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事项办理指引(建设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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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电子招投标人操作学习资料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电子招投标人操作学习资料

招标人学习资料之一交易系统流程指引及注意事项一、交易业务办理系统的调整1、二期数字交易平台项目将于11月28日正式启用。

自11月25日下午17点起至11月28日上午8点为系统上线转换时间,此段时间内中心网站和所有业务系统停用,请不要在此时间段内进行项目日程的安排。

2、自二期数字交易平台正式上线之日起,一期交易系统仅供查询使用,除以下情况之外的所有交易业务办理全部转移至二期交易平台,请谨记不要在一期交易平台办理业务。

除外的情况是指应用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0-005-2及之前范本编号的市政、房建类资格后审、电子评标项目在资格后审、电子开标、评标等环节仍使用一期电子化资格后审系统、一期电子评标系统,但其交易流程各环节使用二期交易系统。

2、一期交易系统未办结项目的已保存数据全部迁移至二期数字交易平台,在二期交易平台上继续进行。

在11月25日下午17点前,如中心经办人未将招标代理机构在外网提交的专家申请函、资格预审结果等导入内网,需招标代理机构在二期数字交易平台重新提交。

二、项目招标备案工作的交互流程1、基本流程与交易流程的招标申请、发布招标公告、资审公示、招标答疑、中标公示五个环节一一对应。

如对应环节的相关资料未在市招标办备案系统中备案或者备案不通图1:市招标办备案系统和中心交易系统的交互关系以第一批次资料的备案流程为例说明。

第一批次备案为招标申请备案,由招标代理在交易中心网站或者市招标办网站填写招标申请,选择市招标办为项目监督部门,则项目信息和备案电子文件将发送到市招标办系统进行备案。

经过市招标办备案审批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后则完成备案过程。

此时可以在中心交易系统的“招标申请接案”环节查询到相应信息。

具体备案流程如图2所示。

图2:第一批次资料的备案流程其他四个批次资料的备案与该流程类似,具体如图3所示。

图3:其余四个批次资料的备案流程3、非市招标办监管项目的备案交互流程非市标办监管项目仍按照一期模式进行备案。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培训手册_修订版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培训手册_修订版


三、承包方新建合同备案
10、进入【上传文件页】进行合同备案相关文件上传。 系统将根据不同合同类型、是否招标等呈现不 同的上传文件项。用户必须按照括号中的提示 和格式要求操作。首先,点击【浏览】按钮, 在弹出的文件框内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其次, 再点击【上传】按钮,若是上传成功,将会出 现红色字体提示该文件已经成功上传。反之, 会提示格式不对或文件签名失败等,再重复操 作。注意:文件名最好简明扼要,不要出现特殊字符,如#、*之类的字
* 温馨提示:根据右上方提示认真正确地填写该部分信息, 包括 出资比例的合计必须为100%,各种时间日期格式 等。备案经办人的电话请务必填写实际操作备案人员的 电话号码,以免造成无法受到备案信息的情况。
三、承包方新建合同备案
三、承包方新建合同备案
三、承包方新建合同备案

若在几分钟内不能填写完整信息可以在填写部分信 息后点击【临时保存】按钮对填写正确的信息进行 保存。 完整填写信息后点击【下一页】按钮,若填写完全 符合基本格式要求即可进入下一页面;若出现提示 消息则根据相关提示进行修改,直到完全符合基本 格式要求即可。
*温馨提示:所有符号都必须在英文状态下输入。
二、修改企业信息
三、承包方新建合同备案
5、 合同备案承包方进入合同备案【列表页】 。选择并 点击【新建合同】按钮,进入【新建合同列表页】 。
三、承包方新建合同备案
三、承包方新建合同备案
6、进入【新建合同备案页】呈现红色框内五种合同类 型,选择其中一种合同并在下方填写红色星号*标志 信息。 在填写发包方单位编号时,根据下方红色字体提示 并点击【检索】按钮。若是正确,则出现单位名称, 反之需重新填写。注意此处填写发包方编号都在英文 状态下填写,一定要与发包方自己在企业信息中填写的 完全一致,否则发包方无法复核。填写完成后点击【确 定】按钮即可。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电子招投标人操作学习资料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电子招投标人操作学习资料

招标人学习资料之一交易系统流程指引及注意事项一、交易业务办理系统的调整1、二期数字交易平台项目将于11月28日正式启用。

自11月25日下午17点起至11月28日上午8点为系统上线转换时间,此段时间内中心网站和所有业务系统停用,请不要在此时间段内进行项目日程的安排。

2、自二期数字交易平台正式上线之日起,一期交易系统仅供查询使用,除以下情况之外的所有交易业务办理全部转移至二期交易平台,请谨记不要在一期交易平台办理业务。

除外的情况是指应用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GZZB2010-005-2及之前范本编号的市政、房建类资格后审、电子评标项目在资格后审、电子开标、评标等环节仍使用一期电子化资格后审系统、一期电子评标系统,但其交易流程各环节使用二期交易系统。

2、一期交易系统未办结项目的已保存数据全部迁移至二期数字交易平台,在二期交易平台上继续进行。

在11月25日下午17点前,如中心经办人未将招标代理机构在外网提交的专家申请函、资格预审结果等导入内网,需招标代理机构在二期数字交易平台重新提交。

二、项目招标备案工作的交互流程1、基本流程与交易流程的招标申请、发布招标公告、资审公示、招标答疑、中标公示五个环节一一对应。

如对应环节的相关资料未在市招标办备案系统中备案或者备案不通图1:市招标办备案系统和中心交易系统的交互关系以第一批次资料的备案流程为例说明。

第一批次备案为招标申请备案,由招标代理在交易中心网站或者市招标办网站填写招标申请,选择市招标办为项目监督部门,则项目信息和备案电子文件将发送到市招标办系统进行备案。

经过市招标办备案审批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后则完成备案过程。

此时可以在中心交易系统的“招标申请接案”环节查询到相应信息。

具体备案流程如图2所示。

图2:第一批次资料的备案流程其他四个批次资料的备案与该流程类似,具体如图3所示。

图3:其余四个批次资料的备案流程3、非市招标办监管项目的备案交互流程非市标办监管项目仍按照一期模式进行备案。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操作规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操作规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推进交易活动的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令第20号)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令第39号,以下简称《平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规范》(DBJ/T 15-115-2016)、《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以下简称《平台服务标准》)及交易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在交易中心进行的,并列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在交易中心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交易相关主体应当遵守本规程,并接受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交易准备第三条交易主体和行政监督部门账户注册。

首次在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投标人、行政监督部门应当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账户注册。

招标人按照“新用户注册-选择主体类型-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通过短信获取用户名、密码”的步骤完成账户注册。

投标人按照“新用户注册-选择主体类型-录入相关信息”的步骤完成账户注册。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新用户注册-选择主体类型-录入相关信息”完成账户注册。

第四条交易主体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交易主体应当在账户注册后,在数字证书认证机构和电子签章公司驻交易中心办事窗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第五条投标人信息登记和变更。

投标人在参加交易活动前,应当按照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按照要求需要在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应当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助办理。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项目编码办事指引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项目编码办事指引

项目编码办事指引
(一)办理依据
1、《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1994〕482号)
2、《广州市建筑条例》
3、《关于开展工程编码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09〕1034 号)
(二)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如建设单位委托单位办理,请提供建设单位的委托证明文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项报建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广州市建设项目编码登记表》,需登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系统”(下称“系统”)填写,打印;
5、立项批文:指各级发改委、国务院(各部委)、国资委下属企业的立项批复文件、或投资备案文件(例如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商品房屋建设预备项目计划备案等);
6、用地批文: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关于已完成征地的其他证明文件;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注: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应发给的证明文件
审核通过后,网上可直接打印项目编码。

(四)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五)办理部门
交易中心本部和各外派部均可受理。

请到在系统内自行选择的审核部门所在地办理。

咨询电话:28866108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流程图
(八)操作指引
详细见附件:广州市工程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用户手册V1.2。

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流程

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流程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签章的流程政府采购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签章的流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第⼀步:登录交易中⼼⽹站,注册账号1、⽹址为:/doc/2856956f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ae.html /。

2、若注册过程中提⽰“组织机构代码或单位名称已经被注册”,则说明已经拥有账号,可省略该步骤。

第⼆步:供应商准备好以下资料。

1、数字证书与电⼦签章申请表(⼀式⼆份);2、业务授权委托书(⼀式⼆份);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式⼆份,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三证合⼀”企业则⽆需提供此项);4、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式⼆份,加盖公章,原件核查);5、经办⼈⾝份证复印件(正反⾯)(⼀式⼆份,加盖公章,原件核查);6、电⼦签章采集表(⼀式⼀份)。

温馨提⽰:1、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签章需要缴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参与政府采购项⽬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办理⼀个机构证书,业务证书可视⾃⾝投标业务量的多少选择办理。

第三步:现场办理办理地点:⼴州市天润路333号⼴州公共资源交易中⼼2楼业务办理窗⼝。

第四步:下载并安装驱动、登录交易系统1、驱动下载⽹址:/doc/2856956f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ae.html /cms/wz/view/index/layout2/fwzn_morecjwtjd. jsp?channelId=90(含CA数字证书驱动和签章安装包)2、系统登录⽹址:/doc/2856956f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ae.html /附件1:数字证书及电⼦签章办理指引⼀、数字证书与电⼦签章介绍1. 机构数字证书机构数字证书⽤于标识持有机构的真实⾝份,具有唯⼀性,即每个机构只有⼀个。

证书中包含单位信息和单位的公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基本户投标保证金操作手册docx.docx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基本户投标保证金操作手册docx.docx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基本户投标保证金操作手册1银行基本户备案1.1企业管理-企业出账或变更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点击【我是投标人(供应商)】,再点击【新企业库系统】,进入到新企业库系统点击【企业管理】,再点击【企业注册或修改】,如果是新注册的用户请点【注册】按钮,已经注册入库过的用户请点【信息修改】按钮,进到下面的页面:在这个页面填写完企业基本账户和页面上所有必填的信息后点击提交公示,等待公示时间结束后,就添加或修改成功了。

1.2企业管理–企业变名与基本账户维护除了上诉操作可以添加或修改基本账户以外,还有不用公示的一种方法。

但这种方法的前提是用户已经注册入库过一次才可以使用点击【企业管理】,再点击【企业变名及基本账户维护】,在页面中填写你要修改的基本账户信息,点击【保存】,等待银行数据更新后即可使用。

备注:企业基本账户维护完成后,还不能即刻使用,需要等待银行完成数据更新后才能使用,建议企业提前一天完成基本账户信息维护。

2保证金管理(基本户)2.1基本户信息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入中心的基本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后,登录中心网站,点击【我是投标人(供应商)】→【帐户管理】→【【建设工程】保证金管理(基本户)】→【保证金到账查询(投标人总账信息)】,进入账户信息界面,查看当前企业的待用金额和在用金额,并可查看当前企业的基本账户的备案信息,如出现备案保证金账户与实际缴纳保证金账户不一致,请尽快修改。

否则汇款将视为无效。

点击页签标题“交易记录”切换至交易记录界面,可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日期段、交易类型查询基本户交易情况。

待用金额:可用于投标的保证金金额。

在用金额:已转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银行办理退款中金额:已作退项目保证金,待银行处理退款操作。

已退金额:已到各投标单位银行基本户。

误缴款:投标单位未完成基本户备案或非基本户汇入。

未成功退款:银行行号不正确、账户为非正常使用等原因。

2.2项目保证金管理投标人需要缴纳项目保证金时,如果基本户信息中没有待用金额,先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入中心的基本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然后登录中心网站,点击【我是投标人(供应商)】→【帐户管理】→【【建设工程】保证金管理(基本户)】→【项目保证金管理】,进入转投保证金列表界面。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工程编码办事指引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工程编码办事指引

工程编码办事指引
(一)办理依据
1、《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1994〕482号)
2、《广州市建筑条例》
3、《关于开展工程编码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09〕1034 号)
(二)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如建设单位委托单位办理,请提供建设单位的委托证明文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项报建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广州市单项工程编码登记表》需登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系统”(下称“系统”)填写,打印;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对进入中心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
7、对未进入中心进行招标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与责任主体签订的合同。

8、如对在建工地专业承包企业八个专业角色进行确认,还需提供:
(1)建设单位公函;
(2)专业承包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业承包纳入总包管理的协议。

注: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应发给的证明文件
审核通过后,网上可直接打印工程编码。

(四)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五)办理部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部及各外派部。

请到在系统内自行选择的审核部门所在地办理。

咨询电话:28866108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流程图
(八)操作指引
详细见附件:广州市工程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用户手册V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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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申请受理与公告发布
1. 招标人(含发包人、招标代理,下同)申请进场交易项目,按规定需办理招标文件备案的,应先到相应招投标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 招标人凭IC卡号或CA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认真填写申请交易项目基本信息以及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计划。

3. 招标人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申请提交资料清单》(以下简称《资料清单》)中明确的类别和格式上传经备案的招标资料电子文件。

4. 招标人按《资料清单》要求提交纸质招标资料至交易中心业务受理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应确保纸质招标文件与监管部门盖章的招标文件备案表上的信息一致。

5. 窗口人员按照《资料清单》要求接收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并对如下情况进行核实:
(1)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与监管部门盖章的招标文件备案表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2)招标人提供资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3)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关键信息点是否填写准确:项目名称、招标单位、项目监督部门、招标方式、资审方式、工程类别、项目类别、是否资审电子化、是否电子评标项目、是否网上报名、是否对项目负责人加锁、是否远程评标。

6. 经核实三项内容均符合相关要求,窗口人员即在系统中签
收,点击生成回执(招标人可自行打印),进入日程安排环节。

如不符合要求,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需修改的信息和补传的资料,并在系统意见栏中备注,将流程回退至招标人修改环节。

7. 窗口人员进行日程安排时,须确保时间安排不违反法定要求,并统筹考虑招标人日程安排计划、工作实际及场地情况,与招标人现场协商后完成。

8. 窗口人员将商定的日程安排填入公告后在中心网站发布,并在系统中将该项目转交相应的业务部门部长跟进办理。

二、补充公告发布
1. 窗口人员收取补充公告(是否需备案按监管部门规定执行),系统签收并生成回执(招标人可自行选择打印)。

2. 窗口人员核实确认补充公告发布时间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如符合,窗口人员立即发布。

如不符合,需与招标人协商调整日程安排后再行发布。

三、招标答疑接收
1. 窗口人员收取答疑文件(是否需备案按监管部门规定执行),系统签收并生成回执(招标人可自行选择打印)。

2. 窗口人员核实确认招标答疑发布时间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如符合,窗口人员接收后转至经办业务部门;如不符合,需与招标人协商调整日程安排后再转至经办业务部门。

四、过程资料接收
1. 招标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递交招投标项目过程资料:
(1)招标人为发文单位的过程资料,可直接上传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至交易系统;
(2)非招标人为发文单位的过程资料,以及招标人无法加盖电子签章的资料,招标人必须到业务受理窗口现场递交。

2. 招标人递交的过程资料,如需按公文办理模式处理的,窗口人员指引招标人按公文办理要求递交至中心保密室。

其它与招投标项目交易流程相关的过程资料,窗口接收后将转至相应的业务经办部门。

3. 招标人至窗口递交与招投标项目交易流程相关的过程资料前,应先在系统的“我要上传资料”专区中,勾选相应文件名称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否则窗口人员接收后无法生成回执。

4. 窗口接收后在系统签收并生成回执(招标人可自行选择打印)。

五、开评标日程安排
1. 交易流程至开评标日程安排环节时,招标人可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专区,点击“我要填写开评标日程安排”,参考交易中心场地查询结果,填写开评标日程安排时间计划并提交。

2. 招标人完成上述工作后,即可直接至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或拨打短信提醒中的联系电话或业务受理部的日程安排业务受理电话,与窗口人员联系。

3. 窗口人员根据项目编号查询并导入招标人外网填写的开评标日程安排时间计划。

4. 窗口人员与招标人协商开评标日程安排时,须确保时间安排不违反法定要求,并统筹考虑招标人日程安排计划、工作实际及场地情况。

六、中标(发包)通知书确认
1. 领取中标(发包)通知书打印纸:
(1)中标通知书打印纸的领取:项目评标结束时向业务部门经办人递交评标资料,同时免费领取八张中标通知书打印纸。

(2 )发包通知书打印纸的领取:项目摇珠结束时向业
务部门经办人免费领取八张发包通知书打印纸。

2. 招标人办理通知书确认手续时,需提交已加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的通知书,确保签章清晰。

3. 窗口人员办理交易确认时需核实确认以下事项:
(1)该项目已至发放通知书环节;
(2)纸质通知书内容与系统中一致。

4. 窗口人员根据核实的具体情况分别办理:
(1)如项目未至发放通知书环节,或纸质通知书与系统中
不一致,则不予办理交易确认手续;
(2)如均符合要求,则接收通知书,将之转至复核岗,由复核岗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加盖交易确认章;
5. 窗口人员完成盖章手续后,留存一份中标(发包)通知书存档,其余交招标人签收后领取。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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