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足球课余训练和竞赛规章制度
学校校园足球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加快发展和普及校园足球,进一步推进我校体育工作,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提高学生体育运动素质和体育竞技水平,确保我校校园足球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二、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德育处、艺体中心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具体指导校园足球工作的开展。
2.各班级设立班级足球辅导员,负责班级足球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三、校园足球工作内容1.校园足球课程设置:根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将足球纳入体育课程,每周安排一定课时进行教学。
2.校园足球课余训练:在课后、周末及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足球训练,提高学生的足球技能。
3.校园足球竞赛:定期举办校内足球比赛,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校外比赛。
4.校园足球师资培训:定期组织体育教师参加足球专项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足球技能。
5.校园足球文化建设:通过举办足球文化节、足球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足球氛围。
四、校园足球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校园足球工作顺利开展。
2.完善校园足球场地设施,满足教学、训练和比赛需求。
3.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校园足球工作顺利开展。
4.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防护措施,确保学生在足球活动中的人身安全。
5.加强家校合作,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和支持校园足球工作。
五、校园足球工作考核1.定期对校园足球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对校园足球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校园足球工作组织领导、场地设施、师资培训、课程设置、竞赛活动、安全防范等方面。
3.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学校足球课余训练规章制度

学校足球课余训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足球课余训练活动,提高学生足球水平,促进学校足球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训练时间1. 学校足球课余训练时间为每周三次,每次两小时,具体时间由学校足球教练根据学生的时间安排确定。
2. 学生应遵守训练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训练内容1. 学校足球课余训练包括技术训练、体能训练、比赛训练等内容,以提高学生的足球技术和比赛能力为主要目标。
2. 训练内容由学校足球教练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学生应认真听从教练的指导,积极参与训练。
第四章训练要求1. 学生参加学校足球课余训练应穿着专业足球服装和足球鞋,不得携带贵重物品,以免影响训练。
2. 学生应保持训练场地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训练场地上吸烟或喧哗,以确保良好的训练环境。
3. 学生应遵守训练纪律,听从教练的指挥,不得私自离开训练场地或擅自修改训练计划,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奖惩制度1. 学校将根据学生在学校足球课余训练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表扬、奖金等,以鼓励学生努力训练,提高足球技术。
2. 如果学生在学校足球课余训练中出现违纪现象,如迟到早退、擅离训练、破坏纪律等,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训等。
第六章教练团队1. 学校足球课余训练的教练团队由学校足球教练和助教组成,他们应具备相关的足球教练资质和丰富的训练经验,能够有效指导学生进行训练。
2. 教练团队应严格遵守培训纲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定期制定合理的训练计划,组织学生进行训练,并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纠正。
第七章其他规定1. 学校足球课余训练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场地不合适等,将暂停训练,具体情况由学校足球教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学校足球课余训练规章制度由学校足球教练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不定时更新和调整。
第八章审核与解释学校足球课余训练规章制度由学校进行审核后生效,具体解释权归学校足球教练团队所有。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
一、比赛对象
1. 参赛队伍需为学校组织的足球队,每队由学生组成,且必须有一名教练或指导老师负责。
二、比赛时间
1. 校园足球活动竞赛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赛季,每个赛季设立联赛和杯赛两个阶段。
2. 联赛阶段每队要参加所有赛事,按照赛果进行积分排名。
3. 杯赛阶段采用淘汰赛制,比赛时间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
三、比赛规则
1. 比赛遵循足球规则进行,每场比赛90分钟,分为上下半场。
2. 每支队伍必须至少有11名球员,其中包括1名门将。
3. 比赛使用裁判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裁判和工作人员
1. 每场比赛有至少一名主裁判和两名边裁进行执法。
2. 每队必须派出一名负责安全的工作人员,负责保障比赛秩序和安全。
五、奖励
1. 联赛和杯赛的前三名队伍将获得奖杯和奖金。
2. 每场比赛最佳球员和最佳进球将获得奖品和表彰。
六、纪律
1. 比赛中所有参与者必须遵守纪律,不得进行任何违规行为。
对于发生违规行为的个人或队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七、重要事宜
1. 每个队伍必须遵守组织者的指引和安排,如有异议需提前沟通协商解决。
以上是校园足球活动竞赛规章制度的一些主要规定,希望各位参赛队伍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比赛的公平公正和秩序。
小学足球课余训练规章制度

小学足球课余训练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足球课余训练,提高学生足球技能水平,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加强学生身体素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学足球课余训练时间为每周一次,每次训练时间为1.5小时,具体时间为下午4:00-5:30。
训练地点为学校操场或足球场。
第三条训练前学生必须进行热身运动,包括跑步、拉伸、抓地、等动作,确保身体充分准备好迎接训练。
第四条学生在训练期间必须听从教练的指挥,按照训练计划和要求进行训练。
不得擅自离开训练场地,不得随意打闹。
第五条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电脑、游戏机等电子产品参加足球训练,保持专心致志,全力参与训练。
第六条学生在训练期间应当遵守纪律,不得丢弃垃圾,保持训练场地整洁。
第七条学生应当尊重教练和队友,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提高足球技能水平。
第八条训练结束后,学生应当及时整理自己的装备,离开训练场地。
如有脏乱现象,需自行清理。
第九条如果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训练,应当提前请假,不得擅自缺席。
第十条学生在训练中如有受伤情况应及时报告教练,得到及时的处理和照顾。
第十一条教练有权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态度进行奖励和惩罚,以激励学生更好的表现。
第十二条学生在训练过程中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训练资格。
第十三条学生及家长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小学足球课余训练的秩序和良好氛围。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订,另行通知。
以上为小学足球课余训练规章制度,望广大学生和家长遵守,共同努力,让小学足球课余训练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
足球训练和竞赛规章制度

足球训练和竞赛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1.1 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足球训练和竞赛活动,促进体育健康发展,提高选手技术水平,营造良好的比赛氛围。
1.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足球训练和竞赛活动,包括学校、俱乐部和社区的足球比赛。
1.3 参加足球训练和竞赛的选手、教练员和裁判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服从组织管理,维护比赛秩序。
第二章:训练规定2.1 参加足球训练的选手应当按时到达训练场地,穿戴统一训练服装,遵守教练员的指示,严格训练纪律,不得旷课。
2.2 教练员应对选手进行科学的训练安排,合理安排比赛训练计划,培养选手的技术和意志品质,提高整体实力。
2.3 训练期间,选手应当克服困难,勇于挑战自我,发扬团结合作精神,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第三章:竞赛规定3.1 参加足球竞赛的选手应当遵守比赛规则,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员的判罚,维护比赛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
3.2 竞赛前,各队应当按时到达比赛场地,穿戴统一比赛服装,参加开幕式,展示良好的体育精神。
3.3 比赛期间,选手应当发挥团队协作精神,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努力争取胜利,尊重对手,不得恶意攻击他人。
第四章:裁判规定4.1 裁判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道德操守,熟悉比赛规则,公正公平地执法比赛,保障比赛公正。
4.2 裁判员应当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不得因个人恩怨或其他原因偏袒任何一方,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裁决。
4.3 裁判员在比赛中应当保护选手的人身安全,疏导比赛秩序,正确处理纠纷,维护比赛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违规处罚5.1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赛等。
5.2 对重大违规行为,如使用兴奋剂、打架斗殴、恶意伤人等,应当终止比赛,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5.3 被处罚的选手、教练员和裁判员有权提出申诉,经组织审核确认后,给予合理处理。
第六章:附则6.1 本规章制度由足球协会负责管理,定期更新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修改。
校园足球队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旨在为校园足球队提供一个严谨、有序、和谐的发展环境,确保球队在训练、比赛、管理等方面有章可循。通过明确各成员的职责与权益,加强球队纪律,提高球队综合素质,为学校足球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全体教练员、队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为球队的美好未来努力奋斗。
4.教练员应定期对球队训练和比赛进行总结,为球队发展提供建议。
十三、球队装备与场地
1.球队应为队员提供必要的训练装备,包括球衣、球鞋、护具等。
2.队员应爱惜球队装备,损坏需照价赔偿。
3.球队训练和比赛场地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安排,确保场地安全、设施完善。
4.队员在训练和比赛前后,应协助教练员做好场地器材的整理和归还工作。
2.球队设助理教练一名,协助主教练开展训练和比赛工作。
3.球队设队长一名,负责队员的纪律管理、比赛组织及与教练的沟通。
4.球队成员分为一线队和预备队,根据训练和比赛表现进行选拔和调整。
三、训练与竞赛
1.球队每周进行至少三次集体训练,每次训练时长不低于90分钟。
2.队员需按时参加训练,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主教练请假。
3.球队重组时,应重新选拔队员,确保球队正常运作。
4.球队解散与重组期间,队员有权了解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七、球队会议与沟通
1.球队应定期召开全体队员会议,讨论球队事务,传达重要信息。
2.队员会议可作为队员之间、队员与教练员之间沟通的平台,促进相互理解和支持。
3.教练员应定期与队员进行个别沟通,了解队员的思想动态和技术需求,提供个性化指导。
2.处分决定由教练组提出,报学校体育部门批准后执行。
3.队员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学校体育部门提出申诉。
4.严肃处理球队内部的违纪行为,维护球队纪律和秩序。
全国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

全国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青少年足球运动的发展,提升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全国校园足球竞赛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体育政策制定,旨在规范和推动全国校园足球竞赛活动。
第二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是学校间、地区间、全国间的足球比赛,参赛对象为中小学生,分为不同年龄组别。
比赛项目包括男子足球比赛和女子足球比赛。
第三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组织机构为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中国足球协会。
第四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遵守《体育竞赛规则》和《国际足球规则》。
第五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实行总局自承办、地方部门配合、学校组织参加的原则。
第六条参加全国校园足球竞赛的学校必须遵守比赛纪律,尊重裁判员和对手,严禁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和违规操作。
第七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实行公平公正原则,保证每个参赛学校的权益。
第八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以促进校园足球普及和提升为宗旨,着重培养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和赛事精神。
第二章参赛资格和报名第九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参赛对象为全国各地中小学生。
第十条参加全国校园足球竞赛的学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注册的中小学校;2. 学校教师队伍健全,有专业的足球教练;3. 学生队伍健康、团结,并经过正规训练。
第十一条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1. 报名表;2. 学生身份证明;3. 教师资格证明;4. 足球教练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报名费用由学校承担,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报名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学校可参加全国校园足球竞赛。
第三章赛程和规则第十四条全国校园足球竞赛分为预赛、淘汰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第十五条比赛规定每队必须有一名教练员和一名医务人员在场指导。
第十六条比赛时间、场地、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第十七条比赛规定每队可报名30名学生,每场比赛上场队员不超过11名。
第十八条比赛采用积分制,胜积3分,平积1分,负积0分。
第十九条比赛规定每场比赛不超过90分钟,半场休息时间为15分钟。
学校足球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足球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学生体育锻炼,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校内足球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1. 校内足球队的组建1.1. 校内足球队必须经过学校体育部门的审核与批准,且遵守学校有关体育活动的管理规定。
1.2. 校内足球队的组建由学校体育部门负责,根据学生的兴趣和体育水平进行选拔。
2. 导师与教练员2.1. 每支校内足球队都必须有一名指导教师作为导师,负责组织和指导球队的日常活动。
2.2. 每支校内足球队必须配备一名合格的教练员,负责训练和指导球队的技术和战术。
3. 训练场地与设备3.1. 学校应当提供足够的足球训练场地,并确保场地安全、卫生和运动员的人身安全。
3.2. 学校应当提供足球比赛和训练所需要的设备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三章运动员管理1. 入队资格1.1. 没有身体残疾或不适合进行足球运动的学生不能参加校内足球活动。
1.2. 始终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行为。
1.3. 所有参加足球活动的学生必须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并得到医生的批准。
2. 训练与比赛2.1. 运动员必须按时参加训练和比赛,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提前向教练和导师请假。
2.2. 运动员必须认真听从教练和导师的指导,积极参与训练和比赛。
2.3. 运动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体育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不得有恶意犯规、挑衅和侮辱行为。
3. 服装与装备3.1. 运动员必须按照规定穿着足球服装和鞋子参加训练和比赛。
3.2. 运动员必须携带个人装备和器材,并对其进行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借用和损坏。
第四章教练员管理1. 专业素养1.1. 教练员必须具备足球教练的相关资质和证书,且经过学校体育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1.2. 教练员必须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定期参加培训与考核。
2. 教学与训练2.1. 教练员必须根据学生的年龄、能力和兴趣,有针对性地制定训练计划和教学内容。
2.2. 教练员必须合理安排训练和比赛的时间,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江县实验小学校校园
足球课余训练和竞赛规章制度
为规范我校的足球训练,循序渐进的提高我校足球运动水平,特制订足球课余训练和竞赛制度:
1.体育教师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经常开展业务学习,认真提高业务素质。
2.认真钻研小学足球教学课程标准,超周备课,教案书写规范,重点难点突出,教法、学法要求明确。
3.体育教师必须坚持穿运动服装、运动鞋上课。
4.教师上课要充分利用足球运动器材,做到上课充分利用,下课及时归还。
5.认真抓好课余训练,教练员在训练时间应提前到场,每项训练均要写出详细计划。
6.制定各学段训练计划,分配锻炼项目、活动内容、场地器材。
强调学生集体活动,坚持考勤检查制度。
课外活动时间,班主任和各科教师不得随意占用。
7.及时发现体育人才,选好苗子,打好基础,做好“一条龙”的训练和衔接工作。
8.教练要讲明动作要领,做出示范动作,提出注意事项,并加强安全保护。
9.要爱护球门及其他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10.自觉遵守足球训练时间,不得影响正常上课秩序。
11.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力争取得优异成绩,为校争光。
12.任何比赛严禁与裁判员、对方队员、对方啦啦队等发生冲突。
13.对待任何训练、比赛都要力争发挥自己最好水平。
比赛中积极进取、奋勇拚搏,无论是领先还是落后,都要在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下完成比赛。
中江县实验小学校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