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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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995年制定并颁布的一项法律,其主要目的是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管控,从而达到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目的。

以下将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详细解读。

一、制定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固体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加,且种类也越来越复杂,固体废物的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便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二、主要内容1.管理体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管理体系,包括管理机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国家、省、市建立了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并对固体废物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和评估,制订对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对相关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2.废物的分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法。

根据该法律的规定,固体废物应该根据其危险程度和来源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对于非危险固体废物应该采取可循环利用或经济合理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而对于危险固体废物,应该采取安全、环保的方法进行处理和处置,杜绝对环境、人健康造成的危害。

3.废物的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将其分为了填埋、焚烧、危险固体废物专用场所等几种方式。

其中,对于危险固体废物,则需要在专门的危险固体废物处理场所进行储存、运输和处置。

此外,该法律还明确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将废物转化为可再利用的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行政处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受到的处罚。

对于未经许可进行固体废物处置、超过许可的范围或标准进行处置、违规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

三、实施效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对于减少固体废物的污染、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管理制度

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管理制度

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管理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进展和社会进步,各种生产活动也在不断加添,这些生产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废液已成为一大问题。

这些固体废弃物和废液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极大的危害,因此必需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的管理。

本文从制度层面启程,认真阐述了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的管理制度。

一、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1、法律法规我国《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管理条例》、《不安全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固体废弃物管理供给了法律依据。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制度。

2、固体废弃物分类制度固体废弃物分类是合理管理固体废弃物的前提,我国已建立了固体废弃物分类体系。

依照国家规定,固体废弃物分为四类。

其中,第一类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废土建筑材料等,第二类为不可回收的工业废料,第三类为可回收的工业废料,第四类为不安全废物。

3、固体废弃物收集和运输制度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是废弃物管理体系的关键环节之一、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应当配备专门人员、车辆和设备货品,确保废品分类压缩、妥当收集和运输。

同时,应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固体废物收集和运输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4、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利用制度订立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利用制度,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必要举措。

针对不同类别的固体废弃物,应实行不同的处理方法。

对于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收运、压缩、焚烧、填埋等处理方式。

对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应实行化学处理、热处理、生物处理等方法。

对于废弃建筑材料,应实行再利用、回收等方案。

此外,国家还可以订立相应的政策导向,嘉奖使用环保技术,加大生态环保投资和建设的力度,激励企业和个人更加积极的参加到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中来。

二、废液管理制度1、法律法规我国《水污染防治法》、《不安全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废液的管理制度。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废液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制度。

2、废液分类制度废液的分类可以按来源、性质和用途等方面进行分类。

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及日常管理介绍word版本

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及日常管理介绍word版本
平湖市公安局先后抓获公司5名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经 查,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期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业主朱 某、厂长高某、职工罗某、李某将该厂酸洗磷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 理污泥非法处置,陆续将6吨左右的袋装废水处理污泥转运倾倒在废 弃垃圾房边上,严重污染环境。
朱某、高某、职工罗某被刑事拘留,法定代表人罗某取保候审。
❖ 《固废条例》
第二十条 固体废物处置实行污染者付费原则。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
❖ 《固废法》
第十三条 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 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 建设的固体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设施的验收应当与对主体工程的验收同时 进行。 第十七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 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 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 弃、遗撒固体废物。
❖ 固体废物的“废弃”特征
• 废:物品丧失原有利用价值 —— 丧失使用功能 —— 丧失使用目的
• 弃:物品所有者放弃所有权 —— 由于功能的丧失 —— 由于使用目的的变化
危险废物定义 ❖ 危险废物定义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 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产生者处置原则
❖ 《固废法》
第五十五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 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为处置, 处置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

固体废物治理制度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固体废物逐渐成为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的重要问题。

目前,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庞大,且多数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

同时,我国固体废物处理方式极其单一,普遍采用填埋、焚烧等传统方式,导致生态环境受到极大破坏,污染问题严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已经开始加强固体废物治理制度的建设。

目标与原则目标•建立起先进、高效、可持续的固体废物治理制度,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保障环境和公众安全。

•构建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维护生态环境平衡和人民健康安全。

•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生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重效果。

•建立权责清晰、科学合理、便于监管的固体废物治理法规和制度体系。

原则•“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原则。

•应以经济、科学、公正、便民为导向,综合优先考虑治理效果最大的方法。

•应充分尊重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社会监督和管理。

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产业领域•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工作,推广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生产贯穿全过程。

•加强固体废物减量工作,鼓励采取“减配套、减重量、减损耗”等措施。

•鼓励生产者进行循环经济产业化,将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

•对于无害处理能力、排放水平、安全设备、管理制度等均达到标准的企业,应当予以激励和支持,保障其合法经营权益。

管理领域•加强立法,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实施“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行。

•制定和实施固体废物减量、再利用和清洁生产等支持政策,鼓励科技创新和引入高水平管理人才。

•制定和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固体废物无害处理、不法倾倒、环境风险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采取有效的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形式,积极增强社会监督和公众方面的意识,确保环境治理的科学合理和公开透明。

结论固体废物治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需要加强立法和合规监管,共同推动一系列固体废物治理的政策和制度措施。

固体废物的监督与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的监督与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的监督与管理制度一、前言固体废物是指生产、生活和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固体废物和污泥。

固体废物管理是一项涉及多个领域的综合性工作,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妥善利用,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与管理制度。

本文将围绕固体废物的监督与管理制度展开讨论,分析当前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固体废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 固体废物管理的现状目前,我国固体废物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固体废物处置不当,导致环境污染。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一些企业和个人在处理固体废物时存在不规范和不合法的行为,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是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低。

当前我国固体废物处理主要以填埋和焚烧为主,资源化利用率较低,大量有价值的废物得不到妥善利用。

三是固体废物管理体系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够健全,监督与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2. 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在固体废物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统一的监督和管理机构。

目前,固体废物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缺乏一个统一的监督和管理机构,导致管理力度不够和管理效率低下。

二是缺乏权责明确的法律法规。

固体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不清,存在管理漏洞。

三是信息不透明。

固体废物处理企业和个人行为缺乏透明度,监管部门难以掌控固体废物的产生、流向和处理情况。

三、固体废物监督与管理制度的建议鉴于当前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建立统一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为了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督与管理,应成立一个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统一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进行管理。

该机构可以由环保部门牵头,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如发改委、住建部、工商部门等。

该机构应负责制定固体废物管理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了规范固体废物管理行为,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督与管理,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

固体废物的定义与分类污染与控制及管理体系

固体废物的定义与分类污染与控制及管理体系

固体废物的定义与分类污染与控制及管理体系1、固体废物的定义与分类(1)了解固体废物的定义及特征(2)熟悉固体废物的分类(3)熟悉危险废物的定义、分类和鉴别1、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定义固体废物的定义: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的定义、存储、防渗、焚烧、安全填埋:1、危险废物指: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其普遍特性表现为:毒性大、环境风险大、难于管理、不宜用普遍废物(如生活垃圾等)的通用方法进行管理和处置。

如工业废物、含汞、镉废电池、废矿物油、含汞废日光灯管等。

危险特性:感染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毒性(急性毒性初筛、毒性物质含量、浸出毒性)。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满足的要求:少时或临时周转性危险废物宜用简单、可靠的设施进行临时贮存,其要求如下:(1)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的防渗材料建造,应设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2)基础防渗层为粘土的,其厚度应在1.0米以上,渗透系数应不小于1.0×10-7cm/s;基础防渗层也可用厚度在2.0mm 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或其它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不应小于1.0×10-10cm/s;3、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应满足的要求:危险废物也可以用高温消毒的原理来分解残留于废物体内的有毒成分,其要求如下:(1)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前必须进行前处理或特殊处理,以达到进炉的要求;(2)危险废物在炉内燃烧时需均匀、完全、彻底,不得有残留物质;(3)焚烧温度应达到110℃以上,烟气停留时间应在2.0秒以上,燃烧效率大于99.9%,焚烧去除率大于99.99%,焚烧残渣的热减率小于5%。

4、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它适用于不能回收利用其组分和能量的危险废物,如大量的工业废弃物就属于这种性质的废物,必须进行安全填埋,要求如下:(1)安全填埋场必须有满足要求的防渗层,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当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且厚度大于5米时,可直接采用天然粘土基础层作为防渗层;当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为 1.0×10-7cm/s——1.0×10-6cm/s 时,可选用复合衬垫层作为防渗层,且高密度聚乙烯HDPE 的厚度不得低于1.5mm;当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大于1.0×10-6cm/s时,须采用双人工合成衬垫层(高密度聚乙烯)作为防渗层,上层厚度在2.0毫米以上,下层厚度在1.0毫米以上。

我国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我国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化学处理法
利用化学反应原理,如酸碱中和、氧化还原等,使固体废物中的有 害物质转化为无害或低毒物质。
生物处理法
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降解固体废物中的有机物质,达到无害化 、减量化和资源化的目的。
不同类型废物无害化处理实践
1 2 3
生活垃圾
采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的方式,提高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和资源化 利用率。
XX
REPORTING
2023 WORK SUMMARY
我国固体废物管理体 系
汇报人:XX
XX
目录
• 固体废物概述与分类 • 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 • 固体废物产生、收集与运输管理 • 资源化利用技术与实践 • 无害化处理技术及应用 • 监管体系与能力建设 • 总结与展望
PART 01
固体废物概述与分类
该制度要求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必须填写联单,记录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 等信息,以便于监管和追溯。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该制度在多个城市推广实施,通过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 类处置,实现了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企业责任与义务
01
产生者的责任
固体废物的产生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
PART 06
监管体系与能力建设
监管部门职责划分和协作机制
生态环境部门
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技术推广, 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发展和改革部门
负责推进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固 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加强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应 用,提高处理效率和资源化利用率,降低 处理成本。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保护环境和人们健康,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在中国,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数量、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利用率、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并推动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废物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理体系,通过分类将废物分为可回收物、有害物、易腐物和其他垃圾,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废物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废物收集与运输管理:建立统一的废物收集体系,确保废物按时按量被收集,并对废物运输车辆进行管理,防止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泄漏和扩散。

3.废物处理与处置管理:制定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的技术标准,推广先进的处理技术和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4.废物产生单位责任管理:对各类废物产生单位实行分类管理,要求其建立和实施废物管理制度,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5.废物环境监管:建立废物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废物处理和处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废物处理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废物管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废物处理的技术水平;企业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做好废物分类和处理工作;公众要积极参与废物分类和资源利用,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

通过有效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和人们健康的影响,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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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 在管理对象上是全方位的,管理是全过程的(由 产品生产者责任制、产品包装开始,到由消费者 产生垃圾及最终处置为止);管理措施的核心是 利用市场力量,通过许可、税费、抵押、垫款等 经济杠杆、措施以及配套的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 ,产生引导、刺激、阻止、限制的作用,最大限 度地实现固体废物的最小化、资源化以及环境与 社会经济的双赢目标。
固体废物管理系统
我国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是以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为主,结合有关的工业主管部门以及城市 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对固体废物实行全过程 管理
•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第一章
德国固体废物法律管理制度
根据《固体废物循环经济法》的规定,废物的产 生者对其产生的废物有安全处置的责任,也就是“ 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德国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 废物一般由固体废物收集公司负责进行收集,并且 送往相应的处理设施进行安全合理的处置,并且废 物的产生者必须支付处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德国固体废物法律管理制度-细致
Resource Conservation and Recovery Act
RCRA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 地下
贮存库管理
法律特点:
•对法律中的用语有明确定义
例如:对于小源废物排放者的规定:“在一个月中所排放的 有害废物总量超过 100 千克低于 1000 千克的排放者”。 在该法中对小源排放废物的描述则有 2 页多: (1)要明确说明环保局是根据该法的哪些章节对被定义为 小源排放者实施具体规定; (2)这些规定的应用范围; (3)从何时开始排放者必须使用环保局的排放清单以及清 单必须含有的内容; (4)该法还规定在有效标准和日期产生前,排放者应该在 何种条款下排放废物。 同时还规定如果排放者临时需在废物产生地点堆放废物时, 在 270 天内如果不超过 6000千克而废物运输路程又超过 200 英里的情况下不需要专门许可证等。
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第一章
19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8
(4)“税收、信贷优惠”政策
“税收、信贷优惠”政策就是通过税收的减免、信贷的优 惠,鼓励和支持从事固体废物管理的企业,促进环保产业长期 稳定的发展。
(5)“垃圾填埋费”政策
“垃圾填埋费”是指对进入填埋场最终处置的垃圾进行再 次收费,其目的在于鼓励废物的回收利用,提高废物的综合利 用率,以减少废物的最终处置量,同时也是为了解决填埋土地 短缺的问题。
美国危险废物管理
• 首先,美国将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的混合物,来 源于危险废物的处理、贮存或处置过程(如焚烧 飞灰等)以及被危险废物污染的土壤、地下水等 划分为危险废物,体现了危险废物从产生摇篮到 消亡坟墓的全过程定义,为全过程管理制度奠定 了基础。
• 其次,在环保法规中,对危险废物的鉴别特性( 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和毒性)定义定量化, 与详尽的废物列表一起,使危险废物概念具有较 多的定量特性和较好的可操作性。
基层垃圾管理机构,是指各个区政府 所辖的城市,他们直接代表市民的利 益,负责日常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
管理及收费等。
日本固体废物法律管理制度
• 《固体废弃物处理法》 • 日本政府极其重视废弃物的再生利用,通过导入
环境税或资源保护税,为修复环境、资源的损失 补偿提供资金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鼓励厂家开发 新技术对废弃物进行再利用、循环使用。日本对 纸张、玻璃瓶以及饮料罐的回收率已分别达到 65%、74%和 75%以上。
我国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 我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 国家法律、法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部门行政管理规定—主要由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制定
,另外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分也有 – 地方行政法规
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第一章
1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 将循环经济理念融入相关政府责任 • 污染者付费原则和相关付费规定 • 产品、包装的生产者责任制度 •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 固体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三同时”制度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限期治理制度 • 固体废物进口审批制度 • 危险废物行政代执行制度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许可证制度 • 危险废物转移报告单制度 • 危险废物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
德国—单一领导管理体制
最高垃圾管理机构 高级垃圾管理机构 基层垃圾管理机构
由德国联邦政府、联邦环境保护部及其专 业机构“联邦环境保护局”组成,主要负 责宏观层面的统一管理,如起草相应的联
邦法律、配合欧盟开发长期战略方案等
由德国联邦州政府、联邦州环境保护部及 所辖地区的区政府机关,负责所辖范围内
具体的垃圾管理、监控及咨询工作
3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与资源化的 相关部门间的职能关系
国外固体废物管理介绍
• 美国 • 德国 • 日本
美国固体废物管理法律制度
美国于 1976 年颁布,并在 1984 年、1986 年两 次修订的《资源保护回收法》是美国固体废物管理 的基础性法律。该法主要阐述由国会决定的固体废 物管理的各项纲要,并且授权美国环保局为实施各 项纲要制定具体法规。《资源保护回收法》长达 466 页,法律中有众多的章节和小章节、条款以及 相当多的附录。
• 主要的处理方式还是彻底焚烧
固体废物管理的常见的经济政策(
Economical policy of solid waste management)
国外普遍采用下列经济政策,其中的部分政策我国也已经制 定并开始实施:
(1)“排污收费”政策
“排污收费”是根据固体废物的特点,征收总量排污 费和超标排污费。我国从2002年开始实行垃圾收费制度 。
对于固体废物的分类有《固体废物分类名录》 ,将固体废物分为 20 大类,800多个小类,极大 地方便了固体废物的管理。
在德国同时存在着多种形式的处理系统,包括 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系统,包装废物的收集、 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收集系统,废旧电池收集系 统以及其他形式的废物处理系统,每种处理系统 都有自己的特点。
– 用户收费制 – 填埋税 – 保证金返还制
德国固体废物法律管理制度
德国自 1972 年制定《废弃物处理法》,1978 年 推出“蓝色天使”计划,直至 1996 年 7 月《固体 废物循环经济法》正式生效,该发成为德国固体废 物管理的指导性法律。
《固体废物循环经济法》的根本宗旨是:强调固体 废物首先要减量化,特别是要降低废物的产生量和 有害程度;其次是作原料再利用,或从中获取能源 (能源再利用);只有当固体废物在当前的技术和 经济条件下无法进行再利用的固体废物才可以在“ 保障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进行“在环境可承受能力 下的安全处置”。
(2)“生产者责任制”政策
“生产者责任制”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对 其产品被消费后所产生的废弃物的管理负有责任。
(3)“押金返还”制度
“押金返还制度”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除了需
要支付产品本身的价格外,还需要支付一定数量的押金
,产品被消费后,其产生的废弃物返回到指定地点时,
可赎回已支付的押金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第一章
美国危险废物管理
• 第五,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设施监管极其严 格,在危险废物处理、贮存和处置设施的营业许 可证管理文件中,明文规定操作程序、禁忌等, 对将要关闭的设施,规定其所有者和营业者负有 该场所关闭后 30 年的环境责任(如地下水监测 、处置设施维护、安全监测)。为预防业主破产 倒闭无力承担此责任,法律要求业主建立特别分 开的保证金系统(如信托基金、担保抵押、信用 证等,用于该场所关闭时和后续清理的费用)、 准备金(用于该场所关闭后的 30 年内地下水监 测,场所的维护和安全费用)、出示用于承担因 事故或误操作造成危险废物泄漏的第三方责任财 政保险(可用于赔偿公民或第三方在该场所附近 的财产或人体健康之损害)。
美国危险废物管理
• 第三,美国危险废物管理政策遵从于从源头减量 —回收利用—安全焚烧/填埋的管理目标序列,其 基本出发点是减少废物产生、提高资源化回用比 率从而最终减少进入环境、需要处理处置的废物 量。
• 第四,危险废物管理的具体两大系列制度是跟踪 制度和许可制度,强调每个有毒废物相关企业都 必须获得一个识别号码,通过统一格式的转移联 单实施从摇篮到坟墓的系统管理、处理、贮存、 处置企业必须获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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