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重庆市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申报日期:年月日

说明:人员类别分为: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4050”人员;2、城镇“低保户”家庭失业人员;3、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就业登记工作流程

就业登记工作流程 用人单位→申报登记→填写《就业人员登记表》→用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劳工合同等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将就业信息数据录入计算机数据库→确认并签章→发放给用人单位。 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登记→填写《就业人员登记表》→办理人员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将就业信息数据录入计算机数据库→确认并签章→发放给本人。 失业登记工作流程 失业人员→申报失业登记→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失业人员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有关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将就业人员个人信息录入计算机数据库→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到个人。 技能培训工作流程 培训人员→填写《技能培训登记表》→提交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份、2寸免冠相片3张等相关材料)→学员审查→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班→通过电话询问、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培训班等情况进行督查→培训合格后颁发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电话抽查跟踪回访确保培训质量。 创业培训工作流程 培训人员→填写《创业培训登记表》→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

照片2张)→学员筛选→培训机构组织培训→通过电话询问、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培训班等情况进行督查→审核创业计划书→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上述培训,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培训机构报名,也可到昌邑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培训科咨询报名。 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有关表格→报送营业执照复印件、承包合同、下岗失业证、退伍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将有关数据录入“劳动99”系统→将有关材料报送同级财政、妇联等有关部门审核→报送经办银行→放贷→贴息。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填写有关表格→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审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将信息录入“劳动99”三版信息系统→提供有关材料报送市人社部门审核→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发放有关补贴。 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流程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立户→填写《参加社会保险申报登记表》→经办人员受理并审核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用工备案等材料→录入信息数据→核

就业失业证暂行办法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实行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支持劳动者按规定跨地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全国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第三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第二章证件印制 第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全国统一样式的制定。

《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封面、封二、16个内页、封三(留白)、封底组成。其中,封面、封二、内页第1-9页、内页第16页为全国统一内容页;内页第10-13页为“自选页”;内页第14-15页为“自定义页”。 第五条《就业失业登记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全国统一样式印制本地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选用《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自选页”,并可在“自定义页”部分增加记载内容。在“自定义页”增加记载内容的具体项目、填写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失业登记证》内页第10-15页进行调整的,应将所调整的具体项目记载页按照“自选页”在前、“自定义页”在后的顺序从第10页起排,其余页作为“其他记载事项”页接排,并将本地区《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设计方案和样本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六条《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全国统一编号制度。《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证书编号实行一人一号,补发或换发证书的,证书编号保持不变。 第三章证件发放

失业登记办理须知

失业登记办理须知 一、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保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到本人居住地社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二)、用人单位自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之内(以办理社保停保手续之日为准),于每月5-15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办理登记手续: 1、失业人员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职工移交花名册一式2份,填写《失业人员登记审核表》一式2份,各贴一张一寸照片,登记表左下角加盖原单位公章; 3、本人名下开通银行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 4、职工个人失业档案【包括:①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②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一式2份】。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方法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没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1、失业人员在提交申请次月的18日(节假日顺延),本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来我中心报到并签字。我市现在每月发放失业保险金为1376元(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郑州市最低工资为1720元/月)。 2、失业人员免费享受职业培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职业培训的停发失业保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机构按最低工资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得缴纳养老保险。 5、失业保险金由我中心委托银行在月底将失业人员每月申领签字后的失业保险金划入失业人员本人开设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上。 6、失业人员因患疾病等特殊原因致使本人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委托他人持失业人员的《河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失业科代理签字。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再就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的,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但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8、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中心核准,发给一次性的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标准为其住院生育费用的70%,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失业保险金。(注意:应先填写住院申请表后住院生育,如急诊住院,请于3日内来补申请表,必须在出院前办理。) 9、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0、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非本人主观原因确实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中心核准后,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至其法定退休年龄,其标准为原失业保险金的80%,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定退休年龄的现行标准为,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介绍的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6)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及以上不来签字申领的。 郑州市社保局郑东新区分局

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 一、适用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2.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 二、适用对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三、受理机构 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受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委托,社区服务平台可代办。 四、办理要件 1.用人单位招(录、聘)用劳动者(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用人单位),应当于招(录、聘)用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1)用人单位统一登记时,应具有以下要件: ①用人单位营业证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分支机构提供法人营业证照及其授权文件,个体工商户、网络创业以及“多证合一”的无需提供(如上述证照信息变更的,需及时办理单位信息变更。再次办理业

务时无需再次提交); 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1份(用人单位签章)。 (2)劳动者个人登记时,需具有以下要件: 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②劳动合同或招(录、聘)用手续。 2.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到常住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同时具有以下要件: 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②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营业执照副本。 3.劳动者转换就业岗位、未失业的,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变更。 五、办事流程 1.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就业登记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2.办理。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就业登记相关情况。有申领《就业创业证》需求的,发放《就业创业证》。 3.确认。打印《业务办理确认单》,并要求申请人确认。 4.存档。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一、《就业创业证》发放对象: 1、进行就业、创业、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二、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基层平台、社区各一份); 2、《就业创业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基层平台、社区各一份); 3、免冠二寸彩色照三张; 4、学历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视填写情况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 5、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持常住地居委会出具的有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就业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用人单位录用人员:

1、劳动合同(原件); 2、被录用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属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出示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登记时间要求:企业在与新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0天内办理。 申报主体:用人单位 受理机构:用人单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二)从事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 1、属自雇型就业,包括自己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办理; 2、属灵活就业或自由职业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灵活就业申请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登记时间要求:实现就业后30天内办理。 申报主体:本人 受理机构:就业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四、失业登记范围和需提供的材料: 1、从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六个月未能就业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肄业证);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事业的凭

失业登记证明书(完整版)

失业登记证明书 失业登记证明书 第一篇: 失业登记证明书 失业登记证明书 就业失业登记证 编辑本段证件简介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唯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必须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盛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编辑本段办证对象 五类人须“就业登记” 新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社会经济活动且获得的合法劳动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下人员均应办理就业登记: 被各类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在城镇以灵活多样形式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实现自谋职业的;城镇到农村就业人员。 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后,可按有关规定条件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税收减免、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 上岗30日内须办证 据悉,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员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资料在所在地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就业登记:《xx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xx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被录用人员《登记证》、被录用人员一寸照片两张。 从事个体经营人员或以灵活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应在30日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照片等材料,填写《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经就业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初审,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签章后,办理就业登记,领榷登记证》。 先登记失业再享受帮扶 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后,凭《登记证》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人员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年满16周岁,已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

(完整版)就业登记表、雇佣关系证明

就业登记表

用人单位或雇主雇佣证明 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于年月至年月在我单位从事工作。 我承诺:附件所列法律条文已认真阅读。本证明所述情况与真实情况相符,本单位和本人愿承担由此证明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雇主姓名: 法人代表或雇主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或雇主地址: 用人单位或雇主联系人: 用人单位或雇主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或雇主签名: (盖章) 年月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1、《劳动法》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就业登记及退工手续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企业到劳动部门为新员工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需由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1、本市人员(本市户籍):(非农业人员与农业人员分开填报) 非农业人员提供: 录用人员合同书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失业证登记证》(新证)第2-3页 录用人员合同书第1页和第5页复印件各一张 农业人员提供: 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 6号) 4份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津劳登字 1号) 1份 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津丽人社登字 1号) 每人 用人单位招聘登记(反馈)表(津劳登字 21号) 录用人员合同书 《就 业失业登记证》 《就失业证登记证》(新证)第2-3页 (1) 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津丽登字 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津丽人社登字 用人单位招聘登记(反馈)表 6号) 3份 1号) 1份 1号) 每人1份 匸 21号) 1份 (8) 身份证复印件1张

(8)身份证复印件1张 (9)录用人员合同书第1页和第5页复印件各一张2、外省市人员(外省市户籍): 录用人员合同书 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3份 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津丽人社登字1号)每人1份 二、就业登记时限:自合同起始之日起30日内。 三、用人单位必须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将员工档案提至本处2号窗口存档。 注:(1)-(5)项表格到局信访监察科(底商栖霞道40号)购买; (6)项到3号窗口办理 办理退工备案程序一、申办对象:用人单位二、申办材料: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津劳登字8号)2、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需由本人签字)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5、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失业证明样板(完整版)

失业证明样板 失业证明样板 第一篇: 失业证明样板 失业证明样板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本街道常住居民户口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视为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须带如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四、注意事项: 由于《失业证》要上网登记,为确保信息准确,请办证本人亲自办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递增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员,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付给本人。 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应在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日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

就业登记操作流程

就业登记操作流程 1. 打开厦门人力资源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c15313684.html, )然后根据企业的帐号和密码登陆管理界面。 网上办理流程: 2. 点击就业登记---新增:将员工的信息填写完整,然后保存。如下图 : 3. 就业登记----未提交:保存后员工的信息都会在未提交这个界面,选择所要提交人员的名字,将提交的报备部门、经办人员和联系电话填写。用人单位在提交登记资料前,一定要确认登记部门的选择无误,如到市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理登记手续的,则登记部门选择“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如到各区办理登记手续的,则登记部门选择相应的区就业中心,如果登记部门选择错误,则用人单位到登记部门办理手续时,该登记部门就无法调出用人单位的登记资料进行审核。 就业登记信息错误也可以在这个界面修改和删除。注意:只有员工就业登记信息提交后,花名册才可以打印出来。

4.就业登记---未审核:提交后处理状态为待审核时,如果发现有数据要修改和删除,需要先返回到未提交。然后在未提交界面进行修改和删除,修改后的数据必须重新提交和打印。待审核数据如需要更改报备部门可以点击“修改登记部门”进行修改。 5.就业登记----资料打印:员工就业登记信息提交后,须把花名册打印出来(注意:只有提交后的员工信息才可以打印出来)本市人员需打印出花名册和录用员工登记表还有带上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证)去报备部门审核;外来人员需打印出花名册和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前去办理。

打印前请确认已安装ADOBE READER阅读软件,该软件在打印登记的页面有提供下载,如果用人单位在下载或安装该软件的过程中有误,也可自行在其它网上搜索、下载该软件进行安装。 6.用人单位如对登记事宜有疑问,可致电市或各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登记部门,电话公布如下: 市就业登记部门5114233或5205595 地址:长青路191号2楼 海沧分中心就业登记部门6530625 地址:南海三路1268号 思明区就业登记部门5863055 地址:禾祥东路168号 湖里区就业登记部门5635673 地址:仙洞路3号 集美区就业登记部门6219125 地址:杏滨路898号 海沧区就业登记部门6580451 地址:南海三路1268号 同安区就业登记部门7316712 地址:南门路71号 翔安区就业登记部门7889992 地址:翔岳路55号如对网上操作事宜有疑问,可在人力资源网的“在线咨询”留言,也可发邮件至xmjyzx@https://www.360docs.net/doc/4c15313684.html,,或致电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信息部门,电话6530628或5205579。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姓 名 性 别 2 寸 免 冠 照 片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 户籍地址 户籍性质 农业口 非农业口 居民户口 常住地址 原证件号码 优惠证号: 就失业证号: 身份证号码 学历情况 毕业时间 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学 历 职业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等级 备 注 已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内容及期限 提供材料目录 身份证□ 户口簿□ 毕业证书(明)□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 证书□ 照片□ 其他□: 申请人签名 以上资料由本人填写,情况真实。 签 名: 年 月 日 以下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填写 领证人员类型 城镇户籍的劳动者□ 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其他□ 证件编号 初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就业失业登记表 姓名性别年龄 户籍性质农业口非农业口居民户口联系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号码 登记证编号 家庭住址 基本信息变更 变更日期变更项目变更内容 就业登记 就业类型单位就业口自主就业口 就业单位名称 签订劳动合同是口否口参加社会保险是口否口合同履行期限年月 - 年月 自主就业类型个体经营口灵活就业口其他口就业时间 失业登记 登记失业时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口否口失业类型无就业经历口就业转失业口其他口 失业前单位名称 技能特长培训需求 就业意向薪酬要求 拟接受公共就业人 才服务内容 职业介绍口职业指导口创业服务口职业培训口 其他服务口:档案托管口劳动(人才)事务代理口其他口 提供材料目录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毕业证书(明)□参保缴费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起来就业证书)□失地(林)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其他证明□: 申请人签名以上资料由本人填写,情况真实,并自愿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签名:年月日 以下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填写 登记失业类型1口 2口 3 口 4口 5口 6口 7口:①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口②其他口 享受失业保险待 遇期限 自年月起至年月止 初审意见: (签名): 年月日(盖章)审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盖章) 审批意见: (签名): 年月日 (盖章) 说明:登记失业类型: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2、从用人单位失业;3、个体业主停止经营;4、失地、失林劳动者;5、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7、其他人员:①进城

就业登记表

就业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民族 两寸 免冠照片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学历 身份证号 户籍性质 □农业 □非农业 □居民户 户籍详细地址 常住详细地址 学历及变更情况 毕业日期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获得学历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与等级及证号 日 期 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 等 级 登记人员类别 □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确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营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其他人员。 就业登记 就业单位名称或自主就业类型 就业/终止就业日期 登记类型 □ 实现就业 □终止就业 就业单位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登记人签名 联系 电话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发证时间 经办机构: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⒈注意事项:《就业登记表》是记载劳动者就业状况和信息管理重要依据。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发证时间由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填写,其它栏目务必本人和用人单位填写,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属自主就业类型的,由所在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⒉户籍性质:指劳动者的户籍性质,包括:⑴农业;⑵非农业;⑶居民户。已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划分的,统一填写“居民户”。〖例〗“非农业”。 ⒊户籍详细地址与户口簿记录一致。 ⒋常住详细地址:是指劳动者现居住半年以上的具体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 ⒌毕业于何校何专业:指学历证书上记载的毕业学校和专业,以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记录为准。〖例〗“北京大学法律专业”。 ⒍学历:具体包括:⑴初中及以下;⑵高中;⑶中专职校;⑷大专;⑸本科;⑹研究生及以上。〖例〗“大专”。 ⒎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与等级:指劳动者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的等级,以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内容为准。〖例〗“维修电工,中级”。 ⒏就业单位名称:指招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名称。 ⒐自主就业类型:⑴个体经营;⑵灵活就业;⑶其他。〖例〗“灵活就业”。

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及流程

就业失业登记办理及流程 一、就业登记范围 本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中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个体经营劳动者及其雇工,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均属于就业登记范围。 二、就业登记应提供的资料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直接到县就业局所属的就业援助中心办理: 1、《大英县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1份 2、《大英县就业失业登记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登记表》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每个劳动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每个劳动者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就业登记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经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签字后到县就业局所属的就业援助中心办理(须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层层审核): 1、《大英县就业失业登记个人就业登记表》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2张 5、个体经营者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常住地社区出具的已就业的书面证明原件 注: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只作备案,不发证 三、失业登记范围 1、年满16周岁,从学校毕业或肄业的人员(毕业年度三年内未实现就业的) 2、从用人单位失业的人员 3、个体经营业主停止经营的人员 4、土地被征用按城镇人口安置的人员 5、退役且未纳入统一安置的人员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 7、在大英辖区内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 8、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 注:1——6条为大英辖区内城镇户籍失业人员 四、失业登记应提供如下资料,由本人经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层层审核签字后到就业局所属的就业援助中心申报办理:

就业登记表(表样)

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 (黄石市下陆区) 填表时间:年月日 注:申请人在办证时请仔细阅读背面《申请就业登记须知》。

申请就业登记须知 一、办理就业登记的对象 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社会经济活动且获得合法收入不低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下列人员: 1、各类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在我市从事个体经营人员; 3、在我市以灵活多样形式就业人员; 4、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我市户籍并在常住地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 5、城镇到农村就业人员; 6、其他应进行就业登记人员。 二、办理就业登记程序 1、招聘录用人员登记:用人单位自录用起30日内持此表、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书》或相关证照复印件和2寸近照两张以及《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按分级管理原则到相应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2、从事个体经营人员登记:由申请人在实现就业起30日内持此表、其他相关证明、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2寸近照两张,到常住地社区初审、街道人力资源保障所复核后,到常住地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我市户籍人员登记:申请人持失地证明和就业证明、《劳动合同书》、《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30日内持此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2寸近照两张到常住地社区初审、街道人力资源保障所复核后,到常住地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三、持有原《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再就业优惠证》、《湖北省城镇劳动者就业证》、《湖北省城镇劳动者失业证》人员在有效期内可持旧证并携带上述相关资料换发新证,并将原享受政策的相关信息过录到新证上。

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指南

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指南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及初次进入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的人员,应为其办理单位就业登记手续。 一、申请人:用人单位 二、受理人: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三、需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范围: 用人单位招用下列人员,应当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㈠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㈡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结、肄)业未继续升学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学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㈢初次在本市就业的进京落户劳动力; ㈣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复员转业军人; ㈤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㈥常住外地或移居境外后回京的本市非农业户籍劳动力; ㈦符合㈡至㈥项规定的城市化建设地区农业户籍劳动力; ㈧本市农转非劳动力;

㈨应办理就业登记的其他实现就业人员。 四、就业登记期限: 用人单位招用需办理就业登记的人员,应于招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五、登记流程描述 第一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应准备就业登记所需的下列材料:㈠单位基本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与实现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办事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按相关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 ㈡被招用人员的身份材料: 1、所招用实现就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所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2、根据被招用人员的本次就业前的身份应准备的材料,包括:各类学校毕(结、肄)业生、退学学生的毕(结、肄)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书面退学证明;复员转业军人的《士兵复员证》复印件或《军(警)官转业证》复印件;本市农转非劳动力的经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的《转非劳动力身份确认表》;进京落户人员的批准进京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司法(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二步:如果单位所招用的人员未持有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者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中记载的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还需要求所招用人员填写《就业失业登记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并提供办证或变更信息所需的下列材料: 1、户口簿复印件及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2、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残疾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4、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第三步:用人单位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审核无误后,需填写《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并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

【表格范本】失业人员登记表(正反面)

失业人员登记表 人员类别:⑴新成长劳动者□⑵由就业转失业人员□⑶农转非及户口迁入□⑷社会闲散人员□ 附列选项:⑴职校毕业生 ⑵技校毕业生 ⑶大中专毕业生 ⑷劳动预备制 ⑸下岗人员□ □ □ □ □ ⑹农转非人员 ⑺外地迁入人员 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⑼破产企业人员 ⑽现役军人配偶 □ □ □ □ □ ⑾复退军人 ⑿转业干部 ⒀两劳解释人员 ⒁持残疾证人员 ⒂享受社会低保 □ □ □ □ □ ⒃市级以上劳模 ⒄单亲家庭 ⒅配偶失业 ⒆配偶下岗 ⒇存档人员登记 □ □ □ □ □ 填表日期:年月日编号: 姓名性别民族 照 片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婚否 身体状况政治面貌社保卡号码 户口所 在住址 区(市镇) 路号单元户邮政编码 身份证 号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外语语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 专业技术职务(工种) 职业资格等级 资格证书 号码 学 历 情 况 毕业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单位做何工作 家 庭 成 员 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 家庭经济 状况 ⑴高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⑵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求职培训愿望求职工种1、2、3、培训专业1、2、3、

原工作单位全称隶属关系 所属行业经济类型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失业原因 本单位工作年限 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自年月至年月,累计年 社会保险征缴机构(签章)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可享受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其中本次应领个月,前次尚未领完个月)。 失业保险金每月标准元,医疗费元。 原单位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盖章)失业保险 经办机构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盖章) 失业人员 本人意见 年月日(盖章) 办理失业 登记时间年月日 经办机构(盖章)备注 2、由就业转失业人员须持《失业登记通知单》于15日内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五市三区到区、 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不到户口所在区(市)办理失业登记,其失业保险待遇视为自动放弃。 4、办理解聘备案后,此表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完全没有区别吗

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完全没有区别吗? 大家知道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底有没有区别吗?那就赶紧和乔布简历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关键词: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其实,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是一样的东西。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就业失业登记证》改名成为《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的证件样式、栏目解释、填写办法、印制技术及发放管理等要求继续按照《关于使用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封面和内页第1页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字样变更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已经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相关的政策法规中规定到: 一、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就业创业证》的发放、使用、管理等事项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可印制一批《就业创业证》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 二、取消《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就业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完全没有区别吗? https://www.360docs.net/doc/4c15313684.html,/knowledge/articles/56f251040cf20dcf0f8f0a05

《就业失业登记证》印制技术说明

《就业失业登记证》印制技术说明 一、尺寸数据 (一)开本尺寸140mm×100mm上下开本。(圆角) (二)内页中文字与表格距页边的距离为10mm,版心尺寸:120mm×80mm。 二、纸张、颜色、防伪及装订要求 (一)封面封底墨绿色特种纸,色号为(C=80,M=55,Y =70,K=20),文字烫金,含国徽烫金图案;衬纸(封二、封三)为80g胶版纸蓝色,色号为(PANTONE 285 U),浮雕防伪底纹印黑字。 (二)内页80g胶版纸,底纹为蓝色,色号为(PANTONE 285 U),浮雕防伪底纹印黑字;第1页为蓝色四角团花、浮雕防伪底纹印黑字。 (三)内页第7页、第8页为桔红色,色号为(PANTONE 172 U),浮雕防伪底纹印黑字。 (四)浮雕文字为“就业失业登记证”,采用线宽,线间距,12磅黑体字为模板制作;文字分散宽度37mm,相邻字段间距25mm,行间距14mm,隔行缩进30mm,右上倾斜度10°;第1页蓝色四角团花采用正弦线,线宽,振幅,相对距离19mm。 (五)装订方式采用上下居中线订后裱封。封面为三层双裱,中间夹层为180g-210g白卡纸。(封面外层为特种纸、中间层为白卡纸、内层纸为80g胶版纸)封皮厚度在之间。 (六)装订后要求证件打开平铺时能够支持在证件打印机中打印。 三、各页具体说明 (一)封面 1.国徽:烫金图案(36mm×),顶边距页面上边15mm,左右居中。 2.“就业失业登记证”:烫金字样,小初号,方正小标宋_GBK,底边距页面下边29mm,字符间距在CorelDraw中为20%,左右居中。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烫金字样,三号,方正楷体_GBK,底边距页面下边,左右居中,字符间距在CorelDraw中为20%。

关于失业登记证明书

关于失业登记证明书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失业登记证明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唯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必须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盛市就 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五类人须“就业登记” 新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社会 经济活动且获得的合法劳动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下人员均应办理就业登记:被各类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在城镇以灵活多样形式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实现自谋职业的;城镇到农村就业人员。 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后,可按有关规定条件持相关证

明材料,向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税收减免、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 上岗30日内须办证 据悉,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人员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 日内,持以下资料在所在地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就业登记:《XX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XX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被录用人员《登记证》、被录用人员一寸照片两张。 从事个体经营人员或以灵活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应在 30日内由本人持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照片等材料,填写《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经就业所在 地的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初审,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签章后,办理就业登记,领榷登记证》。 先登记失业再享受帮扶 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后,凭《登记证》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人员可以办理失业登记:年满16周岁,已从各 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

就业创业登记证证申领办事指南

就业创业登记证证申领办事指南(完整版)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发布

就业创业证申领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西畴县本地常住人口,在西畴县本地就业的外地人员。 二、办理依据 云人社发〔〕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和《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的准予批准条件: .进行就业登记的劳动者。 .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劳动者。 .从用人单位失业的劳动者。 .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劳动者。 .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 .农村家庭有转移就业要求的本地户籍劳动者。 .军人退出现役且为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劳动者。 .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劳动者。 .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 .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补充登记准予批准的条件:

.学历变更 .常住地变更 .就业登记 .失业登记 .就业援助 .享受就业扶持 .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失业保险待遇 .享受“贷免扶补”及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年检记录 .其他记录 (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本人带身份证到受理窗口填写遗失补办申请 (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劳动者死亡的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违规办理《就业创业证》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窗口。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骆家塘村民委上新民村。 交通方式:可乘路公交到到西畴县人社局下车。 六、申请材料 《就业创业证》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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