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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第一条为规范沪港通下的港股通(以下简称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会员对委托其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投资者应当根据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条件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港股通交易。

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原则,不得以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为由拒绝承担港股通交易及交收责任。

第四条会员应当根据《实施办法》、本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关工作制度,包括标准、程序、方法以及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报送本所。

第五条个人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当符合《实施办法》和本指引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条件。

会员与个人投资者签署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前,应当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投资者应当配合提供有关评估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六条会员对个人投资者资产状况进行评估时,应当确认以该投资者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其中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第七条会员应当评估个人投资者是否了解港股通交易的业务规则与流程,以及是否充分知晓港股通投资风险。

第八条会员应当通过评估问卷等方式,对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向个人投资者明确告知评估结果、留存评估记录。

第九条会员接受个人投资者港股通交易委托,应当确认其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也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限制从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港股通业务方案与规则 (上交所)

港股通业务方案与规则 (上交所)

积极意义
第二,沪港通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双向流动,是资本项下开放的重 大举措。
沪港通的面市是在国家整体宏观布局下,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而推出的重 要政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
有利于加强两地资本市场联系,推动资本 市场双向开放
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下可 兑换的进程,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突破口
5月23日
6月13日
• 上交所及会员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5月至9月
• 沪港通拟正式启动
10月
10
二、 规则体系
规则与制度
两地证监 会层面 中国证监 会层面
• 联合公告
联合公告已于4月10日 发布 本所及中国结算4月29 日已分别发布相应的实施 细则、操作指引征求意见 稿 中国证监会6月13日发 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 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 》 港交所将修订交易所规 则
港股通规则与业务方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概述 二、规则体系 三、业务模式 四、业务方案
·
• 一、概述
对于沪港通的评价
“沪港通的建立顺应了市场国际化发 展趋势,将使沪港两地股市联通,扩 大两地股市容量和参与者范围,既有 利于促进香港的繁荣发展,也有利于 健全内地资本市场机制。”
“沪港通”的实现影响深远, 也给了我们巨大的信心和启示, 让我们看到,即使在不改变现 有的监管制度、不改变双方的 “沪港通以后,首先对内地 市场能够带来长期投资的资 金 会进一步扩大在香港 离岸人民币的使用量,这对 巩固香港国际中心的地位很 有好处的。” 结算制度和交易习惯的情况下, 内地和香港双方依然存在进一 步开放的可能。”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基本模式

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现场检查要点

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现场检查要点

确保交易记录完整、准确,以便进行后续的审计和检查。
反洗钱工作
客户身份识别
确保对客户进行充分的身份识别,防止洗钱活 动。
可疑交易报告
对可疑的交易进行报告,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 告。
风险评估与控制
对客户和交易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05 投资者保护措施
投诉处理流程
投诉渠道
确保投资者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投诉,如电话、邮 件、在线客服等。
考试与测试形式
可以采用笔试、机考、面试等多种形式,根据实 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考试形式,确保考试的公正 性和客观性。
客户反馈
收集客户反馈
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客户对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 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分析客户反馈
对收集到的客户反馈进行分析,了解客户对教育的满意度、教育内 容的实用性、教育方式的可接受度等方面的评价。
交易策略
教授投资者基本的交易策略和技巧,帮助他们在实际交易中更加理性、稳健地 操作。
03 教育效果评估
考试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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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考试与测试方案
根据投资者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制定相应的考试 与测试方案,确保测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考试与测试内容
考试与测试的内容应涵盖投资者教育的主要知识 点,包括但不限于港股通业务的基本知识、投资 策略、风险控制等方面。
响应时间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投资者投诉进行响应,并及时处 理和解决。
记录与跟踪
建立投诉处理记录,对投诉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 妥善解决。
风险警示制度
风险揭示
在投资前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港股通业务的风险,确保投资者了解投 资风险。
警示标识
在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一、前言随着港股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深入推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本文旨在提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以便投资者了解相关的准入规则和要求,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提高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

二、港股通适当性管理的基本原则1、根据《港股通股票市场交易及结算细则》和相关规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完整保留、存档和监管交易者的适当性资料。

2、港股通交易者应当有足够的投资知识和经验,并且能够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3、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建立有效的适当性管理程序和风险管理程序,定期根据投资者的情况和市场变化来对程序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投资者的准入标准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所有港股通投资者必须通过认证。

投资者须提交完整的适当性调查问卷,并经过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批和确认方可获得港股通交易的权限。

2、投资者必须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且满足相关的条件和要求。

3、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投资者具备足够的投资知识和经验,了解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并且能够合理配置资产以达到合理的风险和收益平衡。

4、投资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并且确保自己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投资者必须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还要求投资者定期更新适当性资料,以保证投资者的适当性情况得到及时反映和监管。

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适当性管理程序1、开户程序。

当投资者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投资者提交适当的个人身份证明和资产证明,同时填写完整的适当性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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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投资者教育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投资者教育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投资者教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投资者教育(以下简称“期权投教”)工作,引导期权业务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期权投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期权业务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期权业务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期权业务规则;公司期权业务制度、流程;期权交易经纪协议书与期权业务风险揭示;期权业务公告、公示、通知及其送达方式和途径;投资者对账、业务咨询、投诉受理的方式和途径;投资者权利与义务;投资者交易操作方法、流程与交易系统使用;解答投资者提出的其它问题。

第三条公司期权投教工作遵循持续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原则。

第四条零售业务总部为公司经纪业务投教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整体投资者教育工作;衍生产品部为公司期权投教的主管部门,负责期权投教工作的组织与开展,依据监管要求、公司整体投教安排及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期权投教制度、流程及计划,并组织分支机构全面实施;营业部为公司期权投教的主要承办部门,负责具体投教工作的实施;分公司负责对营业部投教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协助及监督。

第二章投资者教育工作组织与实施第五条衍生产品部设立期权投教岗,全面负责公司期权投教工作;制定公司期权投教工作计划、方案;指导并管理分支机构期权投教工作实施;及时掌握行业期权投教要求及动态,完善投教工作;采用多种形式编撰期权投教资料并分发至营业部;维护公司网站、微信等平台有关期权业务投资者教育内容的发布;定期或不定期向零售业务总部汇报期权投教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六条分公司设立期权业务专员,负责营业部期权投教工作的协助和督导;定期或不定期向衍生产品部汇报营业部期权投教工作的进展情况。

港股通业务管理办法

港股通业务管理办法

港股通业务管理办法------------------------------------------作者------------------------------------------日期华泰证字〔2014〕931号关于印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通知各部门、各分公司、各营业部:为规范港股通业务,防范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详见附件 )。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针对港股通业务的投诉处理,请遵照《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年修订)》(华泰证字〔 〕 号)执行。

关于港股通业务的回访管理,请遵照《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回访工作制度( 年修订)》(华泰证理字〔 〕 号)执行。

针对客户开通港股通权限的默认交易佣金率设定,公司按照客户沪市✌股证券网上交易佣金标准收取港股通交易佣金(不包括公司代扣税费)。

公司柜台系统内将客户沪市✌股证券网上交易净佣金率同步为客户港股通交易的净佣金率,客户按照联交所市场收费标准交纳的交易费、交易系统使用费、过户费和税费等作为公司代扣项目,不含在内。

具体税费详见附件 。

客户后期申请港股通佣金率调整需由营业部通过 系统 服务订购 费率 华泰港股通费用类型(净佣金率)进行单独设置。

客户后期申请调整 服务套餐及港股通佣金率(含✌股和传统封闭式基金)时,营业部需注意港股通佣金率是单独的品种,需要分别作调整操作。

特此通知。

附件: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管理办法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办法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港股通业务交易税费清单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公司发送:公司领导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印发附件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港股通业务的管理、促进港股通业务的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港股通业务的管理,防范港股通业务的风险,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证券及期货条例》、《沪港股票*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和其他关于法律、法规、规章、自律规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以及公司关于规章制度,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券商,经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上交所SPV”),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在一定额度内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的股票,以港币报价,人民币收付。

中国结算、*结算采取直连的跨境结算方式,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加人,为沪港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第三条公司对港股通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业务的主要管理职责由零售交易业务总部、运营管理总部及总部其他有关部门承担。

第四条公司总部各部门及营业部在开展港股通经纪业务过程中,须遵循本办法。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零售交易业务总部主要职责:作为港股通业务的牵头推进部门,设立公司港股通业务项目工作小组,协项目组有顺推进港股通业务筹备和推广工作。

拟定公司港股通业务方案,业务管理流程,客户港股通委托协议、风险揭示书;建立公司港股通风险管理制度与组织架构,拟定完善公司港股通业务应急预案,防范业务操作风险;负责客户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制度和实施计划。

负责港股通业务的推广组织,负责港股通业务的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营业部港股通专岗的有关知识与技能培训。

负责营业部港股通业务有关人员的业务管理,制度执行管理,业务考核奖惩管理等。

第六条分公司主要职责:依据有关公司的统一规定和决定,贯彻辖区内的客户营销推广、业务推广。

督导营业部有序开展港股通的投资者教育、客户开发、服务、客户回访、客户交易指令执行、业务跟踪、申诉处理等工作。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模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模板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旗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第二条定义申请人:指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通港股通业务的自然人或法人机构。

客户:指已开通港股通业务的自然人或法人机构。

专业投资者: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标准的客户。

普通投资者:指未达到《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标准的客户。

第三条适当性管理制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一口三员制度”,即风险管理人员、交易人员和客户经理之间责任分工明确,实施分级审核、分级批准制度。

开通港股通业务的申请人和客户需满足相应的合规要求,并将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第四条申请人适当性管理审核申请人应当先进行线上注册,并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进行开户申请。

公司将结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根据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和特征,对申请人进行适当性审核,具体审核内容如下:(一)客户基本信息确认:公司应核对申请人填写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邮箱等, 核对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文件。

(二)投资经验测评:对申请人进行投资经验测评,以判断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知识水平,以及是否符合参与港股通业务的相应标准。

(三)合规性审核:对申请人进行投资者合规性审核,核实其是否存在与证券公司业务相关的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四)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在申请人成功通过以上审核后,投资者应当充分理解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在签署交易协议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第五条客户适当性管理审核(一)对初次开通港股通业务的客户,公司将对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知识水平测评,并在评估结果基础上进行分类管理。

(二)对已开通港股通业务的客户,公司应当定期对其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知识水平进行更新,并根据结果对其进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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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继续贯彻执行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强化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7]69号)及机构部《关于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机构部函[2007]19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港股通投资者教育工作等事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引导各类金融产品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普及港股通基础知识、宣传政策法规及市场规则、制度、流程、揭示业务风险、公示相关信息、接受咨询与处理投诉等。

第三条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纳入公司整体投资者教育制度,遵循长期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原则,把投资者教育有机融入港股通各项业务环节。

第四条经纪业务事业部负责制定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方案内容,传达和落实监管部门、协会、交易所等部门对港股通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有关指示。

第五条经纪业务事业部组织、协调营业部做好投资者教育等工作。

第六条营业部应当在经纪业务事业部指导下开展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经纪业务事业部汇
报营业部港股通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七条开展港股通业务营业部需设立培训师,由营业部投顾、客服人员担任,具体负责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推广和落实。

每营业部培训师不少于2名。

第二章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港股通投资者教育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了解客户资信状况、交易习惯、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风险偏好等情况,对从事港股通的客户进行适当性管理;
对已申请登记港股通业务客户以及符合准入条件并拟开通港股通业务的客户进行风险揭示、合同重要条款的讲解;
做好沪港股票交易规则差异比较,港股通交易规则解读,港股投资策略介绍等内容;
港股通业务公告、公示;
按约定方式通知客户;
对监管关注账户由港股通培训讲师进行重点教育;
讲解投资者的权利、义务;
公告投资者投诉受理的方式和途径;
接受客户咨询;
适合港股通投资者教育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的形式第九条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采用丰富多样的形
式,包括:开辟港股通业务专栏;发放港股通业务实物资料;多种形式开办港股通业务讲座;集中面对面实施投资者教育;与新闻媒体合作,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交易所及当地监管部门组织的投资者教育活动等。

第十条开辟港股通业务专栏。

经纪业务事业部在公司网站投资者教育板块下设立港股通业务专栏,主要内容围绕普及基础知识,介绍相关政策法规,投资者问答,案例分析,公告信息以及风险揭示。

营业部在“投资者教育园地”设立港股通业务专栏,针对投资者讲解和宣传港股通基础知识,介绍开户和交易流程、讲解业务知识、揭示风险、建议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投诉和咨询路径等。

专栏的内容和文字表述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力求使普通投资者能清楚港股通业务与A股业务之间的差异,了解其中蕴涵的风险。

第十一条发放港股通业务实物资料。

经纪业务事业部统一制作港股通业务实物资料,包括《港股通业务知识问答ABC》、培训讲义等,营业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港股通业务资料。

营业部负责把实物资料摆放规范、到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领取到投资者教育手册、投资者教育光盘培训讲义等实物资料。

第十二条多种形式开办港股通业务讲座。

经纪业务事业部组织远程视频教育课程、全国巡回现场讲座。

营业部视情况组织员工及客户参加港股通业务部举办的课程及讲座;营业部利用业余时间和周末举行针对客户的港股通业务专题讲座。

第十三条集中面对面实施投资者教育。

经纪业务事业部统一编写港股通知识测试题,营业部组织客户开通港股通业务权限时须参加测试。

营业部港股通业务讲师负责对投资者集中面对面培训讲解,内容包括港股通业务知识、港股交易与A股交易的差异、港股通业务风险揭示、委托协议讲解等。

营业部应对投资者教育培训过程进行留痕。

需客户签署《xx证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培训客户确认书》《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港股通投资者教育确认表》(见附件)
第十四条与新闻媒体合作,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五条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交易所及当地监管部门组织的投资者教育活动。

第四章做好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措施第十六条经纪业务事业部制定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长期规划,并于每年年初制定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的年度计划,拟定年度经费预算,按照季度回顾、年终总结的方式对投教计划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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