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逐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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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实行安全逐级检查制,即各级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各级部门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通过检查可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高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搞好隐患整改。

安全隐患治理要有始有终,不敷衍了事,对整改不彻底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要符合实际,符合安全规范。

工厂生产技术科根据安全检查结果,对发现隐患的岗位或部门下达整改指令。

整改指令要明确隐患部位、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时间、整改责任。

整改时间分为限期整改和立即整改,可根据整改难度和危害程度具体划分时限。

部门发现自身隐患的要书面报告生产技术科,并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

整改部门根据审核方案对隐患部位进行改造。

改造过程中,部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及进度负责,如出现问题可与生产技术科监督人员协商解决。

方案实施要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彻底杜绝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整改完毕后,由部门负责人向生产技术科提出验收申请。

生产技术科会同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隐患部位进行再次检查,确认隐患消除后,出具隐患整改确认书。

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继续责令限期整改。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稳定发展,各级政府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和规范,企业要严格按照这些制度和规范进行管理。

本文将介绍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逐级监察制度逐级监察是指从企业内部到上级监管部门进行逐级监管、逐级审核、逐级追责的一种制度。

具体来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内部安全生产检查。

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也应当定期进行监察,及时发现和排查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并对企业进行整改。

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逐级监察制度的具体要求如下:1.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标准和规程。

2.企业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日常经营管理中。

3.企业要及时发现和排查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追踪整改进度。

4.各级政府部门要定期进行监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审核并指导企业的整改工作。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是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

企业需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具体要求如下: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和规程。

2.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随时发现和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3.对于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追踪整改进度。

4.排查、整改工作要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岗位上,实行责任追究制,落实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结语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是企业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本文介绍了此制度的要求和实施步骤,企业和各级政府有必要认真贯彻实施,保障员工安全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本制度,规范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程序和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全体员工。

三、定义1.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指上级对下级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事故隐患排查:指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和辨识。

3. 整改:指对事故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和改正。

四、程序与要求1.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1.1 上级单位应定期对下级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逐级监察,确保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合规性。

1.2 上级单位的监察部门应按照事先制定的监察计划进行监察,监察计划包括监察的时间、地点、监察的重点内容等。

1.3 监察部门应随机选取监察对象,并向被监察对象通报监察时间,确保监察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4 监察部门监察时应详细记录监察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提出的整改要求等。

1.5 监察部门应在监察结束后将监察结果及时通报给下级单位,并督促下级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2.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2.1 企业应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2 事故隐患排查由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可以邀请专业人士参与。

2.3 事故隐患排查应包括对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和辨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2.4 事故隐患的整改应由责任部门负责,整改时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必须做到及时、有效。

2.5 整改后,企业应组织验收,并记录相关的整改情况,确保隐患得到有效处理和改正。

五、责任与处罚1. 上级单位监察部门负责对下级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察,并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要求。

2. 下级单位应积极配合上级单位的监察工作,并按要求整改。

3. 对于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上级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直至责令停产停业。

4. 对于因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厉处罚。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是指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持续改进,逐级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的制度和程序。

具体内容如下:
1. 逐级检查:按照企业组织机构的层级,从高级领导到一线员工,逐级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高级领导通过巡查、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中层管理人员对下级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关注隐患整改情况、培训和宣传教育的落实情况等。

一线员工则需对自己的工作环境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汇报问题。

2. 事故隐患排查:各级单位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重点关注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

通过对生产设备、作业场所、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和记录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机械设备故障、电气线路老化、防护设备缺失等。

3. 整改制度: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各级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整改。

整改责任人应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后,需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进行复查确认。

通过逐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时,也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被广泛采用。

这一制度基于逐级监管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原则,旨在提高工作安全性,预防事故发生,并及时消除隐患。

具体来说,逐级监察指的是从上级单位到下级单位之间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每个单位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程序。

上级单位负责审核并提供指导和指示,下级单位负责遵守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动。

这样的逐级监察机制能够有效地传导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形成上下级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相互支持。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是指定期或随时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的制度。

通过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等各个方面进行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对其进行记录和排查。

隐患排查的结果需要及时整理并进行评估与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关的督查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复查,以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通过层层监督和及时整改来提高工作安全性,预防事故发生。

这一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合和主动参与,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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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促进生产正常运转,一项严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必不可少的。

其中一项重要的管理方案就是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它的实施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问题,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企业经济成本。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探讨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实施。

1.逐级检查的环节和内容安全生产逐级检查是一项经常进行的工作,从企业最高层开始,逐级向下巡查。

逐级检查的的环节包括: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工程主管、班组长等。

从管理层次上来看,从高到低层次顺序逐级负责,保证安全红线得以守护。

逐级检查的内容应该至少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作业环境的安全条件、设备、机器的完好性、岗位人员职业技能的熟练程度、安全用电、防爆、消防等系统的出口情况、危险区域、安全标志标识的规范化需求、应急排险设备的完整性、危化品和垃圾采取的措施、危险源分析和控制实际操作等。

2.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了进一步消除潜在的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常态化,需要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该制度应要求从事故易发区域、安全设备、管线设施、机器设备、电气设备等方面进行逐步排查。

接受排查的内容还应包括危险源分析、排查要求、消除方式、排查时的方法、隐患报告等。

在排查过程中,应参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要求,继续完善制度。

3.隐患整改制度一旦发现隐患,应当及时做出整改措施,保证避免类似事件反复发生。

因此,制定隐患整改制度是必要的。

整改制度的要求与排查制度类似,应统一整改方案,配备必要的工具和人力。

而在整改之后,必须进行验收,确保隐患的处理得当。

在隐患整改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不忽略对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流程中应有明确的防护措施。

特别是对于那些对职工生命安全影响较大的隐患,需要把整改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上,确保形式主义的去留风险。

总之,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实施,是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和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重要途径。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产持续稳定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对这个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并强调不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

一、制度的目的与依据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该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等。

三、具体内容及要求1. 逐级检查制度(1)每周举行一次逐级检查会议,由企业领导或主要负责人主持。

(2)会议内容包括对各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设备设施的运行安全、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逐级检查会议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向上一级汇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相关文件中,以备后续参考。

2.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每月举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会议,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主持。

(2)会议内容包括对各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3)排查会议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向上级汇报,并将排查结果整理归档。

3. 整改制度(1)针对逐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并责成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整改。

(2)整改过程中,要及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

(3)对于未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四、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执行(1)制度的执行主要由企业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负责,他们要时刻关注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各级检查和排查会议的召开,由相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一、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制度1. 目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有效地落实,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 组织机构:设立安全生产逐级检查组,按照级别设置不同层次的检查组,由安全生产责任人、监管部门代表、工会代表等组成。

3. 检查频率: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逐级检查,高风险、高危险行业和企业要加大检查频率。

4.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各级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分解情况;-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的情况;-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情况;-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措施的完备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 安全生产台账和档案的管理情况。

5. 检查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表;- 进行现场检查,采取随机抽查、集体讨论和个别访谈等方式;- 填写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书;-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跟踪,督促落实。

6. 检查结果: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和整改通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对表现优秀的进行表扬和奖励。

7. 监督和反馈: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下级进行检查,同时下级单位也可以对上级进行抽查和监督,形成双向监督机制。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 目的: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生产风险,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 组织机构:设立事故隐患排查组,由安全生产责任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等组成。

3. 排查方法:采取定期排查、专项排查、临时排查等方式,重点排查高风险、高危险环节和区域。

4. 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操作可靠性;- 生产工艺、工作环境和危险源的控制措施;- 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物品堆放、通道疏散和防火隔离措施;-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性;-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情况;- 灭火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完备性;- 消防通道、疏散标识和应急照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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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治理闭环管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2.适用围东三县公司;辛集市中晨燃气、晋州市伟业燃气、深州伟业燃气。

3.原则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实行各级行政正职负责制。

事故隐患治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五定”、“三不交”。

“五定”是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不能马上整改的定临时防措施,需要技改解决的定整改资金。

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站队,站队能整改的不交到辛集市中晨燃气、晋州市伟业燃气、深州伟业燃气;辛集市中晨燃气、晋州市伟业燃气、深州伟业燃气能整改的不交到东三县公司。

4.职责4.1辛集市中晨燃气、晋州市伟业燃气、深州伟业燃气、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本职责是:1、编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明确隐患排查和治理责任。

2、保证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3、定期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4、按期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部汇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4.2 公司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1、审查隐患排查计划,定期主持隐患排查,保证隐患“五定、三不交”。

2、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听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汇报;3、协调解决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4、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奖励所需的资金。

4.3主管安全副职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管理职责,其他各级行政副职对其分管工作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定期向行政正职汇报工作情况。

4.4 安全部门或安全专工、兼职安全员在隐患排查和治理中负监督、管理责任,主要包括:1、监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行情况;2、协助或组织本单位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和分析;3、建立本单位事故隐患台帐,并实施动态管理;4、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总结分析报告。

4.5 各站队、班组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治理,不能完成的及时上报。

5.安全生产逐级检查5.1 岗位巡查生产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公司生产操作规程要求,在作业前或定时对本岗位负责区域进行巡查,对工作使用器材、工具等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做好记录。

(留存照片)5.2 班组安全生产检查班组长(站长)每天对负责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准确掌握易产生事故隐患的环节、部位及危害程度,规现场管理,维护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不能立即排除和班组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向子公司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留存照片)5.3 子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本单位正职应每周对本单位负责区域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按照安全检查容对现场的隐患进行查找,并提出整改要求,检查结果应并做好记录;子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组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年度计划。

5.4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专业性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行政企管部、运行保障部、客户服务部等)按照公司职能分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编制部门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对分管业务围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

5.5 安全部的安全检查安全部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公司级综合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可与综合检查合并),完成检查表。

并对公司各单位安全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5公司综合检查综合检查是指在季度初、节前或国家重大活动前进行的安全检查,由公司主管领导带队,安全风险控制部、运行保障部或其他职能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性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由组织部门制定检查计划,参加检查的部门根据检查要求编制检查表,并做好记录。

5.6总经理安全检查公司总经理带队,主管副职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综合检查,每半年至少一次,相关职能部门编制检查表,并做好记录。

5.7 安全检查容各级检查可以根据需要编制检查表,主要容应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3、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4、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6、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情况;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情况;8、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9、作业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情况,对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10、起重、吊装、动火、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和缺氧环境等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11、生产经营单位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和治理情况;12、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13、其他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

5.7 检查人员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进行记录、分级,并提出隐患整改建议。

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6.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定义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6.2 事故隐患的分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三级。

6.2.1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的隐患。

主要包括从业人员一般性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等不安全行为,以及可以在五个工作日排除的设施、设备、环境存在的一般性缺陷等。

6.2.2 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

包括严重的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等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环境存在的具有较大危险性的缺陷且十五工作日可以排除的隐患。

6.2.3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十五个工作日日以上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以及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3 事故隐患的整改6.3.1 各单位自查发现事故隐患整改6.3.1.1 子公司、各部门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的主体,负责本单位各级检查发现的所有事故隐患(包括本单位自检自查、职能部门专业性检查、安全监督部门检查、公司综合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包括政府相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

6.3.1.2 负责对各级检查发现的所有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台帐》(格式见附件),负责重大事故隐患到当地设区市及以下政府相关部门的备案工作。

6.3.1.3 各岗位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班组长。

班组长应准确掌握易产生事故隐患的环节、部位及危害程度,规现场管理,维护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不能立即排除和班组无能力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向子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3.1.4 自检自查隐患整改完成后由本单位进行验收(一般由隐患发现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进行隐患消项并完成资料归档。

6.3.2 联合(或称综合)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6.3.2.1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安全部依据部门职责对各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检查(或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并提出处理建议,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6.3.2.2 一般和较大隐患整改通知单由部门经理签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由该部门分管领导签发。

6.3.2.3 隐患下达部门对隐患整改情况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隐患整改验收单》。

重大隐患验收工作由该部门分管领导主持进行。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控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子公司、职能部门、公司安全部三级监控。

子公司对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职能围对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隐患的闭环管理,对于没有按照计划进行隐患整改的单位下发《隐患整改督办卡》。

安全部对公司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分析,对于执行计划不及时的下发《隐患整改督办卡》,并对整改计划完成情况实施考核。

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1、各单位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治理,并根据事故隐患的性质和治理难度,明确事故隐患的治理人员、督办人员和验收人员。

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要做好隐患治理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2、各单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岗位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事故隐患的识别和处理能力。

3、各单位每年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要充分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编制,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纳入措施计划当中,并优先安排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对于已安排的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各单位要将危险源的事故隐患作为排查重点,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尤其是重大危险源,必须及时消除隐患。

5、各单位发包、出租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及设备,应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并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应明确:(1)双方各自负担的事故隐患排查职责;(2)各自管理的区域围;(3)隐患的报告程序;(4)隐患的评估、治理及有关资金安排;(5)其它应该规定的容。

6、各单位要加强排查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隐患,制定可靠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建立与自然灾害预报单位的沟通渠道,当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必须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并加强监测,发生险情时要向当地政府、安监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7、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措施并落实,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监控措施至少应包括以下容:(1)保证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的条件;(2)对生产装置、设施监测检查的要求;(3)潜在的危害及影响,以及防控制措施;(4)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5)明确监控程序、责任分工和落实监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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