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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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4.12.15•【字号】津价房地[2004]507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价房地〔2004〕507号)市建委:为规范建设工程交易的收费行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程建设交易服务收费为经营性服务收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计费方式由按费率收取,改为按服务项目定额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为:(一)建设工程施工交易服务费┌─────────┬──────┐│施工合同总额(万元)│收费标准(元)│├─────────┼──────┤│100及以下│800│├─────────┼──────┤│100以上~500│1000│├─────────┼──────┤│500以上~1000│5000│├─────────┼──────┤│1000以上~3000│10000│├─────────┼──────┤│3000以上~5000│30000│├─────────┼──────┤│5000以上~8000│50000│├─────────┼──────┤│8000以上~10000│70000│├─────────┼──────┤│10000以上││└─────────┴──────┘每增加1亿元,加收0.6万元,不足1亿元的按1亿元计算。

但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二)建安设备交易服务费┌──────────┬──────┐│建安设备交易额(万元)│收费标准(元)│├──────────┼──────┤│500及以下│200│├──────────┼──────┤│500以上~1000│1000│├──────────┼──────┤│1000以上~3000│2000│├──────────┼──────┤│3000以上~5000│6000│├──────────┼──────┤│5000以上~8000│10000│├──────────┼──────┤│8000以上~10000│16000│├──────────┼──────┤│10000(不含)以上││└──────────┴──────┘每增加1亿元,加收0.4万元,不足1亿元的按1亿元计算。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制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制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制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3.02.14•【字号】辽价发[2003]21号•【施行日期】200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制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21号)各市物价局、建委(城建)局: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及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现就我省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的执行单位,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各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即有形建筑市场)。

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费包括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中向建设单位、中标人收取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场地使用费和特约服务费。

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当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杜绝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的行为。

其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方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交易洽谈场所;收集、存贮和发布建设工程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分包和劳务信息;建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企业信息库供交易各方查询;为招投标过程提供组织和后勤保障服务,包括为招标投标提供场所和设备,设立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库为评标工作提供专业服务,公布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为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统一的办公场地,方便交易集中办理工程报建、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劳保统筹、施工许可及合同鉴证等手续,提供高效、优质的“一条龙”服务。

四、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包括各类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劳务分包招标投标项目服务收费。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1.07.23•【字号】津价房地[2001]270号•【施行日期】2001.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函(津价房地[2001]270号2001年7月23日)市建委:你委《关于申请核准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的函》收悉。

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将原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收取的招投标服务费,改为交易服务费,由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收取。

收费标准为:(一)建设工程施工交易服务费按施工合同价格的1.1‰计取;(二)建安设备交易服务费按建安设备交易额的0.2‰计取;(三)设计交易服务费按设计项目批准总投资额(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的0.5‰计取;(四)工程监理交易服务费按监理项目批准总投资额(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的0.2‰计取;(五)特殊项目按市政府规定减免交易服务费;(六)上述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招标方交纳60%,中标方交纳40%。

二、其他服务收费(一)信息服务费对应当在市建交中心发XXX获取的建设项目,非计算机网络会员单位按交易项目对招标、投标单位,分别收取信息服务费400元。

(二)工程交易场地租赁费1.大型交易招标洽谈室,每半天300元;2.中型交易招标洽谈室,每半天200元;3.小型交易招标洽谈室,每半天100元;4.驻场办公室3.00元/天.平方米,以使用面积为准,包括水、电、暖气、空调费、市内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

(三)计算机网络会员服务费网络会员单位每月收取服务费600元。

三、凡已按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的,不得再收取工程交易场地租赁费。

四、交易服务费主要用于:(一)固定资产折旧及物业管理费;(二)专业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维护费;(三)办公费:包括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办公用品、交通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水、暖、电费、业务资料费、文印整理费等;(四)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基金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工程建设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工程建设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工程建设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8.10.15•【字号】津价房地[2008]259号•【施行日期】2008.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工程建设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价房地〔2008〕259号)市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的收费行为,根据《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津价费[2008]220号)规定,经研究,现将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为工程建设提供交易服务时可按服务项目定额收取交易服务费,具体标准为:(三)工程监理交易服务费(五)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上述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招标方交纳60%,中标方交纳40%。

二、其他服务收费(一)网络服务费网络会员单位每月收取600元;非网络会员单位在建交中心发布或获取相关信息的,按交易项目对招标、投标单位分别收取信息服务费400元。

(二)工程交易场地租赁费1、大型交易招标洽谈室,每半天300元;2、中型交易招标洽谈室,每半天200元;3、小型交易招标洽谈室,每半天100元;4、驻场办公室,以实际使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3.00元/天,包括水、电、暖气、空调费、市内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

为同一工程项目招投标服务已收取交易服务费的,不得再收取工程交易场地租赁费。

三、交易服务费和其他服务收费主要用于:(一)固定资产折旧及物业管理费;(二)专业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包括信息显示屏、计算机及软件购置费用、维护费;(三)办公费:包括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办公用品、交通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水、暖、电费、专业资料费、业务资料费、文印整理费等项开支;(四)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基金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

1999-0059穗价函[1999]59号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1999-0059穗价函[1999]59号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
标准的批复
(穗价函[1999]59号)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你中心报来《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穗建交[1999]1号)悉。

根据省政府《关于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办函[1999]96号)规定,经请示省物价局。

现就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工程中标单位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标价计:1亿元(含1亿元)以下按0.9‰,超过1亿元部分按0.5‰,分段累加计算,每宗收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同意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工程建设单位收取“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为中标价的0.5‰。

每宗收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此项收费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取消。

此项收费专款专用,并需每半年向我局报告还贷款情况。

三、本收费标准从四月一日起执行,我局原《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函[1996]219号)同时停止执行。

四、以上两项收费均属经营服务性收费,请按规定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广州市物价局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建筑工程交易服务费

建筑工程交易服务费

建筑工程交易服务费建筑工程交易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根据业务条件和交易规模进行确定。

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现状,合理合法。

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和说明如下:一、服务费的收取方式1. 一次性收取:服务费可在工程交易达成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收取。

具体金额应根据合同金额和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调整。

2. 分期收取:根据工程交易进展情况,服务费可分期收取,例如按工程进度的不同阶段进行收取,具体分期比例和时间节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服务费的项目范围1. 建筑工程交易咨询服务:包括提供建议、意见和合作建议,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交易趋势分析等,以确保客户在交易中获得最佳利益。

2. 工程合同草拟和审核服务: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工程合同的草拟和审核服务,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3. 工程资金监管服务:监控和管理工程交易中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4. 工程交易风险评估服务:根据工程特点和市场情况,对工程交易进行风险评估,提供相应的风险管理建议和服务。

三、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具体的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一般采用根据项目总投资额进行比例收取的方式,比例范围为0.5%至3%,双方应在协商阶段明确服务费的具体比例。

四、服务费的支付方式服务费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电子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五、服务费的发票开具服务费的收费应开具正规发票,包括发票金额、服务内容、收款单位和纳税人识别号等必要信息。

六、服务费的退还和调整若因工程交易项目变更或终止,需退还或调整服务费的,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退还或调整的条件和方式。

总结:服务费作为建筑工程交易中的一项重要费用,旨在提供专业的交易服务和风险管理,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和项目的最佳利益。

具体服务费的收取方式、项目范围、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发票开具等,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共同遵守。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在建设工程领域,交易服务费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在交易过程中,由交易服务机构向交易参与方收取的服务费用。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是指在建设工程交易活动中,交易服务机构向交易参与方收取的服务费用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促进建设工程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的确定原则。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具体来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市场行情、成本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明确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的调整机制。

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的制定内容。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的制定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服务费用项目,明确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信息发布费、技术咨询费等。

2. 收费标准,具体规定各项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可以是固定金额、按比例收费或者其他形式。

3. 计费方式,明确各项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包括计费基数、计费周期、计费单位等。

4. 收费标准的调整,规定收费标准的调整机制,确保收费标准与市场变化相适应。

三、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的制定程序。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的制定程序应当遵循程序规范、程序公开、程序透明的原则。

具体来说,应当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初步方案后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最终确定收费标准。

四、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的执行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交易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

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五、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的完善和调整。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与市场变化相适应,随时完善和调整。

《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深价管函[2007]81号

《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深价管函[2007]81号

11.3工程交易服务费缴交服务指南一、缴费须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完成后,应当缴纳工程交易服务费。

包括施工和监理。

二、缴费标准1、施工招标中标价1亿元及以下部分按中标价的1.35‰收取;中标价1亿元以上部分按1.0‰收取;最低不低于5000元,最高不高于25万元。

施工招标由招标人缴纳。

2、监理招标按中标价的1% 收取,最低不少于1500元。

监理招标由中标人缴纳。

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综合收费窗口领取《缴款通知单》;第二步:申请人按照《缴款通知单》要求,到指定银行现金或转帐缴款;第三步:款项到帐后,申请人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综合收费窗口领取收款发票及《缴费完成证明书》。

四、办理时限即到即办。

五、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楼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六、收费依据深圳市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深价管函[2007]81号)。

七、重要提示1、缴纳工程交易服务费后,招标人持《缴费完成证明书》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③、④号窗口取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手续(详见指南3.4)。

2、申请人可拨打28912239、28908318咨询缴费服务相关事宜。

关于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服务费标准的批复1999-9-1 13:51深价[1999]130号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你中心关于申请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试行标准招待一年多来的具体情况,参照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收费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中心及你中心在宝安、龙岗设立的分中心在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及相关业务时按如下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一)工程设计、监理招标交易服务费,按设计、监理中标价的1%收取,由中标单位缴交,单项工程收费,最低不低于1500元。

(二)工程建设招投标(含直接发包)交易服务费,以工程建设标段中标价为基数按下述标准计收,由工程建设单位缴交:1、工程建设中标价8000万元(含本数)以下部分,工程招标项目按1.4‰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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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制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辽价发[2003]21号
二00三年二月十四日
各市物价局、建委(城建)局: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及收费行为,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现就我省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的执行单位,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各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即有形建筑市场)。

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收费包括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中向建设单位、中标人收取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场地使用费和特约服务费。

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当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杜绝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的行为。

其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方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交易洽谈场所;收集、存贮和发布建设工程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材料设备价格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分包和劳务信息;建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企业信息库供交易各方查询;为招投标过程提供组织和后勤保障服务,包括为招标投标提供场所和设备,设立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库为评标工作提供专业服务,公布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为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统一的办公场地,方便交易集中办理工程报建、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劳保统筹、施工许可及合同鉴证等手续,提供高效、优质的“一条龙”服务。

四、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包括各类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劳务分包招标投标项目服务收费。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收费按建设工程中标价分段计费,建设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费率为1.2‰;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部分,费率为1‰;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8‰。

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向交易双方各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50%。

五、场地、设施租赁费:大会议室(90平方米以上的)为200元/日;小会议室(90平方米以下的)为100元/日,向租用者收取。

六、为交易双方提供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标准,暂由服务双方协商议定。

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劳保,设备购置及维护、办公费,采暖费等费用的支出,组织招投标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及用于网络建设维护等支出。

要严格控制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人员编制,严禁“以费养人”,控制人员经费支出。

八、未经省物价、建设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减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

对违规减免的,省物价、建设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各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新设立的按国办发[2002]21号执行)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使用统一的税务票据,并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十、本通知自3月1日起执行。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试行一年,期满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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