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管理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行为,防范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维护银行卡收单业务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业务(以下简称“收单业务”)是指通过银行卡受理终端(以下简称“受理终端”)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受理终端是指通过银行卡信息读入装置生成银行卡交易指令要素的各类支付终端,包括销售点(POS)终端、转账POS、电话POS、多用途金融IC卡支付终端、非接触式接受银行卡信息终端、有线电视刷卡终端、自助终端等类型。
银行卡收单包括人民币卡收单业务和外币卡收单业务。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收单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收单机构,是指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并向该商户承诺付款以及承担核心业务主体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接受收单机构委托从事收单业务中非核心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特约商户,是指向持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接受使用银行卡完成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营业范围中许可开展银行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开展收单业务;非金融机构作为收单主体从事收单业务,应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取得办理收单业务的资格。
第五条收单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办理收单业务应遵守下列原则:一、联网通用的原则;二、平等自愿、公平竞争的原则;三、安全、效率和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收单机构从事的收单业务环节主要包括:(一)发展特约商户,对特约商户进行资质审核,与特约商户签约并向其承诺支付受理款项;(二)对特约商户收银员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特约商户正确、合规受理相关业务;(三)对特约商户及其收单业务进行交易监测、现场检查;(四)负责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和处置,承担特约商户管理不善的责任;(五)布放、维护受理终端,确保受理终端和交易发送通道的数据安全;(六)为特约商户结算收单业务的资金,处理收单业务差错和业务纠纷。
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模版一、风险管理目标银行卡收单业务是银行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银行卡收单业务中的风险,我们制定了以下风险管理办法模版,旨在确保业务运作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二、风险管理架构1.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监督和协调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
2.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应对。
3. 业务部门:负责执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完成风险管理工作。
三、风险管理措施1. 风险识别:建立全面的风险识别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2. 风险评估:对银行卡收单业务中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3. 风险监测: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并跟踪风险动向,保持对风险的高度警惕。
4. 风险应对:根据风险的不同性质和程度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风险事件的发生。
四、风险管理工具1. 风险控制矩阵:明确不同风险类型及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及时调整风险管理策略。
2. 风险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的风险指标体系,对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各项风险进行量化评估。
3. 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前发现风险信号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
五、风险管理流程1. 风险识别流程:定期开展风险识别工作,及时更新风险识别报告,确保全面了解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状况。
2. 风险评估流程: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明确风险的具体性质、概率和影响,为风险控制和应对提供参考依据。
3. 风险监测流程: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及时掌握风险动态变化,确保风险的及时控制和处置。
4. 风险应对流程:在风险发生时,及时启动应对措施,防止风险扩大或蔓延,保障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正常运作。
六、风险管理效果评估1. 定期对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管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收单业务风险管理

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银行卡商户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银行卡商户收单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收单业务风险,根据《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商户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与我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商户收单业务相关概念收单机构是指我行开展收单业务的各级机构;收单行是指收取特约商户签购单的经办行。
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行签订受理协议,受理银行卡的商户。
收单专业化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专业化公司”)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协议并提供商户收单业务外包服务的公司。
第三条商户收单业务风险是指在开展商户收单业务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收单机构、特约商户、持卡人或其他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的各种可能性。
第四条商户收单业务风险管理是指各级收单机构在开展商户收单业务过程中,对商户收单业务风险进行识别、防范、控制和处理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开展人民币卡商户收单业务和国际卡商户收单业务的各级分支机构。
第二章商户收单业务风险分类第六条根据风险来源,商户收单业务风险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一)内部风险:因银行内部原因导致的风险。
主要为操作风险等。
操作风险是指因银行相关人员操作错误或失误导致的风险,或因银行管理不善泄露商户信息、交易信息、持卡人信息导致的风险。
(二)外部风险:因特约商户、专业化公司或其他外部原因导致的风险。
主要包括政策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政策风险:因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银行卡组织政策或制度变动导致的风险。
信用风险:因特约商户、专业化公司无法履行约定义务导致的风险。
操作风险:因特约商户、专业化公司进行欺诈活动,或因特约商户、专业化公司未按制度、流程操作或操作失误,以及因特约商户、专业化公司管理不善泄露交易信息、持卡人信息导致的风险。
第三章风险管理机制第七条各级收单机构应按照总、分行相关规定,建立收单组织体系,设置专职收单业务岗位,并配备相应人员。
省分行要设置商户市场拓展岗、业务管理岗、系统管理岗、审批岗、风险管理岗等岗位,且商户审批岗与风险管理岗不得混岗。
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模版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商户通过银行卡机具、移动支付等渠道接收消费者的银行卡支付的一种金融服务业务。
收单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普遍开展的业务之一,如何有效地监管和管理收单业务风险,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银行本身的正常经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收单业务风险分类1. 法律风险:收单业务涉及到大量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商户在传统的经营活动中,必须获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而在收单业务中,商户还需要获得特定的资质、通过特定的审核、评估等才能进行该业务。
2. 系统风险:收单业务的系统风险主要来源于交易信息传输中间环节以及系统的运行不规范导致的系统出现异常状况。
3.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商户未能按时、足额还款或其他因素导致银行发生损失的风险。
因此,对商户的经营稳定性及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评估和监管是银行防范该类风险的重要手段。
4.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指职员在收单操作中的疏忽、失误及过失,导致银行资产遭受损失、银行业务受到影响的风险。
5. 信息安全风险:信息安全风险指银行在收单操作中遭受黑客攻击、窃取、篡改、破坏等事件所造成的资产损失和业务影响。
二、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1. 定期审核商户资料,对商户的经营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对于经营状况不稳定的商户,可以采取划拨资金的方式,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减少风险。
对于新开通商户,应当制定合理的信用额度,对商户账户进行限额设置。
2. 加强内部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定期进行信息安全评估。
制定完善的信息安全维护机制,加强数据备份、防范窃取、病毒攻击、防止信息泄露等方面的措施,确保采取合适的措施来防止窃取和篡改。
3. 制定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在开展收单业务前,应在银行内部制定一整套的系统流程,按照规定的步骤完成系统开发、测试、监管、培训等阶段,避免由于系统问题而导致的风险事件。
4. 加强商户身份认证。
探析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成因及预防建议

探析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成因及预防建议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011-000-01在我国的金融系统中银行卡收单业务作为银行的重要业务有着重要而独到的作用。
但是在银行卡收单业务中通常存在着许多不同的风险,这些风险的存在会对银行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的平稳运行产生很大影响。
因此在这一前提下对于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成因及预防建议进行探析就有着极为重要的经济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成因通常来说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成因是多方面的,这主要包括了系统性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
以下从几个方面出发,对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成因进行了分析。
1.系统性风险通常来说系统性风险是银行在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时所无法回避的风险,即由于金融系统自身特性所带来的风险。
这些风险主要包括了发卡银行操作风险和特约商户操作风险,与此同时还包括了银行内部员工违章操作以及银行业务员没有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来审核申办人资料。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许多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系统性风险成因主要是因为银行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而进行不合理的协议透支等问题造成的风险,这些风险的存在对于银行的经济效益提升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2.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对于银行卡收单业务而言也是极大的风险。
通常来说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所需要面临的法律法规风险主要是因为我国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仍然还很不健全。
并且这导致了许多银行在进行银行卡收单业务时对于目前银行卡市场主体的责、权、利关系的规定还无法明确,已很难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因此,在银行卡业务中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并且很多业务环节和操作惯例无法可依,最终导致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经济利益都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二、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预防建议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的预防需要诸多措施的有效支持,这主要包括了提升银行自身内控力度、提升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银行卡收单业务设备安全性、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协作性等内容。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 9 号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保障各参与方合法权益,防范支付风险,促进银行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收单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收单机构,包括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以及获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为网络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
第四条收单机构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息安全和交易安全。
第五条收单机构应当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第六条收单机构为境外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服务,适用本办法,并应同时符合业务开办国家(地区)的监管要求。
业务开办国家(地区)法律禁止或者限制收单机构实施本办法的,收单机构应当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二章特约商户管理第七条收单机构拓展特约商户,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确保所拓展特约商户是依法设立、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商户,并承担特约商户收单业务管理责任。
第八条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不良信息的,收单机构应当谨慎或拒绝为该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服务。
第九条收单机构应当对特约商户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审核特约商户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申请材料。
特约商户为自然人的,收单机构应当审核其有效身份证件。
特约商户使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收单机构还应当审核其合法拥有该账户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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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终端标准 (2)第三章商户准入规定 (3)第四章目标商户风险审查 (4)第五章商户签约 (6)第六章终端机具的布放和管理 (11)第七章特约商户的日常风险管理 (13)第八章调单 (19)第九章调帐 (22)第十章坏账管理 (23)第十一章特约商户交易终止 (23)第十二章撤机 (26)第十三章可疑商户信息共享 (29)第十四章对特约商户的风险指标监控 (30)第十五章交易审计制 (31)第十六章交易风险监控系统管理 (32)第十七章内控机制 (33)第十八章附则 (34)附件3 特约商户POS极具管理登记表 (40)附件4 智付通特约商户日常检查表 (42)附件5 智付通特约商户维护培训记录表 (43)附件6 智付通特约商户维护品质检查汇总表 (47)附件7 特约商户维护检查报告 (49)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加强智付通业务的风险管理,保护持卡人、特约商户、银行及交易中心等合法权益,保障智付通业务的正常运行,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各环节的风险责任,在统一终端标准、严格的商户准入和日常管理制度、终端用户实名制度、交易审计制度、交易运行管理及商户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中实施全面的风险预测、管理及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及下属分支机构。
第二章终端标准一、终端资质要求接入智付通系统的所有交易终端,必须符合中国银联的终端规范,具备独立的金融交易加密模块,并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及中国银联的检测;二、终端交易密钥交易终端必须使用由智付通系统分发的唯一密钥和智付通规定的交易加密算法与智付通中心进行交易认证,智付通系统依据交易密钥及算法对终端进行合法性控制;第三章商户准入规定一、禁入商户类型1、非法设立的经营组织;2、特殊行业商户:包括本国法律禁止的赌博及博彩类、色情服务类、出售违禁药品、毒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等其他与本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商户;3、可疑商户:商户或商户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已被列入中国银联的不良信息系统;4、注册地及经营场所不在中国国内的商户。
银行收单业务风险管理

银行收单业务风险管理第一条特约商户风险评级根据银行卡交易情况,特约商户分为禁入类、谨慎发展类和优先发展类。
具体情况如下:(一)禁入类商户类型不得接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禁止交易的产品及服务行为的经营主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非法设立的经营组织。
2.特殊行业商户:我国法律禁止的赌博及博彩类、色情服务类、出售违禁药品、毒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及其他与我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商户。
3.出售特殊物品类,包括:受保护动植物、文物、人体器官等。
4.涉嫌违规套现、非法洗钱或隐藏目前实际经营业态、故意套用其他行业分类代码的商户。
5.注册地及经营场所不在收单行社所在地的商户。
6.存在实际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的商户。
7.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行业管理规定,被有关机构查处、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的商户。
8.商户或商户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被中国银联列入中国银联风险管理系统。
9.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存在不良记录的商户或存在不良记录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所经营的商户。
10.被其他机构或组织列入“高风险客户”。
(二)谨慎发展类商户类型要谨慎发展易发生风险的经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易成为伪冒卡使用目标的商户:机票代售点或手机专卖店、珠宝、工艺品、名牌服饰专卖店、各类娱乐场所夜总会、卡拉OK、酒吧、桑拿按摩服务等。
2.易发生套现的商户:提供中介、咨询类服务的商户、小型经贸公司、批发类商户等。
3.易发生虚假交易的商户:电话营销及信函营销、音像制品出租等。
4.易恶意倒闭的商户:预付款类商户、跳蚤市场、二手市场和街头个体商铺,如旅行社、短期培训班、各种俱乐部、美容店等。
5.主动上门要求入网的小型商户和新开立商户。
6.其他易发生欺诈交易的商户:如航空售票、物流运输类等商户。
互联网商户除以上述类别需谨慎发展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B2B贸易类商户,包括使用个人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的商户。
2.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医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