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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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如下:
1、自带药品是指:患者遵医嘱从其他医院购买的药品,或指患者由于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自带药品或者患者使用自带药品,除非是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治疗时,可考虑使用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审批申请表》,在科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医嘱。

4、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书和药品说明书者,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抗精神病类药品、麻解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一律不得使用。

5、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

6、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者承担。

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
中执行三查八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反应。

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我院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同时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避医患纠纷,根据医务人员救死扶伤工作中出现的实际情况,结合《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我院特殊情况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一、使用条件
1、门诊不允许使用自带药品。

2、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使用自带药品。

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治疗时,与患者或家属充分沟通后,可考虑使用自带药品。

二、使用程序
1、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前,应与患者签署“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告知风险,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带药品”。

2、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和医嘱进行查对品名、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效期及配伍禁忌等。

三、使用要求
1、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和药品说明书的药品,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的药品,以及可疑、来路不明、保存条件与说明书不符的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3、因未与患者签订《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或填写不完整,出现使用
自带药品纠纷的,医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住院患者的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随病历归档。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会自带一些非处方药或者其他保健品。

为了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医院应制定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确保患者在医院就诊期间自带药品的合理使用。

2.保证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患者权益和用药安全。

三、管理内容1.门诊部分:a.患者在挂号时应向医生说明自带的药品种类和剂量,并接受医生的评估和建议。

b.医生需记录患者自带药品的信息,并告知患者是否需要停止使用或替换为医院提供的相应药品。

c.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定期向医生报告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d.患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医院将不接受未经批准销售的药品。

2.住院部分:a.患者在入院时应向医生说明自带药品种类和剂量,并接受医生的评估和建议。

b.医生需记录患者自带药品的信息,并告知患者是否需要停止使用或替换为医院提供的相应药品。

c.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定期向医生报告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

3.管理流程:a.医院应建立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流程,包括挂号、医生评估、存储、使用和报告等环节。

b.医院应建立统一的患者自带药品存储区域,保证药品的安全和保密性。

c.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生团队负责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工作,保证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四、管理要求1.医生应在患者来诊时主动询问患者是否携带自带药品,并对其进行评估和指导。

2.患者应主动告知医生自带药品的名称、剂量和使用情况,接受医生的评估和指导。

3.医生应与患者共同决定是否继续使用自带药品,并提供相应的解释和建议。

4.医院应建立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档案,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自带药品种类和剂量、医生建议等内容。

5.患者应定期向医生报告自带药品的使用效果和不良反应情况,并按医生要求调整用药方案。

6.医院应积极宣传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提高患者的自觉性和合作性。

医疗中心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

医疗中心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

医疗中心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1. 背景医疗中心为了保证患者安全和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制定了本管理规程,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

2. 定义- 自带药品:指患者自行购买的非医疗中心提供的药品。

- 管理规程:指医疗中心对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管理办法。

3.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程适用于医疗中心所有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

4. 管理流程4.1 患者自带药品申报- 患者需在就诊前向医疗中心提前申报自带药品情况,提供药品名称、用途、剂量等信息。

- 患者需提供相关药品的处方或医生嘱托,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2 药品审核- 医疗中心药师负责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的合法、有效和安全性。

- 药师审核通过后,将在病历中标注相关信息。

4.3 药品管理- 医疗中心将负责妥善保管患者自带药品,防止遗失或混淆。

- 医疗中心医生会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决定是否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 医生需在病历中记录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情况。

4.4 药品使用监管- 医疗中心将监督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合理使用自带药品,必要时进行指导和调整。

- 医生应定期与患者沟通,了解自带药品使用的效果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5. 相关责任- 患者应如实申报自带药品情况,并遵守医疗中心的管理规程。

- 医疗中心药师应负责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 医疗中心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合理决定是否使用自带药品。

6. 处罚措施患者如违反管理规程或提供虚假药品信息,医疗中心将按照相应规定给予处罚。

7. 生效日期本管理规程自(具体日期)起生效。

8. 备注欢迎患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本管理规程的不断完善与提高。

医院就诊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就诊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就诊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医院就诊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以下为具体制度内容:
1. 目的
确保就诊者在医院就诊期间自带药品的使用符合法规和医疗要求,减少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风险。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前来医院就诊并携带自带药品的就诊者。

3. 自带药品审查
3.1 就诊者在入院时应主动向医务人员申报携带的自带药品。

3.2 医务人员应对就诊者携带的药品进行审核,包括药品的种类、剂量、使用方法和适应症等。

3.3 如发现携带的药品存在风险或与治疗方案相冲突,医务人员有权禁止就诊者使用该药品。

4. 自带药品使用管理
4.1 医务人员应向就诊者详细解释携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和潜在风险。

4.2 就诊者应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和药品说明书正确使用携带药品。

4.3 如就诊者出现与携带药品使用相关的问题或不良反应,应立即向医务人员报告。

5. 药品记录和沟通
5.1 医务人员应记录就诊者携带药品的详细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5.2 医务人员应与就诊者沟通,确保对携带药品的使用有明确的了解和共识。

6. 监管和处罚
6.1 医院设立专门的药事管理团队,负责监督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

6.2 如发现就诊者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医务人员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使用自带药品或终止治疗等。

7. 审查和更新
本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确保其符合法规和医疗发展要求。

以上为医院就诊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门诊患者。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要求第三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是处方药品,并由医生明确开具。

第四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药品包装完整、密封;2. 药品本身没有明显的异常现象;3. 药品没有过期,且有效期内至少超过住院或门诊时间的一半。

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不得携带以下类型的药品:1. 违禁药品;2. 液体制剂、颗粒剂、散剂、胶囊剂等易弄混的药品;3. 高风险药品,如抗菌药物、抗癌药物等。

第六条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责任:1. 对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登记、储存、发放等工作负责的部门为药事部门;2. 负责患者自带药品的日常管理的人员为药师。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程序:1. 患者在接受门诊就诊前需提前告知是否自带药品;2.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先由医师审核患者的自带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使用方法等信息,并进行核对;3. 医师审核通过后,将患者的自带药品信息填写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储存和发放:1.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在药事部门设计的存放区域内进行储存,专门柜体标注有患者自带药品的专用柜;2. 患者每次取药前,需填写领用表,表中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信息,并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3. 患者领用自带药品后,将药品相关信息登记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将剩余药品装入口袋等容器,交由患者自行管理。

第九条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1. 患者自带药品应按照医师指导进行使用,不得超量或滥用;2. 患者自带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并按照医护人员的指导进行处理;3.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结束后,应按照医师要求将剩余药品交回给医院,由医院进行处理。

第十条患者自带药品的风险控制:1. 患者在接受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使用自带药品时,医护人员应负有监督责任,定期进行患者用药情况的评估;2. 对于患者因自带药品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医护人员应及时报告并记录,并将其纳入医院的不良事件监测和管理系统。

医院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及其家属、医务人员。

三、自带药品的定义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因病情需要,自行购买并带入医院使用的药品。

四、自带药品的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患者自带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2. 严格审批:患者自带药品需经过主管医师审核,科室主任审批。

3. 明确责任: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应共同遵守本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4. 及时沟通:患者、家属与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沟通,确保用药安全。

五、自带药品的管理程序1. 患者自带药品时,应向主管医师提供药品的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等资料。

2. 主管医师对药品进行审核,确认药品的合法性、安全性,必要时进行药效评估。

3. 经审核通过的药品,由主管医师填写《患者自带药品审批表》,科室主任审批签字。

4. 审批通过后,患者将药品交给护士保管,护士在《患者自带药品审批表》上记录药品的剂型、规格、剂量、数量、效期等信息。

5. 护士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按常规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

六、自带药品的使用要求1.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标识不清的药品。

2. 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的剂量、用法。

3. 不得擅自停药或更换药品。

4. 不得将自带药品用于他人。

七、自带药品的保管1. 护士应妥善保管患者自带药品,防止丢失、被盗。

2. 药品存放应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如需避光、低温保存等。

3.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八、责任追究1. 患者自带药品出现不良反应,由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2. 医务人员未按规定管理患者自带药品,导致患者用药安全受到威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患者、家属违反本制度,擅自使用自带药品,造成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医院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模版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模版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确保患者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携带和使用自备药品。

第三条自备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或其亲属购买,并在治疗过程中使用的药品。

第四条患者自备药品的责任由患者自己承担。

第五条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不能提供患者所需的药品,患者可以自行购买并使用自备药品。

第二章自备药品的管理第六条患者需要在就诊前向医务人员申报自备药品名称、数量、用量、规格、批号等信息,并经医务人员确认后方可携带和使用。

第七条患者自备药品需由患者或其亲属携带,不得向医务人员索要或提供自备药品。

第八条患者自备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不得携带或使用过期、伪劣、未经审批的药品。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发现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有问题时,有权利要求患者停止使用,并向患者说明理由。

第十条患者对自己使用的自备药品负有监督责任,如发现自备药品有问题,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反映。

第三章自备药品使用要求第十一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应按照医嘱或医务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药品。

第十二条患者应妥善保存自备药品,避免药品受潮、过热或日晒等。

第十三条患者不得将自备药品转让给他人,更不得将自备药品用于非治疗目的。

第十四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如发生不良反应或其他问题,应立即向医务人员报告,以便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有权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可以暂停患者继续使用自备药品。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不对患者自备药品提供任何的保管、储存和配药服务。

第四章患者自备药品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七条患者自备药品的责任由患者自己承担,如因自备药品造成损害,患者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患者对自己使用的自备药品负有监督责任,如发现自备药品有问题,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反映。

第十九条患者不得将自己使用的自备药品转让给他人,更不得将自备药品用于非治疗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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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范围:医务科、门诊部、门急诊医生、门急诊药房、输液室、一站式服务中心。

三职责:
1 医务科、门诊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门诊部负责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批;
2 医生:负责患者的诊疗,评估并决定是否使用自带药品;进行用药教育和知情告知;
3 药师:审核注射单的合理性,核查自带药品的名称、性状、外观、效期等。

4 护士:核对药品、注射单、知情同意书,按诊疗规范进行注射给药。

四定义:门诊患者自带药品是指门诊患者在上级医院诊疗后带回或在本院诊疗后到社会药房购买,需要到本院输液室注射的药品。

五内容
1 用药原则
1.1 本院原则上不允许使用门诊患者自带药品,医务人员应做好患者宣教工作。

1.2 患者因病情需要或药品供应等原因必须使用自带药品,并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
在本院使用自带药品;
1.3 使用自带药品必须有门诊病历的用药医嘱和注射单,禁止给患者使用没有医生医
嘱的药物。

1.4 国内未上市的药品、生物制品、无法证明正规供应渠道及其他有质量疑问的自带
药品不得在本院注射。

2 操作流程
2.1患者带门诊病历、购药发票及医院注射单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或输液室领取
《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知情同意及用药审批表》。

2.2患者或家属持“审批表”到门、急诊相关临床科室,由临床医生进行初步审核。

2.3医生按普通门诊患者接诊,根据患者病情,结合门诊病历、购药发票、医院注
射单,评估并决定是否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确需使用自带药品的,填写“审批
表”,进行知情告知,请患者或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在门诊病历中做好用药
记录。

2.4审批表由门诊部委托一站式服务中心审批,非正常上班时间由院总值审批。

2.5药师核对病历、发票、注射单,审批表,核查药品名称、性状、剂型、规格、
批号、效期等,然后开具“药品注射单”,至收费处收费盖章。

2.6患者或家属持病历、审批表、本院的“药品注射单”、缴费的收据以及自带药品
到输液室注射。

2.7输液室再一次核对审批表、知情同意书签名、注射单、注射费收据;自带药品
的名称、规格、效期、性状、包装后给药;给药时注意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
如果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按相关制度及时处置。

2.8输液室妥善保管审批表,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以备查询。

六相关文件:
1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2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七使用表单:
1 门诊患者自带药品知情同意及用药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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