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导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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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导游部管理制度内容范本

旅行社导游部管理制度内容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行社导游部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确保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导游部全体导游人员。

第三条导游部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服务至上、以人为本原则;(三)严谨规范、精益求精原则。

二、导游人员职责第四条导游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认真执行旅行社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导游部管理;(二)熟悉旅游业务知识,了解旅游线路、景点、文化背景等;(三)为游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确保游客安全、舒适、愉快地旅行;(四)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旅行社形象;(五)完成旅行社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导游人员招聘与培训第五条导游人员招聘:(一)导游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应聘者需具备导游资格证书,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三)旅行社对导游人员进行面试、笔试等考核,择优录取。

第六条导游人员培训:(一)旅行社定期对导游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服务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二)新入职导游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导游人员应积极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导游人员考核与奖惩第七条导游人员考核:(一)旅行社对导游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二)考核结果作为导游人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八条导游人员奖惩:(一)对表现优秀的导游人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二)对违反旅行社规章制度的导游人员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

五、导游人员纪律与保密第九条导游人员纪律:(一)导游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旅行社规章制度;(二)导游人员应自觉维护旅行社形象,不得损害旅行社利益;(三)导游人员应保守旅行社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游客隐私。

第十条导游人员保密:(一)导游人员不得泄露旅行社内部资料、游客信息等;(二)导游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

旅行社导游带团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旅行社导游的行为,确保团员的安全,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护旅行社和导游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的导游及其领导、管理人员。

三、管理标准3.1 导游资质要求1.导游必需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

2.导游应熟识各类旅游景点的基本知识,了解旅游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沟通本领。

3.2 导游安全技能培训1.旅行社应定期组织导游参加安全技能培训,提升其应急处理本领。

2.导游应自动学习安全知识,了解地方旅游环境和风险情形,订立应急预案并随行携带。

3.3 责任与义务1.导游应尽职尽责,确保团员的人身安全、资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导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行社的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3.导游应乐观向团员转达有关旅游景点的安全警示和注意事项。

3.4 导游行为规范1.导游要以身作则,维护职业形象,遵守道德底线,不得违规收受礼品、小费等。

2.导游应与团员和顺相处,敬重他们的人格和隐私,不得谎报旅游信息或有意误导团员。

3.导游不得与团员发生恋爱关系,不得利用工作之机实施性侵害行为。

3.5 导游领队责任1.导游领队应对导游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引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导游领队应与旅行社保持沟通,及时向旅行社报告工作情况和团员的看法反馈。

四、考核标准4.1 安全管理考核1.旅行社将定期对导游进行安全管理方面的考核,包含应急处理本领、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等。

2.若导游因安全管理疏忽导致团员人身安全或资产安全受损,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4.2 服务质量考核1.旅行社将对导游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考核,包含服务态度、专业知识、沟通本领等。

2.导游的考核结果将与绩效指标挂钩,对优秀导游予以嘉奖,对表现不佳者予以相应的惩罚。

4.3 违规行为考核1.旅行社将对导游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考核,包含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违反行业管理规定等。

旅行社导游人员管理制度及流程

旅行社导游人员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旅行社导游人员的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旅行社所有导游人员。

三、管理制度1. 导游人员选拔与培训(1)导游人员选拔应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导游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熟悉旅游业务,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新选拔的导游人员需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旅行社企业文化、导游服务规范、旅游政策法规、旅游目的地知识等。

2. 导游人员考核与评定(1)旅行社定期对导游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导游服务态度、业务水平、游客满意度等。

(2)根据考核结果,对导游人员进行等级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导游。

3.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1)导游人员实行年度10分制计分管理。

(2)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出现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相应分数。

(3)一次扣分达10分者,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10分者,暂缓年审;一次被扣8分者,全行业通报;一次被扣6分者,警告批评。

4. 导游人员培训与提升(1)旅行社定期组织导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导游人员综合素质。

(2)鼓励导游人员参加各类导游资格考试,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5. 导游人员权益保障(1)旅行社为导游人员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

(2)保障导游人员的工作时间,避免过度加班。

(3)关心导游人员的生活,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四、管理流程1. 导游人员选拔与培训流程(1)招聘导游人员,发布招聘信息。

(2)对报名者进行面试,选拔优秀人才。

(3)对新选拔的导游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2. 导游人员考核与评定流程(1)定期对导游人员进行考核。

(2)根据考核结果,对导游人员进行等级评定。

3.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流程(1)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出现违规行为,扣除相应分数。

(2)累计扣分达到规定分数,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 导游人员培训与提升流程(1)定期组织导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鼓励导游人员参加各类导游资格考试。

旅行社的导游管理制度

旅行社的导游管理制度

旅行社导游管理制度一:导游出回前准备工作1、导游出团前应认真准备和阅读团队文件,了解、研究带团文件中涉及的问题,向导游部经理、负责操作该团的计调了解详细情况。

2、全陪导游出团前应与地接导游,司机、客源单位进行电话沟通,核实团队情况。

地接导游领到计划单后,与全陪打电话核对人数, 并提示:xx旅游目的地天气温度,穿什么衣服。

3、导游出团前应查阅团队游览涉及的相关资料,丰富讲解内容。

4、导游岀团前应认真参加岀团说明会,对重点内容要做记录,不清楚问题要及时提问。

5、新导游带团前,应向熟悉此条线路的老员工请教,老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新员工做好出团准备。

6、导游岀团前领取团费时要认真清点并妥善保管,领取带团物品要过数,导游在出团前应和操作人员沟通好所有的带团工作细节,检查所有应配备的签单、介绍信、派团单等,如有遗漏现象,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全额赔偿所产生的损失。

带团必带的东西有:导游旗,公司专用接站牌,导游IC卡,话筒,组团社确认件,计划单,派团单,介绍信,公司签单纸,意见卡(组团地接均要填写)二:导游地接回服务1、导游的带团表现是代表公司的对外形象,在工作期间,应严格按照标准的服务程序完成各项服务工作,处理好组团社、公司及客人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司经济利益不受到损害。

2、导游应按公司指定接人地点:火车团在出站口接人;飞机团在机场出口;自带车团在高速路出口处接车;接站时应举接站牌或导游旗接团,接到客人后要热情地表示问候,向他们介绍自己和旅行社, 并告诉与自己联络的办法;致欢迎词要热情、介绍讲解要详尽要给客人及全陪留下好的第一卬象;向客人告知行程和三餐的安排,及第二天早上集合的地点和时间。

3、主动与全陪核对人数和行程,人数如有变动,行程和公司行程单上不一致要及时与公司计调电话联系;4、出发前召集客人,检查是否有客人遗漏。

景区游览时一定说清集合地点、时间、及时清点人数,避免发生客人走失;沿途向客人讲解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名胜古迹、经典故事,及当地经济建设等情况,以给客人留下难以忘怀的印象。

旅行社导游管理制度

旅行社导游管理制度

旅行社导游管理制度一、导游职责和管理方式1.导游职责导游作为旅行社的重要一员,负责旅游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实施。

导游具有以下职责:(1)了解目的地信息并向游客提供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旅行建议。

(2)对于景点、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等知识进行全面、准确的讲解和介绍。

(3)为游客提供友好、热情、周到的服务,协助他们解决各种问题。

(4)组织游览路线并确保安全,避免任何的事故和意外发生。

(5)在旅行中,时刻关注游客的需要和意见,并及时反馈客户意见。

2.导游管理方式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导游工作,旅行社应制定相应的导游管理制度,加强导游的学习、培训和考核。

(1)导游资格证:导游必须取得由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资格证,确保导游具有合法资格。

(2)工作管理:导游的工作应由旅行社进行全面管理。

导游应遵守有关规定,做好服务工作,对游客负责。

(3)团队管理:导游应当对其所服务的旅游团队负责,监督和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团队能够安全、愉快地完成旅游活动。

(4)服务质量:导游应当在服务过程中注意礼貌、细致、热情的服务态度,及时处理团队成员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相关意见。

二、导游工作流程和要求1.导游工作流程(1)接待:导游应在旅行团到达目的地时热情接待游客,介绍景点、餐饮、住宿等情况,并将游客安排妥当。

(2)导览:导游应仔细讲解景点的历史、文化等先关知识,使游客对景点有更深入的了解。

(3)安全:导游应重视游客的安全,避免游客受到人身财产的损失,同样防止游客因其过失发生意外。

(4)服务:导游应给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使其在旅途中得到充足的休息与娱乐。

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反馈。

(5)反馈:导游应将客人对服务的反馈带回旅行社,反映游客的对服务的需求。

导游本身也对自身工作进行反思与总结。

2.导游工作要求(1)具有一定的旅游业务、礼仪、心理等方面的知识。

(2)具有优秀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3)良好的心理素质、应变能力和压力应对能力。

(4)遵守道德规范,尊重游客的人格和自由。

旅行社导游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旅行社导游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旅行社导游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导游服务规范
1. 导游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质,以及丰富的相关领域知识,能够为游客提供专业的导游服务。

2. 导游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3. 导游应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友好待客,尊重游客的文化背景和宗教,不得有歧视、侮辱或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

4. 导游应具备流利的口语表达能力,能够清晰地将旅游景点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相关知识传递给游客。

5. 导游应准确、充分地向游客介绍旅游目的地的特色、安全注意事项、购物宣传等内容,不得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

6. 导游应当及时提供必要的旅游咨询和帮助,如急病救治、紧急联系等,确保游客的安全和舒适。

导游服务管理制度
1. 旅行社应建立严格的导游管理制度,包括导游招聘、考核、培训等环节。

确保导游的素质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

2. 导游岗位应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旅行社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确保导游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3. 旅行社应及时向导游提供旅游信息、目的地资料等,以便导游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 导游应按照旅行社制定的行程安排和服务要求,为游客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

5. 导游应遵守旅行社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非正常购物活动等。

6. 旅行社应定期对导游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估,确保导游的服务质量和工作表现达到要求。

7. 如导游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或收受不正当利益,旅行社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以上是旅行社导游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旅行社和导游应共同努力,为游客提供安全、愉快的旅行体验。

导游管理制度优秀8篇

导游管理制度优秀8篇

导游管理制度优秀8篇导游管理制度篇一一、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旅行社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公司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二、导游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朴素大方,使用文明语言、带团时严禁穿高跟鞋、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三、导游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抵达团队集合的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携带话筒、公司旗帜、行程安排书、确认书、意见表。

团队出发时致欢迎词,行程概况、景区概况,注意事项,路途中要尽量调动游客情绪,结束时要致欢送词。

四、导游人员应始终坚持微笑服务,认真负责,细心周到,体贴入微,尽量满足游客合理而可能的要求,能与每一位游客交流、沟通。

如遇问题立即报公司解决。

五、导游人员应配合并监督司机、全陪工作,尊重领队意见。

团队夜间行车时导游要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不开疲劳车,合理安排时间停车休息。

六、导游人员处理各种事情要以大局为重,时刻维护公司与游客的。

利益及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导游人员应公私分明,严禁与全陪联合鼓动、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擅自增加或减少景点与购物点。

八、导游人员带团时帐目要清楚,随时记清每一笔开支,保存好发票,严禁虚开、虚报,损公肥私,团队返回后一天内交清账目。

九、导游员严禁与游客共餐(特殊团队除外),就餐时了解游客就餐状况和餐饮的质量,住宿时要检查房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导游人员要时刻与游客在一起,严禁脱离游客,单独活动。

十一、导游人员要与驾驶员、全陪保持距离,严禁与司机、全陪单独行动或交头接耳。

十二、导游人员要保守公司各项机密,不得泄露。

十三、导游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在上团前要熟知前往地的景点特色、民俗风情,沿途交通状况,途经省份、城市、景点概况,要准备好调节团队气氛的节目。

十四、遇到紧急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十五、导游人员应时刻监督团队食、住、行、游、购、娱的质量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把问题团带回来,确保团队质量。

十六、导游人员在带团期间,要严格按照团队确认书上行程执行,如因导游擅自更改行程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导游个人承担。

旅行社导游管理制度范本

旅行社导游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旅行社导游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市场竞争力,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全体导游人员。

第三条旅行社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制度要求,加强对导游的管理,提高导游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导游招聘与培训第四条导游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笔试等程序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新入职导游应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旅行社业务知识、导游服务规范、旅游法规、旅游安全知识等。

第六条旅行社应定期对导游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导游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三、导游考核与评定第七条旅行社应建立健全导游考核制度,对导游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八条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和晋升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导游薪酬、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导游考核内容包括:导游证持有情况、服务质量、游客满意度、业务水平、出勤情况等。

四、导游服务规范第十条导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旅行社规章制度,履行导游职责。

第十一条导游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二条导游应尊重游客,热情服务,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导游应按照旅游行程安排,提供真实、可靠的旅游服务信息。

第十四条导游应主动了解游客需求,及时调整行程,确保游客的旅游体验。

五、导游奖惩与晋升第十五条旅行社对表现优秀的导游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导游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导游晋升制度:根据导游的工作表现、考核成绩和旅行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导游晋升。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旅行社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导游职责第十九条导游应具备以下职责:1. 按照旅游行程安排,引导游客游览景点,提供旅游讲解服务。

2. 协助游客办理入住、退房手续。

3. 负责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安全保障。

4. 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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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杭州市旅委《杭州市导游人员安全责任》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导游人员的管理
1、本办法所定义的导游,系指为本公司工作的所有性质的导游人员,包括专职导游、持有导游证而安排在非导游岗位的公司员工、及实习导游。

2、为本公司工作的导游,除按《劳动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取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本公司的导游工作:
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⑵、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导游工作疾病的;
⑶、受到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⑷、被吊销导游证的;
⑸、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宜从事导游工作的。

4、为本公司工作的导游,应服从公司的管理、监督、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5、在本公司签约的导游人员,由本公司负责对其教育培训,每换证及晋级。

、小时;并协助办理年度“清卡”60年每人不少于
6、与本公司签约的导游人员,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导服关系亦不复存在,离职导游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脱离导服关系证明。

因导游本人原因不按时办理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导游人员的执业活动
1、导游人员从事导游工作时,应佩带导游证。

2、导游人员的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在服务过程中,有权拒绝游客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3、导游人员应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4、导游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5、导游人员应向游客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游客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6、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公司确定的行程表安排游客的旅游、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减旅游项目、购物场所或者终止导游工作。

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到可能危及游客人身安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表,经征得多数游客的同意,全的紧急情形时,但是应当立即报告本公司。

7、在游览过程中,导游人员应及时对游客进行安全教育,提醒游客
注意安全,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和内容,必须明确警示,对不适宜者应加以劝阻;团队出发和返回时必须清点人数,严禁导游擅自离开团队。

8、入住酒店时,导游人员必须了解并向客人介绍酒店安全设施的性能和疏散通道等,掌握游客住宿的分布状况。

9、导游人员不得向游客兜受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游客索要、收受小费。

10、导游人员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11、导游应在游程开始前,告知游客有关通讯联络办法,以便在掉队或突发事件时保持联系。

12、发生旅游突发事件时,应严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13、导游应提醒游客做到以下几点:
⑴、身体状况须胜任旅游活动如期完成。

⑵、在到达景点或住宿、购物下车时,须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和现金,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要将其存留在车上;入住宾馆时,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必须寄存。


⑶、严禁擅自离团参加无组织的游泳、探险等活动。

⑷、遵守交通规划,不随意横穿马路。

⑸、在整个行程中须按时参加团队活动,个别需自由活动(探亲访友)的,必须向导游或领队请假并留下通讯联系办法,按时归队;
对治安状况不了解的地区,应劝阻客人单独活动。

15、导游人员在从事导游工作中,应自觉抵制旅游经营不正当竞争与商业贿赂。

三、导游的劳动报酬
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按其不同性质分别享受,具体标准按公司制定的有关工资政策执行。

四、奖惩措施
1、导游人员在为公司担任导游工作中,为公司创造可贵的经济效益或赢得较大荣誉的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奖励。

2、导游人员因违反各项规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公司除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五、国家有关部门对导游人员有新的规定或出现本规定未涉及事项时,本公司将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本公司的规范性文件与本制度具有
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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