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2023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五篇)

2023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五篇)2023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精选五篇)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现在这个时候,你会有怎样的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2023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篇1一、落实责任制,强化管理社区综治工作站要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把辖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依靠发动社区组织和广大居民群众提高社区治安防范能力,健全社区治安防范网络。
积极开展综治各项工作,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社会治安工作责任书,对多发案部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综治工作,夯实社区安全稳定工作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普法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力度,每月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每季度出一期专刊,用综治宣传图,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增强居民群众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并分发防火公约,增强“四防”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民主自治。
三、认真做好调解,帮教工作社区要建立、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使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解决在社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防止邪教活动,切实维护社区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社区成立帮教小组对辖区内的矫正对象采取每月定期上门走访,了解思想动态,掌握一手情况,使他们走上正道,服务社会。
四、做好群防群治,巡逻工作,保一方平安积极组织社区治保力量,配合管辖区单位开展重点打击入室盗窃,偷盗抢机动车,路面“双抢”等多发性案件,严格按照“以人为本、以物为基,防管结合”的要求全面加强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力保辖区平安。
五、做好出租房,流动人口管理充分发挥好计生专干作用,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社区的出租户要100%签订治安责任书,要推广出租房代管制,辖区内出租房流动人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六、做好防火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防火安全生产工作,同辖区各单位,居民签订综治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人,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决清理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发“整改通知单”要求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2023年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2023年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范文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社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区廉政建设,本着依法理财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资金管理1、社区必须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多头开户,严禁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
社区的各项经费必须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2、严格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原则,各社区指定一人为出纳(报账员),一切现金由出纳(报账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
非出纳代收的款项应在当日及时向出纳结清。
原则上,社区出纳为本单位的经济工作人员,日常接受镇财政所指导开展工作。
并参加镇财政所不定期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
3、对房租收入、上级拨款收入、外来捐赠收入、社区服务收入等其他一切收入都要及时足额进账,4、各项收入的票据,一律使用在镇财政所提供的统一收据,禁止使用商店购买或自制的收款收据。
部分特殊情况的收入也要凭票收款。
开具的收入发票,应注明被收款单位(个人)名称、收款内容、收款所属时间及开票人,并及时入账。
5、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与出纳结算,在结算时,不得以报销票据抵扣现金,出纳应将当日收入的现金及时交开户银行,不得坐支。
6、支出在10000元以下的用现金支付,超过10000元以上的支出,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出纳现金实行限额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在0元以内,超出限额的应及时交存开户银行,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7、出纳人员要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账,逐笔登记收付业务,要求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月末应进行现金盘点,同时与银行进行对账,若不一致,应查明原因。
未达账项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及时向结算中心会计人员报送经费结报单及银行存款对账单。
8、集体资金一律不准外借,在经济往来中发生的应收款,居委会应及时收回。
对于以前发生的应收款,每到季度末由结算中心列出清单交于居委会督促收款。
需作坏账处理的款项应写明原因报请街办领导审批核销。
2023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_2

2023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2023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1为推进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社区与房东(户主)签订本责任书:一、居住出租房标准要求1、违法建筑一律不得用于出租。
2、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制衣、制鞋、印刷、纺织、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一律不得有人员居住。
3、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合用,必须设置混凝土楼梯,采用混泥土楼板和砖墙彻底物理分隔;确需开门的,要采用钢制防火门;且必须设置水喉。
内部装修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4、配置居住出租房“消防四要件”等设施,三层以上(含)的居住出租房应设置混泥土楼梯、逃生绳等,并设有楼顶疏散条件。
5、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电气线路应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6、居住出租房的居住间内设置灶间、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
7、有电瓶车的居住出租房,应专门设置电瓶车充电区域和相关装置,充电区域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或安装简易喷淋装置。
8、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9、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一律设置独立感烟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火灾手动报警警铃。
10、居住出租房内集中使用明火灶具超过10个的,厨房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11、居住出租房一律不得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
二、房东(户主)职责1、房东(户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房东(户主)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房东(户主)应确保居住出租房证照齐全,且各类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3、房东(户主)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并按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约定的由出租方承担。
4、房东(户主)应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2023年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_1

2023年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2023年出租屋治安管理责任书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身份证号: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租赁时间: ____年____ 月 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房屋为确保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期间乙方人身、财产和甲方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责任,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经商议,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家人和暂住亲属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让每个人都掌握安全用电用火用水常识,正确安全操作和使用家用电器和燃气用具等,做好甲方房屋安全工作。
二、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
严禁在出租房屋内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乙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的房屋及财产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
三、乙方不能在房屋里从事非法经营或色情等非法活动,如果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
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四、乙方应该爱护和正确安全使用房屋里的电器、家具、水暖等生活用具,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要负责修理。
五、乙方不得留宿除家人及亲属之外的其他人员,如有特别情况需要留宿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暂住超过三天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2023年房屋租赁安全的责任书(通用5篇)

2023年房屋租赁安全的责任书(通用5篇)2023年房屋租赁安全的责任书(通用5篇)1为了加强对租赁房屋、租赁对象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本责任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为(电话:__X,手机:__X),安全负责人为(电话:__X,手机:__X);租赁人为(电话:__X,手机:__X),安全负责人为(电话:__X,手机:__X),都应对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负责。
3、房主应随时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有无安全和火灾隐患,若因房主监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房主应承担相应责任。
4、租赁人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租赁人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承租期内,租赁人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
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
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房主应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租赁人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
房主应随时检查租赁人是否在承租屋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是否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房主和租赁人共同承担。
7、租赁人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房主提出方案,经批准同意后,租赁人方可进行。
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2023年社区出租屋工作总结

2023年社区出租屋工作总结2023年社区出租屋工作总结1为进一步巩固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四率”达标,切实维护社区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对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总结如下:一、进一步强化人口信息采集注销工作社区总面积773434.13平方米。
房屋705栋,房屋总套数15068套;现有居住人口31987人。
其中流动人口27954,户籍人口4033人。
社区属混合式社区,居住人口以流动人口为主,是一个人口密度相对集中的社区,管理难度大。
1、我站高度重视上级开展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和“流动人口与出租屋服务月”,要求综管员实行弹性工作制,利用晚上或者周六、周日双休日暂住人员在家休息的机会,加班加点上门采集信息。
在行动期间,重点核查长期未更新人员信息以及一房多人等情况。
2、今年我社区依托科通处结对帮扶的契机,在AA区进行科技围村,构建了派出所、出租屋综管站、物业公司“三位一体”工作平台,有物业公司提供场所,派出所、综管站提供设备,三方抽人定点作业,提高了对新外来流入人员的登记采集效率。
3、村推行门禁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门禁的住户必须到物业公司登记信息后才能利用身份证或者居住证进入楼栋,物业公司定期反馈信息给综管员,进一步提高了流动人口采集效率。
截止12月20日,全站共采集录入信息10738条,注销15102条。
二、加大问题隐患排查上报力度。
社区工作站结合上级关于加强出租屋问题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综管员要对辖区各类出租屋,重点是农批市场、商场店铺、老旧住宅区、工业区、城中村、娱乐场所以及各种“三小场所”等人流、物流集中的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在认真组织隐患排查的同时,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对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截止目前我站共上报隐患374条,已办结355条,办结率95%。
2023年社区居民公约集合4篇

2023年社区居民公约集合4篇以下是我整理的2023年社区居民公约集合4篇,欢迎阅读与保藏。
2023年社区居民公约篇1为了推动村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制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进展,建设文明卫生新社区,经全体居民争论通过,制定本居民公约。
一、社会治安1、每个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乐观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谐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污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平安,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公开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准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惜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害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养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惩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判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平安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期检查、排解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社区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区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准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居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平安用火用电学问宣扬教育,提高全体居民消防平安学问水平和意识。
三、居民风俗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铺张、反对大操大办。
2023年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2023年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强化会计核算监督,合理分配使用社区各项资金管理,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白鹿洞街道所属的各个社区居委会。
二、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实行“居财街管、两级审核”管理模式。
即社区居委会财务由街道统一管理,社区居委会只设出纳,由街道指定专人统一做帐。
开支审批、审核由街道、居委会分级负责。
三、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由社区主任负责,要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本着“量入为出”原则少花钱多办事。
社区财务开支流程如下:(一)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证明人及验收人签字;其它证明经济业务事项的相关凭证(会议纪要、报告批复、合同、中标书、审计报告、验收单、相关证件复印件等)。
(二)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集体审查,由主任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审查印章。
(三)社区所有支出票据均需街道代理会计审核后,再由社区主任审批(书记、主任分设的由社区书记审核后主任审批,下同)。
(四)社区报账员收集整理相关票据,按每一类支出填制一张《苏仙区镇(街道)村级经费支出汇总报账单》,汇总填报《苏仙区镇(街道)社区“村帐代理”交账报账及对账单》送街道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开具银行付款凭证(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等)通知银行付款。
银行支付款项后提取回单提交代理会计。
(五)代理会计记账、出具报表。
(六)财务公开。
四、社区居委会各项开支,严格执行审批权限,遵守审批制度,各项开支审批权限如下:(一)单项开支在元(不含元)以内的,根据居委班子集体研究意见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后,并报街道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二)元(含元)以上的支出,由社区主要负责人先行向驻点领导和部门分管领导报告后,根据居委班子集体研究意见,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并报街道主任审批。
五、资金管理(一)现金管理1、现金实行限额管理,日常开支实行“定额备用金”支付制,现金库存原则上不得超过元限额,由报账员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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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2023年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认真检查,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出租房屋手续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规定,危房、防范设施不健全、存在治安隐患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出租房屋须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责任区民警检查符合安全标准的还必须履行下列手续:1、公民出租房屋,须:(1)、出示房屋所有权或其他合法证明、《居民户口簿》或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房主是暂住人口的应出示暂住证或《暂住户口簿》;(2)、填写《租凭房屋申请表》;(3)、提交与承租人签订的租凭合同2、承租人转租、转借的房屋的,须:(1)出示本人现住地的户口证件,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治安责任和无邪教组织保证书、与原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同意转租、转借证明。
(2)提交与再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3)填写《租赁房屋申请表》。
(二)承租房屋手续公民承租房屋的,应出示本人和同居一室的他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夫妻承租的还须凭婚姻关系证明。
(三)、审批上述手续,经责任区民警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批准租赁的房屋,出租人应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方可实施房屋租赁。
二、经常监督检查房屋出租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主要是:(一)、认真履行治安(无邪教组织)责任保证书责任,自觉接受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
(二)、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或排除隐患,保障安全。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工作,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邪教有关的)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
(四)、承租人是暂住人口的,应积极协助公安派出所对暂住人口进行管理。
(五)、承租人发生变动,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经常检查教育房屋承租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主要是:(一)、认真履行责任,积极做好安全,清理邪教组织工作,一经发现及时告知出租人或报告责任区民警和公安派出所。
(二)、自觉接受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管理,遇有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
(三)、是暂住人口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四)、承租的房屋只能用于居住,不准挪作他用。
(五)、不准私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六)、集体承租的,须成立治安保卫组织,单位承租的,须指定专人配合责任区民警和公安派出所对房屋安全及人员进行管理,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报送公安派出所备查。
2023年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精选篇2)1.为了确保居住环境的安全,我出租房实行实名制入住,凡入住前,必须向房东提交身份证,提前进行信息核对,但房东对身份证信息进行保密,房内不管住几人,都必须逐个登记。
2.租户入住前必须支付当月租金和押金。
住后不满月退房的将不退还当月房租,如需退房请提前通知房东,退房时将水电费结清后,屋内设施没损坏方可退还押金。
3.租户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房租费。
如拖欠5日内不及时交纳房租费的,房东将视为自动退房处理,此房将重新转租给他人。
4.自房屋出租之日起,房屋内所用设施如损坏由租户照价赔偿,设施包括:门、窗、木桌、床、灯泡、水龙头、水管、水表、阀门、门锁等。
禁止在室内钉钉子、挂画。
5.租户要注意用水用电安全,做到人走断电,防止火灾。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器和大功率电器产品,造成电路损坏或酿成火灾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及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租户要注意节水节电,不浪费资源,离开房间时自觉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和水龙头7.请住户千万不要将纸巾、布等杂物丢入厕所,否则堵塞下水道将由租户自行解决。
8.请各位租户爱居住环境,不得在房屋内楼梯间和走道的墙面上涂写及留下脚印和污渍。
为保持室内干净的卫生环境,如屋内有做钣的租户,请尽量不要把墙面熏黑,尽量保持厨房的整洁。
9.为了大家的健康卫生着想,请各位租户不要养各种宠物(如:狗、猫......)10.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垃圾袋再带下一楼垃圾桶内,剩菜、剩饭及卫生纸巾不能丢入便坑内,如发生污水管道堵塞将由租户负责。
11.各出租房的门前楼道必须保持干净,不得向楼道内乱扔垃圾,乱倒洒水,请勿在过道或楼梯间摆放个人物品,如发现此举将要求租户退房。
12.严禁在屋内贩毒吸毒,赌博、酗酒、滋事,存放易燃危险品和棍棒,刀具等武器,一经发现如发现马上打110 举报,扭送公安机关。
13.夜间晚归的租户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4.租户入住前已配发房间钥匙和一楼大门钥匙,如一楼大门打不开,可告知房东,但晚上12 点后不能打扰,如钥匙丢失,应照价赔偿,如晚上强行损坏大门将被视为盗窃,馬上报警。
15.各租户在出门前,要注意检查门窗是否锁好,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16.为了大家的安全,各租户出入时请将大铁门锁好,以免小偷有机可乘。
以上事项请各位租户给予配合,谢谢合作!2023年社区出租房屋管理制度(精选篇3)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
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第十八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不予办理,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予以办理,或者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管理不当,给租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保障性住房租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