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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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抗菌药物三级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抗菌药物三级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抗菌药物三级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确保患者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

三、组织机构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监督和指导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处理抗菌药物使用中的问题。

四、三级管理制度1. 一级管理: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管理(1)科室负责人应组织全科医务人员学习抗菌药物相关知识,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意识。

(2)科室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记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用药原因、用药时间、用药剂量、用药效果等。

(3)科室应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二级管理: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小组(1)制定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并监督执行。

(2)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组织抗菌药物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3. 三级管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1)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政策,指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对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五、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 严格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等因素,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2.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药,以确保手术部位达到有效药物浓度。

3. 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ml,应追加一次抗菌药物。

4. 清洁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为24-48小时。

5. 特殊患者(如老年人、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等)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调整用药剂量和用药时间。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一、引言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是保障手术患者安全、减少手术部位感染(SSI)的重要措施。

然而,不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不仅会增加患者的不良反应风险,还会导致耐药菌的产生,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因此,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至关重要。

二、管理原则1. 预防性使用:仅在必要时使用抗菌药物,如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或涉及重要脏器、异物植入手术等。

2. 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和当地细菌耐药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3. 最小有效剂量:根据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选择最小有效剂量,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耐药风险。

4. 适当用药时间:一般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为手术前0.5-2小时,术后用药不超过24小时。

5. 监测与评估: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三、管理措施1. 制定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南和规范,明确用药指征、药物选择、用药时间等。

2. 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和掌握。

3.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登记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统计分析。

4. 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

5.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质量控制体系,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四、监控制度1.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控组织,负责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2. 定期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3. 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包括用药指征、药物选择、用药时间等。

4. 对不合理用药现象进行干预和纠正,必要时进行教育和培训。

5. 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提高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五、结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对于保障手术患者安全、减少手术部位感染具有重要意义。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提高手术患者治疗质量,减少感染风险,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手术的患者,包括择期手术和急诊手术。

二、管理原则:1. 根据手术类型、部位和感染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2. 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种类和剂量;3. 限制和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防止滥用和不必要使用;4. 加强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估,确保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 抗生素预防应尽可能选用剖腹手术常用的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类;2. 手术部位、程度及输血次数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抗生素类型和用药时长;3. 定期评估患者的用药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抗生素使用方案;4. 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内及时停药,以避免抗生素滥用。

四、使用禁忌:1. 存在明确的过敏史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2. 已经使用抗生素治疗或预防其他感染的患者;3. 弥漫性腹膜炎、脓毒症等全身性感染的患者;4. 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或激素的患者。

五、药物使用监测:1. 对患者的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包括用药剂量、频次及疗程;2. 对患者的感染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评估抗生素使用的效果;3. 定期召开多学科会诊,评估患者的用药情况,并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六、培训和教育:1. 对医疗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对手术患者抗生素使用的认识和理解;2. 加强患者和家属的教育,提高他们对抗生素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的认识;3. 定期开展临床案例分析和讨论,加深对抗生素使用规范的理解和掌握。

七、监督和评估:1. 设立药学医师团队,负责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评估工作;2. 定期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3. 监督患者抗生素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做好用药记录和追踪。

八、其他: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医院制定,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本制度经医院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并于 2022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如有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减少抗生素滥用和耐药菌的产生,保证手术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手术科室,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病房等。

三、定义1.围手术期:指手术预约的时间,手术开始的时间到手术结束后24小时的时间段。

2.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指在手术前、手术中或者手术后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应用。

四、抗菌药物选择1.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手术切口分类和感染危险度进行,遵循抗菌药物应用指南。

2.应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尽量选择窄谱抗菌药物。

在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时,需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使用原则1.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并在手术后继续应用24小时。

2.抗菌药物使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年龄、体重等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3.应用抗菌药物的方法可以是口服、静脉注射或外用,具体方法根据患者情况和手术需要决定。

4.应遵循使用规范,避免超量或者错误使用抗菌药物。

5.应监测患者的临床症状、体温、感染标志物等指标,及时调整和终止抗菌药物的使用。

六、抗菌药物管理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2.医生应严格按照临床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开展抗菌药物的使用,并及时报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3.抗菌药物应由医院药房统一采购,不得由医生私自购买和使用。

4.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库,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并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出库和使用流程。

5.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应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包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疗效等信息。

七、教育和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的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

2.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认识。

八、违规处理任何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人员档案。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章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章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章制度为了规范我院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保障患者手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2. 原则:(1)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

(2)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敏感性等因素综合评估,合理选择。

(3)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手术患者的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

三、抗菌药物选择1. 清洁手术(I类切口):一般不推荐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如确需使用,可选择一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唑林)或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

2. 污染手术(II类切口):推荐使用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或三代头孢菌素(如头孢他啶)。

3. 感染手术(III类切口):根据手术部位、患者病情和药物敏感性等因素,选择相应的广谱抗菌药物,如三代头孢菌素(如头孢他啶)、氟喹诺酮类(如左氧氟沙星)或碳青霉烯类(如美罗培南)。

四、用药时机和疗程1. 用药时机:一般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开始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ml,可在手术期间给予第二剂。

2. 疗程:清洁手术(I类切口)一般术后24小时内停药;污染手术(II类切口)一般术后48小时内停药;感染手术(III类切口)根据患者病情和药物敏感性等因素,可适当延长用药时间。

五、用药注意事项1. 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避免使用过敏的抗菌药物。

2. 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出现过敏反应、感染等情况,应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3. 用药期间应加强患者营养支持,提高患者免疫力。

4. 用药期间应加强患者口腔、呼吸道、泌尿道等部位的护理,预防感染。

六、监督管理1. 医务科、药剂科等部门应加强对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严格按照医学指南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及药物敏感性等因素综合考虑,遵循循证医学原则。

第六条首选药物应当是疗效确切、安全性好、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是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的首选药物。

第七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半小时至一小时开始给药,确保药物在手术开始前达到有效血药浓度;(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失血量大于1500毫升时,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抗菌药物;(三)手术后根据患者病情和病原菌情况,必要时给予第三剂抗菌药物。

第八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不得超出以下范围:(一)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第一代头孢菌素、第二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二)呼吸道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三)泌尿系统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四)消化系统感染:第三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五)其他部位感染:根据病原菌情况和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制度一、引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是外科手术中的重要环节,旨在降低手术部位感染(SSI)的风险,保障患者安全。

然而,抗菌药物的过度使用和不当应用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因此,制定对于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制度的制定原则、实施要点和监管措施。

二、制定原则1. 科学性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和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2. 适宜性原则:根据手术部位、手术时间和患者具体情况,确定抗菌药物的给药时机、剂量和疗程。

3. 个性化原则: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和药物过敏史等因素,个体化选择抗菌药物。

4.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手术过程中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种类和剂量。

5. 综合预防原则:结合无菌操作、手卫生、术前准备和术后护理等措施,全面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风险。

三、实施要点1. 术前评估: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感染风险评估,包括手术类型、患者年龄、免疫状态、基础疾病等。

2. 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对手术部位常见感染菌敏感的抗菌药物。

3. 给药时机:一般而言,抗菌药物应在手术切开皮肤前30分钟至1小时内给予。

对于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对于污染手术,可术前给药一次,术后根据需要追加一次。

4. 剂量和疗程:根据手术类型、患者体重和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合理确定剂量。

一般情况下,术后抗菌药物的疗程不超过24小时。

5. 监测和评估:对患者进行术后感染监测,评估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效果,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

四、监管措施1. 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原则、流程和监管措施。

2. 培训和教育:对医务人员进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

3. 处方权限制: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实行处方权限制,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提高手术治疗效果,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包括药物的选择、用药时机、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

三、管理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指南进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2. 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3. 遵循个体化治疗原则,根据患者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调整用药剂量。

4. 严格控制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避免不必要的长时间使用。

5. 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用药策略。

四、管理措施1. 医院药剂科负责提供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相关信息,包括药物特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等,为临床医生选择药物提供参考。

2. 医务科负责制定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临床实践及时更新。

3. 各临床科室根据指南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规范,并由科室主任签字确认。

4. 医生在开具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处方时,应充分考虑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

5. 护士负责监督患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用药情况,确保用药正确、及时。

6. 医院设立抗菌药物监测小组,定期检查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7. 医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的认识和技能。

8. 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数据库,收集和分析用药数据,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

五、考核与评价1. 医院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用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将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对合理用药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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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漫水湾友松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4.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

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注意事项1.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

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

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2.单次剂量: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如药品说明书没有说明具体剂量均按照一般感染的治疗量给药,例如头孢呋辛说明书:1)一般用法,一次0.75—1.5g,q8h;2)严重感染或罕见敏感菌引起的感染,3)1.5g,q6h;4)脑膜炎,每8小时不超过3g,。

当我们选择作为预防感染时按照1)一般用法,一次0.75—1.5g。

具体剂量根据患者的情况(如体重)决定。

3.注意溶媒的选择:部分头孢类抗生素的水溶液在pH值6-7时最稳定,酸性或碱性水溶液中均可加速其水解,葡萄糖注射液pH为3.2~5.5,且葡萄糖是一种具有还原性的糖,选用葡萄糖做溶媒能促进β-内酰胺类抗生素水解,且其在pH 3.6的溶液中lh抗菌效价损失10%左右,故不宜选用。

应选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尽量在短时间(50~60min)内注射完。

溶媒量要适量,例如对头孢类药物过敏患者在针对G+选用克林霉素时,说明书有明确规定每600mg 用100—200ml;针对G-选用氨曲南时,说明书明确规定每1g至少加入10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中。

4.不要随意更换药品:尽量使用初选药物,如果更换将导致初选药起不到到效果,更换的药物起不到预防用药的作用,据很多资料显示,术后预防用药和整个围手术期不用药物,发生感染的几率相差不大。

5.联合用药:大多无需联合用药。

硝基咪唑类抗菌药物虽然有较好的抗厌氧菌作用,但并非所有的手术部位感染都有厌氧菌参与,只有涉及口腔、下消化道、阴道感染的手术,才需要使用这类药物如甲硝唑。

6.某些抗菌药物虽然归为二代头孢,但是不能作为预防用药,如头孢西丁,很多资料归为二代头孢,但是此药本身为头霉素类药物,是不能作为切口预防用药。

三、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03-25 18:19: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

为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2008年度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现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

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

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三、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类别管理。

医疗机构可根据本机构具体情况增加“特殊使用”类别抗菌药物品种。

(一)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三)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KAO 拉宁、利奈唑胺等;(四)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口服液、注射剂),伏立康唑(口服剂、注射剂),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等。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医师在临床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四、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

三级医院要建立规范的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定期分析报告本机构细菌耐药情况;要根据全国和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一)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二)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三)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四)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我部将根据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适时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进行调整。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工作的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监测管理体系,开展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评价和指导。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采取措施推进合理用药工作,保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落实。

我部于2008年3月24日印发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同时废止。

附件: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手术名称抗菌药物选择颅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唑乳腺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周围血管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腹外疝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结、直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肝胆系统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或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心脏大血管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泌尿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一般骨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妇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涉及阴道时可加用甲硝唑剖宫产第一代头孢菌素(结扎脐带后给药)注:1.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1-2g;头孢拉定1-2g;头孢呋辛1.5g;头孢曲松1-2g;甲硝唑0.5g。

3.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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