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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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净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产的购置

1、财产的购置必须提出申请计划,由学校批准后,统一采购。

2、采购申请计划必须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新购买的资产或物品,经验收清点后,在凭证上签字。

二、财产的保管、领借、检查与赔偿

1、各部门有计划领取物品,并及时登记。

2、各部门所有财产,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分部门保管使用,离校时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财产。

3、学校内财产定期检查,凡人为损坏,视其实际情况折旧或按原价赔偿,凡因失盗损失的,视其责任大小情况,由采购商量后作价赔偿或报销处理。

4、领借物品必须在领物本上签字,归还时注销,保管员要认物不认人,借物签字不漏记。

5、职工宿舍、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如有损坏,由直接损坏者赔偿或共同承担赔偿。

三、财产的报废和处理,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统计,经使用部门、总务处、财务审核后,上报学校研究后再处理。

西宁洪恩英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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