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奖补方案
河南省2020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

河南省2020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附件5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为认真落实《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加快推动各类锅炉改造升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指导、奖补激励的原则,强力推进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和工业燃煤设施整治改造,持续推进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实施燃气锅炉和燃油锅炉低氮改造,开展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完成城市建成区工业燃煤设施拆改,进一步提高各类锅炉排放标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提高清洁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基本完成中型燃煤锅炉拆改。
2019年10月底前,除承担民生任务且暂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全省完成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改造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热替代、煤改气、煤改电,改用地热、风能、太阳能、配备布1/ 4袋除尘器的生物质能,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且必须拆除烟囱或物理切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
对按期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严禁用已经关停、淘汰的废旧燃煤锅炉套取奖补资金。
企业完成锅炉拆改任务后,要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核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收到核查申请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核查,并将核查意见、锅炉拆除改造前后的对比照片和拆除改造情况汇总表存档备案。
(二)加强燃气锅炉升级改造。
2019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和县(市)建成区内4蒸吨及以上的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毫克/立方米。
新建工业燃气锅炉同步完成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
(三)加强燃油锅炉升级改造。
2019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和县(市)建成区内的燃油(含醇基燃料)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后在基准氧含量3.5%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80毫克/立方米。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方案

3.改造完成后,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十、项目总结
本方案旨在通过对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实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mg/m³,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改造过程中,注重安全性、环保性和经济效益,确保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本次改造,将为企业带来长期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我国环保事业贡献力量。
6.调试优化:完成改造后,对锅炉进行调试,调整燃烧参数,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标。
7.验收评估:组织专家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各项指标达到预期目标。
八、改造效果评估
1.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30mg/m³。
2.燃烧效率:改造后,锅炉燃烧效率提高3%以上。
3.能源消耗:改造后,能源消耗降低5%以上。
2.调整燃烧参数: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优化燃烧器结构,提高燃烧效率;
3.增设烟气再循环系统:在锅炉尾部增设烟气再循环风机,将部分烟气引入燃烧器,降低火焰温度;
4.优化控制系统:采用先进的控制策略,实现燃烧过程的实时监控和优化调整,提高锅炉运行稳定性;
5.更新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对锅炉本体进行改造,提高热效率,降低氮氧化物排放。
第2篇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方案
一、前言
为响应我国环保政策,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是氮氧化物的排放,本方案针对某地区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通过采用先进的低氮燃烧技术和优化锅炉运行参数,旨在实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同时提高锅炉的热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二、改造目标
1.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
4.安全性:改造后,锅炉运行安全性提高,故障率降低。
5.经济效益:改造成本在合理范围内,投资回收期≤3年。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施工方案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施工方案一、背景介绍燃气锅炉是工业和民用领域常见的供暖设备,但其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对环境有害,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为了减少燃气锅炉排放的氮氧化物,提高环保水平,低氮改造成为迫切需求。
二、改造目标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主要目标是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实现燃烧过程更加充分、高效,最终达到绿色环保标准。
三、方案设计1. 燃烧系统优化通过调整燃烧参数,优化燃气锅炉燃烧系统,使燃烧更加完全,减少氮氧化物的生成。
2. SNCR技术应用选择合适的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技术,通过喷射尿素溶液的方式,在适当温度下还原氮氧化物,降低排放浓度。
3. 烟气循环利用引入烟气循环利用技术,通过回收部分烟气中的热能,提高热效率,减少排放。
4. 智能控制系统安装智能控制系统,通过监测燃烧参数,实现精准控制,提升燃烧效率,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四、施工流程1. 前期准备•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和施工计划•确定改造所需材料和设备•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2. 施工操作•拆卸原有设备,清理燃烧系统•安装SNCR设备和烟气循环利用装置•调试燃烧系统和控制系统3. 后期验收•对改造后的燃气锅炉进行运行测试•评估排放数据,确保达到低氮排放标准•出具改造工程验收报告五、效果评估对改造后的燃气锅炉进行长期监测,持续跟踪排放数据,确保低氮改造方案的有效实施,达到节能减排的预期效果。
六、结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是一项重要的环保措施,通过科学的方案设计和施工操作,可以有效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提高燃气锅炉的环保水平,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标准、方案及费用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是我国工业锅炉行业发展的一个新发展方向,为了减少燃气锅炉废气中的氮排放,许多用户选择进行低氮改造。
本篇文章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标准、技术方案和费用。
一、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标准由于国家对于各地的锅炉低氮改造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各地施行的低氮改造标准不同,大致分为30mg/m3和50 mg/m3两种。
1、京津冀地区,西安、太原、成都、长沙等几个省会城市:30mg/m3;2、江浙沪皖等南方地区,山西、河南,济南:50mg/m3。
为了避免因二次低氮改造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建议不管当地是否出台政策,新上锅炉或者低氮改造锅炉都按照30mg/m3标准进行。
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方案: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主要通过配置低氮燃烧器和加大锅炉的炉膛尺寸来实现。
为了帮助企业节约成本,配置合适的低氮燃烧器分级燃烧技术+烟气内循环技术可以实现低氮改造,将其排放量控制在小于30mg/m³。
目前燃气锅炉的低氮改造方案有以下两种:1、FGR技术,即自身再循环燃烧器,对于天燃气锅炉来说目前主流成熟低氮排放技术就是分级燃烧加烟气再循环法。
采用FGR低氮燃烧技术,针对使用锅炉进行改造升级,采用超低氮燃烧机,将新进炉的冷空气过量系数降到尽可能低的水平,最终达到减少排烟热损失,降低排烟NOx含量的节能减排效果。
FGR低氮燃烧技术是一种利用助燃空气的压头,把部分燃烧烟气吸回,进入燃烧器,与空气混合燃烧。
由于烟气再循环,燃烧烟气的热容量大,燃烧温度降低,NOx减少。
另一种自身再循环燃烧器是把部分烟气直接在燃烧器内进入再循环,并加入燃烧过程,此种燃烧器有抑制氧化氮和节能双重效果。
2、全预混燃烧,全预混燃烧也可实现低氮排放,但是运行中问题较多,经常出现金属编制燃烧网堵塞导致燃烧问题,无法长期稳定运行,北京质监局已作出安全风险提示(见下图)三、燃气锅炉改造费用在各大生产性企业中,2吨、4吨、6吨、10吨、15吨、20吨燃气锅炉是比较常见的几种类型了,这些燃气锅炉的低氮改造费用往往受低氮燃烧器的选择影响较大。
2018年河南省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奖补方案

2018年河南省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奖补方案河南远大锅炉是国内最早建立起来的工业锅炉生产单位,我公司主要从事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燃煤锅炉等环保锅炉的研发与生产,燃煤锅炉改造以及低氮锅炉改造等。
很多用户对我省的煤改气,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不是很清晰,下面简答介绍一下。
为落实国家财政部、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河南省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对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治理项目实施资金奖励或补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原则和范围(一)奖补原则“早完成、严标准、多减排、多奖励”原则。
(二)奖补范围1.严于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的大气污染工程治理示范工程改造项目;2.严于国家、省要求的结构调整项目;3.在工程治理、节能改造等领域严于国家、省有关要求的、具有前瞻意义的试点工程项目或科研攻关项目;4.严于国家、省有关要求的,鼓励类清洁能源结构改造项目。
(三)资金来源奖补资金来源中央及省财政拨给本市可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资金,不足部门由市级财政承担。
二、奖补标准(一)燃煤锅炉拆改。
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拆改实施逐年递减的资金奖补方式,对2018年10月底前(含2016年、2017年)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6万元/蒸吨奖补;对2019 年10 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4 万元/蒸吨奖补。
2016 年、2017 年按期完成拆除任务的10 蒸吨以下(含10蒸吨)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2万元/蒸吨奖补。
(二)煤气发生炉拆改。
2018年10月底前煤气发生炉(含2016 年、2017 年)完成实施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的,给予拆除单位每台10万元奖补。
(三)生物质锅炉拆改。
2018年10月底前(含2016年、2017 年)生物质锅炉实施拆改的,给予不低于2 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四)重点行业示范工程建设。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8〕6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1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6日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明、活力特色、幸福和谐之城。
(豫政办〔2018〕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14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全市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11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20天以上。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以下简称各县区政府、管委〕目标相同)一、工作任务(一)推进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清洁取暖体系建设,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深入开展工业燃煤设施拆改,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强天然气和电力保障,推进我市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1.加快全市清洁取暖体系建设(1)持续推进城区集中供热供暖建设。
2018年10月底前,我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5%以上,浚县、淇县集中供热普及率平均达35%以上。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烟气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基础电量奖励政策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烟气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基础电量奖励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6.10•【字号】豫发改能源〔2015〕597号•【施行日期】2015.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烟气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基础电量奖励政策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5〕597号各省辖市、直管县发改委(能源局),有关发电企业: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关于印发<2014-2020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4〕1843号)要求,为促进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加快大气环境治理,经认真研究,现将我省烟气超低排放燃煤机组基础电量奖励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为提高燃煤机组超低排放设施对煤种广泛的适应性,保障系统可靠经济运行,发电企业要优先采用成熟适用的低(低)温静电除尘器、湿式静电除尘等除尘技术,单塔双循环、双塔双循环等高效率脱硫技术以及高效率SCR脱硝技术。
二、按照《关于2015年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5〕367号)规定,2015年经省环保厅验收合格的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达标运行所发电量,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
三、为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清洁生产,对于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35、50毫克/立方米,且经省级环保部门按照环保部验收规范验收合格的,增加年度基础电量发电利用小时200小时/年。
四、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号)文件印发时,在建项目单位主动优化设计,机组环保设施更改为按天然气排放限值标准建设,对因此增加投资和工期延误的部分,给与一次性100小时基础电量补偿。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19•【字号】汴政办[2018]104号•【施行日期】2018.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8]10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国家十二部委和六省(直辖市)政府联合下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00号)统一要求,我市制定了《开封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抓好落实我市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1—8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呈现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特别是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预计2018年冬季气象条件总体较上年偏差,空气质量有可能出现反弹。
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采取更有针对性措施,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是《攻坚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要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要以群众真实感受作为检验标准,确保各项统计考核数据真实准确,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并指导县区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同时强化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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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奖补方案
河南远大锅炉是国内最早建立起来的工业锅炉生产单位,我公司主要从事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燃煤锅炉等环保锅炉的研发与生产,燃煤锅炉改造以及低氮锅炉改造等。
很多用户对我省的煤改气,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不是很清晰,下面简答介绍一下。
为落实国家财政部、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省环保厅《河南省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对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治理项目实施资金奖励或补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原则和范围
(一)奖补原则
“早完成、严标准、多减排、多奖励”原则。
(二)奖补范围
1.严于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的大气污染工程
治理示范工程改造项目;
2.严于国家、省要求的结构调整项目;
3.在工程治理、节能改造等领域严于国家、省有关要求
的、具有前瞻意义的试点工程项目或科研攻关项目;
4.严于国家、省有关要求的,鼓励类清洁能源结构改造
项目。
(三)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来源中央及省财政拨给本市可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资金,不足部门由市级财政承担。
二、奖补标准
(一)燃煤锅炉拆改。
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拆改实施逐年递减的资金奖补方式,对2018年10月底前(含2016年、2017
年)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6万元/蒸吨奖补;对2019 年10 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4 万元/蒸吨奖补。
2016 年、2017 年按期完成拆除任务的10 蒸吨以下(含10
蒸吨)燃煤锅炉给予不低于2万元/蒸吨奖补。
(二)煤气发生炉拆改。
2018年10月底前煤气发生炉(含2016 年、2017 年)完成实施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的,给予拆除单位每台10万元奖补。
(三)生物质锅炉拆改。
2018年10月底前(含2016年、2017 年)生物质锅炉实施拆改的,给予不低于2 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四)重点行业示范工程建设。
1.2018 年9 月底前,完成烟气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建设,污染物排放浓度颗粒物≤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5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100毫克/立方米的熟料生产水泥企业,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家。
2.2018 年9 月底前,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示范工程建设,煅烧、焙烧工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的碳素企业,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家。
3.2018 年9 月底前,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示范工程建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10毫
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等设施,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家。
(五)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2018年6月底前,完成低氮改造示范工程建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不高于30毫克/立
方米的天然气锅炉,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40%进行奖补;
2018 年9 月底前,完成低氮改造示范工程建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的天然气锅炉,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2019年4月底前,完成低氮改造工程建设,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的天然气锅炉,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5%进行奖补。
(六)VOCs在线监控试点建设。
完成试点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单位,按照在线监测设备每台(套)10万元进行奖补。
(七)大气治理、节能改造等试点工程建设。
在汽车制造、天然气锅炉、工业炉窑等工业领域烟气(余热)回收利用、天然气节能降耗等方面列入节能改造试点工程的单位,市级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八)燃煤削减。
完成燃煤削减任务的县(市)区在2017
年燃煤总量基础上每削减1吨燃煤由市财政奖励150元,未完成燃煤削减任务的县(市)区每超出1吨对县(市)区财政惩罚性扣款150元。
下面简单介绍几个我司的低氮燃气锅炉现场
北京4吨和10吨低氮燃气蒸汽锅炉运行现场
项目介绍:WNS4-1.25-Q和WNS10-1.25-Q两台锅炉,使用单位是北京某实验基地。
目前两台锅炉均已经投入运行,运行效果好。
北京物业公司2台4吨燃气蒸汽锅炉运行现场
河北电池厂2台10吨低氮燃气蒸汽锅炉
远大锅炉生产技术过硬,生产的环保锅炉更是受到广大用户的一直好评,如果需要深入了解环保低氮锅炉,欢迎致电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