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足球竞赛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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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足球竞赛制度-(1)

校园足球竞赛制度-(1)

龙泉中学校园足球竞赛制度一、总则:1、此队规为足球队队规。

2、此队规为龙泉中学“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并实行。

二、入队规则:1、球队统一管理,共同建设。

2、队员必须是在校生。

3、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遵守学校及班级规定,按时完成作业。

4、队员由各班主任教师推荐,校足球队教练由体育教师担当。

三、队员守则:1、队员之间必须团结,个人服从集体。

2、任何队员都必须以学校为中心,维护球队利益,树立足球队的积极进取、奋勇拚搏的形象。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

四、训练、比赛守则1、如无特殊情况每周训练三次,训练时间为半小时。

2、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提前10分钟到场,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至少提前两小时通知教练,以便及时安排训练。

3、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或其他同一场地做游戏同学等发生冲突。

如遇意外,请队员克制自己,由教练或队长向对方交涉。

4、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

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拚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5、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活动。

尽量避免身体伤害。

6、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7、替补队员要有良好的心态和行动,积极热身,随时准备替换上场。

五、处罚规则(一)迟到、缺席处罚1、训练时,不允许迟到,否则不允许在该场比赛首发。

累计迟到2次者,停止比赛1-2场。

累计迟到3次者,只允许在球队跟随训练,并停止一切比赛。

累计迟到4次者,开除出队,并公开对其的惩罚。

2、对任何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并停训1场,并做出书面及全体队员的检讨,第二次开除出队。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给教练请假。

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二)关于比赛1、比赛听从教练及场上队长指挥,遵守比赛纪律,禁止恶意犯规或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违者停赛一场。

(详细版)中学校园足球竞赛制度

(详细版)中学校园足球竞赛制度

(详细版)中学校园足球竞赛制度1. 总则1.1 目的与意义本制度旨在推广校园足球运动,提高学生足球技能,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体育精神的全面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中学生校园足球竞赛活动。

1.3 组织机构全国中学生足球竞赛活动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协会共同主办,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地方足球协会协办。

2. 竞赛组织2.1 竞赛分组竞赛分为初中组和高中组两个级别。

2.2 竞赛方式竞赛采用分组循环赛和淘汰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3 参赛队伍各参赛学校可组织男女各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2.4 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须为在籍在校中学生,且符合规定的年龄要求。

2.5 报名与抽签参赛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参加抽签确定比赛分组。

3. 竞赛规则3.1 比赛场地比赛场地符合国际足联规定的标准尺寸。

3.2 比赛时间比赛时间为全场 90 分钟,分为上下两个半场,每个半场 45 分钟。

3.3 比赛人数每场比赛双方各有 11 名球员出场,其中 1 名守门员,最多 3 名替换球员。

3.4 比赛判罚比赛判罚遵循国际足联制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3.5 计分方式比赛结果以进球数决定,进球数多的一方获胜。

4. 奖励与处罚4.1 奖励比赛设立奖项,包括冠军、亚军、季军及最佳球员、最佳射手等。

4.2 处罚参赛学校如有违反本制度、纪律规定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取消参赛资格等处罚。

5. 附则5.1 解释权本制度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5.2 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如有需要,请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调整。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一、比赛对象
1. 参赛队伍需为学校组织的足球队,每队由学生组成,且必须有一名教练或指导老师负责。

二、比赛时间
1.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赛季,每个赛季设立联赛和杯赛两个阶段。

2. 联赛阶段每队要参加所有赛事,按照赛果进行积分排名。

3. 杯赛阶段采用淘汰赛制,比赛时间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

三、比赛规则
1. 比赛遵循足球规则进行,每场比赛90分钟,分为上下半场。

2. 每支队伍必须至少有11名球员,其中包括1名门将。

3. 比赛使用裁判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裁判和工作人员
1. 每场比赛有至少一名主裁判和两名边裁进行执法。

2. 每队必须派出一名负责安全的工作人员,负责保障比赛秩序和安全。

五、奖励
1. 联赛和杯赛的前三名队伍将获得奖杯和奖金。

2. 每场比赛最佳球员和最佳进球将获得奖品和表彰。

六、纪律
1. 比赛中所有参与者必须遵守纪律,不得进行任何违规行为。

对于发生违规行为的个人或队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七、重要事宜
1. 每个队伍必须遵守组织者的指引和安排,如有异议需提前沟通协商解决。

以上是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的一些主要规定,希望各位参赛队伍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比赛的公平公正和秩序。

学校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

学校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

学校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丰富学生体育文化生活,促进体育教学工作,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足球技能,推动学校足球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足球竞赛分为校内足球联赛和校际足球联赛两个组成部分,每学年开展一次。

第三条参加学校足球竞赛的学生必须具备身体健康的条件,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接受指导和管理,服从裁判员的裁决。

第四条参加学校足球竞赛的学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有关体育道德和体育纪律的规定,做到团结友爱,公平竞争,遵守规则,尊重裁判员的裁判。

第五条参加学校足球竞赛的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和教练员的管理,保护比赛场地和设施,珍惜人身安全。

第六条学校足球竞赛的组织机构包括足球竞赛委员会、裁判员委员会、审查委员会、计分秘书处、赛前技术指导组和比赛方案组等。

第七条学校足球竞赛的费用由学校承担,比赛期间学生须自备运动装备和个人用品。

第八条学校足球竞赛各项规则及其解释权归足球竞赛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校内足球联赛第九条校内足球联赛是学校内部组织的足球比赛,旨在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个人足球技能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十条校内足球联赛采取小组赛制和淘汰赛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班级必须组织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第十一条校内足球联赛的报名时间、比赛日期、比赛地点等具体安排由足球竞赛委员会统一制定,公布在学校公告栏和官方网站上。

第十二条校内足球联赛的比赛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或课余时间进行,比赛进程由裁判员委员会安排和管理。

第十三条校内足球联赛的比赛规则遵循国际足球协会规定的游戏规则,比赛设有裁判员进行执法,比赛结果由计分秘书处确认。

第三章校际足球联赛第十四条校际足球联赛是不同学校之间组织的足球比赛,旨在促进校际之间的交流与竞争,展示各校学生的足球水平和精神风貌。

第十五条校际足球联赛由学校足球竞赛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参加比赛的学校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

学校校园足球竞赛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足球竞赛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校园足球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校园足球运动在我校的普及与提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成立校园足球竞赛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德育处、艺体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校园足球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园足球竞赛制度,组织实施校园足球竞赛活动,监督竞赛过程,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三、竞赛制度1. 竞赛种类:包括校内联赛、校际邀请赛、市级及以上比赛等。

2. 竞赛时间: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安排在学期初、学期中和学期末。

3. 竞赛场地:校内足球场、市内专业足球场等。

4. 竞赛规则:严格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制定的竞赛规则执行,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参赛对象:全校学生,可根据年龄、技术水平等因素分组参赛。

6. 报名与资格审查:各班组织报名,经班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

四、竞赛流程1. 报名与抽签:各参赛队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教务处负责组织抽签确定比赛日程。

2. 比赛组织:各参赛队伍在比赛当天按时到场,比赛过程中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判决。

3. 比赛成绩:比赛结束后,教务处负责统计比赛成绩,并进行公示。

4. 奖励与表彰:对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队伍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奖品。

五、安全保障1. 比赛前,各参赛队伍需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参赛人员身体健康。

2. 比赛期间,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医疗人员。

3. 比赛场地及周边环境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比赛安全。

4. 比赛过程中,裁判员、教练员和运动员应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杜绝一切违规行为。

六、经费保障1. 校园足球竞赛经费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纳入学校年度预算。

2. 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校园足球竞赛,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校园足球竞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冲突,以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校园足球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规章制度足球是一项深受全球人民喜爱的体育运动,它以团队合作和竞技精神为基础。

为了保证校园足球比赛的公平性和安全性,我们制定了以下校园足球规章制度:第一章:比赛规则1.1 比赛时间:校园足球比赛时间根据学校安排,通常在下午课余时间进行。

比赛时间为45分钟,分为两个半场。

1.2 球场:校园足球比赛的球场应当符合标准规定,边线长度不小于90米,宽度不小于45米。

球场上应有足够的场地标志,包括中圈、边线和罚球区。

1.3 球队:每支球队由11名球员组成,其中包括1名门将。

每队可派出3名替补球员。

1.4 球员装备:球员应穿着足球鞋,并穿上统一的队服。

比赛时,每支球队的球员号码应与名单一致,并在背后标识明显。

第二章:比赛规则2.1 足球规则:校园足球遵循国际足球联合会(FIFA)规则,裁判应确保比赛的公正进行。

2.2 犯规处罚:对于规则违例的行为,裁判会根据违规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罪犯予以警告、黄牌警告或红牌罚下。

2.3 掉队规则:球队在比赛开始后如果没有足够的球员参与比赛,裁判将宣布该队弃权。

第三章:球员权益3.1 保证参与: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参与校园足球比赛的权利。

学校应组织足球训练,提供平等的机会让每个学生发展和展示自己的足球技能。

3.2 学业优先:学校应确保校园足球训练和比赛不会干扰学生的学业,学生应保持平衡,兼顾学习和参与足球运动。

3.3 安全保障:学校应提供安全的比赛场地和必要的器械,确保学生在比赛中的安全。

第四章:裁判职责4.1 学校应确保每场比赛都有经过资格认证的裁判。

4.2 裁判应对比赛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比赛的公平和秩序。

4.3 裁判的判罚应准确无误,确保比赛结果的公正。

第五章:违规处理5.1 规则违例:对于故意违反规则或故意损害对手利益的行为,学校有权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惩罚,包括禁赛、停赛和其他纪律处分。

5.2 暴力行为:对于发生暴力行为的个人或团体,学校将依法依规处理,严肃对待并追究相关责任。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提高学生团结合作能力,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举办的各类足球活动竞赛,包括但不限于校园足球赛、足球友谊赛等。

第三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坚持以全面发展人才为宗旨,积极引导学生树立团结合作、拼搏进取的体育精神,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第四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保障每一位参赛选手的权益,维护比赛的秩序和体育精神。

第二章参赛资格第六条参加学校足球活动竞赛的选手必须是在校学生,必须具备较好的足球基本功,并符合报名资格。

第七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按年级设置组别,每个组别参赛选手人数不少于11人。

第八条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格,并经指导老师审核确认。

未经审核确认的选手不得参加比赛。

第九条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纪律规定,不得有恶意犯规、暴力动作等行为,否则将受到处罚。

第十条参赛单位必须派遣指导教练和队医参与比赛,在比赛期间全程负责选手的安全和比赛过程管理。

第三章比赛规程第十一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采取循环积分制或淘汰制的比赛方式,具体比赛规程由主办方在比赛通知中明确。

第十二条比赛采用11人制足球规则,比赛时间为2个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第十三条比赛进行中如因赛场或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无法继续,比赛将根据规定重新安排。

第十四条比赛当天选手必须按时到达赛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准备。

第十五条比赛时选手必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不得擅自更换或添加装备,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第四章比赛奖励第十六条学校足球活动竞赛设置多项奖励,包括个人最佳射手、最佳门将、最有潜力球员等,同时设立团体奖项如冠军、亚军、季军等。

第十七条获奖选手将获得荣誉证书、奖杯、奖金等奖励,同时将受到表彰和宣传。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比赛中发现有违反比赛规则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分、取消参赛资格等。

中学校园足球竞赛管理制度

中学校园足球竞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校校园足球运动的发展,提高学生足球运动水平,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竞技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加校园足球竞赛的学生、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校园足球竞赛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竞赛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校园足球竞赛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组织,成立校园足球竞赛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筹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竞赛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家长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竞赛规程、比赛日程、比赛场地、器材等。

第六条竞赛分为校内外两个层次,校内竞赛包括班级联赛、年级联赛和校级联赛;校外竞赛包括市区级联赛、省级联赛等。

第七条竞赛委员会负责制定竞赛规程,包括竞赛项目、竞赛时间、竞赛地点、竞赛方式、竞赛规则、竞赛奖励等。

第三章竞赛实施与监督第八条竞赛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竞赛委员会负责本级别竞赛的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严格执行竞赛规程,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加强对裁判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竞赛水平。

第十一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加强对比赛场地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比赛场地安全、舒适。

第十二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加强对比赛器材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比赛器材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竞赛过程中,各级竞赛委员会应加强对比赛过程的监督,对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处罚。

第四章竞赛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竞赛奖励分为团体奖和个人奖,包括冠、亚、季军,最佳射手、最佳球员等。

第十五条竞赛奖励的评定标准按照竞赛规程执行。

第十六条竞赛过程中,对违反竞赛规则、作弊、违规行为等,将给予警告、取消比赛资格、取消竞赛成绩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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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校园足球竞赛制度
一、总则:
1、此队规为足球队队规。

2、此队规为西吉县实验中学“申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并实行。

二、入队规则:
1、球队统一管理,共同建设。

2、队员必须是在校生。

3、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遵守学校及班级规定,按时完成作业。

4、队员由各班主任教师推荐,校足球队教练由小学体育教师担当。

三、队员守则:
1、队员之间必须团结,个人服从集体。

2、任何队员都必须以学校为中心,维护球队利益,树立足球队的积极进取、奋勇拚搏的形象。

3、队员应遵守球队的规章制度。

四、训练、比赛守则
1、如无特殊情况每周训练三次,训练时间为半小时。

2、每次训练之前,队员必须提前提前10分钟到场,如临时有事不能到场请至少提前两小时通知教练,以便及时安排训练。

3、任何训练比赛严禁与教练、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或其他同一场地做游戏同学等发生冲突。

如遇意外,请队员克制自己,由教练或队长向对方交涉。

4、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

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拚搏,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5、训练、比赛中任何队员必须进行热身活动。

尽量避免身体伤害。

6、训练、比赛中如有受伤,应立即停止比赛,帮助受伤同学接受治疗。

7、替补队员要有良好的心态和行动,积极热身,随时准备替换上场。

五、处罚规则
(一)迟到、缺席处罚
1、训练时,不允许迟到,否则不允许在该场比赛首发。

累计迟到2次者,停止比赛1-2场。

累计迟到3次者,只允许在球队跟随训练,并停止一切比赛。

累计迟到4次者,开除出队,并公开对其的惩罚。

2、对任何旷训、罢训、旷赛、罢赛队员:第一次实行严重警告,并停训1场,并做出书面及全体队员的检讨,第二次开除出队。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时,须提前给教练请假。

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二)关于比赛
1、比赛听从教练及场上队长指挥,遵守比赛纪律,禁止恶意犯规或有违体育道德的行为发生,违者停赛一场。

2、首发阵容以经常参加球队比赛、按时到场训练比赛顺序为原
则,一般队员、新队员作为替补。

原则上球队比赛阵容由教练、队长安排,球队没有绝对主力与替补之分,任何队员都应做好替补准备,关键位置稍微固定。

3、球队比赛时队员需提前十分钟到场,针对比赛指定首发阵容、安排技战术打法、进行赛前热身与准备活动。

比赛过程中,队长有权对人员进行调换,应遵守队长的安排。

比赛结束后,队内总结完毕方可离开。

4、比赛结束前不得离开球队,若需提前离开,应向领队或教练请假,违者停赛一场,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六、其他处罚
1、对违反校规校纪、违反球队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声誉者,一律开除。

2、对殴打、谩骂、侮辱他人者等品行不端,视情况而定,处以停训3场或以上到开除出队的处罚。

3、对不听从教练指挥、擅自行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训、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4、学习成绩显著下降,经一段时间整改后不明显提升的自动离队。

直至成绩进步方可再次参加训练。

5、连续3次,累计5次不参加球队义务劳动或有益活动者,视情况而定处以警告、停训、停赛、开除出队处罚。

西吉县实验中学申报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领导小组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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