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图

附件:1.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图

2.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目录

3.设施农用地备案表

4.农业设施建设方案(模拟例)

5.土地复垦协议(格式)

6.石狮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7.设施农用地土地使用协议书

8.设施农用地汇总表

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图

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目录

1.设施农用地备案表(见附件3)

2.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见附件4)

3.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见附件5)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见附件6)

5.设施农用地土地使用协议书(见附件7)

6.土地复垦方案;

7.第三方银行监管专户缴纳复垦保证金凭据

8.设施农用地勘测定界报告

9.项目经营者的身份证明材料

10.设施农用地公示材料

11.标注项目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2.标注项目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注:以上材料皆一式五份。

备案号:市镇(街道)设施农用地备案表

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附图:1.平面布置图(应有比例尺、指北针,标明功能分区,用不同颜色或图例分别标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图例说明);

2.立面图(详细说明所建设施的面积、高度以及基本材质)。

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经营者)

乙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因(项目)建设需要,甲方需使用乙方村(社区)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为确保设施农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恢复利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需使用镇(街道)村(社区)土地

作为设施农用地,用地总面积亩(农用地亩,其中耕地亩;建设用地亩;未利用地亩)。

二、设施农用地使用期限:一年—月—日到一年—月_日。到期甲方若需继续使用,须在用地协议期满3个月内报经乙方同意后,办理相关续期手续。

三、甲方不得在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四、甲方应在设施农用地期满后立即复垦,并在60天内,恢复

土地耕作条件,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并且要不低于原有

土地等级标准。乙方应督促甲方做好复垦工作。

五、土地复垦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设施农用地申请人提出用地申请时,应按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标准向第三方银行监管专户(由市自然资源局指定)缴纳复垦保证金,并签订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专用账户协议书。

六、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用地单位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支取土地复垦保证金,市自然资源局根据验收合格确认书下达土地复垦保证金支取通知书,并凭支取通知书向第三方监管银行申请从预存设施农用地复垦保证金中支付;对不履行复垦义务或复垦不到位的,第三方监管银行应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强制扣划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费用的函》,从监管账户中划转相应款项至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再拨付乙方,由乙方将该土地复垦保证金专项用于用地所在镇(街道)对该地块的复垦工作。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合同编号:

石狮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转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四至、等级

甲方将土地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名称、面积、

四至、等级见下表)

(附流转土地平面图)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

即从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及

其他)将该土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流转土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O

五、流转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流转费用以(现金或实物)支付。合同期内,乙方

向甲方支付流转费元/亩(或实物公斤/亩)。付款

方式,付款时间0

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流转到期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

合同规定行使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将甲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

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居)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

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原发包方、镇(街道)农业部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设施农用地土地使用协议书

甲方:(集体经济组织)乙方:(经营者)丙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因(项目)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甲方集体土地,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用地协议如下:

一、用地位置

该项目用地位于石狮市镇(街道)村—组,

其四至界线详见用地现状图(经甲乙丙三方盖章认可)。

二、用地面积

项目总面积为亩,其中村集体土地亩,农户

承包地亩。

设施用地总面积为亩(农用地亩,其中耕地

亩;建设用地亩;未利用地亩)。

三、土地使用年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一般在

五年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本轮土地承包结束时间,且必须在约定的用地协议和土地流转合同的用地(流转)期内)。

四、土地补偿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甲乙丙三方协商,按占一季补一季的原则,设施用地补偿费总额为万元

(大写)。

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

乙方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我市规定,本协议到期

后,乙方要在60日内,按照土地复垦协议进行土地复垦,达到原有土地等级标准,占用耕地的复垦为耕地。

六、土地交还

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方可交还土地。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协议生效后,不得将该土地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监督乙方依法合规进行设施建设和使用土地。

3.使用期内,配合乙方的设施建设,协助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八、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配合丙方准备设施农用地备案资料。

4.在协议期内,有合理合法经营项目和使用设施农用地的权利。

5.在使用期内,拥有该地的使用权,不得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要按照设施建设方案和相关要求进行设施建设。

6.不得在本土地范围内从事违法行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和丙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

7.使用期内,不得将设施农用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8.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使用期满后负责按要求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土地使用条件,交还甲方土地。

九、丙方权利义务

1.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的备案手续。

2.使用期内,监督乙方依法合规进行设施建设和使用土地。

3.使用期满后,负责督促乙方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十、违约责任

1.甲方、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不正当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

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按照协议、土地使用条件、设施建设方案等使用设施农用地,造成土地违法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该损失专业评估公司做出的评估报告为准,乙方对此无异议。

4.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三方均可提出解除协议。协商一致的,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该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五份,三方各一份,备案部门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

附:对本协议的补充或更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月日宗地图

项目宗地图

(贴图件处)

说明:

1.项目用地宗地图应采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加注图例、拐点坐标、制图员姓名和制图日期。

2.项目用地红线拐点坐标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设施农用地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公章)

单位:公顷

填表说明:

1、土地权属性质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

2、附属设施用地用途填写:工厂化作物栽培、规模化种植、规模化畜禽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养牛、养羊)、水产养殖

3、配套设施用地用途填写: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以内、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大于500亩、其他

4、配套设施面积占比二配套设施面积/用地面积*100%

5、附属设施面积占比二附属设施面积/用地面积*100%

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备案管理制度

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备案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促进设施农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制定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备案管理制度。 一、提交建设方案 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经营者应在用地前提交拟定的设施建设方案,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设施类型、用途、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预估建设周期、拟经营年限、效益分析等内容。 二、签订用地协议 项目建设方案应向社会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期内无异议后,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经营者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原土地使用者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及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与土地所有权人就建设方案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土地使用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 三、提交用地申请 经营者持设施农业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公示结果向当地乡镇政府提交用地申请。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 1 -

四、乡镇审核 乡镇接到设施农业经营者申请后,会同当地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到实地踏勘核实,对符合法规要求的项目,按规定予以审核;如不符合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告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五、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乡镇负责落实土地复垦责任,设施农业经营者与乡镇应签订土地复垦协议,按照本地标准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由乡镇负责收取开票。使用期限届满后,由乡镇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退还复垦保证金。 六、备案管理 乡镇审核同意后,要及时将设施农业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土地复垦协议报县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备案。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根据各自职能及时核实备案信息,对设施农业建设选址合理、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不超过规定面积、有土地复垦协议内容,项目建设符合我县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布局、建设内容符合设施农业技术标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符合有关规定的,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进行登记备案;否则,不予登记备案。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及时通知乡镇督促纠正。 - 2 -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设施农用地管理文件出台的背景 1、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要求。 2、各地出现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等违法用地现象,发展无序,管理混乱。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的出台,意味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从过去的行业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新国标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122设施农用地属于一级类其它土地。过去《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分3个一级类、15个二级类、65个三级类,151畜禽饲养地和152设施农业用地属于一级类农用地中的二级类其他农用地。 2007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出台《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对附属设施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2010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是对2007年文件的补充,符合农村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二、设施农用地基本概念 1、设施农业的概念 设施农业属于高投入高产出,资金、技术、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它是利用人工建造的设施,使传统农业逐步摆脱自然的束缚,走向现代工厂化农业、环境安全型农业生产、无毒农业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农产品打破传统农业的季节性,实现农产品的反季节上市,进一步满足多元化、多层次消费需求的有效方法。 设施农业从种类上分,主要包括设施园艺和设施养殖两大部分。设施养殖主要有水产养殖和畜牧养殖两大类。 2、设施农用地的概念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①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②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

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表完整版

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表完整版 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行政区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方政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所在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规划用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用地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设备和设施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现有设备数量和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员工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计划投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主要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生产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位经济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经营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公司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单位组织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从业人员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公司资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公司经营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环境保护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监测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地选择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地利用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用地容量利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设备选用及合理化布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

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 一、申请书 申请人需填写《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设施农用地的名称、地址、用途等基本信息; 3.设施农用地的规划布局图纸,包括土地面积、建筑物的位置布局等; 4.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和意见,并承诺遵守农用地管理相关规定。 二、土地证明文件 1.设施农用地的产权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宅基地证等; 2.如果设施农用地的产权属于集体所有,还需要提供相关的集体土地 使用权证明文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1.设施农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等; 2.如果设施农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需要提供相关的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环评文件 1.设施农用地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 影响评价公示等; 2.如果设施农用地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需要提供相关的豁免 文件。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确权证明文件 1.设施农用地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股权流转的,需要提供相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确权证明文件。 六、其他材料 1.设施农用地的工程设计图纸,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建设工程平面图等; 2.设施农用地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包括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纸等; 3.设施农用地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工程建设资质证明、设施农业经营资质证明等; 4.设施农用地的安全生产证明文件,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方案等; 5.设施农用地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如买卖合同、合作协议等; 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水资源使用证明、用电证明、环保验收证明等。 以上是设施农用地备案所需的主要材料清单,申请人在备案申请时,需准备齐全并按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同时,建议申请人在备案申请前,详细了解设施农用地备案的要求和相关政策,以确保备案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提高备案申请的成功率。

史上最详细的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图

史上最详细的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 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 ※用地办事程序※ 一、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 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 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 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 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 (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 政府批准实施; (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 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 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 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 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 (3)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元/平方米); (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 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 (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计收; (6)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 (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

国有、集体、农用土地审批及报批流程

国有、集体、农用土地审批及报批流程 01 国有建设用地报批程序 一、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项目建设用地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用地申请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用地申请。 3.受理用地申请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请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告知、听证、确认”等征前程序。同时,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并组织编制其它相关用地报件材料。 4.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相关报件材料,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呈报用地请示。同时,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作建设用地报盘,通过远程网上申报系统,将用地报件材料报送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5.用地报件材料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查、呈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

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注: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和城市(城镇、工业)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存在差异〕 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要求 1.用地报件材料形式、内容齐全,符合用地申报规定; 2.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行业用地标准; 3.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4.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5.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单独选址和批次用地)。 三、建设用地报件材料目录 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单位申请用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包括:(1)用地申请表(原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或有关部门审查确认意见)(原件或复印件);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原件或复印件);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及报告扉页、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评审专家名单(原件或复印件);(5)项目建设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证明材料;涉及压覆矿产资源及矿业权的,需提交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已与矿业权人就压矿补偿问题协商的说明、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做好压矿补偿协调工作的承诺函(原件); (6)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拟征(占)用土地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原件); (7)环保、建设(规划)、社保、林业(占用林地)等有关部门审核(批复)同意文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8)占用耕地涉及补充耕地的,出具《新增耕地合格证》及附件;补充耕地为委托补充的,需提供委托补充耕地协议及耕地开垦费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9)建设用地审查表(针对公路、铁路项目),超出用地标准的,须进行专门说明(原件); (10)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批复备案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1)项目选址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占用的其它区域土地的,须提交有权限的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复)同意的文件材料;项目建设涉及占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土地的,须提交有权限的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拟用地是否占压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的说明及是否同意用地的意见(原件或复印件)。 02 集体建设用地报批程序 一、办理条件 1.项目用地申请单位具有申请集体建设用地资格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 3.占用耕地的,已落实耕地补充措施 4.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设施农用地备案

设施农用地备案 设施农用地备案是指国家对建设设施农用地进行备案登记和管理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实行,对保护农业资源、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保障农民权益等方面都有积极的作用。 设施农用地是指在土地上建设温室、大棚、塑料大棚、网室、喷淋设备、除虫、防霜等设施,以及其它设备和保障措施,用于种植蔬菜、花卉、水果和其他经济作物的耕地。设施农用地的建设和利用可以极大地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提高农民的收入,并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品质优良的农产品。因此,在保证农民利益和符合国家土地规划的前提下,设施农用地的建设和管理十分重要。 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实施,则要求完善设施农业的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农业种植模式,推动与监管相结合的设施农业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设施农用地备案是国家对设施农业进行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是推进设施农业与现代化农业有机结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设施农用地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备案对象、备案条件、备案程序、备案机构和监督管理等。备案对象应为具有合法资质的设施农业经营者,备案条件应符合国家农业发展规划及设施农用地利用规划等要求,备案程序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机构应由当地农业部门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则需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的日常检查和监管,加强对不合格设施农用地的整治和处罚等。

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实施需要广大农民、设施农业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民在种植设施农业的过程中应当遵守规章制度、科学饲养、生态维护,增强企业对质量的意识,政府需要加强对农业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和政策,保证设施农业有序发展。 总之,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实施,对推动设施农业与现代化农业的有机结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都有积极的作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积极推动设施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设施农用地备案办事指南

设施农用地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二)适用的申请主体:街道 (三)应提交的材料

(四)审核条件 1.设施农业,是在环境相对可控条件下,采用工程技术手段,进行动植物高效生产的一种现代农业方式。设施农业涵盖设施种植、设施养殖和设施食用菌等。即是设施农业是采用人工技术手段,改变自然光温条件,创造优化动植物生长的环境因子,使之能够全天候生长的设施工程。设施农业是个新的生产技术体系,它的核心设施就是环境安全型温室、环境安全型畜禽舍、环境安全型菇房。设施农业从种类上分,主要包括设施园艺和设施养殖两大部分。设施养殖主要有水产养殖和畜牧养殖两大类。 2.遵纪守法,依法依规经营; 3.有合法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合法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期限5年(含5年)以上等权属证明; 4.农业种植业品种必须符合当地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的规划范围; 5.种植基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规划范围内或重点项目建

设规划范围内的; 6.农业产业化配套设施应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 7.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8、根据规模化粮食生产需要合理确定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9、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五)应发的证明文件:《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关于同意申办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或《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关于不同意申办设施农用地备案的通知》 (六)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七)办理时间:周二、四上午9:00-11:30。 (八)办理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38622341。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区级备案标准化审查手册【模板】

**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区级备案标准化审查手册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

**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区级备案标准化 审查手册 目录 一、核验依据 (1) 二、核验要求 (2) 三、备案流程 (3) 四、使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 (4) (一)流程 (4) (二)使用条件 (4) (三)规模限制 (5) (四)补划要求 (5) 五、上图入库 (5) (一)范围 (5) (二)流程 (6) (三)内容 (7) 1.取得用地阶段 (7) 2.设施建成阶段 (8) 3.变更阶段 (9) 六、信息公开 (9) 七、实施监管 (10) (一)监督管理 (10) (二)土地恢复验收 (11) 附件1 (12) 附件2 (13)

**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区级备案 标准化审查手册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各区上图入库和强化用地监管,根据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各区实际,编写《**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区级备案标准化审查手册》。 本手册包括政策文件、备案流程、使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要求、上图入库、实施监管、示范文本等主要内容。根据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调整和实际工作需要,将适时予以修改。 一、核验依据 1.《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 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 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及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粤自然资耕保〔2020〕2322号); 5.《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86号); 6.《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

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流程图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2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条;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 受理必备资料: 1、预审请示(红头文件); 2、耕地占补平衡承诺书(红头文件),若是国家项目需要明确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标准(元/亩); 3、地理位置图; 4、总平面布置图(正规设计院盖章)工业项目需要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18号的规定: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总用地的比重; 5、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审查意见、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 6、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 7、相关文件(对本项目有推动作用的文件,如会议纪要、专家意见等): 8、彩色的规划审查图(明确项目所在位置及用地数量);

9、不符合规划的提交局部调整方案及图件; 10、局部调整方案的听证材料; 1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12、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以及用地面积超过4公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必须提供有资质的评价单位所做的建设项目用地评价报告。 13、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4、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注: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不提交前款第(13)、(14)项材料。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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