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议制度
乡镇党委会议制度

乡镇党委会议制度乡镇党委会议制度乡镇党委会议制度一、召开时间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镇党委书记召集主持。
如果镇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主持。
二、参加人员党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出席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请假情况由镇党政办公室汇总后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三、议事范围1、研究制定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经技区工委、工业滤布管委决议、决定的措施;2、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
3、讨论通过镇党委、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4、研究决定各部门提报的涉及全镇的重大事项。
5、研究决定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6、研究部署每周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7、通报上周督查落实事项,研究下周需督查落实事项。
8、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四、议题提报各分管领导提报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事先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党委会议议题主要来源:党委主要领导批示需要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滤布各分管领导提报的重大问题。
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各部门提报会议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于党委会议前一个工作日报送党政办公室。
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由主办单位就议题内容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取得共识;意见不一致的,提请党委分管领导协调,经协调后仍然保留不同意见的,主办单位要在汇报材料中加以说明,供党委会议决策参考。
五、会议汇报和讨论会议议题由分管领导按材料进行简明扼要汇报,汇报完毕后,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发表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议定相关事项。
六、会议纪要党委会议研究的问题和决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会议形成的决议,由镇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公室列入相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送:乡镇党委先进事迹材料乡镇党委先进事迹材料标题:乡镇党委先进事迹材料镇党委下设*个嘎查党支部,*个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个党支部,*名党员,*名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医院党委会议制度

医院党委会议制度一、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二、党委会的主要内容:L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事项;2.审议需要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以及医院总支、支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3.审议医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4.研究部署、分析研判医院意识形态工作;5.研究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阶段性工作部署;6.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7.研究制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8.审批新党员;9.其他需要医院党委讨论决定的重大、重要问题。
三、每次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或者由其党委成员提出建议,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议题确定后及时向党委成员通报,以便准备意见。
会议期间不得临时动议题外事项。
四、党委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
五、党委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委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
对重大问题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通过表决形成决议。
六、党委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
党委成员对党委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党委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分管的成员应主动负责地做好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承办的事项,党委办公室要及时督促和了解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做出报告。
七、参加会议人员(含列席人员)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正确宣传贯彻会议决议。
会外不得散布会议讨论中的意见分歧。
八、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地点,并做好记录。
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院党委在学院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学院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党委形成的决议交院长组织执行,并支持院长的工作;院长要对党委会负责,接受党委的监督。
第三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及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学院建设以及党务工作、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重要决定、指示和决议,结合学院的实际,作出相应的决定,提出执行意见。
第五条审议通过党委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
第六条审议通过党委制订的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第七条讨论和研究有关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校园稳定等重大工作事项,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第八条讨论决定院长提出的学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学院其他应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1)教学、科研、人事、后勤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改革措施。
(2)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学院长远发展规划、校园总体规划方案。
(3)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4)学院招生计划及毕业生就业方案。
(5)学院财务预、决算方案,重大项目开支和新的基建项目。
(6)重大投资项目和信贷项目。
(7)学院重要机构设置、编制变动、专业设置的调整。
(8)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各类职称评审和聘任。
(9)院长或院长办公会议认为应该提交党委讨论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九条讨论研究有关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统战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就有关问题作出相应的决定。
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委会会议职责,提高会议效能和议事效率,使党委会议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二条研究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在本单位具体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第三条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
第四条研究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研究决定党群干部的任免报批、本单位员工队伍建设规划、党群工作人员职称评定与聘任方案、人事调动、奖惩、离退休工作等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和重要政策。
第六条研究决定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对各基层单位党组织改选结果和分工及换届结果的审批和领导班子的配备,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讨论决定其它需要党委会研究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会议的举行第八条党委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党委书记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九条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召集并主持。
第十条党委会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的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党委会会议必须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
第十二条党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十三条列席人员在讨论相关议题时进入会场,讨论结束时即退出会场,议题需表决时列席人员不参加表决。
第四章议事程序第十四条党委会委员可提出党委会讨论的议题。
重大议题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前,应进行充分地沟通和酝酿。
第十五条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党群工作部会前征求党委委员的建议,突出重点、统一安排,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十六条凡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的议题,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应提出具体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送交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汇总议题并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后通知与会人员。
党委系统会议制度

党委系统会议制度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规范会议运作,制订本制度。
一党委会1、党委会每季度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2、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听取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参与“三重一大”决策。
3、党委书记主持会议,书记不在,可委托其他党委成员主持。
党委成员参加会议。
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其他同志列席,有事不能到会,需向主持人请假。
4、会议决议,分不同情况采用举手、投票的方式形成。
5、党委会由党委办公室筹备。
二思想政治工作会1、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2、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任务是,总结工作,安排任务,交流经验,传达上级思想政治工作指示精神。
3、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由党委成员主持,公司党群部门和基层政工人员参加。
4、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由宣传部筹备。
三党建座谈会1、党建座谈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2、党建座谈会的任务是,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提出党建工作方向。
3、党建座谈会由党委成员主持,公司党务工作者参加。
4、党建座谈会由党委办公室筹备。
四政工例会1、政工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2、政工例会的任务是,总结当月工作,交流经验,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安排下月任务。
3、政工例会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政工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总支)书记参加会议。
4、与会人员都要做好发言准备,发言要有观点、有新意。
5、政工例会由党委办公室筹备。
五党建工作的调研与巡视1、党委每童年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党建工作调研与巡视。
2、调研与巡视的任务是,了解基层党建工作现状、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调研和巡视分析情况、发现典型、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党建工作的新思路。
3、调研与巡视由公司党委成员带队,组织政工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支部书记代表参加。
4、调研与巡视前要有工作提纲,工作结束后要有调研巡视报告,报告要有观点、有思路、有典型。
5、党建的单项工作可根据需要随时组织巡视和调研,人员组成不作规定。
党委会议制度

****局党委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局党委集体领导制度,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党委是对局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党组织,在局机关和局系统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党委会议不定期召开,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第四条参加党委会的成员是全体党委委员。
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不是党委委员的,可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内容,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第二章主要议事范围第五条局党委会议的主要议事范围包括:(一)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文件、会议精神,讨论和决定局机关、局系统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局党委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措施。
(二)讨论通过局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报告。
(三)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研究通过重要的党务工作规章制度。
研究决定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四)研究决定局机关和局系统党组织的建立和调整。
定期听取、讨论局系统各党总支(支部)工作报告,分析其工作状况,检查对局党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意见的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组织建设的具体意见。
分析局机关、局系统党员、职工和雇员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五)研究拟定局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局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计划或方案;研究决定局机关中层干部和局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的任免、录用(聘任)、奖惩、考核、教育和监督意见;研究审定局系统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引进人才计划或方案。
研究编制、内设机构、职责、干部交流、轮岗等事项。
(六)研究决定受局党委表彰和区委要求局党委审核或推荐的重要奖励的集体、个人名单;研究决定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名单。
(七)讨论决定局机关和局系统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和措施。
市局党委会议制度

市局党委会议制度
一、局党委会议是局党委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而实施决策的最高形式。
凡涉及局的重大决策、重大资金活动、干部任免调配等事项都须报经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二、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党委成员参加。
三、党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四、党委会议的通知和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五、提交局党委会议讨论的文件和有关资料,一般应在会前印发各党委成员。
六、必要时党委书记召集党委扩大会议,参加人员可按会议内容临时确定。
七、如遇重大紧急事项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但在局的党委成员又达不到半数以上时,可采取各成员分别圈阅的方式作出决定。
八、局党委会议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其所作出的决定,执行部门和个人必须坚决执行。
九、党委会议参加者必须对会议内容严格保密,对尚未公布的会议决定和会上讨论的内容一律不得外传。
如有违反并产生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十、党委会议的决定,明确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并反
馈给局党委。
学院党委会议制度

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党委决策水平,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一、会议的召开(一)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必要时可增加。
(二)党委会议由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召开。
(三)党委会议需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四)党委会议每次召开的时间、日期和议题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由综合办提前1至2天通知与会人员。
(五)党委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会议记录要注明缺席原因。
(六)党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请相关系、科负责通知列席参加。
(七)综合办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起草会议纪要,由书记签发。
年末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按时间顺序整理归档。
(八)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议事的范围(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指示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决定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及阶段性工作要点。
(三)研究决定院党委难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问题请示、重要情况汇报。
(四)制订实现年度绩效工作目标和保证重大决策的实施措施。
(五)审批基层党支部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及党员发展工作。
(六)研究制定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干部培养、教育、考核、监督、管理等重要举措。
(七)学院纪检、工会、团委、职工代表大会、统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八)其他需要党委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三、议题的提出(一)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党委委员按照各自的分工提出,会议的议题应符合议事范围的规定。
(二)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综合办汇总后报书记审批。
四、会议的进行(一)党委会议应按照预先确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临时提出的议题除紧急情况经书记批准外,一律不予讨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Q./SZY/C1.01.02-2008
陕西中烟工业公司澄城分厂党委会议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加强企业党委会议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党委会的程序、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厂党委会议的管理。
2职责
2.1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
2.2党委会的会议议题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经书记同意后安排会议。
2.3会议的内容、议题确定后,由综合办公室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和行文的准备工作。
3党委会会议的频度、主持人和参加人员
3.1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
3.2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
书记因故不能到会时,由副书记负责主持。
3.3党委会由全体党委委员参加,综合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会议内容,可请有关党员干部列席,列席会议的人员需由党委书记决定。
4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内容
4.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的主要措施。
4.2企业发展、职工福利待遇等生产经营重大事项。
4.3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4.4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群组织建设、组织发展。
4.5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工教育。
4.6精神文明、企业文化建设。
4.7中层管理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任免。
4.8审查基层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审定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
4.9职工代表大会的重大问题,包括:主席团人员、工会委员人选、会议议题、工作报告等。
4.10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武装部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汇报。
4.11党委认为必须讨论和决定的其它议题。
5党委会的要求
5.1党委会形成的决议,除会议确定有关党委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外,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5.2参加会议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对党委会的决议不得随意扩散。
5.3党委会记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并由专人保管。
6附则
6.1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三日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