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执行异议答辩状
关于房产纠纷的答辩状撰写

关于房产纠纷的答辩状撰写尊敬的法官:我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拟就本案作出如下答辩:一、关于原告的主张1.1 本案的原告声称在xxxx年x月x日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销售合同,并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要求被告立即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原告。
1.2 原告还声称,在购房过程中被告未能向原告如实告知房屋的真实状况,导致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请求法庭判决被告退还全部购房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我方的答辩意见2.1 对于原告的主张,我方首先要澄清的是,我方与原告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确实存在,但我方并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
根据合同的条款,我方已经履行了向原告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义务,并据以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所有权合法地转让给了原告。
2.2 关于原告所声称的房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在签订合同之前,我方已经向原告提供了详尽的房屋信息,并充分告知了房屋的实际状况。
原告在购房过程中也对房屋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并未发现与所提出问题相符的情况。
2.3 如果原告对房屋质量存在异议,我们认为原告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并承担相应的鉴定费用。
至今原告并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仅仅是单方面的主张,因此不能成立诉讼请求。
三、证据的呈递3.1 作为答辩方,我方将根据法庭的要求提供以下证据支持我方的答辩意见:3.1.1 合同及相关附件:我们将提交原告与我方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及相关附件,以证明我方已履行了合同约定的转让房屋所有权的义务。
3.1.2 房屋信息资料:我们将提供详尽的房屋信息资料,证明我方在购房过程中充分履行了向原告告知房屋实际状况的义务。
3.1.3 证人证言:我们将提供具体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原告在购房过程中对所购房屋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未发现所声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3.1.4 房屋鉴定报告:如果原告坚持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我方将承担委托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报告作为证据。
执行异议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答辩人:XXX,住所地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总经理。
答辩人针对异议人XXX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答辩如下:一、案涉房产目前仍登记在被执行人XXX名下,异议人XXX未办理权属登记,对案涉房屋不享有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案涉房产为被执行人XXX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有权对其进行查封,异议人无权干涉法院合法的执行行为。
本案案涉房产经XXX法院查明所有权人系XXX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以XXX号法律文书对案涉房产进行查封,本案查封的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权利确认应以登记为准,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即使异议人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实际占有了该房产,但并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来转移所有权,本案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系XXXX有限公司,异议人对执行法院合法的执行行为无权干涉。
二、本案被执行人系房地产开发企业且被执行的不动产系登记在其名下的商品房,异议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请求排除强制执行的,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首先,异议人在执行法院查封案涉房产之前并未就案涉房屋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异议人仅是与XXX有限公司签订了《XXX 订购单》,未签订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的情形。
其次,本案案涉房屋系商铺,并非用于居住,且根据现有证据可知,异议人XXX将案涉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的情形,异议人不具有排除执行的权利。
综上,异议人的异议申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对案涉房屋不享有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异议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并尽快执行。
房产答辩状格式范文

房产答辩状格式范文# 房产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姓名],男/女,[民族],[出生年月日]出生,住[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被答辩人:[姓名],男/女,[民族],[出生年月日]出生,住[住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一、答辩事由。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房产纠纷一案,现答辩人针对被答辩人的起诉,提出答辩如下。
二、事实与理由。
1. 关于房产产权归属。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里声称[具体房产地址]的房子应该归他/她所有,这可真是有点莫名其妙。
那房子啊,从购买、装修到一直以来的使用和维护,可都是我在操持。
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我可是拿出了自己多年的积蓄,付了大头的首付,每个月的房贷也都是我像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按时去还的。
就像种树一样,我辛辛苦苦浇水施肥(交钱还贷),现在树长大了(房子在那好好的),被答辩人突然跑过来说树是他/她的,这不是无理取闹嘛。
而且购房合同上明明白白写着我的名字,这就好比是树的“出生证明”,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2. 被答辩人所说的“口头协议”被答辩人提到什么口头协议,说当初有约定这房子有他/她一份。
这可就有点空口无凭了。
咱们生活里虽然有时候会有一些口头的约定,但这房子这么大的事儿,怎么能就靠一张嘴说呢?要是都这样,那不乱套了。
我可从来没承认过有这样的口头协议,再说了,要是真有这么重要的约定,为什么不写个书面的东西呢?难道是想等着以后耍赖吗?这就好比两个人说好了一起做生意,结果一方突然说当时有个口头约定能分走大部分利润,但是没有任何字据,这谁能相信呢?3. 房产的实际使用和贡献。
这个房子从住进去开始,我就把它当成自己的小窝精心打理。
我花钱装修,按照自己的喜好布置每一个角落。
我交物业费、水电费,把这个家照顾得妥妥当当。
被答辩人呢?他/她什么时候为这个房子出过力?就像养孩子一样,我一把屎一把尿(花钱花精力)把这个房子“养大”,被答辩人就想过来摘桃子(抢夺房产),这可不行啊。
执行异议之诉答辩状

执行异议之诉答辩状民事答辩状答辩人:XX,男,19XX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XXXXXXXXX。
被答辩人:陈XX,男,19XX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XXXXXXXXXXXXXXXXXX。
因被答辩人陈XX诉我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答辩如下:一、本案涉案房屋至今仍登记在第三人XXX名下,被答辩人没有权属登记,不是本案适格原告,对涉案房屋亦不享有任何权利。
涉案房屋为XXX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在民事执行中,执行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答辩人无权干预执行行为。
本案涉案房屋经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并于2020年4月15日作出(2019)豫0105执XXXXX号执行裁定书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这属于执行法院合法的强制执行措施。
本案涉案房屋为不动产,其权利确认应当以登记为准,即本案涉案房屋的权属人为XXX,案外人对人民法院合法的执行行为无权干预。
二、被答辩人在人民法院查封涉案房屋前未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本案被答辩人提出执行异议,但未提交与第三人XXX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
综合被答辩人的陈述,也不能确定其与第三人之间具有房屋买卖关系。
三、被答辩人在人民法院查封涉案房屋前未合法占有涉案房屋。
因被答辩人与第三人XXX之间本身不具有房屋买卖关系,自然谈不上对房屋的合法占有。
并且在执行异议程序中,被答辩人也未向贵院提供任何证据,其单方面的声明无法说明涉案房屋目前的情况,也不符合常理。
执行异议书答辩状范本

执行异议书答辩状范本引言尊敬的法庭:我作为被执行人,特此向贵庭提交执行异议书答辩状,并对原执行申请提出异议,希望贵庭能够认真审查并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一、背景阐述我与原执行申请人存在一起纠纷案件,经过原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我应该承担特定的义务。
然而,原执行申请人提出执行申请后,我对其主张的金额、方式和程序等方面存在异议,因此特此提出执行异议。
二、异议事由1.异议金额:我对原执行申请人的主张金额存在异议。
根据我的计算,原执行申请人所要求的金额存在明显的错误和不合理之处,且与原审判决不符。
我请求法庭能够根据事实和法律情况重新核算金额,并对执行申请作出合理裁决。
2.异议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原执行申请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执行,存在违法行为。
例如,他未向我告知执行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时间,也没有提供相关的执行证据。
在没有充分了解情况的情况下,原执行申请人擅自进行了强制执行,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我请求法庭能够对执行程序进行重新审查,并撤销该次执行。
3.异议方式:原执行申请人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了不当的执行方式,对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他以恶意的方式侵犯了我的财产权利,损害了我的利益。
我请求法庭能够对其执行方式进行重新评估,并采取合理的执行措施。
三、证据提交为了能够充分维护我自身的合法权益,我特此向贵庭提交以下证据: 1. 相关财务文件:包括相关款项的收据、支出凭证等,以证明我对执行申请人的主张金额存在异议。
2.证人证言:我将邀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原执行申请人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
3.法律法规:我将提交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以证明原执行申请人的执行方式不符合合法合规的要求。
四、请求裁决基于上述的异议事由及相关证据,我请求贵庭作出以下裁决: 1. 对原执行申请的金额进行重新计算,并根据事实和法律判定执行申请。
2.对执行程序进行重新审查,并撤销原执行的结果。
3.对执行方式进行重新评估,并采取合理的执行措施。
执行异议之诉答辩状(房产)

执⾏异议之诉答辩状(房产)答辩⼈:XX有限公司XX分⾏住址:XX负责⼈:王XX ⾏长答辩⼈因XXX提起执⾏异议之诉⼀案,现答辩如下:⼀、我⽅认为新乡县⼈民法院(2018)豫0721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清楚,使⽤法律正确,应当予以维持。
⼆、关于该案件情况,有以下五点需要陈述:1、关于《房产转让合同》主体的问题根据上诉⼈XXX提供的证据显⽰XXX与刘XX为夫妻关系,同时周XX与李XX为夫妻关系。
按照正常的交易习惯,进⾏房屋买卖是夫妻双⽅共同决定和参与的,况且涉案房产⾦额巨⼤,作为夫妻双⽅,为何在合同签订时,单单是XXX和周XX签订,⽽不是按照交易习惯XXX、刘XX夫妻和周XX、李XX夫妻共同签署?这有违常理。
2、关于上诉⼈XXX与第三⼈周XX是否在法院查封之前签订合法有效的《房产转让合同》的问题上诉⼈XXX提交的《房产转让合同》显⽰签订⽇期为2016年6⽉18⽇,合同双⽅为XXX与周XX,答辩⼈对该份合同的真实性有异议,⽆法确定该份合同是XXX与周XX于法院查封之前签订的。
且基于XXX在2016年1⽉⾄7⽉期间,向周XX转账数额总计⾼达900万元事实,我⽅对合同双⽅之间的关系有异议,怀疑其是否为了逃避执⾏,⽽编造的房屋买卖关系。
3、关于XXX是否在⼈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房产问题房屋的实际占有,应以实际控制为标准。
XXX出⽰了涉案房产的钥匙、门禁等证据,证明其已经实际占有了该房屋,但该钥匙、门禁是否是涉案房屋相应配套的钥匙、门禁,⽆法对应,且XXX 实际占有该房屋的时间,是否在⼈民法院查封之前实际占有,⽆法确定。
XXX出⽰的2017年6⽉30⽇物业服务费缴费收据中显⽰交款单位是李XX,虽XXX在收据左下⽅签字,但不能证明该物业费由其实际缴纳。
上述,均⽆法印证XXX实际占有涉案房屋时间在⼈民法院查封之前。
4、关于XXX是否已⽀付购房款的问题在XXX与周XX的合同中约定付款⽅式分为现⾦和贷款两部分,购房款220万元、现⾦⽀付;房贷以李XX的名义由XXX向银⾏偿还,并在2017年12⽉30⽇前结清。
2025年房屋纠纷答辩状
房屋纠纷答辩状尊敬的法院:本人在此谨向贵法庭提交本次房屋纠纷案的答辩状,希望能够得到法庭的公正裁决。
一、事实背景本案是由原告申请对本人的房屋进行拍卖,以偿还其所欠款项引起的。
具体情况如下:1.本人于 2018 年 3 月 1 日与原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为 3 年;2.合同规定,本人需要每月按时支付房租,逾期将会被罚款;3.在合同履行期间,本人按时支付了房租并且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4.2019 年底,原告突然向本人追讨 50 万元欠款,并威胁要将房屋拍卖以偿还欠款;5.经过调查,发现原告是连续将房屋进行转让,且没有在合同中告知本人该房屋存在被拍卖的情况;6.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人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人的主张本人认为原告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并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1.第一,原告未经本人同意,将房屋转让给他人,这违反了租赁合同中对房屋的使用权的约定。
依法,本人享有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的使用权,原告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2.第二,原告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未向本人告知该房屋存在被拍卖的情况,也未告知本人有关拍卖的任何信息。
这违反了合同中的诚信原则,损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并导致了本人的财产受到损失。
基于以上事实,本人认为原告没有权利对本人的房屋进行拍卖,也不应该要求本人偿还所谓的欠款。
本人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保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三、证据本人认为在本案中有如下证据可以证明原告行为的错误和本人的合法性: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一份;2.本人的出租合同费用支付记录;3.原告出售房屋的相关信息;4.相关的证人证言。
四、申请基于以上理由和证据,本人请求法院作出以下裁决:1.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并认定本人享有该房屋在租赁期内的使用权;3.保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原告对本人的房屋进行拍卖和转让;4.责令原告向本人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本次诉讼费用。
最后,本人再次表达对贵法庭的尊重和信任,并对本次案件的审理给予支持和配合。
执行异议答辩状
执行异议答辩状答辩人:姓名,女,汉族等联系方式。
答辩人:姓名,女,汉族等联系方式。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答辩人执行异议一事,现答辩人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债务人去世时无遗产,并对外拖欠债务高达……万元因被执行人生前将家中的所有积蓄用于项目建设,家中早已没有任何财产,没有给答辩人留下任何遗产。
除此之外,被执行人生前向商业银行贷款……万元、银行贷款**万元、以及欠个人债务,所有债务累计高达……万元。
2023年*月,答辩人接到原被执行人挂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电话通知,支取了被执行人生前建设施工的工程款。
但该项目因被执行人前期负债垫资较大,答辩人就将该笔工程款归还了被执行人欠款。
以上两笔款项均用于工程欠款,并且现仍有大量债务尚未清偿。
答辩人并未继承案涉款,没有将该笔款项私自占有,而是归还了债务人被执行人生前的其他欠款,符合法律规定。
二、判决已生效,被执行人属于已去世的债务人,判决中并未要求答辩人承担给付义务,异议人所述无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现有法院的判决书可以证明被执行人的债务大于遗产,答辩人并没有继承,故要求答辩人承担给付义务无法律依据。
三、执行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案从……就进入执行程序,申请追加答辩人的执行期限届满期限为……,被答辩人在2024年向贵院申请追加答辩人为执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辩状模板房产纠纷答辩状
答辩状模板房产纠纷答辩状尊敬的法官:我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谨此向贵庭递交房产纠纷案件的答辩状,敬请审阅。
首先,我代表被告方对原告方的起诉内容提出辩解。
原告方指控被告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
但我们认为原告方在其起诉状中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方的违约行为,因此,我们坚决反驳这一指控。
下面,我将列举几个关键事实来支持我们的辩护理由。
第一,被告方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其应尽的义务。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被告方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并按时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
被告方并未拖延或违约,相反,他们积极主动地履行了合同的约定。
第二,原告方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被告方的违约行为。
我们注意到,在原告方的起诉状中,他们声称被告方未按时交付房屋。
然而,根据我们的调查和事实核实,我们发现原告方并未提供任何书面证据或目击证人证言来证明这一指控。
因此,我们认为原告方对此指控的主张不足以成立。
第三,原告方提出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的要求,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原告方才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
然而,我们坚信被告方并未违约,他们按时支付了购房款项并完成了所有合同约定的手续。
因此,我们认为原告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们请求贵庭驳回原告方的所有指控,并维护被告方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们还请贵庭注意原告方未提供有效证据来支持其指控,因此其起诉请求应被驳回。
最后,我们诚挚地希望贵庭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公正、公正地审理此案。
我们相信,在贵庭的权威和公正下,真相将得以还原,正义将得以彰显。
特此申明。
代被告方律师:。
执行异议申请书答辩状
执行异议申请书答辩状答辩人(被执行人/异议人):[答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具体信息]住所地/注册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答辩人因[申请执行人姓名/名称]申请执行[案号]一案中,针对[申请执行人/其他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现依法提出答辩如下:一、答辩人基本情况说明答辩人系本案的被执行人,因[简要说明案件基本事实及执行情况,如合同履行情况、法院判决或裁定内容、执行标的物等],现正处于执行程序中。
答辩人始终秉持诚信原则,积极面对并解决纠纷,但在执行过程中,因[具体说明异议人认为存在的问题或异议点,如执行标的错误、执行行为违法、执行财产权属争议等],特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
二、针对异议事项的答辩意见1.关于执行标的的异议[如异议涉及执行标的,则详细阐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权属关系、是否存在错误执行等问题,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例如:“执行标的物[具体标的物名称]实为答辩人合法所有,并非[申请执行人/其他当事人]所主张的财产,有[具体证据,如产权证、购买合同等]为证,故请求贵院依法纠正执行标的错误。
”]2.关于执行行为的异议[如异议涉及执行行为,则具体说明执行行为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等,并指出执行行为违法或不当之处,提出合法合理的异议理由。
例如:“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具体行为,如查封、扣押、拍卖等]的执行行为违反了[具体法律规定或程序要求],严重侵害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请求贵院立即停止该执行行为,并依法予以纠正。
”]3.其他异议事项[如异议还涉及其他事项,如程序违法、证据不足等,亦应逐一进行说明,并附上相应证据材料。
]三、结论及请求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申请执行人/其他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主张不能成立。
答辩人恳请贵院依法驳回其异议申请,并继续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本案。
同时,答辩人也愿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与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争取早日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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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执行异议答辩状
房产执行异议答辩状【1】
答辩人:孙利娟,女,35岁,汉族,职工,住东平县地税局家属院。
因答辩人与山东泰美乐食品有限公司(下简称泰美乐公司)民间借贷执行一案,案外人尚福朋对查封泰美乐公司机器设备厂房等提出异议,特答辩如下:
案外人尚福朋认为因泰美乐公司欠其285万元钱。
经法院判决后,20XX年在执行程序中,尚福朋已于泰美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将泰美乐公司所有厂房设备、附属设施等财产归尚福朋所有,折抵欠款285万元。
因此,东平县人民法院不应对其名下财产予以保全查封。
答辩人认为上述说法完全错误,理由如下:
第一,案外人与泰美乐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不属实。
案外人称泰美乐公司欠其285万元纯系不存在。
案外人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泰美乐公司,纯系泰美乐公司为逃避债务而做出的虚假诉讼,不应成立。
第二,即使案外人与泰美乐公司的债务是真实有效的,但双方在执行阶段的和解协议也是违法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作为泰美乐公司在其公司资产未进行评估拍卖程序的前提下,将所有财产转让给一个债权人,该行为侵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违反
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应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案外人的异议不能成立,请求查明事实,依法驳回其申请。
此致
东平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孙利娟 20XX年12月16日
房产执行异议答辩状【2】
答辩人:彭桃建,男,1954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住攸县桃水镇市桃水煤矿生活区0023号。
被答辩人:欧阳丽,女,1978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住攸县桃水镇桃水村对江组对江031号。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对(20XX)攸法预执字第175-1号执行裁定书提出执行异议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裁定书是法院执行行为的体现,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本案中(20XX)攸法预执字第175-1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执行(20XX)攸法民一初字第770号民事调解书内容的过程中,就中止执行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另一份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
虽然两份裁定事隔三年多,字号相同(抑或是文书中的笔误,可裁定补正。
),但内容不同(正如被答辩人所说的),恢复执行时是法院执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