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走法治化道路
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执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上。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和首要前提。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属于人民群众的政党。
当前,全国深化改革,其广泛性、深刻性、复杂性无不尖锐,随着改革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矛盾暴露于阳光之下,为避免走上戈尔巴乔夫改革的失败老路,我们必须更加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只有全国统一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有共同的政治信仰,中国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才能为中国的发展、人民的幸福创造一个大的安定的社会环境,才能为依法治国战略创造出稳定实施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单纯的垄断党派的领导,也不是所谓“个人崇拜”式的领导,它是合作的领导、集体的领导。
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会议,与其他政党形成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友党关系,体现出了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与真实性,而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秉着“整体把握、局部协调”的原则,使我国主要国家机关保持协调有效的高效运行。
人民行使权利的主要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拥有立法权,可将党的意志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上升为国家意志,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的权利、体现人民的意志。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作者:贾腾来源:《新长征》 2018年第5期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这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两者紧密联系,统一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一、全面依法治国对党的建设提出新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我们应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全面依法治国要依靠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特别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
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作用。
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
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一是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切实抓好党支部建设,使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使命。
二是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三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
以“四个全面”为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

以“四个全面”为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作者:颜晓峰苏加毅来源:《前线》2015年第09期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28日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
”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指导意义,为进一步提高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认识,进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践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科学方略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与世界的交融性更加紧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国防、党的建设的关联性更加密切,改革发展进程中面临矛盾问题的耦合性更加明显,实现民族复兴的总体性更加增强。
因此,系统思维、系统方法、系统工程、系统实践成为普遍趋势,全面性要求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
全面,就能有效防止决策失误、推进失衡、举措失矩;全面,就能有力保证统筹兼顾、均衡发展、整体提升。
“四个全面”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全面性要求,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构成了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的总体系统。
“四个全面”凸显四个重点体系。
“四个全面”既注重治国理政的总体谋划,又注重扭住带动全身的“牛鼻子”。
每一个“全面”都成为一个战略重点,都是一个完整体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社会全面发展进步与人的幸福指数提高,依靠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坚强力量保证,海内外华人、两岸同胞、祖国内地和港澳同胞共圆中国梦,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全面小康。
全面深化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文及说明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第三册课件 第1单元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3课 第2框 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 (2)

[典型例题]
围绕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进行网络征求意见活动,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相关工作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活动在有关网站、
客户端首页开设“我为党的二十大建言献策”等专栏,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广
泛关注和参与,内容涉及党的领导、新发展理念、改革开放、依法治国、
文化强国、民生保障、生态文明等方面。党中央通过网络征求意见( )
2.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在联系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有机统一的,其中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 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
合作探究 释疑解惑
探究点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问题引领]
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给传播格局带来深刻变革。这既给党的宣传思 想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这一挑战,我们要因势而 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切实推进信息生产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 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把党的全面领导一以 贯之于宣传思想工作的各领域各阵地,确保宣传思想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 方向和道路前进,努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我们要对新时期宣传思想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有清醒的认识,科学认识网 络传播规律,依法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让互联网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结合材料和所学政治知识,谈谈新时代我们应如何做好党的宣传思想工作。
Hale Waihona Puke 2.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在联系 (1)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有机统一的,其中科学执政是基本前 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 (2)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目的在于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 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长期执政地位, 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引领承载着中国人民伟 大梦想的航船破浪前进,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宪法概述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宪法概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持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略之一,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律,对于规定国家制度和运行方式、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宪法的概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遵循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宪法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将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与中国特色相结合,旨在实现国家治理的科学化、法治化。
2. 人民立宪原则:中国宪法坚持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在法治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
宪法通过民主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对国家机关的监督。
3. 总结中国法治历程:中国宪法概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程,包括社会主义法律的形成和发展、法治建设的进程、宪法的修订等方面。
4. 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宪法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要求党在法治建设中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确保法治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统一。
5. 依法治国:中国宪法强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法律是国家治理的基础。
同时,宪法还规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等。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持是中国走向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宪法作为法治建设的总纲和总章程,概述了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发展历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实践提供了基本依据。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今天,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内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安排这次学习,目的是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法度者,正之至也。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建立新型法律制度积累了实践经验。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们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法治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法律规范体系不够完备,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存在薄弱点和空白区;法治实施体系不够高效,执法司法职权运行机制不够科学;法治监督体系不够严密,各方面监督没有真正形成合力;法治保障体系不够有力,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涉外法治短板比较明显,等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四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各部分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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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走法治化道路
作者:刘赫男
来源:《新长征·党建版》 2016年第12期
刘赫男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中共中央进一步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
化党内监督等方面将治党管党全面从严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
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从严治党历来都是中国共产党管理党内事务和执政兴国
的一条基本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更是把全面从严治
党纳入了“四个全面”的整体战略布局,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从严治党
是关键。
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执政兴国的领导核心,而法治则是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之后被证明
的治国理政的最优选择。
如果说全面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必由之路,那么法
治则是中国共产党捍卫其政治本色的力量源泉。
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核心在“严”,关键在“治”,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治”与“严”都必须限定在党纪国法的范围之内,全面而有序地进行。
因此,中国共产党要切实履行其兴国安邦的执政党职责,其治党管党之理念和举措务必要
在法治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坚定地走法治化道路。
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是依法
治党。
首先,依法治党是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的必然路径。
法治是“良法”与“善治”的有
机结合,其强调的是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
法治之所以优于人治,在于
法治本身的稳定和理性的特质。
法治国家的制度与政策,反映的是全体公民的意志,并不以执
政党或者执政者的个人意志为转移。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理想信念缺失、“四风”和腐败问题可能复燃等隐患依然长期存在,因此要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气候”得以形成并趋于常态,制度建设的恒定与长效使得依法治党成为一条必然路径。
其次,依法治
党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
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我们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
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
治生态。
”严明政治纪律,根本上要建立健全包括党内法规在内的法律制度,扎牢“制度的笼子”,用稳定细化的党纪与法制限制党员干部的个人权力不得滥用,保障党员的基本权利不受
侵犯,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和制约等,使得党内严肃清明的风气在法治的基础上得以形成和持久。
最后,依法治党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应有之意。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
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相关问题,其主要内容就包括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法律等情况。
法治的要义在于“良法”得以
“善治”,党内监督即是“善治”的有机组成。
强化党内监督,必须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
形成法治理念与共识,并坚决践行依法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的要务是依法治权。
首先,依法治权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保障。
法治,既是党内政治生活的经验选择,同时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有序进行的有力保障。
中国共产党多年
的执政经验表明,我党历史上几次路线的偏颇,无一不归因于相关领导人的个人专断。
反对个
人专断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内容。
而法治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够通过限制权力、制约权力从而
避免由于个人权力的过度行使导致大局失衡。
因此“要制订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条例,使民主
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
改变而改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了新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些党内法规依法设置权力、依法行使权力、依法限制权力,从而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制度支撑。
其次,依法治
权是严明党内监督的必然选择。
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公报中指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
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
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
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
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
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因此,严明党内监督必然要把权力关进
制度的笼子,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得以规范行使,使权力在法治的框架下发挥最大效能。
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依法治吏。
首先,依法治吏是继续推进正风反腐的必然要求。
治党
之要,重在治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中流砥柱和骨干
力量。
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这个“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办事的能力是决
定执政党兴衰的核心驱动力。
法治优于人治,但法治的实现却离不开人这个核心要素。
当前,
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
全面从严治党,根本
上必须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
制机制。
在法律制度层面筑起铜墙铁壁,用法律制度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形成威慑和制约机制,使其所有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
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任何“出轨”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从而形成正风反腐的“高压线”。
当前,正风反腐的成效已经逐步显现,党内风气逐渐清明,反腐斗争硕果累累,广大群众对“打虎拍蝇”拍手称快。
但是,阶段性成
效我们不能盲目乐观,必须认清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腐败和“四风”问题还可能回头。
因
此必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依法治吏模式,党内决不允
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其次,依法治吏必须强化党内监督。
反腐败的核心就是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党内监督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
自我提高的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障。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的
骨干力量,是“关键少数”,因此强化党内监督在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同时也包含了依法
治吏的应有之意。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各种党内法规,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过程中随时接受党内监督,保证行为和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一
旦有违反法治理念和原则的行为,即可随时纠偏,避免铸成大错。
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党内法
规制度,形成党内法规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统一。
党内法规要严于其它法律制度,逐步
形成“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刚性原则。
旧版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历经13年的检验过程中,逐步凸显出了不适应当前新形势的弊端。
比如监督主体多元,责任不清,致使监
督流于形式;监督体系不完整,具体制度不配套,有些规定比较原则,约束力不够;监督程序
不具体,执行和保障机制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等等。
十八届六中全会上通过了新修订的党内
监督条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补充,使得当前依法治吏的党内监督实现“有法可依”。
责任编辑/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