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运营,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制度(公司部分部门因工作特殊性质所制定的其他管理规定,经总经理签发批准后,按照该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和董事长之任命管理公司一切事务,并设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机构设置:公司设置总经理室、办公室、财务部、公共秩序维护部、清卫绿化部、工程维修部、市场经营部等部门,并根据业务发展开设分公司。

第五条公司机构设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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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一条总经理室:

1、全面负责、主持公司的各项工作,对公司的一切事务具有最高决策权,对公司的一切运营状况负全部责任;

2、负责制定公司月、年度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

3、制定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确定各岗位的任职条件。

4、主持管理评审,领导内部审核;

第二条办公室

担负公司的行政管理、考核评比、企发职责,设立投诉处理中心,在公司规模扩大后分离为行政管理部、品质管理部、企业发展部、投诉处理中心。

(一)、行政管理部

1、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

2、负责公司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和维护;

3、负责公司内部宣传,组织公司内部的各类会议,跟踪落实会议决议;

4、负责识别、收集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转发相应部门;

5、负责公司各类合同、文件、档案和印章管理等工作;

6、负责对公司的办公设施和工作环境进行管理;

7、负责对公司员工的工牌、着装进行管理;

8、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

(二)、企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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