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柏林的两种自由概念——兼论柏林对马克思自由观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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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林的自由

伯林的自由

伯林的自由摘要: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1909~1997),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史家,20世纪最著名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之一。

他最突出的贡献是区分了积极和消极自由,对以后关于自由和平等的关系讨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本文简述了柏林的生平简介,主要阐释了他的两种自由的观点以及对这两种自由的关系!关键词:以赛亚·伯林积极的自由消极的自由正文:一、柏林的简介: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1909~1997),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史家,20世纪最著名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之一。

伯林对自由主义理论的论述影响深远,他在1958年的演说“两种自由概念”(Two Concepts of Liberty)中,区分了积极和消极自由,对以后关于自由和平等的关系讨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是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

柏林于一九○九年六月六日生于拉脱维亚首府里加一个犹太家庭。

六岁随家迁往彼得堡,两年后亲眼目睹了俄国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的先后爆发。

一九二一年他随家移民到英国,并在牛津大学完成学业。

一九三二年他成为牛津大学有史以来第一个犹太人教员,并成为所谓" 牛津哲学" 即今日人称" 日常语言哲学"的最早发起人,但五十年代开始,正当牛津学派渐成英美哲学主流之时,柏林却宣布放弃哲学,转向了思想史领域,最终奠定了他思想史领域的大师地位。

而他在思想领域最著名的便是对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区分!二、柏林的两种自由介绍:“自由”是西方政治哲学中最为核心的概念之一, 它既是“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理论建构的基石, 也是“集体主义”、“国家主义”意图实现的目标。

以赛亚·伯林( Isaiah Berlin) 在1958 年的文章《自由的两种概念》中提出对自由的两个概念———“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进行区分。

在这一区分的基础上,伯林不但宣称“积极自由”概念是极权主义统治的理论基础, 并对“积极自由”概念进行了猛烈的抨击。

论柏林的两种自由概念

论柏林的两种自由概念

1958年10月31日,以赛亚•伯林在在牛津大学发表了一篇影响深远的就职演说,这就是著名的《两种自由概念》(Two Concepts of Liberty)。

该文随后被印成单行本发表。

在这篇文章中,伯林区分了两种自由的概念,即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y)与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

这种区分在学界产生了热烈的讨论,成为二十世纪政治哲学的经典论题。

伯林在文章一开始便意味深长地指出,思想观念对社会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他说:“令人惊讶,因为在近代历史上,也许从不曾有这么多人——包括东方人和西方人——的观念以及生命,被狂热的社会与政治学说所改变,有时甚至被猛烈翻搅。

”纵观二十世纪,这句话对于风起云涌的社会运动、两次世界大战、意识形态冲突等事件,可谓真实的刻画。

经济学家凯恩斯亦有名言:“…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的思想,正确也罢,错误也罢,其力量之大,常人往往认识不足。

事实上可以说统治这个世界的舍如此之思想几无他也。

实干家们,自信可在相当程度上免受任何学理之影响者,往往已沦为某一个已故经济学家的思想奴隶。

掌权的狂人们,自称可从虚空里听获神音天意者,其狂悖骄妄则常常是从几年前尚存学界的某个不入流学者的思想中提炼浓缩而成。

”【邹恒甫译自《通论》第四章】一、消极自由的概念作为政治哲学家的伯林最为著名的贡献就是对“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区分,正是集中阐述了这一问题,《两种自由概念》遂名扬天下,当之无愧地被喻为当代政治哲学最具影响力的单篇论文。

不过,最早提出这两个概念的却不是伯林。

“消极自由”是古典自由主义的一贯立场。

从霍布斯以降,密尔、约翰.洛克、亚当.斯密、大卫.休谟、杰里米.边沁等英国古典政治思想家皆倡导“消极自由”的概念,即免除强权干涉或法律限制的自由(伯林称唯有霍布斯与边沁是最为纯粹的消极自由主义者)。

而“积极自由”的观念也古已有之,从卢梭、康德、费希特、黑格尔到马克思等欧陆思想家皆属于这一思想传统,最早明确提出这一概念的则是T. H. 格林【T.H.Green,1836~1882】[1]。

密尔混淆了什么_密尔_柏林的自由观辨_沈邵燕

密尔混淆了什么_密尔_柏林的自由观辨_沈邵燕
⑨ 自由主义回应民主时具有的特性和模糊性”
说纷纭, 但无论是什么观点都已经无法回避主权在民的政治主张, 上 帝不行, 君主无能, 寡头腐败, 提及人民的统治无法避免, 主权在民的 主张, 自巴氏底狱被攻陷以来一直是欧洲各国君主的梦魇。 按照安东尼・阿巴拉斯特的说法: “托克维尔在 1835 年发表的 《论美国民主》 的第一卷使他同时意识到民主的危险和优点, 同时开始 从纯粹民主走向民主的修正形式, 他在 1861 年的 《论代议制政府》 中 详细阐释了这一点” 当密尔写 《论自由》 时即 1859 年, 民主大潮已经

是, 在没有其他人或群体干涉我的行动程度之内, 我是自由的。在这 个意义下, 政治自由只是指一个人能够不受别人阻挠而径自行动的范 围。 我本来是可以去做某些事情的, 但是别人却防止我去做——这个 限度以内, 我是不自由的; 这个范围如果被别人压缩到某一个最小的 限度以内, 那么, 我就可以说是被强制 (coerced) , 或是被奴役 (enslav了。 ……强制一致: 某些人故意在我本可以自由行动的范围内, 对 ed) 我横加干涉。 唯有在某人使你无法达到一个目的的情况下, 你才可以 说你缺乏政治自由。 仅仅是没有能力达成某一个目的, 并不代表缺乏 政治自由。 ” 可以看到, 两人对自由的看法有着明显的相同之处: 认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势不可挡, 但是传统上关于民主的疑虑并没有消除, 说到民主的后果, 大部分人依然十分茫然, 古希腊的暴民政治深深扎根于对民主的疑虑 之中。作为一个进步人士,密尔不可避免地必须对民主作出某种承 诺, 但是为了防范传统民主的巨大危险, 则需要密尔对个人的基本自 由作出某种切实的保障, 如何协调这二者, 密尔最为赞赏的是托克维 尔在其名作 《论美国民主》 中的分析, 托克维尔率先点出一个明显的事 实, 即美国的民主不只是一套政治制度而已, 更是一种生活方式, 美国 民主的成功在于决定美国民主和法治至为重要的因素是美国乡村民 主自治的传统以及善良的风俗。 昆廷・斯金纳认为 “如何达到城市利 益与城市市民个人利益的统一, 是要探求的一个中心问题……在近代 政治学说的演变中,对待这个主题有两种主要的观点。一种观点强 调: 政府只要其制度强有力就有效, 只要其机制未能有效运转便腐败 (这种观点的杰出代表是休谟) 。 另一种形成对照的观点认为, 倘若控 制政府制度的那些人是堕落的, 即便是最最出色的制度也难塑造或约 束他们, 反之倘若这些人是有道德的, 制度健全与否便是次要问题。 这个传统 (马基雅维里和孟德斯鸠是这个传统的最杰出的代表) 强调: 需要首先维持的与其说是政府的机制, 不如说是统治者、 人民和法律 这三者的精神” 而托克维尔对美国乡村民主自治的传统以及善良的

浅谈柏林的两种自由

浅谈柏林的两种自由

目录目录 (1)浅谈柏林的两种自由 (2)[摘要] (2)[关键词] (2)一、产生的背景 (2)二、伯林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含义 (3)三、对柏林的自由观的思考 (4)3.1内在困境 (4)3.2一些关于柏林自由观的思考 (5)四、结语 (6)参考文献: (6)浅谈柏林的两种自由[摘要]自由作为西方政治哲学中最为核心的概念之一,一直为学者们探讨的关键之所在。

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自由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伯林将自由分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两种,他极力推崇消极自由。

然而消极自由无论在当时还是在现在, 都引起很多的批评与争议。

[关键词]自由;积极自由;消极自由一、产生的背景伯林的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提出并非首创,在伯林之前的康德、拉吉罗都曾经明确提出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但康德的自由用的是 freedom,必须指出的是freedom与liberty在伯林这里是通用的。

”①贡斯当的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的论述给伯林以启示。

贡斯当认为由于城邦规模小,人口数量有限,奴隶制度为自由公民提供了大量闲暇的时间,从而古代人能够享有古代人自由。

古代人自由是指以雅典城邦公民所享有的政治权利为典范,其本质是“积极地且经常地参与集体权力”。

古代人的自由可以使得公民充分参与政治生活,使分享主权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现实的制度,每个人经由这种政治权利的行使,能够体验到参政所带来的主人感,同时也有利于培养一种爱国情操。

但是古代人没有个人自由概念,人仅仅是机器,他的齿轮与传动装置由法律来规制。

而现代人的自由是指现代人享有一系列受法律保障的、不受政府干预的个人权利。

现代人的自由充分保障了个体的自由权力,每个人在不伤害其他人的前提下,可以实现最大程度的自我满足。

但是现代自有欠缺一种权力效能感受,古代自由比较刺激,属于一种行动的愉悦。

贡斯当认为,古代人的自由在于以集体的方式直接行使完整①刘振丽《伯林的两种自由》(《云梦学刊》第31卷第6期)2010年11月的主权,古代人也承认个人对社群权威的完全服从是和这种集体性自由相容的,但是古代人的所有私人行动都受到严厉的监视。

[讲解]柏林的消极自由

[讲解]柏林的消极自由

柏林的消极自由最佳答案这是伯林提过的两种自由概念,大致意思就是:积极自由是指个人有干什么的自由(比如我有追求幸福的自由);消极自由是指个人不受外部力量干涉的自由(比如我有不被别人打的自由)。

伯林这人不是罗尔斯那样的理论家,更多的是观察现象,然后从中得出区别。

他当初提出这个概念,主要也是为了反思对自由的追求可能导致暴政,这主要体现在积极自由方面。

所以他赞成消极自由,认为消极自由的危险性比较小。

我这话说的直白,可能也就不够准确。

这里谈不上“边界”,也谈不上什么情况下实行什么“自由”,不过是对自由的分类罢了,让我们对自由的认识更加清楚一些。

另外,我个人的感想是:当初伯林提出这两个概念针对的语境和我们现在不同,我个人认为,在当下,也是不能不谈积极自由的。

再简单说两句吧。

为什么说追求积极自由可能导致不自由。

比如说,我们要求有受教育的权利(这就是积极自由),这就要求政府的介入,这样政府的权力就会加大,可能导致对个人自由的侵犯。

而消极自由呢,比如说我们要求有自由流动的自由,也就是说,有不受外部力量侵犯的自由,这个危险性就比较小。

但是,对于当下来说,整个社会分化已经如此厉害,仅仅有消极自由是不够的。

=================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Negative Liberty and Positive Liberty)是他于1958年当选牛津大学齐契利社会与政治理论讲座教授时,在他的就职演说中提出来的。

从此以后,学术界普遍认为,这两种概念的产生与形成应当归功于伯林。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伯林就曾多次承认这一点。

就这两种自由概念的名称来看,在伯林之前其实就已经有人提出来了。

叔本华、黑格尔与康德等所讲的是哲学意义上的自由,弗罗姆(Fromm,美国心理学家、哲学家,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讲的是心理学意义上的自由,而伯林讲的则是政治自由。

实际上,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是把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消极自由传统与自格林以来的西方及所谓的极权主义国家的积极自由政策加以综合的结果而已。

被忽略的“两种自由”概念

被忽略的“两种自由”概念

被忽略的“两种自由”概念作者:唐科来源:《读书》2008年第10期在西方政治哲学史上,最复杂、最令人感兴趣的就是对“自由”一词的理解的分歧了。

正如以赛亚·伯林所说:“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的道德家都称赞自由。

自由是一个意义漏洞百出以至于没有任何解释能够站得住脚的词。

”而他所提出的两种自由——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对立,也早已为人所熟知。

伯林的《自由论》和哈耶克的《自由宪章》都详细探讨过这一对立。

但在这两部著作中,还提到了另一类型的两种自由观——“内心自由”与“外在自由”的对立。

这一点,注意的人就不多了。

伯林在《自由论》一书的《导论》中有这样一段话:“在《两种自由概念》的初版中,我把自由说成是不存在阻碍人的欲望得到满足的障碍。

这是这个词通常的、可能是最通常的定义,但是它并不代表我自己的立场。

因为如果自由——消极地说——单纯地就是不受阻止地做自己愿意做的不管什么事情,那么,获得这种自由的方法之一便是消灭自己的欲望……我可以通过有效地消除欲望来增进自由,就像可以通过满足欲望来增进自由一样。

”伯林指出这是他在初稿中犯的一个错误。

他经过修正后认为,自由是不可能通过消除欲望的方法得到的。

这就意味着,自由不是一种内心感受,而只能是一种客观事实。

无独有偶,哈耶克在《自由宪章》一书中,也将内心自由视为一种伪自由。

他说:“‘自由’的另一个歧义是所谓‘内在的’或‘形式上的’(有时也称‘主观的’)自由。

它是指个人根据自己考虑成熟的意愿、理智或持续和长久的信念,而不是根据一时冲动或形势来行事的程度。

”显然,如果人们能充分地拥有这种“内在自由”,将获得精神上的解放。

但是,哈耶克认为,所谓“内在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只能是外在世界的客观事实,即“免于他人的强制”。

两位学者表达了同一个意思:所谓“主观自由”或“内心自由”都与真正的自由无涉。

简言之,真正处于自由状态和感到自由是两个不同的情况。

诸如“心中有佛,无处不是净土”和“斯是陋室,唯吾德馨”之类的观念从个人道德修养的角度来看也许非常值得称道,但在自由主义者看来,此类观念在政治上则是没有太大价值的。

解读柏林的两种自由概念--兼论柏林对马克思自由观的误读

解读柏林的两种自由概念--兼论柏林对马克思自由观的误读吴花花【摘要】柏林的两种自由概念源于贡斯当关于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的探讨,柏林对消极自由的推崇、对积极自由的贬斥改变了牛津唯心主义自由观的基本方向,恢复了久违的古典自由主义传统。

但将消极自由提高到无以复加的地位必然会破坏自由的整体性。

我们非常有必要对柏林的两种自由概念进行批判性的审视。

文章在梳理柏林两种自由概念的理论渊源的基础上,对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进行解读,并依据马克思自由观的原貌回应柏林对马克思自由观的批驳,最后浅谈对自由问题的理解。

【期刊名称】《湖南科技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000)006【总页数】4页(P85-88)【关键词】柏林;积极自由;消极自由;马克思【作者】吴花花【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北京 10087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478.4柏林对于“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区分渊源于贡斯当对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的分析。

在柏林看来,贡斯当的《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一文准确地剖析了古今自由的异质性,这种异质性奠定了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的内在冲突。

贡斯当注意到,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巨大变迁,现代社会的自由观与古代社会的自由观大相径庭。

“古代人的自由在于以集体的方式直接行使完整主权的若干部分。

”[1]P26例如,在公共场合,参与公共事务的论辩与决策等。

可以说,“在古代人那里,个人在公共事务中几乎永远是主权者,但在所有私人关系中却是奴隶”[1]P27。

古代人没有个人自由的意识和实践,以一种公民的身份、集体的方式被城邦生活所淹没,“人仅仅是机器,它的齿轮与传动装置由法律来规制”。

[1]P28可以说,公共领域的主人与私人领域的奴隶是古代人的双重身份。

奴隶制的废除使人们无暇顾及政治生活而转向私人劳动生产,国家规模的扩大降低了人们的政治效能感,不同文明之间沟通的扩大化让人们发现并体验着多元的个人旨趣,商业的发展促发人们对个人独立的渴望和私人利益的追求。

伯林眼中的“马克思自由观”之探究

[关键 词] 积极 自由 ;马 克 思 ;理性 主 义 ;历 史决 定论 ;实质 自由 [中图分 类 号] A81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 号 ]1003—4307(2018)05—0044—06
在 以赛 亚 ·伯林 的 眼 中 ,马 克 思 是 “刺 猬 ”类 型 思 想家 的代 表 ,是个 头脑 硬 心 肠 也 硬 的人 。伯 林评 价 马克 思 :“总体 上来 看 ,马 克思 缺 乏 成 为 一 位 伟 大 的受欢 迎 的领 袖 的 品质 。-[131伯 林 批 判 马克 思 往 往 通 过 固定 统 一 的模式 和原 则 来 表 现 事 物 ,而 不 关 心 具 体 的事 物 本 身 。伯 林 在 他 的一 系 列 著 作 中对 马 克 思 的 自由 观 进 行 了批 判 ,如 《自由论 》《卡 尔 ·马 克 思 》《苏联 的心 灵 》《反 潮 流 》等 。伯 林 写 了《卡 尔 · 马克 思 》一 书 ,专 门为 马 克 思 做 传 ,在 该 书 中 ,伯 林批 判 马克 思 远 离 群 众 ,并 不 是 一 位 合 格 的 领 袖 。 《自由论 》是 伯 林 的成 名 之 作 ,在 该 书 中 ,伯 林 多 次 批 判马 克思 的 自由观 ,同 时 ,在《苏 联 的心 灵 》中 ,伯 林批 判 了 苏 联 俄 国 的 马 克 思 主 义 理 论 实 践 。伯 林 将俄 国专 制 性 质 的“马 克 思 主 义 ”归 咎 于 马 克 思 主 义 理论 。本 文试 图 在 前人 研 究 的基 础 上 ,深 入 厘 清 以赛亚 ·伯 林对 马 克 思 自 由观 的批 判 ,深 刻 全 面 地 审 视其 所做 的批 判 ,分 析 批 判 的合 理之 处 以及 不 恰 当甚 至谬误 所 在 ,以学 术 对 话 的形 式深 入 剖 析 伯 林

柏林的自由

柏林的自由第一篇:柏林的自由伯林的多元价值观及自由选择思想摘要:以赛亚·伯林是西方自由主义阵营中的一位反判者,一位真正的“反潮流”思想家.伯林的自由思想不仅仅是对20世纪极权主义的反思,它也是对“除魅后,陷入诸神冲突状态”的现代世界的一种回应,是在现代性语境下对自由新审视与再思考,被誉为“当代最富创见的自由主义学说关键字:消极自由积极自由价值多元主义冲突宽容伯林的自由思想起源于对西方传统思想的批判,直接脱胎于“现代人的自由”的理论二分.事实上,伯林自由思想著述的要旨非常简单,无外乎,从理论上论述价值多元主义的重要性,从实践上、现实中保证人人都有“选择自由”,因此,在他的思想发展中贯穿着一条内在的、清晰的脉络.伯林自由思想发展的脉络及历程,展现其自由思想的独特性、颠覆性和矛盾性,以便于我们能正确地理解伯林自由思想的精髓.一、多元的价值思想1、一元与多元的历史对立自柏拉图以来,西方思想传统中占统治地位的信念就是价值的一元论,一切现象底下皆有一个根本同一性,实现乌托邦具有必然性。

直至近代,自由主义发展的黄金时代时期,从洛克到密尔等哲学大师皆是如是,接受价值的一元论,从未否认过价值的一元论,从未怀疑过在世界上,有一种普遍的价值可以为全人类所接受所共享。

纵观西方思想史,自古希腊哲学,到基督教神学,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乃至20世纪的哲学体系,进步思潮,无不坚持一元论。

然而,在这一主流中都存在着怀疑主义,他们否认价值的客观性,拒斥价值的判断与规则,至于以后,这一反潮流的非理性主义思潮表现为反乌托邦的情绪,其中就包括伯林。

柏林举起自己的大旗,结合自身的思想史研究,提出了“价值的不可通性”这一命题,打破了乌托邦的迷梦。

2、乌托邦的覆灭在伯林看来,人类社会的价值体系中有许多价值是不可通约的,即是各有其所在,是不可相互替代的,在现世的人类生活中,的确存在着无法消解的差异甚至冲突。

伯林明确提出在社会生活中没有一种价值可以高于优于其他任何价值,可以在任何冲突中压制与之相悖的信念,任何单一的或复合的价值都不具备这样的权威。

对伯林“两种自由概念”的质疑与思考

对伯林“两种自由概念”的质疑与思考伯林在他的著名文章“两种自由概念”中,将自由分为了“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两种不同的类型。

他认为,“消极自由”指的是个人不受限制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积极自由”则是个人有机会去实现他们真正的潜能。

然而,伯林的这种分类方式在很多方面都受到了质疑和批评。

本文将探讨“两种自由概念”的问题,并举出五个例子,以证明这种分类方式的不准确性。

首先,伯林并没有考虑到个人在追求“积极自由”时可能与其它人产生冲突和竞争。

当一个人想要追求自己的潜能时,他可能需要利用他人的资源和机会。

比如说,一个偏远地区的孩子想要得到高质量的教育,但是他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或资源去实现这个目标。

因此,这些孩子会与其他想要获得同样机会的孩子产生竞争和冲突。

这种情况下,个人的“积极自由”就受到了限制。

另外,伯林所谓的“消极自由”只是针对政治方面的自由,而忽略了经济和社会方面的自由。

在一个拥有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的社会中,人们会面对诸多经济限制,如财务和资源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消极自由”往往是虚幻的,因为其实现需要具备特定的物质基础。

所以,自由的实现需要更广泛的参与和平等的机会,而非单一的政治自由。

此外,伯林的分类方式容易导致人们对自由的僵化理解。

根据伯林的理论,这两种自由概念之间存在着悬殊,使得人们在对自由的理解上缺乏全面性。

事实上,政治自由和自我实现之间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互相贯通着。

另外,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权利的保护和社会的辅助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含义。

例如,对于那些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能够获得基本物质保障和机会同样重要。

然后,“两种自由概念” 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利益冲突。

“积极自由” 可能被视为一种超值的人类发展机遇,在现实的社会中会产生一些努力获得“积极自由“的人与其它追求政治,社会自由的人之间的竞争。

事实上,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之间并不存在相对悬殊的关系,它们恰恰是相互匹配、相互交流的。

你的政治自由的实现将为你实现个人目标和自我价值的追求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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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 重身份 。
人独立和个人利益 ,而忽视甚至放弃共享政治权力 的权 利。 诚然 , 追求快乐和利益是 我们 人性 的一 部分 , 但我们本性还 有更好 的部分——扩宽知识 、发展能力 ,在贡斯 当看来 ,像
古代人那样分享主权 的政治 自由是 自我发展最 有力 、 最有效 的手段 。 基于对古今两种 自由的利弊分析 , 贡斯当认为 , 这两种
究方 向为政治哲学、西方政治思想史 。
政治 自由是个人 自由不可 或缺的保障 , 政治 自由也为个人 自 由的发展提供途径 和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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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 林 的两种 自由概念
没有 消极 自由,人们其他 的价值追求将无从谈起 ,可 以说 , 消极 自由为其他 的价值追 求提供 发展 的空 间。需要说 明的 是, 柏林认为 , 消极 自由本身具有 内在 的价值 ,而不是实现 某种 价值 手段。 这既要求每个人警惕他人对 自身消极 自由的
虽然柏林 的两种 自由概念脱胎于贡斯当的古代人的 自
由和现代人 的 自由, 但两位思想家关于 自由的这 两个对子 并
不完全 一一对应 , 毋宁说 , 柏林对 自由观的探析 是基于贡斯 当先前提出的关于政 治权 力的权 限与政治权力 的归属 问题 。 贡斯当清楚地认识 到 , 政治权力的权限范围与政 治权 力 的归属及行使方式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 政治权力的权 限指的 是政治权力 的适用范围、管辖领 域,有一定 的界 限。政治权 力 的归属及其行使方式指的是政治权力的来 源及 其组 织运 作。 这两个 问题虽然有一定关联 , 但二者的内涵和外延是完 全不 同的,遗憾的是 ,历史 上,人们常常将这两个不 同的问 题混淆 了, 致使政治实践 的结果与其初衷相背而行 。 人 民主 权 是典 型的一例 。人 民主权仅涉及权力 的归属及行使方式 , 并未对政 治权力 的权 限问题做 出回答 。 人 民主权不意味着政 治权 力的无限,不意 味着对全体公 民的个人 生活 的全权处
在 所有私人关系中却是奴隶”[ 1 ] P 2 7  ̄古代人没 有个 人 自由的
个人 的独立性 。 不仅如此 , 现代 人还依据独立的个人权 利发 展 自己的才智、寻求 自己的利益和快乐 。不止于此 ,贡斯当
对现代 自由所带来 的危 险洞若观 火, 现代 人可能过分追求私
意识 和实践 ,以一种公民 的身份、集体 的方式被城 邦生活所 淹没, “ 人仅仅是机器 , 它 的齿轮与传 动装置 由法律 来规制” 。 [ 1 】 P 。 可 以说 , 公共领域 的主人与私人领域 的奴 隶是 古代 人的
由的贬 斥改变 了牛津唯心主义 自由观的基本方向 , 恢复 了久违 的古典 自由主 义传统 。 但将 消极 自由提 高到 无以复加 的地 位必
然会破 坏 自由的整体 性。我们 非常有 必要对 柏林的两种 自由概念进行批判性 的审视 。文章在梳理柏林 两种 自由概念 的理论 渊
源的基础上 ,对 消极 自由和积极 自由进行解读 ,并依据马克思 自由观 的原 貌回应 柏林 对马克思 自由观的批驳 ,最后 浅谈对 自
奴隶制的废除使人们无暇顾及政治生活而转 向私人劳 动生产 ,国家规模 的扩大降低 了人们 的政治效能感 ,不同文 明之间沟通的扩大化让人们发现并体验着 多元 的个人 旨趣 , 商业的发展促发人们对个人独立 的渴望和私人利益 的追 求。
自由都不能被放弃 , 换言 之 , 我们应该将两种 自由结合在一 起 。一方面 ,公民应保留个人独立 的权利 ,排除公共权力 的
控制 , 个人 自由受保障是现代人的基本诉求和现代社会文 明
的标志 。 另一 方面 , 公 民不应放弃 影响公共 事务 的神圣权 利 ,
收稿 日期 :2 0 1 5 -0 3 -2 9
作者简介 :吴花花 ( 1 9 9 0 -) ,女 ,福建莆 田人 ,北京 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术型硕士研 究生 , 研
第3 6 卷 第6 期
2 0 1 5年 6 月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J o u na r l o f Hu n a n Un i v e r s i t y o f S c i e n c e a n d E n g i n e e r i n g
V_ 0 1 . 36 NO. 6
由 问题 的理 解 。
关键 词 :柏 林 ; 积极 自 由; 消 极 自由; 马 克 思 中图分类号:K 4 7 8 . 4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章编号 :1 6 7 3 — 2 2 1 9( 2 0 1 5 )0 6 — 0 0 8 5 — 0 4

柏 林 两种 自 由概 念 的理论 渊源
典型的现代社会生活条件塑造 了与之相适应 的现代人 的 自 由观 ,现代人重视私人领域 ,“ 即使 在最 自由的国家中 ,他 也仅仅在表面上是主权者 。 他 的主权是有 限的, 而 且几乎常 常被 中止 。若说他在某些时候行使主权 ( 在 这些时候 ,也会 被谨慎与障碍所包 围) ,更经常地则是放弃主权”[ 1 ] P 2 7 o 贡斯 当首先肯定现代人 的 自由, 这种 自由代表 着个人的
独立 ,“ 个人 的独 立是现代 人的第一需要”[ 1 ] P 3 8 因此 ,个 人的独立性不应让位于 国家 、社会 的整体性 ,恰恰相反 ,当 每个人不伤害他人 的前提下 ,国家 、社会 的整 体性 应让 位于
柏林对于 “ 消极 自由”与 “ 积极 自由”的区分渊源于贡 斯 当对 古代 人的 自由与现代人的 自由的分析 。在柏林看来 ,
J u n . 2 0 1 5
解 读 柏 林 的两 种 自由概 念
兼论 柏林对 马克 思 自由观 的误读
吴花花
( 北 京 师 范 大 学 哲 学 学 院 ,北 京 1 0 0 8 7 5 )

要 :柏林的 两种 自由概念 源于贡斯 当关于古代人 的 自由与现代人 的 自由的探 讨 ,柏林对 消极 自由的推 崇 、 对积极 自
贡斯 一文 准确 地剖析 了古今 自由的异质性 ,这种异质性奠定 了积极 自由
与 消极 自由的内在冲突 。 贡 斯当注意到 , 随着社会历史条件 的巨大变迁 , 现代社 会 的 自由观 与古代社会的 自由观大相径庭 。“ 古代 人的 自由 在于 以集体 的方式直接行使完整主权的若干部分 。 ”[ 1 ] P 2 6 例 如 ,在 公共场合 ,参与公共事务的论辩与决策等 。可 以说 , “ 在 古代 人那里 , 个人在公共事务 中几乎永远是主权者 ,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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