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理工地巡查制度
环境巡查和报告制度

环境巡查和报告制度为了保护环境,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危害环境因素,确保企业生产顺利进行,制订了环境巡查和报告制度。
首先,公司安全科应该有专职的环保监查人员,各部门和车间班组也应该有兼职的环保巡查人员。
其次,各部门应该负责相应的环保巡查范围,包括办公室负责公司大门和后门30米范围,安全科专职巡查人员负责全公司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各车间负责所在地周围30米范围内的巡查。
所有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巡查内容进行巡查。
对于各车间,巡查内容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现场。
对于环保员,巡查内容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现场。
对于办公室,巡查内容包括员工宿舍、生活污水和突发安全和环保事故现象。
对于安全科专职监查人员,监察和巡查内容包括现场监督检查各车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巡查负责范围是否有气味、各原材料仓库和各车间外是否有有毒气体的散发、车间公共的废水贮池的运行情况和其它突发的安全和环保情况。
对于生产管理人员、环保管理人员和当班值班人员,监察和巡查内容包括监督检查各车间的环保执行情况和环保巡查人员巡查情况、检查各车间的粉尘飘逸及处理情况、固废的转移堆放等各种危害环境因素以及其它突发环境事故。
最后,环保监查要求高度重视,确保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1) 安全科专职监查人员每天巡查厂外主干道和废气集中排空管的气味情况,并记录各车间异常情况的报告情况以及当时的天气、风向等气象状况。
在发现气味较重的情况下,立即通知车间全面检查,并向安全科和生产部管理人员(或值班干部)报告决定是否需要停产。
2) 办公室环保巡查人员每两小时必须巡查一次厂界附近50米内空气的气味情况。
3) 各车间巡查人员不定时巡查规定内容,并记录各种违规环境因素及处理情况。
在发现重大环境危害因素时,应立即报告安全科和生产部管理人员(或值班干部)。
4) 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巡查记录公司内外各危害环境因素,并监查各单位的环保巡查情况。
各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常巡查,并记录当天发生的危害环境因素。
施工工地环保监督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环保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施工工地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监督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管理机构1. 施工工地环保监督管理机构由政府环保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对施工工地的环保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 环保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人员和技术设备,保障对施工工地环保情况的全面监督。
三、施工工地环保监督管理范围1. 对于施工工地的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环保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监督力度,确保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施工工地环保监督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废水排放、粉尘污染、噪音污染等环境影响情况。
3. 环保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施工工地的环保监测数据,及时发现环保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
四、施工工地环保监督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工地的环保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2. 环保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施工工地的环保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施工单位,并要求整改。
3. 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环保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环保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环保监督执法行为,严格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环保监督管理措施1. 制定施工工地环保监督管理标准,明确监督管理程序和要求。
2. 加强环保监督力量建设,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3.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单位环保意识和环保能力。
4. 对于环保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环保监督管理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六、环保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1. 施工工地应当建立健全环保档案,对环保监督管理的整改和改善措施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督管理机构。
2. 施工工地应当接受环保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监督管理工作。
3. 对于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施工工地应当确保责任人签字确认,并落实整改措施。
巡查工程制度范文

巡查工程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巡查制度旨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二、组织机构1. 成立专门的巡查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质量监督员等组成。
2. 巡查小组成员需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资格认证。
3. 巡查小组直接向项目管理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三、巡查内容1.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工人的操作规范性、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 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执行情况,如材料使用、施工工艺等是否符合规定。
3. 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情况,检查是否有污染环境和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行为。
4. 法规和标准的遵守情况,确保所有工作均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四、巡查方式1. 定期巡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巡查。
2. 不定期巡查: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突击检查。
3. 巡查记录:每次巡查结束后,必须填写巡查记录表,并由巡查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五、问题处理1. 发现问题后,巡查小组应当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
2.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巡查小组应立即报告项目管理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
3. 整改完成后,巡查小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质量标准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 巡查小组成员如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七、附则本巡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上述工程巡查制度范文范本,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科学合理的巡查制度应当包含明确的组织结构、详细的巡查内容、灵活多样的巡查方式、严格的问题的处理机制以及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
这样的制度不仅能够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还能提升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保障。
厂区安全环保巡查制度范本

厂区安全环保巡查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厂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目的厂区安全环保巡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厂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稳定运行。
第三条巡查范围与内容巡查范围包括整个厂区内的生产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以及周边环境。
巡查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方面: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消防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
2. 环境保护方面:废弃物处理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绿化环保情况,节能减排情况,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等。
第四条巡查组织与实施1. 成立巡查小组:由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成立巡查小组,成员包括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专业人员。
2. 制定巡查计划:根据公司的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明确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和巡查人员等。
3. 实施巡查:巡查小组按照巡查计划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4. 整改落实: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负责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五条巡查结果处理1. 巡查结果记录:巡查小组应对每次巡查的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整理归档。
2. 巡查情况反馈:巡查小组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汇报巡查情况,对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3. 巡查问题整改: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4. 巡查效果评价: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对巡查效果进行评价,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以便改进和完善巡查工作。
第六条巡查制度监督与考核1. 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对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地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环保和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的环保和安全,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环保管理1. 环保目标施工现场应达到国家环保要求,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实现绿色施工。
2. 环保责任(1)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
(2)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环保技术的应用和环保设施的维护。
(3)各施工班组负责本班组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
3. 环保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防止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2)施工现场应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3)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处理设施,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4)施工现场应使用环保型材料,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
(5)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三、安全管理1. 安全目标施工现场应实现零事故,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安全责任(1)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的应用和安全设施的维护。
(3)各施工班组负责本班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3. 安全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安全带等。
(3)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施工现场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四、监督检查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环保和安全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2. 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保和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 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环保和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地综合治理及环保措施制度

工地综合治理及环保措施制度工地综合治理及环保措施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改进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保护环境、协调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份针对工地综合治理和环保措施制度的草案,旨在为建筑施工工地提供一个参考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的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保障员工健康和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工地的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原则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3.全员参与,责任明确;4.综合整治,综合管理。
第二章工地综合治理第四条施工规划与组织1.施工前必须做好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过程,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2.建立健全各工程部门和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建筑材料管理2.建立建筑材料的储存和使用管理制度,避免过度堆放和浪费。
第六条噪音控制1.施工期间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采取措施降低施工现场的噪音污染。
2.建设工地应设立噪音测量点并定期进行噪音监测,确保噪音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七条粉尘防控1.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粉尘扬散,如湿化、覆盖等措施。
2.减少破碎、挖掘等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第八条废水处理1.工地应建立和使用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再进行排放。
2.禁止将工地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或公共排水管网。
第九条垃圾分类1.工地应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根据垃圾的特性进行分类投放。
2.按照国家规定的垃圾分类标准,制定实施垃圾分类制度。
第十条尾水治理1.施工现场产生的尾水应进行集中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再进行排放。
2.尾水处理设施应经过验收合格,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一条空气质量监测1.建设工地应设立空气质量监测点,并定期进行空气质量监测。
工地环保的管理制度

工地环保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规范和加强工地环境保护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地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适用于所有在本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地环保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全员参与、依法合规、持续改进”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环保工作有效开展。
第四条工地环保管理制度由工地总负责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地环保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工地环保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工地应当设立环保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工地环保工作。
第七条环保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工地环保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三)监督检查工地环保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参与环保工作;(五)督促各岗位人员履行环保责任,落实环保要求。
第八条工地总负责人负责全面协调和推动工地环保工作,确保环保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第九条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环保职责,积极参与工地环保工作。
第十条工地环保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工地环保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环境影响评价和防治措施第十一条工地在施工前,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二条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环保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周边环境。
第十三条工地在施工完工后,应当进行环境治理,恢复植被,修复受损环境,确保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第十四条工地应当建立污染物排放监测系统,定期监测和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排放达标。
第四章废物处理和资源利用第十五条工地应当合理管理和处置产生的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措施,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六条工地应当建立废物管理台账,清晰记录废物种类、来源、处理方式等信息,便于监管。
环保工作巡查管理制度

环保工作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保管理工作质量,确保环境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环保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环保工作巡查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三、管理要求1.环保工作巡查是环保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环保工作做好的保障和监督,必须高度重视和加以落实。
2.环保工作巡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环保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巡查工作的方法和技巧。
3.环保工作巡查管理制度必须得到各级领导的支持和重视,各级环保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环保工作巡查的指导和监督。
四、组织机构1.环保工作巡查管理由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各级环保管理部门设立环保工作巡查专职机构或工作小组。
2.环保工作巡查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巡查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巡查工作,对巡查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3.环保工作巡查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环保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巡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巡查内容1.环保工作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有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环保设施和设备是否得到有效维护和管理,有无环境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
2.环保工作巡查应当按照巡查计划和要求,重点关注环境管理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环保工作巡查应当充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要求,进行全面、细致和深入的检查和评估,保证巡查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六、巡查程序1.环保工作巡查按照巡查计划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地点和内容应当有计划和侧重,确保巡查工作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2.环保工作巡查人员应当携带有效证件和工作工具,遵守巡查规定和要求,全程记录巡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3.环保工作巡查结果应当及时整理和交流,建立巡查档案和数据库,做好巡查记录和信息共享,提高巡查效益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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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巡查、督导管理制度
依据中心赋予环保管理科职能履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现在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1、科室人员分工
科长负责抓全面工作。
工作人员按照备案工地的先后次序,不论工程大小依次负责工程资料的接收、开工前的审查、过程中的检查、督导,竣工验收相关材料的接收和初验,并将各工程的相关材料分别建立档案。
2、工程开工前的备案材料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中心工程管理程序相关制度在工程开工前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控方案和责任制到环保管理科进行备案,签订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书。
3、巡查、督导台账
必须两人以上共同对工地进行巡查、督导如实填写巡查表,并拍摄存在问题现场照片。
巡查人员至少每周对所有工地巡查一遍,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当场能整改的当场整改,整改不了的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
对不按时整改的将存在问题的巡查表和影像资料复印报工地分管领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