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要求、评价、改进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要求、评价、改进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要求、评价、改进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要求、评价与改进

Support Aged service Organization standard system

Requirements,evaluations and improvements

2005-06-28发布2005-08-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 303- 2005

目录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

5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

6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编制??

7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自我评价二

8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改进??

为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依据GB/T15496和GB/T19273

制订本标准。本标准是《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系列标准之一,与《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共同构成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标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新京、杨会英、彭嘉琳、李放、宋国建。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

要求、评价与改进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组成、编制原则和要求以及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3016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 13017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GB/T 15496 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 15497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 15498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GB/T 19273 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

DB11/T 148-2002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DB11/T 219-2004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DB11/T 304-2005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标准

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3.2

标准化

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3.3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

养老服务机构内的标准按照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3.4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表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标准按一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

3.5

养老服务机构技术标准

对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活动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3.6

养老服务机构技术标准

养老服务机构内的技术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科学的有机整体,是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

3.7

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标准

对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活动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3.8

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标准体系

养老服务机构内的管理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科学的有机整体,是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

3.9

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标准

对养老般务机构标准化活动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3.10

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标准体系

养老服务机构内的工作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科学的有机整体,是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

4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

4.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4.2建立并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

4.3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4制定和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标准。

4.5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持续改进。

4.6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4.7参加国内、国际有关标准化活动。

5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

5.1 建立葬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总体要求

5.1.1 一养老服务机构应按本标准、DB11/T 304的要求建立标准体系,加以实施,并持续评审与改进其

有效性。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应使技术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相配套;

b)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C)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应符合养老服务业的特点,并满足本机构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d)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应在体系表的框架下制定;

e)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内的标准之间应相互协调;

f)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应与已建立的管理体系相协调,并对其提供支持。

5.1.2 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是通用的。不同养老服务机构可根据本机构服务对象的特点,适当增减、归并。增减、归并不能影响养老服务机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及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5.2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组成

5. 2. 1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由技术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构成。其中技术标准体系、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的要求应符合

DB11/T 304的规定。

5. 2. 2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是其他各种管理体系的基础。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应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特点充分满足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并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形成一套完整、协调配合、自我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5. 2. 3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内的所有标准都应在本机构方针、目标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形成,包括贯彻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养老服务机构自订的标准。

5. 2. 4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组成形式见图1

注1:上面三条虚线表示上排方框中的内容对标准体系的指导关系

注2:虚线方框表示完整的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

注3:实线连线表示相关关系

图1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结构图

6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编制

6. 1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编制原则

6.1.1 养老服务机构应按本标准、DB11/T 148, DB11/T 219及DB11/T 304的要求建立标准体系。

6.1.2 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充分考虑顾客和社会的需求,保证服务质量。

6. 1.3 养老服务机构贯彻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应纳入到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内。

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标准,在养老服务机构内部适用。

6.1.4 养老服务机构内的各标准之间、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6.1.5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应按照GB/T 1. 1的要求编写,内容详实、语言准确、概念清楚、文字简练。

6. 1.6 构成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内的文件应完整配套。标准体系结构应层次恰当,划分明确。

6.1.7 养老服务机构己建立的其他管理体系的全部或部分文件可纳入本体系,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6.2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内容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文件包括: 标准体系表、标准明细表、标准文本。

6.2.1标准体系表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表是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一种表现形式,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应首先研究和编制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表,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应符合GB/T 13016和GB/T13017的要求。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表可分为层次结构、序列结构,结构形式应符合GB/T 13017的要求。

6 .2.2 标准明细表

6.2.2.1 编号

a)体系文件编号方法示例

b)对于编入标准体系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可以按本标准上一款规定采用双重编号,

以表明该项标准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便于档案管理,方便有关人员查找使用。

6.2.2明细表

标准体系结构图中每一方框应列出相应的标准明细表,标准明细表的格式见表1

表1 XX(方框标题)的标准明细表

6. 2. 3 标准文本

养老服务机构经营和管理活动所需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文本:

a)技术标准一般包括服务提供过程中所依据的技术要求和能源、危机控制、职业健康、环境、信息、设备设施等的技术要求;

b)管理标准一般包括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活动中各种服务管理、质量管理、设备与基础设施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危机管理、环境管理、信息管理等的要求;

c)工作标准一般包括养老服务机构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标准。

7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自我评价

养老服务机构应对其建立的标准体系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以及标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效率进行评价。对评价效果、问题、不合格项产生的根源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7.1 评价的原则

a)坚持以事实和客观证据为判定依据的原则;

b)坚持标准与实际对照的原则;

c)坚持独立、公正、效率的原则。

7.2 评价的依据

a)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b)本机构的经营宗旨、目标;

c)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系列标准: GB/T 13016, GB/T 13017和DB11/T 304.

7.3 评价方法

评价一般采用整体评价的方法,由养老服务机构组成独立的评价小组,对建立的标准体系以及实施相关标准和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整体评价。具体方法主要是通过评价人员的观察、提问、听对方陈述、检查、比对、验证等获取客观证据的方式进行。根据检查记录表和评分表的评价结果,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跟踪实施和改进。

7.4 评价程序

评价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

a)制定评价计划;

b)成立评价小组;

c)评价准备;

d)评价实施;

e)编写评价报告和不合格报告;

f)评价结果处置;

9)考核奖惩。

7.5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评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7. 5. 1 标准化工作要求:

a)应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的总方针和目标,同时应有明确的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和具体要求;

b)应有完整的标准化组织机构图和明确的职能要求;

c)应制定适合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要求的标准化规划、计划和员工的标准化培训计划;

d)标准化信息管理应符合GB/T 15496的要求;

e)建立能满足养老服务机构经营需求且完善的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应符合DB/T 304的要求;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表应符合GB/T 13016和GB/T 13017的编写要求;

f)养老服务机构标准的制、修订应符合GB/T 15496的规定,标准的实施符合标准的要求;

g)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应符合GB/T 15496的要求。

7. 5. 2 技术标准体系的编制要求:

a)技术标准体系( 包括体系表、目录、编号)构成合理、结构完整,应符合DB11/T 304的要求;

b)技术标准体系的构成应结合养老服务机构的实际需要。构成内容见DB11/T 304中示意图1.

7.5.3,赞瑰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编制要求

a)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包括体系表) 构成合理、结构完整,应符合DB11/T 304的要求;

b)管理标准体系的构成见DB11/T 304中图2(管理标准体系结构形式);

c)工作标准体系(包括体系表、目录、编号)构成合理,编写内容、格式应符合DB11/T 304的要求;

d)工作标准完整、齐全,能满足和实现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需求;

e)工作标准应有检查、考核要求,各种记录、表格应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编制。

7.5.4 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实施、监督与改进:

a)有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实施监督计划和实施程序;

b)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实施应满足标准的要求。服务质量、服务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均应符合标准要求;

C)设备、物资资源的检验、试验的合格率应满足标准规定要求,并有相应记录或报告;

d)服务提供过程的质量控制,每个环节都应按标准进行检验,有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并按规定保存。服务过程控制应符合标准,能满足老人及家属要求。各部门协调、沟通、配合默契,对不合格项有纠正和预防措施;

e)提供新的服务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标准化审查.应符合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f)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应符合GB /T 15496的要求;

9)应建立标准体系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并通过对不合格项的测量、分析、评审,制定改进措施和跟踪措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和各项标准化管理工作。

7.6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确认

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实施自我评价后,可自愿申请社会确认,社会确认依据GB/T 19273执行。

8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改进

持续改进是养老服务机构完善管理机制的重要过程,应按照PDCA管理模式进行,即从策划一实施-检查一改进,周而复始地顺序运作。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评价结果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社会及服务的

各方积极参与标准体系的改进工作,从而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持续改进的目的。

8.1 日常改进

日常改进包括收集有关不合格信息,确定信息来源,分析不合格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对过程或管理机构进行调整,避免不合格再发生。

8.1.1 倍息来源

实施改进的信息包括:

a) 国家方针、政策;

b)老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

c)测量、检验、试验报告;

d)各种记录、报表中反映的数据;

e)杜会反映、调查;

f)员工的建议。

8.1.2 致据分析

标准化职能部门组织有关员工对数据进行分析,确定现有问题和潜在问题的根源,提出处理方案。

8.1.3 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根据数据分析和验证结果,由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职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8.1.4 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是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实施纠正措施,对标准体系文件进行修改或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直至达到预期的效果。养老服务机构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纠正措施的实施过程,提高员工的持续改进意识。

8.2 评价后的改进

根据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我评价或社会确认结果,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职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员工对不合格项进行分析和试验,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并付诸实施,同时对改进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评价。

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

附件: 1.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 2.养老服务领域已发布、制定中及待制定标准目录

附件1 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 通用基础标准标 准 化 导 则服务提供标准 术语与缩略语符 号 与 标 志 分 类 评 估 数 据 质 量 管 理 其 它 支撑保障标准 医 疗 护 理 精 神 慰 藉 健 康 管 理 安 宁 服 务 社 会 工 作 休 闲 娱 乐 文 化 教 育 权 益 保 障 其 它 生 活 照 料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商 管 理 服 务 管 理 服务提供者管理信息化建筑、设施设备与用品环境、安全与卫生 师 资 培 训 与 考 评 服 务 人 员 培 训 管 理 人 员 岗 位 设 置 标 准 家 庭 照 护 人 员 培 训 管 理 其 它 人 才 分 类 标 准 信 息 资 源 服 务 信 息 化 平 台 建 设 与 运 维 其 它 设 施 设 备 建 筑 场 所 老 年 用 品 其 它 服 务 安 全 环 境 保 护 食 品 安 全 消 防 安 全 劳 动 保 护 应 急 管 理 职 业 健 康 其 它 服 务 风 险 管 理 合 同 管 理 服 务 绩 效 考 核 卫 生 防 疫 信 息 安 全 其 它 2

附件2 养老服务领域已发布、制定中及待制定标准目录 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的指导下,根据我国养老服务发展趋势和需求,将已发布、制定中和待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集合成养老服务体系目录。 分布领域序号标准名称标准号(计划号) 标准 级别 标准 性质 标准 类别 标准 状态 通用基础标准1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01-2013行标推荐管理已发布2养老机构分类与编码20120699-T-314国标推荐管理制定中3养老服务图形符号标识MZ2016-T-041行标推荐管理制定中4养老机构照护等级划分MZ2016-T-042行标推荐管理制定中5养老机构标准体系建设指南MZ2017-T-012行标推荐管理制定中6养老服务基本术语MZ2017-T-013行标推荐管理制定中7养老机构服务风险评估通则MZ2017-T-016行标推荐管理制定中 3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要求、评价、改进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要求、评价与改进 Support Aged service Organization standard system Requirements,evaluations and improvements 2005-06-28发布2005-08-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 303- 2005 目录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 5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 6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编制?? 7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自我评价二 8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改进?? 为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依据GB/T15496和GB/T19273 制订本标准。本标准是《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系列标准之一,与《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共同构成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标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新京、杨会英、彭嘉琳、李放、宋国建。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 要求、评价与改进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组成、编制原则和要求以及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的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3016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 13017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GB/T 15496 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 15497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 15498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GB/T 19273 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 DB11/T 148-2002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DB11/T 219-2004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DB11/T 304-2005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标准 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3.2 标准化 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3.3

社区养老中心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经营指导手册 目录 一、开业流程 二、社区养老中心项目认知: (一)基本概况 1、项目归类 2、行政主管 3、行业协会 4、服务对象 5、经营模式 6、营业时间 7、中心类型 8、市场准入 9、服务项目 10、场所、设备、设施 11、人员配置: 12、服务管理及监督 13、收费规定: 14、人员招募: (二)养老中心组织架构 一、开业流程 2、社区养老中心项目认知: (1)基本概况 1、项目归类:养老服务业 2、行政主管: 3、行业协会: 4、服务对象: 5、经营模式:乡镇、社区、村、街道创办的集体所有养 老机构 6、营业时间:原则上应该全天候24小时提供服务。 7、中心类型: 根据养老床位数量分类,分为二种类型: 甲类:床位数大于等于100床

乙类:床位数小于100床、大于等于50床 根据设施设备配置标准由高到低分类,分为三种类型: 一级:每床建筑面积指标≥40m2等 二级:每床建筑面积指标≥30m2等 三级:每床建筑面积指标≥25m2等 8、市场准入 养老机构创建的条件分为申请和执业二部分,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后方能对外正常经营和服务。具体要求为: ⑴申请程序及提交资料: 符合本市养老机构的设置规划;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 建筑设计符合养老机构建筑规范和设计标准,并有符合老 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与居民住宅、单位用房等相连 的,有独立的出入口; 有食堂、厕所、浴室等基本用房和室内外活动场地; 有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其中,养老 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护理人员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 件; 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资格条件的医务人 员; 有规定数额的资金。 ⑵执业程序及提交资料: 执业申请书; 《成都市市社会福利机构执业申请表》; 竣工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消防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护理员上岗证书(复印件); 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 内设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内部管理制度; 服务工作标准。 9、服务项目:

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研究

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研究 马凤领1邹华2王喜太3 (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北京 100176) [摘要] 在遵循一系列原则的基础上,本文围绕养老机构的服务功能,从硬件和软件建设两方面构建出了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关键词] 养老机构;标准化;评估指标 The Research on the Evaluation Indicators of Endowment Institutions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Feng-ling MA Hua ZOU Xi-tai WANG) (National Research Center for Rehabilitation Technical Aids Bei Jing 100176)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following a series of principles, this article around services of the Pension Institutions, from two aspects of hardware and software construction, build up the evaluation indicators system of the endowment Institutions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Key words: endowment institutions;standardization;Evaluation indicators 1 引言 当前,我国老年人口1.94亿,占总人口的14.3%,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约占总人口的16.7%;2020年将达到2.43亿,约占总人口的18%;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达到4.8亿,届时每三个人中将有一个老年人,养老形势极为严峻。为了实现“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必须积极发挥养老机构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有力支撑作用。因为养老机构主要依靠设施建设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功能,特别是能够针对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提供专业养护服务,重点实现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等功能。然而,纵观我国东、中、西各地区和大、中、小各城市的养老机构,建设水平却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现状,特别是在当前还缺乏一套成熟的体系来客观有效地对各养老机构建设水平进行评估的情况下,对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进行研究,显得尤为必要。所谓的“标准化”是指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标准化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必要条件,是科学管理的基础,也是促进科学技术转化成生产力的平台。本文以养老院、养老公寓、社会福利院等养老机构为切入点,站在养老机构服务功能的角度,从硬件建设、软件建设两大方面,来构建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2 指标设计的原则 在构建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过程中我们主要遵循了下列原则: (1)科学性原则,即所选用的指标要力求概念科学、含义明确、范围界定清晰、尽最大可能地摆脱主观因素的干扰,力求指标客观性。 (2)全面性原则,即综合考虑养老机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大维度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尽量全面、完整地选择各级各类指标,避免指标的重复和遗漏。 (3)可操作性原则,即指标体系的构建应注重实际运用,力求解释性强、易于实现、 1马凤领(1964—),男,汉族,理学硕士,河南禹州人,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康复工程,标准理论与政策等。 2邹华(1987—),男,汉族,经济学硕士,江苏邳州人,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研究实习员,主要研究方向:康复工程,标准理论与政策等。 3王喜太(1956—),男,汉族,上海人,研究员,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康复工程,民政政策理论等。

浙江省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

ICS03.080.99 A 12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T XXXXX—XXXX 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 Service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Elderly Institutions (报批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管理要求 (2) 4.1 机构要求 (2) 4.2 人员要求 (3) 4.3 场地及硬件设施 (3) 4.4 安全管理 (3) 4.5 制度建设 (3) 5 服务内容 (3) 5.1 生活照料服务 (4) 5.2 膳食服务 (5) 5.3 医护服务 (5) 5.4 精神慰藉服务 (6) 5.5 休闲娱乐服务 (6) 6 养老机构星级评定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必备项目检查表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考核指标 (10)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老年服务业协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光武、王胡应、黄元龙、詹传东、陈怡晨、陈雪萍、翁歆、陈冈、周铭、董红亚、诸博平、董琦、余小健、但志婷。

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管理与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机构等级划分、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T 50340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 122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建标[2010]144号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 MZ 008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T 032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民发[2014]17号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3 术语和定义 3.1 老年人 The Elderly 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 3.2 自理老人The Self-care Elderly 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3.3 介助老人The Device-aided Elderly

养老驿站运营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最新版】

养老驿站运营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 一、组织架构: 组织结构说明: ●经营线运行模式目标模式:从总经理---经理称为经营线,总经理下达年/季/月经营指标及绩效考核,运营经理分解到店并督导、辅导目标完成过程,经理负责当店的经营指标完成。经营线以经营指标量化为主,管理指标为辅。 ●管理线运行模式职能模式:总部通过制定管理条理、职责权限、运营标准、协作流程、考核体系、沟通模式、监控机制等来实现层级管理;通过企业文化渗透、专业辅导、定期培训来统一思想提高工作技能;通过定期业务交流会来实现经验共享。 二、岗位编制: 驿站经理:1人; 技术总监:1人;

推广组:设主管1人,业务3人; 医务组:由合作单位派驻,含全科或老年病类医生1人,护士1~2人; 理疗组:主管由技术总监兼任,设理疗师3~5人; 康复组:并入理疗组; 服务组:设主管1人,服务人员5人; 膳食组:设工作人员1人; 财务组:设收银1人; 综合组:设后勤、采购1人,维修1人; 社工组:20~30人,主要是社会义工、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 一)岗位名称:运营经理

工作汇报对象:总经理 工作职责描述: 1、制定年度、季度、月度驿站经营目标。根据驿站实际情况进行目标分解,落实到驿站各班组,并指导、监督执行情况,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运营指标。对运营目标的完成负责; 2、制定、完善驿站运营手册。制定运营策略及管理机制,指导、培训驿站管理制度及标准化作业流程,对驿站的快速高效的运转负责; 3、进行驿站运营成本控制管理,制定成本制度、监控机制,有效降低驿站运营成本,完善驿站作业标准,控制用人成本。对部门运营成本控制负责; 4、制定、完善驿站考核激励体系,对考核执行情况进行监控,遵循公平公正真实的原则,进行评估奖惩。对考核激励体系的有效运转负责; 5、制定、完善驿站培训体系,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训计划,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2002-01-30发布2002-06-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任务:为在院老年人提供服务,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管理,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延缓衰老、健康老龄化的目的。 为了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北京市老年福利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现状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建平、郭幼生、彭嘉琳、李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基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北京市民政局和区县民政局批准注册的各类不同等级、不同规模的养老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89-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 15980-1995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GB 15981-1995 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 GB 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JGJ 122-1999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DB11/T 149-2002养老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养老院组织架构图

养老院组织架构图 人员编制

一、高管编制,共4人 设总经理1名,享受A4级别待遇; 设副总经理1名,享受B4级别待遇; 设院长1名,享受B4级别待遇; 设总经办主任1名,享受B4级别待遇; 二、各中心、部门执行人员编制,共128人 财务中心人员编制,共4人。 融资组:设主管1人,享受E4级别待遇 会计:设主管1人,享受E4级别待遇;设主办1人,享受F5 级别待遇 出纳:设主管1人,享受E4级别待遇 业务发展中心人员编制,共17人 业务部:设经理1人,享受C6级别待遇;业务代表3人,享受F5级别待遇 外联部:设经理1人,享受C6级别待遇;办事员2人,享受F5级别待遇 策划部:设项目策划主管1人,享受E4级别待遇;项目策划人员2人,享受F5级别待遇;设活动主管1人,享受E4级别待遇,活动实施员2人享受,F6级别待遇 项目部:设项目经理1人,享受C4级别待遇;项目主管1人,享受D4级别待遇;项目实施人员2人,享受E6级别待遇 运营管理中心人员编制,共95人

管家部:设经理1人,享受C4级别待遇;副经理3人,享受D4级别待遇;高级护工26人,享受G3级别待遇;中级护工30人,享受G5级别待遇;初级护工30人,享受G7级别待遇。 安保部:设门卫3人,享受G4级别待遇. 康复中心:设服务监督主管1人,享受E4级别待遇;外包服务团队20人。 餐厨部:设主管1人,享受E4级别待遇;外包服务团队30人。总经理办公室人员编制,共12人 接待办:设主管1人,享受E4级别待遇;专车司机1人,享受F2级别待遇 秘书处:设文秘1人,享受F5级别待遇 工程部:设副经理1人,享受D4级别待遇;工程监督2人,享受E6级别待遇 人事行政部:设副经理1人,享受D4级别待遇;人事行政专员2人,享受F6级别待遇 后勤部:设副经理1人,享受D4级别待遇;公用司机2人,享受F2级别待遇 三、薪酬统计

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程度的加剧,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巨大压力与挑战。我国目前失能与半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 19%。越来越多的失能老年人需要依靠养老机构的专业化养老护理服务维持老年生活,有效应对这一需求成为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养老问题的当务之急。一方面,在社会化养老政策的支持与引导下,各类社会力量涌入养老服务行业,使得近年来我国养老机构的规模与数量骤增,管理部门负担加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老龄化进程快,社会化养老发展时间较短,导致养老从业人员,特别就是提供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队伍资历不高、数量不足等现实,成为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中不可规避的问题。因此,分析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管理重点,构建统一的质量评价体系与平台,发掘不足之处,才能采取针对性更强的措施,改善养老服务质量,确保有限养老资源的高效与规范利用。 中国建立养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步骤与关键要点:养老机构不管规模大小、所有制性质、人员与设施的多少,有一点相同的,也就是最基本的:即千方百计利用好资源,为养老对象服务,使顾客(养老对象及其家属)满意。如何达到这一基本要求,一个养老机构可以采用多种不同的途径,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正就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积累世界各国质量管理的经验与做法,经过10多年的修改、总结所提出来的适应各类组织(机构),旨在增强顾客满意的质量管理基本要

求。到2005年末已有近百个国家、地区,5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机构组织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根据已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做法与经验,养老机构推行ISO9001:2000的实施,一般可分为8个步骤。1、领导重视,统一认识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就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ISO9001:2000 0、1总则)。它不就是一项临时的工作,不就是权宜之计,而就是关系到养老机构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决策”。 机构就是否使养老对象满意?怎样才能使养老对象满意?如何持续改进使养老对象更满意?ISO9000:2000提出的“过程方法”、“以顾客为关注焦点”与“持续改进”正确回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机构)该怎么做大的问题。所以机构的领导层,尤其就是“一把手”要十分重视“贯标工作”,并且要在领导层与员工中统一认识。贯标的重要意义在于: (1)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增强顾客(养老对象及其家属)满意;(2)提高管理水平,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更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管理效率;(3)提高机构声誉,增强市场竞争力;(4)提高机构过程控制与持续改进的能力。 关键词: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就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推行 ISO9001:2000就是养老机构的自我管理需求。 2、指定“管代”,机构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开展贯标工作,就应该由最高管理者(院长)指定一位管理者为“管理者代表”,规模小

养老机构基本要求规范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9353—2012 ) (2012 - 12 - 31发布,2013 - 05 - 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中国社会福利协会、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民政局、清华大学、北京市石景山社会福利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素英、冯晓丽、彭嘉琳、陈言楷、宋国建、李声才、裴晓梅、张晓峰、崔炜。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的基本要求、人员要求、管理要求、环境与设施设备要求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养老机构的运行和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全日制的社区日间照料或托老服务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10001.9—2008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15565.2—2008图形符号术语第2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50340—200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老机构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服务的各类组织 3.2相关第三方relevant party 为老年人提供资金担保,监护或委托代理责任的个人或组织。 4基本要求 4.1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质。 4.2 应具有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场所。 4.3 养老机构建筑及设施的设计与设置应符合GB/T 50340—2003相关要求。 4.4 人力资源配置应满足养老服务的需要。 5人员要求 5.1 机构管理者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五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并经行业培训合格,获得相关资质证书。

养老机构达标建设具体标准

养老机构达标建设具体标准 一、建筑面积标准 养老机构按其设施配置标准由高到低,分为一、二、三级3个等级。养老机构每床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一级≥40m2;二级≥30m2;三级≥25m2的规定。老年公寓每床建筑面积指标不应小于40m2。 二、用房及面积标准 养老设施用房由老年居住用房、公共服务用房、医疗用房、健身用房、行政辅助用房以及其他用房所组成。 (一)老年居住用房。包括卧室、卫生间等空间。老年公寓还包括起居室、厨房、阳台等;公共服务用房包括厨房、餐厅、公用小厨房、公用浴室、洗衣房等;医疗用房包括医务室、观察室等;健身活动用房包括阅览室、棋牌室等活动等活动室、康键室等;行政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库房、接待室、小卖部等。 (二)老年居室面积。卧室每床位净面积不低于5m2,单人卧室净面积不低于8m2,每间卧室床位数不大于4床;全护理老人每间卧室的床位数不大于6床。一级设施应以单人卧室、双人卧室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的卧室比例不大于40%;二级设施以双人卧室、三人卧室为主,四人卧室比例应配置以单人或双人为主的一室、一室一厅、二室一厅的独立型居住生活单元。老年公寓的起居室净面积不小于10m2,厨房不小于5m2,卫生间不小于4m2。 三、设施配置 (一)卧室。应配置床、床头柜、桌、座椅、吊扇、呼叫器、电视机等设施。一级养老设施需配置空调、彩电、小冰箱及衣架、书架等家具。老年公寓需配置空调、彩电、小冰箱及衣架、书架等家具。

(二)卫生间。应配置坐便器、洗面盆、沐浴器、呼叫器等设施。一级养老设施及老年公寓还应配置浴缸,公用浴室应设坐便器、沐浴器、呼叫器、衣物柜、取暖设备、坐凳,并宜设独用浴间。 (三)公用厨房。应配置操作台、灶具、洗涤池、油烟机、冰柜(箱)、库房等设施。公用小厨房应配置微波炉、灶具、洗涤池等设施。老年公寓套内厨房应配置油烟机、灶具、洗涤池、操作台、吊橱等设施。 (四)洗衣房。应设水池、洗衣机、烘干机等设施。 (五)医务用房。应根据养老设施类别等级,配置相应的医疗器械、医护用品、消毒设施及空调、取暖设备,并应有相应的诊疗用桌、椅、床。 (六)活动室。应配置彩电、音响、呼叫器、空调及相应的桌椅等设施。(七)值班室。应配置传呼监护系统、电话、担架及轮椅等设施。 四、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范围:出入口、厅和走道、楼梯、电梯、居室、厨房、卫生间、门、建筑设备与室内设施。其中,老年人居室床头应设紧急呼叫装置或对讲机系统,机构层数在三层以上的应设电梯。 五、人员配置 护理员与三级护理(自理)老人比例为1:5至10。 护理员与二级护理(半自理)老人比例为1:3.5至5。 护理员与一级护理(不能自理)老人比例为1:2.5至3.5。 护理员与专护(完全不能自理和瘫痪)老人比例为1:1.5至2.5.

《养老机构管理》试卷2含答案

一、名词解释(15分) 1.“五保”老人 2.功能性护理 3.全额预算管理 4.服务质量目标管理 5.标准化管理 二、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18分) 1.中华医学会老年学会根据我国情况研究那个年龄段划分为老年期() A.45~59岁 B.50~69岁 C.55~74岁 D.60~89岁 2.专为接待介助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的机构称为() A.养老院或者老人院 B.老人公寓 C.护老院 D.护理院 3.老年人使用的步行道路应做成无障碍通道系统,道路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 A.0.90m B.1m C.1.1m D.1.2m 4.养老机构建设规划扶手的高度应为() A.0.70m B.0.9m C.1.1m D.1.2m 5.养老机构建设规划阳台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 A.0.90m B.1m C.1.1m D.1.2m 6.通过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管理科学在机构管理中的应用,是计算机技术对机构管理的影响、渗透以及相互结合的产物称为() A.信息化管理 B.制度化管理 C.标准化管理 D.目标化管理 7.参与机构内各类物资的监管是哪个部门的职责() A.办公室 B.人事教育科 C.财务部门 D.后勤部门 8.建立健全各类安全防范组织网络并组织各类培训工作是哪个部门的职责() A.办公室 B.人事教育科 C.财务部门 D.后勤部门 9.目前养老机构经营中的最大风险是() A.入住老人续费风险 B.意外伤害风险 C.入住老人收费风险 D.入住率不高,处于亏损状态 三、填空题(每空1.5分,共30分) 1.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投资主体包括国家、集体和民间,大致可划分为、 、三种类型。 2.养老机构建筑设计的原则主要有、、和 全面设计原则。 3.养老机构的管理原则有、、。 4.护理管理依据临床护理任务的比重,划分为、 、四种护理类型。 5.养老机构质量管理的5S方法主要是指、、清扫、、教育。 6.影响老年人安全的养老机构内在原因包括、和。 7.养老机构管理应当包括两个层面,即和。 四、问答题(共25分) 1、养老机构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2、制定养老机构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健康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健康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健康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标准体系、标准明细表、标准统计 表。 本标准适用于健康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016-2018 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 GB/T 13017-2018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GB/T 24421.2-2009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标准体系 3术语和定义 GB/T 13016-2018和GB/T 24421.2-200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13016-2018和GB/T 24421.2-2009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标准体系 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GB/T 13016,定义 2.4] 3.2 标准体系表 一种标准体系模型,通常包括标准体系结构图、标准明细表,还可以包含标准统计表和编制说明。 [GB/T 13016,定义2.6] 3.3 服务通用基础标准 服务业组织内被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文件。 [GB/T 24421.2,定义 3.1] 3.4 服务提供标准

为满足顾客的需求,规范供方与顾客之间直接或间接接触活动过程的规范性文件。 [GB/T 24421.2,定义3.3] 3.5 服务保障标准 为支撑服务有效提供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GB/T 24421.2,定义 3.2] 4基本原则 4.1全面系统、协调统一 从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实际出发,科学梳理健康养老服务领域相关标准,构建内容全面、结构完整、 层次清晰、协调一致的标准体系。 4.2开放兼容、动态优化 结合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变化和质量提升要求,适时对健康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进行补充完善,保持体 系的全面开放、结构的持续优化、标准的相互衔接。 4.3突出重点、适度超前 优先制定行业急需、作用重大、填补空白的标准,标准的研制要结合行业发展需要适度超前,不断 提高标准体系的引导性与适用性。 5标准体系 5.1标准体系结构图 健康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结构图采取层次结构,包括两层:第一层为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第二层为服务提供标准子体系、服务保障标准子体系。健康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结构图如图 1 所示。 图 1 健康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结构图 5.2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 5.2.1体系结构图 2

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实操要点

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实操要点 -1- 养老是拼服务不是拼硬件 标准化服务是现代社会发展趋势 做养老一定要把理念搞清楚,就什么都好做,理念不清是大家普遍存在的状况。养老不是那么简单,是拼服务不是拼硬件的。 我一直说:做养老能生存,一个是标准化,一个是服务。没有服务,养老机构做着做着就死掉了,做和人有关的事情就是要提供好的服务。做规范化或者说标准化服务,一定要知道标准化有什么用。 从人类发展史的角度来看,没有标准化就没有现代化,换句话说,要把养老机构建设成现代化的、温馨的、符合人性的、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状态,就要知道标准化是有用的。 -2- 优质的服务 首先要建立在规范化、标准化之上 什么叫优质?优质的服务和优质产品是一样的概念。比如雀巢的瓶盖做过改进,薄了一点点,一样盖住不漏水,但减少原材料,就减少了污染,这是优质的标准化做出来的,要经过很多次试验。 优质的服务,没有标准做不到,机构的院长一定要有建一套标准的意识。做标准不难,多年前上海市行业协会就编了一本《院长实操管理手册》,标准、流程、各个部门的职责都有,没当过院长看一周差不多也能当院长了。 养老管理是要把心投入进去的管理,用心投入,管理就变得简单。一个好的养老护理员,两个月实操就能掌握全部技能,但是如果这两个月没全身心投入,两年也学不会。 心理学可以测每个人的性格,性格是没有好坏的。我们曾和上海华中师大的崔教授做过一个测评,对象是我们院里一百位护理员,惊讶地发现30%的人不适合做护理,有人看到老人睡觉,看到领导来了,就跑到卫生间躲起来了。但没办法,暂时招不到别人。 如果没有标准,优质的服务在哪里?没有!优质的服务一定是建立在合适的标准之上的。比如洗澡一般都是从头洗到脚,如果老人说我今天要从脚洗到头,你也得洗,脚洗到头和头洗到脚的流程标准其实是一样的嘛,记得洗脚别用护发素就行了,这是优质的服务。 但是没有一成不变的标准,任何时候,老人的需求都是第一位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老人的习惯就是我的标准,所以我在做去机构化管理。 老人不管是三点半还是十点起来,一样做好早饭,不会六点半吹个哨子统一都叫起来,老人晚上要喝酒就给他买酒喝。 所以,我们还有个照料中心一般不对外开放,因为很乱不招人喜欢,老人的物品随意摆放,酱油、醋、盐、胡椒面都在桌子上,饼干箱子等等吃的东西都在床底下,非常方便。只要求桌子各处干净,没灰尘。 在养老机构老人是以养为主,对医有需求而已,医疗康复为辅。

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

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 第十八条分级护理标准 等级服务标准是根据老人的年龄、生活自理程度、身体状况以及特殊要求而制定的。它分为三级、二级、一级护理和专门护理。 1、三级护理人员标准 生活行为基本能自理者,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老年人。 2、二级护理人员标准 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南京老年公寓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和他人帮助的老年人;或年龄在80岁以上者。 3、一级护理人员标准 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者; 或思维功能轻度障碍者; 或年龄在90岁以上者。 4、专护人员标准 生活行为完全依赖他人护理且需要24小时专门护理者; 或思维功能中度以上障碍者; 或老人及其家属要求提高护理等级,在生活服务方面要求给予特殊照顾者。 第十九条分级护理服务: 一、三级护理: 1、早晨督促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督促老人洗脸、洗手、洗脚、 洗会阴部。 2、督促老人定期剪指(趾)甲,理发剃须,更换衣裤。 3、安排老人洗澡,每周一至二次。夏季气候炎热时,每日洗澡,并督促、帮助 老人每日擦席。 4、为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5、每月清洗床上用品(床单,枕套,枕巾,被套)一次,保持床单位清洁。 6、鼓励老人到食堂用餐。 7、组织老人参加院内的各种康复活动。 二、二级护理

1、早晨帮助老人漱口、南京养老院洗脸、洗手、梳头。晚上帮助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会阴部。 2、帮助老人定期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3、帮助老人洗澡或擦身,每周一至二次。夏季气候炎热时,每日洗澡或擦身,并帮助老人每日擦席。 4、为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5、每半个月清洗床上用品(床单,枕套,枕巾,被套)一次,保持床单位清洁。必要时及时更换。 6、每周洗涤内衣一次(夏季每日洗),每周洗涤外衣一次。 7、搀扶行走不便的老人上厕所。防止摔伤。 8、鼓励并帮助老人到食堂用餐。 9、餐具和茶杯严格消毒,老人的毛巾、面盆做到经常清洗,便器用后及时倾倒并定时消毒。 10、组织老人参加院内的各种康复活动。 三、一级护理 1、早晨为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梳头。晚上为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会阴部。 2、经常为老人洗头,剪指(趾)甲,理发剃须。 3、口腔护理清洁无异味,皮肤护理无褥疮。 4、为老人洗澡或擦身,每周一至二次。夏季气候炎热时,每日洗澡或擦身,并为老人每日擦席。 5、为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6、每周清洗床上用品(床单,枕套,枕巾,被套)一次,必要时及时更换。被褥、气垫、被单保持清洁、平整、干燥柔软。 7、每周洗涤内衣一次(夏季每日洗),每周洗涤外衣一次。必要时及时更换。 8、搀扶行走不便的老人上厕所。防止摔伤。

旅居养老标准化服务建设方案

旅居标准化服务建设方案 目录 前言 (2)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标准体系的基本要求 (4) 5 技术标准体系 (4) 6 行业发展新趋势. (5) 7工作目标的体系建设. (5) 8工作目标主要职责 (6) 9 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 (6) 10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 (7) 11基地硬件设施标准化 (11) 12管理服务规范化 (13) 13旅居服务小管家服务标准化流程和专业术语 (13)

前言 为提高我市旅居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建立旅居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是《旅居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系列标准之一,与《旅居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要求、评价与改进》共同构成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标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并为旅居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了编制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依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居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中编制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市行政区域内各种类型旅居养老服务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3016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 13017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GB/T 15496-2003 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 15497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273 质量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标准体系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DB11/T 148-2002 旅居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DB11/T 149-2002 旅居养老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 DB11/T 219-2004 旅居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DB11/T 220-2004 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服务质量控制规范DB11/T 303-2005 旅居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要求、评价与改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2001年2月6日民政部发布3 术语和定义 DB11/T 303中确定的术语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服务规范 是对所提供服务的完整而精确的阐述,包括: ——经顾客评价的服务特性的清晰描述; ——每一项服务特性的验收标准。 3.2 服务提供规范 是对描述服务提供过程所用方法的服务提供程序,包括: ——对直接影响服务业绩的服务提供特性清晰的阐述; ——每一项服务特性的验收标准; ——设备、设施的类型和数量的详细资源要求应是为实现服务规范所需的; ——所需人员的数量和技能; ——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分供方的可信赖程度。 3.3 服务质量控制规范 是服务过程(开发、设计和服务提供)的一个组成部分,应有效地控制每一服务过程,以确保服务始终满足服务规范和顾客需要。

养老机构服务标准

目录 1 总论 (1) 2 编制标准的依据 (2) 3 养老机构基础通用标准 (3) 3.1 养老机构服务对象 (3) 3.2 养老机构服务功能 (3) 3.3 养老机构定义、命名及性质 (3) 3.4 养老机构服务通用基础标准 (4) 3.5 养老机构服务评估标准 (11) 4 养老机构管理标准 (14) 4.1 通用生活设施标准 (14) 4.2 特殊设施(基础设施)标准 (15) 4.3 建筑物利用规范 (16) 4.4养老机构定员定额标准 (17) 4.5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类别及标准 (18)

1 总论 标准化是现代社会服务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必要条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技术支撑。为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科学健康发展,提高我市养老服务业的服务水平,依据国家颁布的《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规划(2013—2017年)》中的“养老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中的:养老机构分类与命名、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标准、养老服务基本术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基本要求、养老机构设备设施要求,以及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的护理、康复规范,养老机构医务室服务质量控制规范等重点项目,结合我市养老机构的管理水平、设施设备、人员结构以及社会需求和社会经济承受力等综合因素编制《××市养老机构服务标准》。 —1 —

2 编制标准的依据 2.1 法律、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17号)、《××省民政厅、商务厅、质监局、老龄办关于加强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4〕111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泸市府办发〔2013〕48号)、《××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泸市府办发〔2015〕20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2参考国内11个省市各自制订的《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及《全国爱心护理工程(院)标准》,结合××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15年来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 2.3遵循老年人生命规律“三步曲”(健康养老、康复养老、临终关怀)而编制。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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