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企业整治范围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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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气“散乱污”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方案范文

涉气“散乱污”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方案范文

涉气“散乱污”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方案概述散乱污企业是指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环保产业和车间,有可能污染环境,或者存在危险性的企业,如废旧设备、不良储存危险品、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

涉气散乱污企业则专指涉及大气污染的企业,需综合整治。

为保护环境、净化空气、倡导绿色生产,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加强了对涉气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特别是对于中小微企业的整治,更需形成全方位、多部门协同作战的综合整治方案。

本文旨在探讨涉气“散乱污”中小微企业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综合整治方案。

涉气“散乱污”中小微企业的问题1.环境污染控制不到位。

涉气企业在设备的生产、维修、排放等环节,排放的废气、粉尘和噪声等污染物质之外,还伴随有大量的工业废水、危险废物以及其他非法排放行为。

而中小微企业在环保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更容易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这些污染物质,环境污染控制不到位。

2.管理水平低。

由于中小微企业规模较小、人员少、管理水平跟不上大型企业,导致企业内有的工人或员工可能不了解或不顾忌环境保护,破坏环保设施,或廉价获得废弃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

同时,政府监管也不到位,颁布的环保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的约束力较小,导致中小微企业缺乏环保意识。

3.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涉气“散乱污”企业的整治,还存在法律法规缺失的问题。

虽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是框架性的,但对涉气散乱污企业的行业性、性质性《规定》等专项法规尚未实现细化,因此,在实际的监管工作中,也会出现一些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

综合整治方案为了解决以上问题,综合整治方案如下:排查阶段1.制定排查计划。

相关部门应该对中小微涉气“散乱污”企业制定排查计划,不排除上门督查的方式。

2.强化排查力度。

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排查,排除所有涉气“散乱污”企业。

3.形成排查报告。

对排查结果进行整理并形成排查报告,为下一步的综合整治提供数据支持。

整治阶段1.加强宣传教育。

“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散乱污企业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未取得环境保护手续或超标排放的企业。

他们的存在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也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实施“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专项行动势在必行。

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

二、整治思路和方法1.明确整治范围:根据环境保护法规,确定散乱污企业的具体类型和范围,包括未取得环境保护手续的企业、超标排放企业等。

2.加强企业监管: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罚,并向公众公布处罚结果。

建立健全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对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生产和排污。

3.政策支持和激励措施: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于整治工作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激励企业主动改善环境污染问题。

同时,对于拒不整治或者故意隐瞒污染情况的企业,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使其付出应有的代价。

4.整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制定具体的整治计划,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优先整治的企业和时间节点。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大工作力度和投入,确保整治任务的顺利进行。

5.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普通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积极性,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

同时,加强对企业员工的环保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技能,确保企业能够按规定进行环保生产。

三、保障措施和进度安排1.加大监管力度。

加强环境监测和排查力度,确保每个散乱污企业都能够被发现和处理。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和监管网格,确保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和无死角。

2.加大执法力度。

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执法力度,对于违法企业严肃处理,形成严峻的法律震慑。

3.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责任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专项行动的有序推进。

十小和散乱污企业定义

十小和散乱污企业定义

“十小”企业定义
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取缔“十小”企业。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散乱污”企业定义
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散: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没有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

乱: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

污:指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关于“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关于“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关于“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环境问题。

散乱污企业作为其中的典型代表,其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决定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切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三、整治范围1.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违法生产的企业;2.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企业;3.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

四、整治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领导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明确任务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认定和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营业执照吊销等。

3.严格执法监管。

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对严重违法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产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5.加大政策支持。

对转型升级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政策扶持。

6.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加大对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

五、工作步骤1.调查摸底。

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散乱污企业名录。

2.分类处置。

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分类施策,有序推进。

3.严格执法。

对违法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的重要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X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综合运用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对“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综合整治。

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禁止环保“一刀切”,切实、有序解决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整治范围本方案所指的“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立项、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的企业。

“散”是指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经营以及擅自改变地上附着物性质进行非法生产的企业和工业摊点、作坊;“污”是指无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或者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无法对产生的污染物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以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

“散乱污”企业具体包括:一是化工、铸造、丝网加工、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机械加工、木材加工、混凝土搅拌站、石材加工、小食品加工和家具制造等小型加工企业;二是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的包装印刷、人造板、废塑料加工、注塑等中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作坊;三是各种煤炭、物料等堆场,以及机动车维修露天喷涂点等。

三、整治方式(一)关停取缔。

对属于以下情形,无法整改达到合法合规要求的,列为依法关停取缔类:不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没有通过行业准入审批,没有行业许可证的企业;属于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难以通过治理整改达标且企业环境风险较高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达标的企业。

(二)升级改造。

对不属于依法关停取缔类,但存在环保设施不到位、生产设备落后等情况,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企业,纳入升级改造类。

2024乡“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范本

2024乡“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范本

2024乡“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范本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乡经济发展迅猛,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大量的小散乱污企业,这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乡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了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本专项整治的目标是,到2024年底,实现全乡小散乱污企业的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基本消除小散乱污企业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安全与健康。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整治范围为全乡的小散乱污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砖厂、陶瓷企业、化工厂、印染厂、机械加工厂等。

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普查与登记:对全乡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普查,建立企业名录,并对其进行分类登记。

2. 关停淘汰: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无法达到规范化生产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关停淘汰。

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转型升级,改变生产方式,提高环保设施和技术水平。

3. 环保技改:对符合保留的小散乱污企业,加强环保技改,改善污染治理设施,提高对环境的影响控制能力,确保排放达标。

4. 排污许可证核发:对具备环境保护措施和条件的小散乱污企业,按照规定程序核发排污许可证,并进行监督管理。

程中的安全和人员的健康,防止事故发生。

6. 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人员的环保意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公开发布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整治措施和要求1.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乡“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整治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 完善法律法规: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小散乱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 普查登记:组织专业人员对全乡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建立企业名录,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一、背景分析散乱污企业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未经许可擅自排放污染物,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限值,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

散乱污企业的存在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危害公众健康,阻碍了可持续发展的进程。

因此,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是当务之急。

二、整治目标1.提高环境质量:减少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系统。

2.保障公众健康:减少污染物对公众健康的危害,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3.促进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形成绿色产业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整治措施1.加强监督管理(1)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掌握问题。

(2)加强执法力量: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思路,实现绿色发展。

2.分类整治(1)依法关停淘汰:对那些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法达到环保标准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彻底清除环境污染隐患。

(2)改造提升:对那些有潜力、有条件改造的散乱污企业,采取改造提升措施,引导企业实现环保升级。

(3)推动转型发展:对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散乱污企业,通过产业转型发展,转变发展思路,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3.加大惩罚力度(1)提高罚金标准: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罚款力度,实行罚款金额与违法违规情况的挂钩制度,使违法成本加大,增加企业对环境的重视程度。

(2)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罚: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散乱污企业,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罚,以儆效尤,杜绝散乱污企业的再次发生。

4.加强技术支持(1)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大对环保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技术支撑能力,为整治散乱污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2)推广应用成熟技术:对已经成熟的环保技术进行广泛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实现绿色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2024年“散乱污”环保专项整治方案

2024年“散乱污”环保专项整治方案

2024年“散乱污”环保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和目标“散乱污”是指在城市、乡镇和农村中存在的散乱污企业、散乱排放点和散乱性污染源等现象。

这些散乱污问题导致环境污染严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提出了“散乱污”环保专项整治方案。

2024年的“散乱污”环保专项整治方案旨在通过全面整治、严格管理和综合治理,实现城市和乡村环境的持续改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更加清洁和健康。

本方案的目标是:深入推进“散乱污”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1.整治“散乱污”企业:对于属于污染源企业的,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进行整改或关闭;对于属于非污染源企业但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同时,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其不再对环境造成污染。

措施:建立健全污染源企业的监管体系,加强对污染源企业的监测和排污许可证审核;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加强企业的环保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

2.治理散乱排放点:对于城市和乡村中存在的散乱排放点,采取措施进行整治,确保其达到环保标准。

同时,加强对排放点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

措施:加强对散乱排放点的排查和清理,严禁非法排放行为的发生;加强对排放点的定期监测和常态化巡查,确保其排放达标。

3.整治散乱性污染源:对于城市和农村中存在的散乱性污染源,加强治理工作,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措施:制定具体的散乱性污染源治理措施,确保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加大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减少农村水污染;鼓励发展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减少农业对环境的污染。

4.加强环保意识和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素质,促使其主动参与到环保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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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污”企业整治范围和“定义”
(一)整治范围。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纳入本次方案的“散乱污”主要行业共两类,各市直机关、各镇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扩大治理范围。

第一类(重点行业):橡胶生产、铸造、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家具制造、造纸、制糖。

第二类(作坊、加工类):汽修喷漆、黑加油站、土法槟榔熏烤加工、石材加工、食品加工作坊、木炭加工、涂料(油漆)制造、沥青加工、水泥制品、废品回收站、木材加工、饲料加工、屠宰加工、洗涤厂。

“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发改、工信、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全、电力等等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的企业。

“散”是指不符合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发改、科工信备案手续、土地审批手续、建设审批手续、环境影响评价、工商营业执照、安全评价审批手续、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违法违规建设、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擅自改变地上附着物性质进行非法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等的企业;“污”是指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超标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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