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公告
关于房屋拆迁的公告

关于房屋拆迁的公告尊敬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推进城市建设和市容整治,我市将进行部分房屋拆迁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拆迁范围本次拆迁的范围为市区区域内的部分老旧住宅区,具体包括以下街道和社区:•XX街道:XX社区、XX社区•XX街道: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街道:XX社区、XX社区•XX街道: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二、拆迁安置为了确保拆迁工作有序进行,拆迁安置工作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相关政策进行,具体安置方案如下:1. 安置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居民,将纳入拆迁安置范围:•房屋为政府征地或征收,且已购置以下任一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住宅用地使用证。
•房屋为合法民房,符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等规定,且已购置以下任一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住宅用地使用证。
•房屋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未经批准建造的非法建筑,但居民系原自然村居民,已在拆迁安置房屋周边或同一社区购置合法住房。
2. 安置方式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
(1) 货币补偿居民可以选择接受政府给予的房屋征收补偿款。
(2) 房屋安置居民可以选择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屋,或选择在其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区域购置合法住房。
3. 安置流程符合安置条件的居民,应于拆迁通知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拆迁安置管理部门申报安置方式。
居民选择房屋安置的,需同时提交房屋安置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在签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三个月内,将原房屋交付政府。
三、拆迁补偿为了保障居民的权益,对于拆迁居民及相关单位,政府将给予正当的经济补偿。
1. 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房屋价值:根据当地市场实际情况,由保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搬迁补助:每人一次性发放1000元。
•临时生活补助:拆迁居民可获得每个月800元的生活津贴,持续6个月。
•务工补偿:居民如果因为拆迁丧失或者减少务工机会,将依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偿。
花溪拆迁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花溪区某片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花溪区某片区进行房屋征收拆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房屋征收范围为花溪区某片区,具体范围为:东至XXX路,南至XXX路,西至XXX路,北至XXX路。
二、征收目的本次房屋征收拆迁是为了:1. 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2.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形象;3. 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4. 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征收主体本次房屋征收拆迁由花溪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四、征收方式本次房屋征收拆迁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征收补偿标准(一)货币补偿1. 补偿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 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由征收实施单位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货币补偿。
(二)产权调换1. 产权调换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由征收实施单位提供等面积或者大于被征收房屋面积的房屋进行调换。
2. 产权调换地点:产权调换地点位于花溪区某片区内,具体位置由征收实施单位确定。
六、征收程序(一)调查登记1. 征收实施单位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了解房屋基本情况。
2. 被征收人应当配合征收实施单位进行房屋调查登记,如实提供房屋相关资料。
(二)补偿方案公示征收实施单位制定补偿方案,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
(三)签订补偿协议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协议。
(四)搬迁交房被征收人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搬迁交房。
七、搬迁期限被征收人应当在征收实施单位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
八、搬迁奖励为鼓励被征收人按时搬迁,征收实施单位将对按时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奖励。
九、异议处理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补偿方案或者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调查公告

房屋征收调查公告
XX政征调字[2011]第XX号
因XX项目建设需要,需对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
为保证征收补偿方案制定和征收补偿费用测算更为合理、准确,需组织调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项目名称:XX。
二、调查单位:
1、房屋征收部门: XX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征收实施单位: XX房屋征收办公室
3、属地街道(村): XX街道办事处(XX村)
三、调查范围:东至XX、西至XX(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四、调查时间:2011年XX月XX日至2011年XX月XX日。
五、调查要求:调查期间,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提供房屋、土地、经营、租赁、纳税、户籍等相关证件。
六、调查人员名单:
XX、XX、XXX、XX、XX
七、注意事项:
何时正式进行房屋征收,将另行书面通知到户,具体以收到《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为准。
希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工作,如实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和材料;调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登记工作,确保所有调查情况真实、准确。
二〇一一年XX月XX日。
西铁万寿小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西铁万寿小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关于您所反映的十里铺铁路万寿小区拆迁事宜,经核实,幸福路北延伸线工程及周边改造项目,目前正在按照工作流程逐步开展征收工作,已将征收范围及拟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补偿标准符合相关规定,该小区内放置有多处展板。
为便于被征收人解读方案内容,征收单位已根据被征收房屋户型分别计算了安置结果示例模版,并张贴到各楼栋单元门口,您可以根据您的户型结合示例模版了解具体的安置结果。
同时该小区现场已设置房屋征收咨询处,开展居民疑惑解释说明工作。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安置。
1、货币补偿
住宅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补偿,并给予20%的补贴。
营业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给予补偿。
2、产权调换安置
每户奖励被征收房屋套内建面的10%。
与此同时,住宅用房在过渡期内,每月可领取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0.35%作为安置补偿,低于1000元/月,按1000元计算。
营业用房的,临时安置补偿为每月可领取房屋评估价值的0.6%,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每月再额外加0.1%。
选择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地点暂定为十里铺村储备用地,这也就意味着原地安置。
关于房屋拆迁的公告文档4篇

关于房屋拆迁的公告文档4篇Announcement document on house demolition编订:JinTai College关于房屋拆迁的公告文档4篇前言: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
本文档根据公告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房屋拆迁的公告范文2、篇章2:房屋拆迁的公告范文3、篇章3:房屋拆迁的公告范文4、篇章4:房屋拆迁的公告范文为了城市建设需要,有时一些地区会规划房屋拆迁,进行房屋拆迁时相关的部们就会发出拆迁公告。
下面小泰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房屋拆迁的公告,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章1:房屋拆迁的公告范文因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钱清段工程建设需要,需拆迁钱清镇相关村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绍兴市柯桥区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意见》和区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房屋拆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项拆迁范围和面积:本项目房屋拆迁范围涉及钱清镇梅东村、前梅村、方家桥村、钱清村、清风村、劳动村、东江居、塔下居、西后街居、钱门社区等村居的住宅房屋及13家企事业单位的部分房屋(详见拆迁红线图),总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
二、本项目拆迁期限及时间安排:20xx年11月22日至20xx年12月20日为房屋腾空搬迁期限(具体各村时间进度不同,详见各村拆迁安置方案)。
腾空后实施房屋拆除。
本项目房屋拆迁事务由xxx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xxx镇人民政府实施。
本项目拆迁红线范围内,自公告之日起,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房屋翻(扩)建、房屋买卖、赠予、租赁、抵押等手续。
拆迁通告_拆除通告范文

拆迁通告_拆除通告范文拆除通知范本第1条XX村城中村改造工程是20XX年城中村综合改造的重点工程。
项目的实施将对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缓解交通拥堵、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现将工程拆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大土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范围为:1地块:东侧为工业农村,西侧为大寨村,南侧为雨花寨村,北侧为南丰日化厂。
地块二:东临西二环路,西临图们房,南临西二环路,北临大庆路。
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2、莲湖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大土门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工作。
对拆迁安置范围内的单位、居民户、商业户进行妥善安置,具体实施以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为准。
三、重建范围内的单位、居民户、商业户,应当顾全大局,符合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在规定期限内达成安置协议,迁离拆迁现场。
四是拆迁工作要坚持依法、文明、公正。
拆迁人员违反拆迁法律、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5、市城管、建设、规划、国土、工商、城中村改造等部门,莲湖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好大土门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工作。
(六)重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城市建设。
扰乱正常拆迁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打骂拆迁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在拆迁改造过程中,暂停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改变房屋性质,停止新建、改建、扩建;暂停颁发营业执照。
2002年11月23日拆除通知范本第2条根据省、市、区加快棚户区改造的精神,为推进XXX集团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XX后布斯卡项目]的步伐,XX区人民政府对XXX集团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按照统一安排,按照分段安置的原则进行征收。
现将征集事项公告如下:一。
关于房屋拆迁的通告范文
房屋拆迁通告范文_关于房屋拆迁的通告范文一、拆迁期限: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
二、拆迁范围:根据规划红线,包括:1.XX村东起地方铁路煤炭专场、南到XXXX厂、西至XX村和XX村的村主干道、北及XXXX范围内的联建房;2.XX村东起原XXX村宅基地、南到原XXX宅基地、西至XXX、北及XXXXX范围内的联建房。
四、安置地块:XX、XX安置组团。
五、过渡期限:过渡期暂定20个月。
六、签约地点:XXX村委、XXXX村委。
七、本次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产权和使用纠纷应在拆迁期内解决,逾期不解决也不终止拆迁。
特此通告。
XX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XXXX经济开发区拆迁管理办公室二○○X年X月二十二日一、本项目拆迁范围及面积本项目的拆迁范围涉及xx等村居部分住宅、xx锻压厂xx小区、xx山xx酒有限公司厂房等房屋及附属物(具体以拆迁红线为准),总计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约为50000平方米。
二、本项目拆迁期限自20xx年8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止。
三、本项目房屋搬迁期限自20xx年8月20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四、本项目拆迁范围内,自公告之日起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房屋翻(扩)建、房屋买卖、赠与、分家析产以及租赁等手续。
五、本项目的房屋拆迁事务由xx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承办。
六、本项目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产权及使用权纠纷应在拆迁期限内妥善解决。
逾期不解决的,不中止拆迁。
特此公告。
xx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20xx年8月10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经开区管委会:为了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市政府决定实施新城办盘乐村城中村改造,并对改造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拆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征收拆迁范围本项目征收范围为现居住在xx市新城区涺阳路以东、西峙路以西、复兴路以南、拟建规划路以北,属xx市新城办盘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村民、居民、单位等拥有产权或实际使用权的房屋(含土地使用权)(其中包括民德贤社区新、老百户居民区房屋)和附属物,以及西峙路以东、桢州大街以西、盘乐路以南、五星路以北的村民房屋和附属物等。
垟店拆迁房屋拆迁公告
垟店拆迁房屋拆迁公告
8月18日,垟店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长岗背村香园南侧城中村改造项目、丽水南城城中村改造二期(垟店村、齐垵村)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内容详见下方。
垟店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长岗背村香园南侧城中村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的决定
因长岗背村香园南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长岗背村香园南侧城中村改造项目红线范围(详见长岗背村香园南侧城中村改造项目红线图)。
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052平方米,总征收户数3户。
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垟店市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垟店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岩泉街道办事处。
三、签约期限及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单位)另行公告。
签约期满协议生效后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将由本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垟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垟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现将征地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地拆迁范围本次征地拆迁范围涉及本区XX街道XX社区,具体范围如下:1. 东至XX路;2. 南至XX河;3. 西至XX路;4. 北至XX街。
二、征地拆迁原因本次征地拆迁是为了:1.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2. 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3. 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保障城市功能完善。
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1. 土地补偿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和地类,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2. 赔偿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赔偿安置:(1)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的评估价值给予补偿;(2)房屋产权调换:按照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的评估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3)异地安置:按照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的评估价值给予补偿,同时提供同等面积、同等条件的房屋进行安置。
3. 租金补偿:被征收人在过渡期内,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给予租金补偿。
四、征地拆迁程序1. 征地拆迁调查:对被征收人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实地调查,确认房屋权属、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
2. 评估机构选定:由被征收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评估。
3. 公示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后,将评估结果公示7天,接受被征收人监督。
4. 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公示期满后,征求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的异议。
5.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同意评估结果后,与征收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6. 实施征收:征收方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的规定,实施征收。
五、其他事项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收人应按照公告要求配合征收工作,不得阻挠征收工作。
2. 被征收人如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 征收方将对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对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苏府公[2012]10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苏府公[2012]10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9•【字号】苏府公[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苏府公〔2012〕10号)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梅巷片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项目名称:梅巷片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
二、征收范围:马弄:1、3、4、4-1至4-4、5(整幢及车库)、5-1或5(整幢)、5-2-2、5号26幢-1室、5号26幢-2室、6、7(整幢及车库)、10至12号;齐门外大街:181、182-1、182-3、182-3(南)、182-4号南、182-5号东、182-6、183至190、192、193、196、196号(101-401,102-402)、198至201、203至205、206(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东校区原三十九中)、207至216,216-1至216-4、217至219、219号北、219-1号、220、221、223至229号、231号、232号、厕所、垃圾箱;梅巷新村:8幢(整幢及车库)、10幢(整幢及车库)。
(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1。
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七、征收现场办公地点:齐门外大街192号八、征收现场联系方式:67532721。
九、监督举报电话:68610352。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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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屋征收公告
编号()字第号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民政府于年月日决定对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二、征收范围
房屋及附属物。
三、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四、签约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共计天。
五、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项目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七、其他事项:
1、现场办公地址:
2、现场办公电话:
3、现场办公时间:
附:区县(自治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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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