授权访问。
3. 系统升级- 根据技术发展和用户需求,定期对弱电系统进行升级和优化。
- 升级过程中,确保不影响现有用户的正常使用。
四、监督检查1. 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强电弱电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结果。
五、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强电弱电系统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2. 对用户进行强电弱电系统的使用教育,提高用户的安全使用意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物业管理公司的批准,并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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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电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工程部员工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操作行为,加强对强电系统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保证强电系统正常运行。
2.范围适用于项目部强电系统运行和管理。
3.职责3.1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审批强电系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电工操作行为,并组织安排相关工作。
3.2工程部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定强电系统管理制度,负责对电工进行安全、技术培,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电工操作的规范性。
3.3电工遵守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和内容。
4.管理制度4.1低压系统管理制度4.1.1安全管理制度4.1.1.1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4.1.1.2遵守安全工作规程、运行管理规程、电气安装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
4.1.1.3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定期巡查及维修,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采取措施避免发生危机人身安全的情况。
4.1.1.4加强培训,科学掌握操作设备安全的技能。
4.1.1.5发生设备事故人身事故,报告有关单位和供电部门4.1.1.6分析事故原因认真吸取教训。
4.1.2工作安全制度4.1.2.1巡视线路不论是否停电,均应视为有电设备。
4.1.2.2倒闸操作应填写倒闸操作票,倒闸操作一人监护,一人监护。
事故处理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进行操作,不填写操作票。
4.1.2.3使用钳形电流表时,注意安全距离,防止短路。
4.1.2.4变配电室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
4.1.2.5凡需要进入变配电室的工作,必须前一天通知变配电室值班人员工作时间、单位、任务、地点和停电范围。
通知的临时性工作,配电室负责人同意。
4.1.2.6断开施工设备电源,要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工作前验电。
4.1.2.7停电前必须详细核对电缆名称标示牌是否与许可单内容相符,安全措施正确可靠方可开使工作。
4.1.3电气设备防火制度4.1.3.1值班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熟知报警电话和报警方法。
4.1.3.2配电室内严禁明火。
施工需要明火作业时要持有经工程部、秩序维护部批准的动火证明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4.1.3.3必须严格执行供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4.1.3.4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做到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护装置。
4.1.3.5电气电线过墙或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做好穿墙保护。
4.1.3.6禁止在电灯、灯头上使用纸张、布或其他易燃材料做灯罩。
4.1.3.7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同时有人监护,未经正式通电使用前,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应悬挂标示牌。
4.1.3.1事电气安装和检修的人员,必须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性能,不得随意挪用灭火器。
4.1.3.2对易燃易爆场所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4.1.3.3各机房值班人员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吸烟。
4.1.3.4工程部员工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4.1.4临时用电管理制度4.1.4.1临时用电者,必须持有合格的电工上岗证,经专业负责人现场勘查、确定位置、进行负荷计算、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批准后,方可使用。
4.1.4.2用电布线、维修和拆除,须由工程部电工操作。
4.1.4.3工程部有义务对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4.1.4.4必须装有供电局检验合格的计量表。
4.1.4.5线路不得随地拖动,移动线路必须用多股橡胶质软电缆。
4.1.4.6线路必须是三相四线制,另外加一可靠的保护接地,每分支用电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空气开关,不得使用金属导线代替保险丝。
4.1.4.7移动照明、潮湿环境、地下通道线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不听劝阻者停止供电。
4.1.4.8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检查其绝缘强度是否达到合格值(不低于0.5ΜΩ)。
不得戴手套,操作时必须穿长袖工作服,违反者后果自负。
4.1.4.9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4.1.4.10工程部电工应做好临时用电的定期巡查工作,对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4.1.5保证安全的组织制度4.1.5.1工作票制度4.1.5.1.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签发人应为专业负责人。
4.1.5.1.2填用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高压设备上。
4.1.5.1.3填用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低压设备上。
4.1.5.1.4工作票填写一式二份,应正确清楚。
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
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簿中。
4.1.5.1.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
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4.1.5.1.6甲、乙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期为限。
4.1.5.1.7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4.1.5.2工作许可制度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时,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工作内容检查,现场核对。
4.1.5.3工作监护制度监护人应始终在现场监护,及时纠正错误和违反安全的操作,直至工作完成。
4.1.5.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间断或转移现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
检修工作完成后,清理现场,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完成时间,双方签字后办理终结手续。
4.2高压系统管理制度4.2.1变配电室值班运行管理制度4.2.1.1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悉配电设备设施性能、原理和运行方式,熟悉掌握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
对本站设备负有监视、维护、操作及事故处理的责任。
4.2.1.2配电室24小时运行值班,定期对设备进行试验和校验。
4.2.1.3值班人员正确操作设备,使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运行值班人员应按时、按规定线路巡视设备,巡视检查各设备运行参数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声音、温度、气味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现象迅速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4.2.1.4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配电房内禁止乱接线路。
4.2.1.5电气设备应建立档案统一编号,做好各种技术资料、技术档案的管理保管工作。
4.2.1.6值班人员不准单独对高压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禁止触摸带电设备。
4.2.1.7需停电时,应提前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工作人员讲明停电范围和工作范围,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人员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认真执行操作票制度,正确进行倒闸操作,值班人员应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工作。
4.2.1.1当发生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紧急情况下,有权利立即断开设备电源,事后向上级汇报。
4.2.1.2当系统发生故障或意外事故时,应正确判断事故原因并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主动上报上级,在未找出原因和排除故障之前,不得重新送电。
4.2.1.3做好变电室内安全用具,消防用具、设备、备品及维修工具的管理工作。
4.2.1.4积极配合电气维修人员在配电室内计划维保工作和检测工作。
4.2.1.5工作时间一律按公司要求着工装,佩带工作牌,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2.1.6保持值班室的整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4.2.1.7配电室内消防设施应确保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值班人员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4.2.1.8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
外来人员须经部门领导同意许可方可进入,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4.2.1.9保证配电室内照明、应急照明等设备完好。
4.2.1.10值班人员认真详细填写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做到字迹清楚。
4.2.2操作票制度4.2.2.1变配电室正常倒闸操作应填写操作票。
4.2.2.2操作票按顺序填写,不应涂改,禁止使用铅笔填写。
可编辑4.2.2.3填写内容包括,操作任务、操作程序、发令人、操作人、监护人及操作时间,操作人和监护人签字。
4.2.2.4不论一次设备操作还是二次设备操作,都必须写入操作票中。
4.2.2.5每一操作项目只许填写一项操作内容。
4.2.2.6操作前在模拟盘前进行全过程模拟操作。
4.2.2.7监护人口诵,操作人复诵并操作。
4.2.2.8操作票保存三个月。
4.3发电机管理制度4.3.1操作人员应掌握发电机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掌握发电机供电范围、线路、开关等设备。
4.3.2发电机在运转时,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带有电压。
禁止在旋转着的发电机引出线上工作及用手触及转子或进行清扫。
运转中的发电机不得使用帆布等物遮盖。
4.3.3发电机经检修后必须仔细检查转子及定子槽间有无工具、材料及其它杂物,以免运转时损坏发电机。
4.3.4应急发电机平时应处于热备状态,确保能及时向项目的消防符荷、重要负荷供电。
4.3.5为保证发电机性能优良,清洁不锈蚀,应按规定对发电机进行定期保养。
4.3.6发电机在维保启动前必须确认控制空气开关处于断开位置,运转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3.7发电机运行时,工程人员不得离开机房,随时注意用油、用水情况。
储备油量应保持能满足发电机一次运行时间8小时用油量。
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