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是指养老机构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的一系列准则和标准。
良好的服务质量是养老机构能否获得老年人信任和满意度的关键因素。
下面将从人员素质、设施环境、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等方面,详细介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首先,养老机构的人员素质是保障服务质量的基石。
养老机构应严格把关员工的招聘标准,确保员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员工应接受系统的培训和考核,同时亦应定期接受进修和提升,以适应老年人的不断变化的需求。
此外,员工要具备爱心和耐心,善于倾听老年人的心声,为老年人提供温暖和关怀。
其次,养老机构的设施环境也是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养老机构要保证设施的舒适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老年人居住的房间应该宽敞明亮,设施设备功能齐全,布局合理。
养老机构应提供健康饮食和饮水设施,确保老年人获得营养均衡的饮食。
此外,养老机构还要营造一个舒适的社交环境,提供康乐、文娱和体育等活动设施,让老年人能够更好地进行社交互动,提高生活质量。
最后,养老机构的服务流程也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
养老机构应建立科学、规范的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时效性。
机构应制定详细的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确保老年人的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养老机构还应建立投诉和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处理老年人及家属的投诉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总结起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包括:员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关爱老人;设施舒适、安全,提供便利的饮食和生活设施;提供全面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建立科学、规范的服务流程,及时处理投诉和意见反馈。
通过遵循这些规范,养老机构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养老机构应将这些基本规范作为服务的标杆,并不断完善和提升服务质量。
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

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院的建设和服务质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养老院作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其服务质量的标准应该具备怎样的要求呢?本文将就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标准展开论述。
首先,养老院的服务质量应该以安全为前提。
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和抵抗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养老院的服务过程中,安全是服务质量的基本保障。
这包括保证老年人的饮食安全,避免食物中毒和营养不良等问题;安全的住宿环境,保证老人的居住安全,防止因为养老院的设施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合理的用药和医疗服务,养老院应该配备专业的医疗人员,确保老人的用药安全和及时的医疗救助。
其次,养老院的服务质量还应该具备个性化的关怀。
每个老年人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养老院应该根据老人的不同需求提供相应的关怀服务。
这包括生理上的关怀,比如帮助老人餐饮起居、协助老人进行日常生活的各种活动,以及心理上的关怀,比如关注老人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交活动等。
只有真正关注老人的需求,才能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
第三,养老院的服务质量还应该具备健康管理的意识。
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十分重要,养老院应该配备健康管理专业人员,对老人进行健康评估、制定个人化的健康管理计划,并及时跟踪老人的健康状况。
此外,养老院还应该提供健康促进活动,比如开展健身活动、营养讲座和健康咨询等,以帮助老人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
而养老院的服务质量还应该具备生活品质的提升。
老年人在养老院居住,除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外,也应该能够享受到更高品质的生活。
养老院应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如舒适的住房和便利的设施,同时还应该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和娱乐活动,例如组织音乐会、书法展和戏曲表演等。
老年人可以参与这些活动,让自己的晚年生活变得更有乐趣。
此外,养老院的服务质量还应该具备社会参与的机会。
老年人在养老院居住,不应该与社会隔绝,而应该积极与社会互动,保持社交联系。
因此,养老院应该积极组织老人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或者举办老人聚会,提供老人与社会互动的机会,使老人对社会的参与感受到。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逐渐加剧,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幸福感,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提升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基本规范,以期促进养老机构的发展和老年人生活的改善。
一、安全配备养老机构作为老年人的居住场所,安全是最重要的保障。
养老机构应当配备灭火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演练;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确保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安全;设置应急疏散通道,以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私人房间和浴室,保护老年人的隐私和尊严。
二、卫生标准养老机构应当维持高标准的卫生环境,定期进行细致的清洁工作。
床单、被褥等床上用品应当定期更换和消毒;公共区域、餐厅、浴室等地方要保持清洁干净;垃圾分类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此外,提供老年人必要的个人卫生用品,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
三、饮食营养养老机构应当提供合理的饮食,保证老年人获得均衡营养。
菜单应当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健康需求进行定制,避免油腻和高糖食物;提供多样化的食物选择,满足老年人的个人口味;安排规律的就餐时间,保证老年人获得足够的营养。
四、医疗护理养老机构应当配备合格的医护人员,提供老年人的医疗护理服务。
定期组织体检,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了解;提供药物管理服务,确保老年人按时、准确地服药;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包括洗漱、浴护、康复服务等;建立健全的医疗档案,方便老年人和家属查询和参考。
五、活动娱乐养老机构应当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提供老年人的娱乐和社交需求。
开设兴趣小组,如歌唱、舞蹈、书法等,为老年人提供娱乐和交流的平台;定期组织户外活动,如郊游、健身等,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演讲和知识讲座,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六、人性化关怀养老机构应当给予老年人充分的关怀和爱心,提供温馨的家庭氛围。
关爱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提供心理咨询和慰藉;设立老年人申诉渠道,及时解决老年人的问题和困难;鼓励老年人参与决策和管理,增强他们的自尊和自信。
2023年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2023年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日益受到重视。
上海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先行者和文化名城,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标准有着严格的要求。
为了促进上海市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上海市政府于2023年发布了新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以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一、基础设施标准1.1 养老机构的建筑和房间布局应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安全需求,设有便利的无障碍设施和紧急疏散通道。
1.2 养老机构的环境应保持整洁、明亮,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
1.3 养老机构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如电梯、轮椅坡道、紧急呼叫系统等,以方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二、人员配备标准2.1 养老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护理人员和医生,保证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2.2 养老机构的员工应具备相关的培训和证书,能够满足老年人的日常护理和医疗需求。
2.3 养老机构应注重员工的素质和服务态度,提供亲切、礼貌的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地照顾每一位老年人。
三、服务内容标准3.1 养老机构应提供健康、营养的餐饮服务,制定合理的饮食方案,满足老年人的饮食需求。
3.2 养老机构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如书法、绘画、音乐欣赏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3.3 养老机构应提供定期的体检和健康指导,确保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四、管理运营标准4.1 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机构内部的管理流程和人员分工,保证服务品质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2 养老机构应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交流和友谊,使其感受到温馨的家庭氛围。
4.3 养老机构应定期组织评估和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保证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总结2023年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的发布,无疑是对上海市养老事业的一次重要推动,也为全国各地的养老事业树立了标杆。
养老机构作为老年人的第二个家,其服务质量标准的合理制订和执行,不仅是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也是对整个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90项指标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90项指标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养老机构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需要进行日常监测和评估。
本文将介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的90项指标,包括人员素质、设施设备、医疗护理、饮食营养等方面。
一、人员素质1.员工培训情况:每年员工培训时间和内容;2.员工持证情况:医护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证书;3.员工流动率:员工离职率和新进员工比例;4.员工满意度调查:定期对员工进行满意度评估;5.管理人员背景与能力:管理层背景和管理能力评估。
二、设施设备1.房间面积:单人房和多人房的平均面积;2.设施维护情况:设施损坏率和维修及时性;3.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疏散通道、防火设施等;4.洗浴设施:洗手间、浴室的数量和清洁情况;5.公共区域舒适度:休息室、活动室等公共区域的舒适程度。
三、医疗护理1.医护人员配比:医生、护士和护工的比例;2.医疗服务范围:提供的医疗服务种类和数量;3.用药管理:药品存储、配药和使用的规范性;4.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5.医疗记录完整性:病历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饮食营养1.膳食营养均衡度:提供的膳食是否符合营养要求;2.食材采购质量:食材采购的来源和质量检查情况;3.食物安全管理:食品储存、加工及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4.饭菜口味满意度调查:定期对居民进行饭菜满意度评估;5.饮食服务质量:餐饮服务人员的态度和效率。
五、生活照料1.居民个人卫生:居民个人卫生习惯和清洁情况;2.活动组织情况:定期组织的文娱活动种类和数量;3.心理护理服务:提供的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4.助行器具使用:居民使用助行器具的情况;5.紧急救援能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六、社交关系1.家属满意度调查:定期对家属进行满意度评估;2.居民间关系融洽度:居民之间相处情况和社交活跃程度;3.社区互动情况:与周边社区的联系和合作情况;4.志愿者参与程度:志愿者参与养老机构服务的程度;5.反馈处理及时性:对投诉和建议的处理及时性。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标准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标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标准是一项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估体系,用于评定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标准:1. 服务质量(占比30%):(1) 生活照料:评估机构的饮食、清洁、卫生、看护等方面的质量。
(2) 医疗服务:评估机构的医疗设施、医护人员素质、医疗记录等方面的质量。
(3) 康复护理:评估机构提供的康复护理服务的种类和质量。
(4) 心理支持:评估机构是否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以及质量如何。
2. 管理水平(占比30%):(1) 组织结构:评估机构的管理架构、人员配置和工作流程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2) 资源配置:评估机构的人力、物力、财务等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情况。
(3) 人员素质:评估机构的员工素质、专业能力、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等。
(4) 安全管理:评估机构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完善程度。
3. 设施设备(占比20%):(1) 设施环境:评估机构的住宿环境、公共区域和活动场所的整洁、舒适和安全等情况。
(2) 设备设施:评估机构的医疗设备、康复设施和生活辅助设施的完备和功能性。
4. 居民满意度(占比20%):(1) 调查问卷: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居民对养老机构服务的满意度和意见。
(2) 居民参与:评估机构提供居民参与决策和活动的机会和方式。
评定标准采用满分100分制,根据以上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将养老机构划定为不同等级,如:- 优秀等级(90分及以上)- 良好等级(80-89分)- 一般等级(70-79分)- 有待改进等级(60-69分)- 差等级(60分以下)以上仅为一份示例性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标准,实际评定标准还需要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养老机构特点和政策进行细化和补充。
评定结果可作为养老机构改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导依据。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分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促进养老机构的改善和提高,确保居民享受到高质量和可靠的养老服务。
在制定评分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养老机构的特点、居民需求和政府的监管要求。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评级标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评级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评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服务人员素质:评级标准应包括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敬业精神、沟通能力等。
这些服务人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技能,能够为居家老人提供全方位的照顾和帮助。
2. 服务内容:评级标准应明确服务机构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心理慰藉等。
服务内容应能满足老人的各种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3. 服务质量:评级标准要考察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如对老人的随访服务、疾病管理、健康咨询等方面的覆盖程度和专业性。
好的服务机构应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老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4. 安全保障:评级标准要考虑服务机构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老人居家的安全设施、食品卫生、紧急救援等。
服务机构应确保老人在家中的安全,并能及时应对紧急情况。
5. 价格合理性:评级标准中应考虑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存在任何暴利倾向。
老人和其家属能够接受的价格是评估一个服务机构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
6. 用户评价:评级标准要考虑用户对于服务机构的评价,可以采用满意度调查、投诉率等数据进行评估。
用户的评价反映了服务机构的实际运营情况,可以为其他用户提供参考。
以上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评级标准的主要内容。
通过对这些评级标准的评估,能够帮助老人和其家属选择到合适的服务机构,保证老人能够得到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
同时,也能够促进养老服务机构的提高服务质量,为老人提供更好的居家养老环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是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的重要途径,因此,评估其基础性服务的标准非常重要。
下面进一步讨论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评级标准相关的具体内容。
7. 服务人员培训与管理:评级标准需要考察服务机构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情况。
良好的培训计划能提高服务人员的技能和素质,使其能更好地应对老人的不同需求。
此外,有效的人员管理制度能确保服务人员的工作纪律以及提高服务质量。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检查细则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检查细则一、养老机构环境规范检查1.室内环境:检查养老机构的室内空气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有空气流通设施和消毒措施等。
2.安全设施:检查是否设置应急疏散通道、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并是否安装了监控设备。
3.卫生情况:检查卫生设施是否干净整洁,卫生间是否设有防滑手把及卫生纸等基本设施。
二、养老机构人员管理规范检查1.员工配备:检查养老机构是否配备足够的员工,员工是否具备相关证书或培训资质。
2.员工待遇:检查养老机构是否按规定支付员工工资,是否提供合理的休假和福利待遇。
3.员工素质:检查员工个人的礼貌和服务态度,并检查是否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三、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检查1.饮食服务:检查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是否均衡、健康,是否能够满足老年人的营养需求。
2.医疗护理服务:检查养老机构是否有合格的医疗团队和护理人员,并是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护理评估。
3.娱乐活动服务:检查养老机构是否提供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娱乐活动,如广场舞、手工制作等。
四、养老机构安全规范检查1.消防安全:检查养老机构是否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
2.防盗安全:检查养老机构是否安装了安全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设备,并是否进行巡逻和防范措施。
3.防跌倒安全:检查养老机构是否设置了防滑地板、防滑手把等安全设施,是否定期开展跌倒预防活动。
五、养老机构投诉处理规范检查2.投诉处理:检查养老机构对投诉信息的及时处理和回复情况,以及对于投诉结果的跟进和改进措施。
六、养老机构信息公示规范检查2.资质证件公示:检查养老机构是否公示了相关的资质证件、许可证和检查评估报告等。
3.服务收费公示:检查养老机构是否公示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是否进行了广告宣传的真实性核实。
以上是针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的检查细则。
通过严格检查,可以确保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和指导,以推动养老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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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2002-01-30发布2002-06-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任务:为在院老年人提供服务,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管理,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延缓衰老、健康老龄化的目的。
为了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北京市老年福利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现状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建平、郭幼生、彭嘉琳、李放。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基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北京市民政局和区县民政局批准注册的各类不同等级、不同规模的养老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89-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GB 15980-1995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GB 15981-1995 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GB 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JGJ 122-1999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DB11/T 149-2002养老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1960年卫生部、商业部发布。
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1986年3月15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小组发布。
医院药剂管理办法1989年2月27日卫生部发布。
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3月9日卫生部、国家档案局发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年1月1日卫生部发布。
消毒管理办法1994年1月4日卫生部发布。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2001年2月6日民政部发布。
消毒技术规范1999年9月29日卫生部发布。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2000年12月6日卫生部发布。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63号)2000年9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
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养老服务机构3.1.1老年公寓实行家庭式的生活方式,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
3.1.2托老所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的机构。
3.1.3养老院(老年社会福利院)为老年人提供以日常生活照料为主及综合性服务的机构。
3.1.4敬老院以街道、乡(镇)"三无""五保老年人"入住为主,同时为社会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的机构。
3.1.5老年护理院为需要护理服务的老年人提供以生活照料、疾病康复护理为主的机构。
3.2 老年人的定义3.2.1 老年人是指60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
3.2.2 生活自理的老年人是指通过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测试,独立活动能力良好,无需他人帮助的老年人。
3.2.3 生活半自理的老年人是指通过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测试,具有部分独立活动能力,需要部分、具体的帮助或指导的老年人。
3.2.4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是指通过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测试,没有任何独立活动能力,全部日常生活皆需要他人代其操持的老年人。
3.3 养老服务定义3.3.1 个人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个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服务。
3.3.2 老年护理服务通过护理干预,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综合的健康及医疗照护。
3.3.3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通过语言、文字等媒介,使老年人的认识、情感和态度有所变化,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持和增进身心健康。
3.3.4安全保护服务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3.3.5 环境卫生服务为老年人保持居室及外部环境的清洁卫生。
3.3.6休闲娱乐服务为老年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3.3.7 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协助医疗、护理人员,完成职责范围内的简单的医疗护理工作。
3.3.8医疗保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医疗方面的综合性卫生服务。
3.3.9家居生活照料服务为家居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
3.3.10膳食服务根据营养学、卫生学要求,为老年人提供均衡饮食。
3.3.11洗衣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衣物送洗、送回服务。
3.3.12物业管理维修服务提供水、电、取暖、降温、排污、房屋和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障生活设施完好。
3.3.13陪同就医服务协助监护人陪送老年人到医院就医。
3.3.14咨询服务通过举办各种形式、多种内容的活动,解答疑难问题。
3.3.15通讯服务提供通讯设备,保证老年人与家人和社会的联系。
3.3.16送餐服务将餐饮送到老年人房间。
3.3.17教育服务有计划的对老年人开展各类形式、有教育作用的活动。
3.3.18购物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协助或帮助老人购买生活用品。
3.3.19代办服务代读、代写、帮助处理老年人的各种文书资料、受老年人委托代领各种物品。
3.3.20交通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交通的便利。
4 要求4.1养老服务机构基本设施设备根据JGJ122-1999老年建筑设计规范提供无障碍设施并按《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第五部分执行。
养老服务机构对设施设备进行适当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处于完好有效状态,满足提供服务的要求。
4.2养老服务合同评审4.2.1养老服务合同评审的目的是明确老年人和监护人的服务要求及应履行的义务。
确定养老机构满足服务要求的能力和老年人及监护人履行义务的能力,确保合同的可执行性。
4.2.2 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合同评审程序,一般性服务合同由业务主管负责人审批,重大项目由养老服务机构法人审批。
4.2.3 养老服务合同评审包括与服务相关要求的确定,相关要求的评审过程,有效的沟通和合同的修订。
4.2.4与服务相关要求的确定包括为入住老年人要求提供的服务项目的确定,与提供的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的确定,老年人和监护人应履行义务的确定。
4.2.5与服务有关的要求的评审过程包括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内部审核程序,评审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要求,评审应在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做出提供服务的承诺之前进行,并应确保:A)服务要求得到规定B)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的要求予以解决,对老年人的要求进行确认。
C)养老服务机构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D)评审结果及评审后所引起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E)若老年人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养老机构在接受老年要求前应进行有效的沟通,包括要明确规定一定的沟通时间,以便老年人或监护人对服务服务信息、合同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部分)提出意见和建议。
4.2.6合同的修订包括对合同的内容、服务的要求的修订,任何合同的修订应经过双方协商解决。
修改后的合同按〈合同评审程序〉重新进行评审或会审。
4.2.7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合同订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执行。
4.2.8合同的内容按《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执行。
4.2.9养老服务机构应将合同样式交上级主管机关备案,或使用合同范本,以确认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要求。
4.2.10修改后的合同审批后,若与提供服务有关要求发生变更,养老服务机构应由经办部门或专人负责跟踪,确保相关文件得到及时修改,及时传达到有关部门,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当发现不能确保履行合同或超越合同的规定的范围时,应立即与老年人、监护人联系协商解决。
4.2.11所有的合同评审、公审及修改记录均按《合同评审程序》要求做到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3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4.3.1老年公寓服务范围:个人生活照料服务、老年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休闲娱乐服务、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家居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洗衣服务、物业管理维修服务、陪同就医服务、咨询服务、通讯服务、送餐服务、教育服务、购物服务、代办服务、交通服务共20项服务。
4.3.2托老所服务范围: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休闲娱乐服务、膳食服务、陪同就医服务、通讯服务、送餐服务、交通服务共10项服务。
4.3.3养老院服务范围;个人生活照料服务、老年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休闲娱乐服务、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医疗保健服务、膳食服务、洗衣服务、物业管理维修服务、陪同就医服务、咨询服务、通讯服务、教育服务、购物服务、送餐服务、代办服务共18项服务。
4.3.4农村敬老院服务范围:个人照料服务、老年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休闲娱乐服务、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医疗保健服务、膳食服务、洗衣服务、物业管理维修服务、购物服务共12项服务。
4.3.5 老年护理院服务范围:老年护理服务、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医疗保健服务、膳食服务、洗衣服务、物业管理维修服务、陪同就医服务、咨询服务、通讯服务、送餐服务、交通服务共15项服务。
4.4 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4.4.1个人生活照料服务4.4.1.1养老服务机构个人生活照料服务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持续性照顾,以确保老年人享有舒适、清洁的日常生活为目的。
4.4.1.2 个人生活照料服务的范围包括老年人个人清洁卫生、穿衣、修饰、饮食起居、入厕、口腔清洁、皮肤清洁护理、褥疮预防、便溺护理。
4.4.1.3个人清洁卫生包括洗脸、洗手、洗头(包括床上洗头)、洗脚、按摩、拍背、协助整理个人物品、清洁平整床铺、更换床单。
4.4.1.4穿衣包括协助穿衣、帮助扣扣子、更换衣物、整理衣物。
4.4.1.5修饰包括梳头、化妆、协助化妆、剪指甲、修面。
4.4.1.6饮食起居协助用膳、饮水或喂饭、鼻管喂食。
4.4.1.7入厕包括定时提醒入厕、使用便盆、尿壶,协助入厕排便、排尿。
4.4.1.8口腔清洁包括刷牙、漱口、协助清洁口腔、假牙的处理。
4.4.1.9皮肤清洁护理包括清洗会阴,擦洗胸背部、腿部,沐浴(包括人工和使用工具协助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