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康华医院门诊预约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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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预约门诊预约挂号工作制度

医院预约门诊预约挂号工作制度

医院预约门诊预约挂号工作制度
为满足不同病人的挂号需求,规范我院预约挂号规章制度,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门诊部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

二、预约挂号必须采取实名制。

三、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和社区转诊患者。

四、预约挂号方式为网上预约。

五、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六、预约挂号设置专用窗口,办理预约挂号注册手续、复诊预约手续、领取预约号。

七、挂号室工作职责:
1、公示我院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

2、公示我院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和预约电话。

3、更新每日预约挂号号表,准确出号。

八、信息中心及时排查、解除信息系统故障,为预约挂号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九、执行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规定的标准、授权电话预约挂号服务费用。

十、我院预约挂号工作随时接受市卫生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媒体的监督。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

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一、预约诊疗工作制度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门诊部具体负责预约诊疗工作的落实和日常管理。

2、预约诊疗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6:00。

3、预约管理员必须做好预约人员信息登记,每日下午16:00汇总预约信息通知相关科室相关医师,出诊医师登记预约患者信息,合理安排接诊病人,保障预约患者能够按时就诊。

4、患者可通过医院公众号、自助显示屏了解医院门诊医师出诊情况,从中选择自己预约的科室和医师。

预约医师仅限于出诊医师。

5、预约诊疗需要提前一天预约,节假日照常预约。

6、预约诊疗采取实名制。

患者预约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7、实行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1)电话预约:(2)现场预约:诊室间预约8、提倡实行分时段预约,按照预约优先的原则,做到预约患者优先安排就诊。

9、对出院患者门诊复诊实行中长期预约。

10、如遇出诊医师有变更,由科主任安排同级别职称医师出诊,由预约管理员负责通知患者。

11、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

若因故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师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二、规范流程1、电话预约预约电话→选择科室、医师→提供患者信息→确定就诊时间→预约成功→就诊当天持身份证在门诊大厅收费处或自助服务机办就诊卡(有就诊卡者可直接到科室就诊)→到预约科室就诊。

预约电话:预约时间: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6:002、诊室间预约当天就诊结束后→与医师沟通→医师登记下次复诊时间→预约成功→就诊当天提前20分钟到门诊大厅办理就诊卡(有就诊卡者可直接到科室就诊)→到预约科室就诊。

门诊部预约挂号管理制度

门诊部预约挂号管理制度

门诊部预约挂号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门诊部预约挂号已成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患者就诊流程的重要手段。

本制度旨在规范门诊部预约挂号工作,确保挂号流程的高效、有序,提高患者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约挂号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预约挂号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患者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医疗服务。

2. 便捷、高效:简化挂号流程,提高挂号效率,减少患者等待时间。

3. 科学、合理:根据患者需求、医生专业特长和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科学安排预约挂号。

4. 安全、保密:确保患者隐私安全,严格保密患者信息。

三、预约挂号对象与范围1. 预约挂号对象:面向所有来门诊就诊的患者。

2. 预约挂号范围:包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特需门诊等各类门诊挂号。

四、预约挂号方式1. 网络预约:通过医院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预约。

2. 电话预约:设立预约挂号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并登记预约信息。

3. 现场预约:患者在门诊大厅挂号窗口进行现场预约。

4. 自助预约:在门诊大厅设置自助挂号机,患者可自行操作预约挂号。

五、预约挂号流程1. 患者预约挂号时,需提供以下信息:a.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b. 挂号科室、就诊日期、就诊时段;c. 病史简介、就诊需求等。

2. 工作人员根据患者提供的信息,进行预约挂号登记,并向患者确认预约信息。

3. 预约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向患者发送预约成功短信或电话通知。

4. 患者在预约就诊日期当天,携带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签到,按预约时段就诊。

5. 若患者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就诊,需提前一日电话告知预约挂号工作人员,进行改约或取消预约。

六、预约挂号管理1. 建立预约挂号数据库,对预约挂号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2. 挂号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预约挂号数据库进行维护,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3. 预约挂号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

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

医院预约门诊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缓解医患矛盾,提高医院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预约诊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门诊科室的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第三条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的原则,提供多种预约方式,满足患者预约需求。

第四条医院设立预约诊疗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全院预约诊疗工作。

各门诊科室及相关部门应密切协作,共同推进预约诊疗工作的实施。

二、预约方式第五条预约诊疗服务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自助机预约等。

第六条现场预约:患者可至门诊大厅预约窗口进行预约。

预约窗口设专人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患者正确填写预约单,并告知预约注意事项。

第七条电话预约:设立专门的预约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为患者提供预约服务。

预约电话应明确告知预约时间、预约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八条网络预约:建立医院官方网站,提供在线预约服务。

患者可登录网站,按照提示进行预约。

同时,加强与第三方预约平台的合作,拓宽预约渠道。

第九条自助机预约:在门诊大厅设置自助预约机,患者可自行操作完成预约。

自助机预约应具备语音提示和图形引导功能,方便不同年龄段患者使用。

三、预约规则第十条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均接受预约。

第十一条预约挂号需提前一定时间,具体提前时间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预约截止时间为准诊日前一天下午下班时间。

第十二条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证件。

预约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信息,以便通知就诊事宜。

第十三条预约成功后,患者应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就诊。

如预约时间有变动,应及时与医院联系,进行调整。

患者取消预约号,应提前通知医院,以免影响他人就诊。

第十四条预约挂号不收取任何费用,预约成功后,患者按照就诊流程前往相应科室就诊。

门诊及急诊预约管理制度

门诊及急诊预约管理制度

门诊及急诊预约管理制度1. 总则本规章制度是为了科学、高效地管理门诊及急诊预约工作,优化就医流程,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合理、有效的医疗服务而订立的。

2. 门诊预约管理2.1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门诊科室,包含专科门诊和全科门诊。

2.2 预约时间 2.2.1 门诊预约可提前 7 天内进行,在线预约时间为每天上午 8:00 至下午 6:00、 2.2.2 患者可通过电话、网上平台或现场窗口等方式进行预约。

2.3 预约方式 2.3.1 网上预约患者可登录医院官方网站或App,在预约页面选择所需科室和医生,并选择合适的时间段进行预约。

2.3.2 电话预约患者可拨打医院预约热线,在接待人员引导下选择合适的科室和医生,并预约合适的就诊时间。

2.3.3 现场预约患者可前往门诊接待处进行现场预约,接待人员将依据患者需要布置合适的就诊时间。

2.4 取消预约 2.4.1 患者若需取消预约,请提前至少 24 小时联系医院取消,以免延误其他患者就诊机会。

2.4.2 患者连续三次未按预约时间就诊且未提前取消的,将视为违约行为,下次预约时将优先处理其他患者的预约恳求。

2.5 预约须知 2.5.1 患者在预约时应供应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信息,医院将保存取消预约的权利。

2.5.2 患者在预约时可提出就诊需求,但具体就诊医生的布置将依据医生的诊疗规律和科室的排班情况进行,不保证肯定能满足患者的需求。

2.5.3 患者预约成功后,应定时到达医院,如需改约或调整就诊时间,请提前联系医院进行更改。

2.6 预约号调配 2.6.1 医院将依据医生工作量和科室的排班情况,合理调配预约号,确保医生能够合理布置诊疗时间。

2.6.2 预约号调配以就诊时间为标准,先预约先服务。

当同一时间内预约人数过多时,医院将通过排队系统合理布置次序。

3. 急诊预约管理3.1 急诊患者分类依据患者病情紧急程度,我院急诊科将患者分为不同优先级,包含红色(立刻处理)、黄色(30分钟内处理)和蓝色(2小时内处理)。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

医院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如下: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二种方式。

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4:00。

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

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3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

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

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医疗服务部负责,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落实。

医院门诊预约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预约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医院门诊就诊效率,优化患者就诊体验,规范门诊预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所有科室及参与门诊预约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职责
1. 门诊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门诊各科室负责对本科室预约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医疗服务科负责门诊预约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

四、预约方式
1. 电话预约:患者可拨打医院公布的预约电话,按照语音提示进行预约。

2. 网上预约:患者可登录医院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行预约。

3. 窗口预约:患者可到门诊挂号窗口进行现场预约。

五、预约流程
1. 患者选择预约科室、预约时间、预约医生。

2. 预约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

3. 患者按预约时间到门诊挂号窗口取号。

4. 挂号后,患者到预约科室候诊。

5. 医生接诊,完成就诊。

六、预约规则
1. 预约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

2. 预约号有效期为1个月。

3. 每位患者每月最多预约3次。

4. 预约后如需取消,请至少提前1天电话或网络取消。

5. 预约成功后,如患者未按时就诊,视为自动放弃预约。

七、预约管理
1. 门诊部负责定期对预约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科室优化就诊流程提供依据。

2. 医疗服务科负责对预约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预约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 门诊各科室负责对预约患者进行有效管理,确保预约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门诊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门诊预约及陪诊制度范本

门诊预约及陪诊制度范本

门诊预约及陪诊制度范本一、门诊预约制度1.1 预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门诊科室的预约挂号服务。

1.2 预约方式患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门诊预约:(1)电话预约:拨打本院预约热线,提供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挂号。

(2)网络预约:登录本院官方网站或相关APP,使用患者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并根据提示进行预约挂号。

(3)现场预约:患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预约所需的相关材料,到门诊预约窗口进行现场预约。

1.3 预约时间预约挂号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1.4 预约取号患者按照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医院,凭身份证和预约短信到门诊取号窗口领取就诊号码。

1.5 预约取消如患者无法按时就诊,可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方式取消预约。

预约取消时间为预约就诊时间前的24小时内。

1.6 预约违约患者预约就诊时间未到,且未提前取消预约的,视为违约。

违约次数累计达到3次的,将在6个月内无法使用预约挂号服务。

二、陪诊制度2.1 陪诊对象陪诊服务适用于需要陪伴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及病情较重的患者。

2.2 陪诊申请患者或家属可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方式向医院陪诊服务部门提出陪诊申请,并提供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2.3 陪诊安排陪诊服务部门根据患者需求和陪诊资源,合理安排陪诊人员。

陪诊人员将与患者或家属联系,确认陪诊时间和地点。

2.4 陪诊服务内容陪诊人员将协助患者完成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等环节,并提供必要的病情咨询和帮助。

2.5 陪诊费用陪诊费用根据医院规定收取,具体费用将在陪诊安排时告知患者或家属。

2.6 陪诊取消如患者或家属需取消陪诊服务,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陪诊服务部门。

取消后,已收取的陪诊费用不予退还。

2.7 陪诊评价患者或家属可在就诊结束后,对陪诊服务进行评价,以提高陪诊服务质量。

本制度旨在优化门诊预约及陪诊服务,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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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及管理规范:
一、门诊部导医台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预约挂号采取三种方式包括(1)现场预约:白天工作时段(8:00-17:00)由导医台负责接待登记;(2)电话预约;(3)网络预约、微信预约。

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7:00。

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身份证、医保卡),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身份证、医保卡号,电话联系方式)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对预约患者挂号,应核对患者身份信息(身份证、医保卡)及挂号凭证。

四、为方便患者,导医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并将每天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的资料交挂号室汇总。

五、导医台预约工作人员(挂号室负责指派)每天下午16:30
后,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凭证,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

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我院所有专家门诊参加预约挂号,根据我院现状暂不预约就诊时间,但根据“预约优先”的原则,预约挂号患者按照到科室先后顺序排队,在下一位门诊窗口挂号患者之前看病。

八、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

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导医台。

十、预约挂号中不得推诿患者,一经查实将对其进行考核。

十一、本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海宁康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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