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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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矿石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矿石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矿石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矿石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矿石采购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矿石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矿石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诚信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第四条公司矿石采购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禁违法违规采购矿石。

第二章采购组织第五条公司设立矿石采购部门,负责公司矿石采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矿石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采购工作的规范、高效进行。

第七条公司矿石采购部门应当定期组织采购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公司矿石采购部门应当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和质量水平,建立供应商库,确保采购供应链畅通。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九条公司矿石采购应当严格按照采购流程进行,流程包括需求确认、招标采购、合同签订、验收入库等环节。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提出矿石采购申请,明确采购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矿石采购部门应当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案,并组织招标或邀请供应商投标。

第十二条公司矿石采购部门应当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和报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三条公司矿石采购部门应当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确保交货质量和交货时间符合合同约定。

第十四条公司矿石采购部门应当做好入库验收工作,查验矿石的质量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第四章采购管理第十五条公司矿石采购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研究市场行情,制定采购策略,降低采购成本。

第十六条公司矿石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矿石采购档案,记录采购过程和结果,做好采购信息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矿石采购部门应当不断改进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优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风险。

第十八条公司矿石采购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矿石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九条公司矿石采购部门应当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违反采购制度的行为做出相应处理。

原煤采购管理制度

原煤采购管理制度

原煤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原煤采购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原煤采购活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原煤供应商选择、原煤质量检测、原煤价格谈判、原煤交易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原煤采购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原煤采购应做到价优、质优、量足、时效,满足生产经营需求。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制度的修改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二章原煤供应商选择第六条供应商应具备具有市场竞争主体资格,合法经营,资信度高的资质要求。

第七条供应商的原煤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选择原煤供应商应综合考察其产品质量、服务意识、交货能力、价格竞争力等因素。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台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密切关注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表现。

第三章原煤质量检测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原煤质量检测标准,对原煤进行严格把关,以确保采购的原煤符合生产用途。

第十一条原煤质量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水分、灰分、挥发分、固定碳、硫分、灰熔点、粘结指数等指标的检测。

第十二条公司应选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原煤质量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检测结果应当与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相匹配,对于不合格货物应当及时拒收并通知供应商。

第四章原煤价格谈判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原煤价格谈判机制,根据市场行情和供应商报价进行合理的价格谈判。

第十五条谈判的价格应当充分考虑到原煤的质量和运输成本等因素。

第十六条公司原煤价格谈判应当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交易合同,约定价格、数量、交货时间、质量标准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对于供应商擅自变更价格或质量的行为应当据实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原煤交易合同签订第十八条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原煤采购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合同应当约定原煤的采购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支付方式等相关内容。

煤矿材料采购和发放管理制度

煤矿材料采购和发放管理制度

煤矿材料采购和发放管理制度
煤矿材料采购和发放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材料管理,在保证安全生产所需材料设备供应的同时,努力降低材料消耗,特制定本制度。

1、材料的采购供应与管理由供销科具体负责,并必须做到规范的采购、验收入库和发放管理。

2、对于安全生产所需材料,必须进行分类建账管理,账簿包括总分类账、各施工队领用明细账、每月库存盘点明细账等。

其中,各施工队明细账必须分别登记由队或矿负责投入的材料领用情况,每月盘点明细账必须一式三份,一份由库房留存,一份交核算部门核算,一份交矿领导审阅掌握。

3、凡购进材料在入库前,必须经提供采购计划的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记账入库,对于不符合计划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材料,一律不得验收入库。

4、在进行材料发放时,对于根据考核办法由各施工队负责的材料,可由队长签字认可,直接进行制单发放;对于其他材料,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发放。

5、为加强对由矿负责投入材料的管理,杜绝材料浪费,甚至被挪作他用,矿将实行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凡经检查发现领用材料量与实际使用量严重不相符的,一律追究领用区队管理责任,并在每月结算时实行全额扣除。

6、对于单体液压支柱(含顶梁)实行每月清点制度,凡发生丢失并超过丢失率管理标准的,一律在当月工程结算中扣
除。

其清点工作,具体由技术科负责落实。

XX煤矿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XX煤矿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XX煤矿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1、供应科对全矿物资实现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分配、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计划编制要求达到系统性、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连续性与协调性。

3、矿内各单位编报物资申请计划,务必在每月20日前编制完毕,并交有关科室审核签字。

各业务科室务必在23日之前将审核后的物资计划转交供应科,供应科于25日之前汇编上报供应部,统管物资与分管物资分开申报,同时上报分管部分资金申请计划。

4、在规定期限内不提报物资申请计划,罚单位要紧负责人50元,并因此而造成影响生产由本队负责。

5、各单位所需配件计划,务必提早一个月申报,同时要写清名称、规格型号、图号、主机厂家或者全面的技术参数。

6、特殊物资务必提早2个月申报计划,如提升钢丝绳、大型工字钢、运输带等,以免因加工生产周期长、到货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7、各单位所需非标件,在上报计划的同时务必持齐图纸。

8、特殊情况下务必追加计划时按《xxx公司材料管理办法》中规定程序办理。

9、为保护计划的严肃、准确性,供应科根据计划组织货源,
造成超储积压的,给予申请单位处以价值20~30%罚款,罚要紧领导50~100元。

10、计划管理是物资供应管理的首要环节,矿各部门务必严格把关,认真编报。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4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4篇)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煤矿物资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煤矿物资管理工作,保证煤矿正常运营和生产,提高煤矿物资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益。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物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采购、入库、出库、库存盘点、报废等物资管理流程;2. 物资分类、规格、型号、编码等管理方法;3. 采购合同、送货单、收货单、库存账务等物资管理文书;4. 物资领用、借用、归还、保管等管理事项;5. 物资的保管措施、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规定。

三、物资管理流程1. 采购流程(1) 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编制采购计划;(2) 部门向物资采购部门提供采购需求和计划;(3) 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需求和计划进行供应商选择、招标、谈判等采购准备工作;(4) 物资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提出相关支付要求;(5) 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交付物资,并提供送货单和质量保证书;(6) 部门验收物资,确保数量和质量无误;(7) 物资采购部门审核验收结果,并进行付款。

2. 入库流程(1) 物资采购部门将验收合格的物资移交给库房管理员;(2) 库房管理员对物资进行入库登记,包括物资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3) 库房管理员将物资储存在指定位置,并进行分类管理;(4) 入库登记单据和物资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3. 出库流程(1) 部门提出物资领用需求,并填写领用申请单;(2) 部门向库房管理员提供领用申请单,并经过审核确认;(3) 库房管理员根据领用申请单准备物资,并记录出库信息;(4) 部门领取物资,并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5) 出库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4. 库存盘点流程(1)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和实际数量一致;(2) 库房管理员按照盘点计划进行物资清点,并记录盘点数据;(3) 盘点结果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并进行调整。

5. 报废流程(1) 部门发现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或无法继续使用时,编制报废申请单;(2) 部门提交报废申请单给库房管理员,并经过审核确认;(3) 库房管理员对报废物资进行处理,并记录报废信息;(4) 报废信息反馈给物资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

煤矿企业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企业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企业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企业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

第三条采购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四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制定采购计划,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五条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第六条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第七条采购部门负责煤矿企业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过程的实施和采购物资的验收。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求,组织采购计划的编制,明确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购过程中供应商的选择、询价、比价、议价和合同的签订。

第十条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物资的验收工作,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采购资金的预算编制和支付工作。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十二条采购流程分为采购需求的提出、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和支付等环节。

第十三条采购需求的提出: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采购需求,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给采购部门。

第十四条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部门根据各部门的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经分管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十五条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合同条款和交货期限等。

第十六条采购物资的验收: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进行验收,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入库:采购物资验收合格后,由仓库负责入库手续,确保物资的安全存放。

第十八条支付:财务部门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办理支付手续。

第四章采购管理要求第十九条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的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合格性。

煤矿企业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企业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监管,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生产物资供应,保障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物资为各煤矿的生产用设备、配件、辅助用设备、机物油料、五金、日杂、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建材等。

第四条树立诚信经营,供需双赢的思想。

坚持“货比三家”的采购原则。

通过比品牌、质量、价格和服务的方式,优化物资供应渠道。

第二章物资采购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供应部,各煤矿下设供应科或在综合科内配备相对固定的专(兼职)计划采购员,负责协调本矿物资计划和采购工作。

第六条供应部的职责一、负责指导各矿制定物资计划采购、物资保管、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二、负责对各煤矿计划采购员各项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三、负责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审定、采购合同的签订以及各矿物资仓储管理的指导;四、负责物资采购的询价、议价、比质、比价和采购工作;五、负责按计划和采购程序按时、按质、按量采购各矿申购的各类生产物资;六、负责联系落实采购物资的运输和提货事宜。

七、负责定期组织各矿清理废旧物资和闲置报废设备,向公司提出处置报告,盘活资产。

第七条各煤矿计划采购员的职责一、负责本矿各类物资的计划申报、货物提取、入库验收;二、负责本矿物资仓储、领用发放的管理,做到出入库准确无误;三、负责对保管员的管理和监督;四、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在本矿的落实与执行;五、负责本矿供货信息的沟通和反馈,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六、负责管辖范围物资仓库内的卫生与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资采购遵守的原则一、未经审核批准的申购物资一律不得采购;二、库房内备用品及闲置物资应首先使用;三、凡本地区能采购的物资,在无价格和质量优势的情况下不得到外地采购;四、大宗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必须签订购销合同,按程序交财务部和法律顾问(必要时)进行合同评审,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签字后执行;五、在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做到同类的企业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服务,协助供应部择优确定采购单位;六、对于试用后的物资,是否采购必须征求矿上生产技术部门的同意后再行采购,不得在试用鉴定前采购。

煤矿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煤矿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煤矿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煤矿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煤矿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确保采购公开、公正、透明、高效,保证煤矿物资采购活动顺利进行,维护国家、企业和社会的利益,在煤矿内部建立统一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二章采购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所有物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燃料采购、设备采购、材料采购等。

2. 物资采购活动的范围不包括土地、房产、股权、融资等非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章采购程序1. 采购需求确认(1)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应制定合理、科学、有效,根据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生产计划、资金计划等编制。

(2)采购需求确认由需求单位提出物资采购申请,交由采购部门审核并确认,形成采购需求文件,并在采购文件管理系统中备案。

2. 采购文件编制(1)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文件应当包含:采购公告、招标文件、询价文件、单一来源文件等。

(2)采购文件审核采购文件应经过采购部门、法务、财务等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3. 采购文件发布及报名(1)采购公告发布采购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同时发布于采购文件管理系统中。

(2)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核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缴纳保证金。

采购部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开标及评标(1)开标开标应当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人员应当是经过煤矿管理层授权的采购部门人员和见证人员。

(2)评标评标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或询价文件中设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结果报采购人。

5. 中标及合同签订(1)中标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确定中标人,公示中标结果并通知中标人。

(2)合同签订中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6. 履约及验收(1)履约中标人应当按合同要求交付物资,并按要求履行保修和维护义务。

(2)验收采购人应当对物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如存在问题,应当及时通知中标人调整或处理。

第四章采购管理机构煤矿的物资采购管理机构包括以下机构:1. 采购部负责煤矿物资采购的政策制定、计划编制、采购文件编制、采购程序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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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资采购制度1、内容与目的:
本制度规范了物资采购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采购实施、验收、支付等相关批准审核的程序规定。

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规范性有序性,减低浪费、堵塞漏洞、减小资金占用,经讨论研究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公司及各矿上与物资采购相关人员。

3、采购的归口管理。

公司及公司所属各矿的物资(包括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零星材料)采购均由公司采购副总负责组织安排购买。

4、采购计划管理。

采购计划的编制。

各矿根据生产任务,由矿长与本矿总工程师、各副矿长、矿综合办及仓库管理员衔接,落实下月所需的材料、设备的品种、数量及价格,经矿长审定后于每月24日前报出“月采购计划”一式四份,送公司分管副总核准。

审定。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收到各矿报来的“采购计划”,在每月26日前核准。

交公司财务总监实施。

下达。

公司财务总监对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的采购计划,有不明确之处,应及时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衔接落实,由财务总监在每月28日前分送各矿财务室两份,公司采购负责人一份,财务总监自存一份。

5、采购资金计划管理。

各矿财务室,根据已审批的采购计划编制资金计划,按《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上报。

6、采购过程管理。

公司采购副总在收到核准后的采购计划后,与各矿本地采购协商确认采购地点(乌鲁木齐或本地),并分别实施采购
采购人员采购材料、设备应货比三家,原则上须签订采购合同并向供货方索取符合税务要求的购货发票、产品合格证书。

需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由采购人员提供采购合同,按借款流程办理。

对拟采购的材料、设备,单项材料或设备采购金额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由采购员货比三家询价后,口头报分管副总经理确认价格。

7、采购验收
物资采购后,由采购员进行运输跟踪,并通知各矿仓库管理员在各矿所在地做好接货及转运至矿山的工作。

采购回矿山的物资,由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计划对入库物资进行清点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四份,仓库管理员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签字后库房留下两份,一份作为库房入帐的依据;另一份在月末时送财务部门。

其余两份交采购员,一份由采购员自存;另一份连同发票作为采购员报帐依据交财务部门。

用于矿山的材料、设备,公司采购部需按照规范要求供应商提供煤安标志、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书,交矿总工保管。

8、采购付款及报销
由采购人员填制“借款单”申请付款,公司及各矿财务室与经审核批准的“采购计划”核对,并根据公司安排的资金,按“借款流程”办理付款手续。

凡与采购计划及资金安排不一致的支出不予付款。

临时追加计划须按以上程序办理后方可付款。

公司付款原则上用支票或其他银行结算方式进行。

2000元以上的采购支出除了分管副总批准不得直接支付现金。

采购人员在完成采购后,凭发票、材料入库单向矿财务室按“费用报销流程”
报账。

9、本制度为试行,试行期一年。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本公司总经理。

本制度由总经理于2009-12-24颁布,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采购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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