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开发及实车测试招标
智能网联汽车装调与测试的车辆智能化技术与应用

智能网联汽车装调与测试的车辆智能化技术与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已经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中。
智能网联汽车是指通过车载设备和互联网实现车辆之间、车辆与路边设施之间、车辆与交通管理中心之间的信息交互和通信,从而实现自动驾驶、实时路况监测、远程控制等功能。
为了确保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装调与测试显得尤为重要。
一、车辆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当前,车辆智能化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智能网联汽车中。
其中,最主要的技术包括人机交互技术、感知与决策技术、控制技术和通信技术。
人机交互技术通过语音、手势、触摸等方式实现车辆与驾驶员之间的信息交互;感知与决策技术通过传感器和算法实现车辆对周围环境的感知和决策;控制技术通过执行器实现车辆的操控;通信技术通过车辆与云端之间的数据传输实现远程监控和控制。
二、车辆智能化技术的调试为了确保车辆智能化技术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装调与测试。
装调是指将车辆上的各个系统组装并调试好,使之协同工作,保证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测试是指通过各类测试手段对车辆的各项功能进行验证和评估,确保车辆的性能符合要求。
在车辆装调与测试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每一项技术指标都得到满足。
三、车辆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实践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车辆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实践非常丰富。
例如,通过人机交互技术,驾驶员可以通过语音控制来实现导航、音乐播放等功能;通过感知与决策技术,车辆可以实现自动驾驶功能,减少人为驾驶的安全隐患;通过控制技术,车辆可以实现智能巡航和智能停车等功能;通过通信技术,车辆可以与云端实现实时数据交互,提高交通管理效率。
总的来说,车辆智能化技术与应用在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只有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加强装调与测试,才能确保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将智能网联汽车带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智能网联汽车可以真正实现智能化、自动化、互联化,为人们的出行提供更加便捷、安全、舒适的环境。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市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及应用,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开展规模化测试运行和商业化探索,指导和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工作,控制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风险,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水平,推动**高水准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3)9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示范运营等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道路测试,是指在各类道路(包括高速公路)指定路段和特定区域范围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示范应用,是指在各类道路(包括高速公路)指定路段和特定区域范围内进行的具有试点、试行效果的智能网联汽车载人载物运行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示范运营,是指在各类道路(包括高速公路)指定路段和特定区域范围内进行的,对智能网联汽车开展载人、载货或者特种作业的商业试运营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
有条件自动驾驶,是指自动驾驶系统可以在设计运行条件下完成动态驾驶任务,在自动驾驶系统提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时,驾驶人应当响应该请求并立即接管车辆。
高度自动驾驶,是指自动驾驶系统可以在设计运行条件下完成所有动态驾驶任务,在特定环境下自动驾驶系统提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时,驾驶人应当响应该请求并立即接管车辆。
完全自动驾驶,是指自动驾驶系统可以完成驾驶人能够完成的所有道路环境下的动态驾驶任务,不需要人工操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第四条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成立**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联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席工作小组”)。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安全管理要求-2023标准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安全管理要求1 范围本要求规定了青岛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应遵循的测试主体、测试车辆、测试人员的安全管理规范。
本要求适应于在青岛市范围内已认定的示范道路上的智能网联自动驾驶车辆的测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以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
T/CMAX 116-01-2020 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能力评估内容与方法3 术语和定义3.1测试主体 test entity在青岛市提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组织测试并能承担相应责任,满足青岛市汽车行业协会要求的单位,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2)具备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技术研发或试验检测等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业务能力;(3)对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时可能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具备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4)具有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评价规程;(5)具备对测试车辆进行实时远程监控的能力;(6)具备对测试车辆事件进行记录、分析和重现的能力;(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测试车辆 test vehicle在青岛市接受测试,并已获取测试牌照,且在已认定的测试道路上进行智能网联自动驾驶能力测试的车辆。
3.3测试员 test operator经测试主体授权,负责测试并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对测试车辆实施应急措施的人员。
3.4测试志愿者 test volunteer通过测试志愿者申请审核,获得第三方服务机构认可和备案后,由测试主体招募的参与智能网联自动驾驶车辆体验和评价的人员。
3.5设计运行范围 operational design domain设计时确定的驾驶自动化功能的运行条件(如:道路、天气、交通、速度、时间等)。
3.6合规道路 compliance road处于青岛市辖区,在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批准的道路(包含非封闭的开放道路)。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解读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解读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基础上采用V2X通信技术和车载计算机技术,实现车辆与车辆、车辆与道路基础设施、车辆与互联网的无线互联和协同,提升行车安全、交通效率和驾驶便利性的汽车。
智能网联汽车的应用和推广,对缓解交通拥堵、提升交通安全、改善出行体验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车辆加入到了智能网联汽车试验中。
为了更好地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保证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安全与有效性,北京交警部门制定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这份规范具有以下特点:一、明确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范围规范明确指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以安全为前提,遵循依法行车、规范试验的原则,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
并且规范也规定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时间、地点、车辆数量、试验人员的要求等,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提供了更为明确的管理要求和限制条件。
二、完善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安全保障措施规范对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安全保障措施做了详细的规定。
首先要求智能网联汽车路试时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和特种车辆标识,路试人员必须穿着安全防护服,并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
其次,规范还要求在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过程中,应根据路面环境、天气情况等因素增加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全程安全。
三、规范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程序规范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程序做了详细的规定,要求各单位必须在课题研究、试验计划、测试组织、试验执行、数据采集、试验运行、试验评价、安全监控等方面全面落实试验标准化、规范化;通过试验过程监测与数据采集、对试验过程进行分析与总结、进行开放共享等措施,加强对试验的动态过程管理与监管。
四、强化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数据管理要求规范提出数据须保障信息安全,规定了数据审查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数据征集和利用的原则和制约条件,规范了数据共享的途径和方法,推进大数据共享应用和智能服务发展。
《2024年基于场景的智能网联汽车“三支柱”安全测试评估方法研究》范文

《基于场景的智能网联汽车“三支柱”安全测试评估方法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快速发展,其安全性能的测试评估已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场景的智能网联汽车“三支柱”安全测试评估方法,旨在为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性能提供全面、科学的评估手段。
二、智能网联汽车安全测试的背景与意义智能网联汽车作为一种新兴的交通工具,具有自动驾驶、车联网等先进技术,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与此同时,其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确保智能网联汽车在复杂交通环境中的安全性能,对其进行全面的安全测试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三、传统安全测试评估方法的局限性传统的安全测试评估方法主要依赖于实验室环境和模拟仿真,难以真实反映智能网联汽车在复杂交通环境中的实际表现。
因此,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场景的“三支柱”安全测试评估方法。
四、基于场景的“三支柱”安全测试评估方法(一)第一支柱:实景测试评估实景测试评估是通过在实际道路环境中模拟各种交通场景,对智能网联汽车进行实车测试。
这种方法可以真实反映智能网联汽车在复杂交通环境中的表现,为安全性能的评估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第二支柱:仿真测试评估仿真测试评估是利用虚拟仿真技术,构建各种交通场景,对智能网联汽车进行仿真测试。
这种方法可以在短时间内进行大量测试,降低实景测试的成本和风险。
同时,通过仿真测试,可以更好地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三)第三支柱:数据分析与评估数据分析与评估是对实景测试和仿真测试中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通过数据挖掘、统计分析等方法,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性能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
这种方法可以全面、客观地反映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性能。
五、研究方法与实验设计本研究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综述、理论分析、实验设计和数据分析等。
实验设计包括实景测试、仿真测试和数据分析三个部分。
实景测试和仿真测试中,我们将设计多种交通场景,包括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天气条件等,以全面评估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性能。
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规范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工作,按照海南自贸港建设制度创新精神要求,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66号)(以下简称《道路测试管理规范》)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
第三条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工作应根据当前技术发展现状,采取分步推进的方式,逐渐开放与智能汽车发展状况相匹配的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区域,并逐步实现商业化推广应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同成立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联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席工作小组”),负责本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 1 —应用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
联席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席工作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有关事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联席工作小组组织由交通、通信、汽车、电子、计算机、法律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评审专家组,负责对申请主体所提出的申请进行论证评估,出具专家意见。
第六条联席工作小组授权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授权机构”),组织开展我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有关工作,负责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全过程监管,包括智能汽车道路测试或示范应用的申请受理、组织专家论证评估、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跟踪、数据采集、日常监管等工作。
第七条联席工作小组遵循分级分类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对外公布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用于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若干典型道路和示范应用场景。
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道路环境分级标准另行制定。
《智能网联汽车计算平台部署与测试》任务3 计算平台工控机安装

2
互检
• 是否能正确确认无人 驾驶小车工控机位置
• 是否能够规范填写工 控机物理特性参数
• 是否能够规范填写工 控机环境参数
3
终检
检查评估
• 是否能够规范填写工 控机物理特性参数
• 工具、资料是否整理 恢复
• 工作页是否填写完整
检查评估
每组选派代表进行发言总结
普通计算机
知识学习
硬件安装
任务实施
工控机特点
➢ 工控机相较于普通计算机在可靠性、实时性、扩展性方面都有专门的设计。
知识学习
可靠性
特点
实时性
扩展性
硬件安装
任务实施
工控机特点
知识学习
➢ 可靠性 ➢ 工控机运行在比较恶劣的工业环境下,且对数据的安全性要求很高,工控机相较于普通计算机具有加固、防尘、
防潮、防腐蚀、防辐射、强散热等特殊设计。
工作 流程
资料 查询
工具 准备
任务 实施
场地 整理
工作 总结
工控机参数记录
操作准备
汇报计划
各小组推派代表 汇报计划制定情况
任务实施
技能操作
提示
• 工控机主要参数。
5
分钟
工控机参数记录
场地准备
• 智能网联实训汽车或智 能驾驶小车
任务实施 个人防护准备
资料/手册准备
•无
• 车辆装调规范、工控机 技术手册
协助与 信息查询
监督与管理
组内 分工
技能操作
5
分钟
操作 操作
硬件安装
操作准备-制定计划
工作 目标 硬件安装
任务实施
技能操作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推荐功能、申报书模板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推荐功能一、协同预警功能网联信息或其与单车智能的感知、多传感器数据融合处理后的感知信息,以提醒、预警方式在人机交互界面显示,主要弥补人类驾驶员和单车智能在感知能力上的局限。
典型功能:闯红灯预警、绿波/预测性车速引导、限速提醒、前向碰撞预警、异常车辆提醒、道路危险状况提示、前方拥堵提醒、变道预警、交叉口碰撞预警(含左转)、弱势交通参与者碰撞预警、紧急车辆提醒等。
二、协同驾驶辅助功能符合一定性能要求(通信时延、消息可靠性、感知精度等)和安全要求(信息安全、功能安全等)的网联信息进入智驾域,支撑车辆驾驶辅助功能更好地实现。
典型功能:协同自动紧急制动、协同自动转向、协同自适应巡航控制、协同交叉口通行、车道级可变限速控制、协同领航驾驶辅助(NOA)等。
三、协同自动驾驶功能符合较高性能要求(通信时延、消息可靠性、感知精度等)和安全要求(信息安全、功能安全等)的网联信息进入智驾域,支撑车辆自动驾驶功能更好地实现。
典型功能:协同自主代客泊车、协同有条件自动驾驶、车辆编队行驶、协同高度自动驾驶等。
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申报书(模板)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申报日期:年月日一、申报基本信息表二、应用试点申报方案(提纲)申报主体应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工作基础、试点任务与考核指标、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工作基础1、申报符合性条件城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跨部门统筹机制建设情况,测试示范相关政策和示范开展情况,城市相关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云控基础平台等建设情况,城市产业链基础情况等。
2、建设内容基础①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C-V2X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范围、红绿灯信号机联网数量和联网率、路侧感知和MEC部署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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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开发及实车测试
二、项目背景、现状介绍
2.1项目背景: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研究表明,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广泛应用可使普通道路交通效率提高30%以上;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官方数据显示,智能网联技术能预知即将发生的交通事故并对潜在危险发出实施预警,被广泛应用后能帮助避免高达80%的轻型碰撞事故。
新能源汽车的智能化和网联化是未来汽车发展的必然趋势。
智能网联是指车辆与外界的通信连接,典型的通信场景包括V2V、V2I、V2P、V2N,可以实现车与车、路、人、云平台之间的高效信息交互。
主要覆盖三大部分应用场景:交通安全、交通效率和信息服务。
交通安全是智能网联最重要的应用场景之一,对于缓解交通事故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交通效率是智能网联的重要应用场景,同时也是智慧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节能减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信息服务是提高车主驾车体验的重要应用场景,是智能网联应用场景的重要组成部分。
2.2现状介绍:
目前北汽新能源对汽车智能化中的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本项目将开发一套可以实车调试的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测试系统,由包括高精度定位定位系统、OBU终端、车机APP等组成,将构建实车验证的环境,开发各个应用场景,并将针对性的完成功能测试和验证。
本项目的实施还将对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技术应用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信息安全问题及各类应用稳定性、互通性及各类车载无线设备的频谱共存和电磁兼容性问题等进行验证。
为北汽新能源的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研究和产品化打下坚实基础。
三、目的,功能目标
3.1目的
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开发及实车测试项目基于DSRC/LTE-V协议,通过对车载OBU、预警APP等应用程序的开发实现车车通信、车路通信、车人通信,实现基于车机的预警界面的显示,通过移动基站、GPS差分算法实现车辆的高精度定位。
另一方面,通过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整车测试用例和测试规范的制定,以及基于园区的智能网联测试环境的搭建,实现基于园区高精度地图的V2V、V2I、V2P的整车测试验证。
本项目的开发在实现需求功能的同时,并通过系统的性能设计及检测保证本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
3.2功能目标
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开发及实车测试过程中确保相关资料输入及时、无误,流程节点可控,针对招标人现有的系统开发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并且确认系统开发可满足实现以下功能:
四、服务范围/招标范围
4.1服务内容:
4.1.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审核系统开发的相关资料输入,并针对招标人现有的系统开发要求提出优化建议并协助建立相关系统开发功能规范,技术要求制定,提供可行性方案,编写设计说明书;
4.1.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设计说明书开发系统级源代码、函数库、目标代码、设计开发UI界面、通信方式、通讯协议、加密算法等并根据甲方评审要求进行优化;
4.1.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项目进展汇报,提供相应汇报材料,及提供第三方具有权威性、专业性招标人认可的测试机构所出具的测试报告;
4.2服务地点:招标人处或指定地点。
五、适用标准清单
《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开发及实车测试》应满足不限于以下法规和标准:
备注:标准应执行最新版本
六、供应商要求
6.1业绩要求
➢具备丰富的车联网系统开发经验、具有V2X开发经验和产品;
6.2技术能力要求
➢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作场所和专业技术人员;
➢能够快速响应、解决招标方技术相关需求。
➢具有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开发、应用APP产品开发的能力和开发经验。
➢拥有智能网联测试环境搭建经验,能够专业、高效的搭建起符合项目系统的开发环境、有专业的BUG分析能力。
➢具有专业的系统开发团队,能够完成高质量的、易于阅读、强深度和易执行的文档及底层协议。
➢具备多年直接为国际或国内大型车厂提供系统开发人员,其中技术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10年行业工作经验,具备国际视野。
七、*交付物清单
说明:
1、以上的指标必须满足,可以正偏离,不能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2、文档需求:文档内容分纸质和电子档两种形式提供,其中纸质需要有公司签章,电子档不能是PDF不可编辑格式,应为可编辑格式。
八、人员要求
备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九、主要技术要求(必要满足要求)*9.1 系统开发需满足以下要求
9.2测试系统要求
系统测试内容应至少包含功能逻辑、性能两个方面,测试用例需涵盖到需求的所有应用场景的所有子场景、多个测试工况,最终形成详细的测试报告。
同时,系统测试结果应当与系统的有效运行环境及性能指标描述相匹配;若出现不符的地方,需设计重复性试验并分析原因,通过优化系统提升其性能,或者重新收敛出系统的有效工作场景/工况及其他功能限制条件。
最终交付的系统必须能够满足“主要技术要求”中提出的各项指标要求。
十、服务方案要求
10.1服务流程要求,项目按照北汽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执行
10.2服务标准:按照项目节点完成相关交付物交付
对招标人提出的技术问题,要求电话、邮件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上门技术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对于系统出现软硬件运行故障,要求电话、邮件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上门技术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0.3技术支持: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完成各阶段技术支持,供应商对系统开发、测试及运营过程中发现的BUG提供问题列表、原因分析、对策方案、测试验证报告,并应对后续的优化提出建设性意见。
十一、服务质量要求
11.1 质量要求:北汽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要求执行;
十二、服务进度要求
12.1 交付期:
2018年11月30日前交付
12.3服务情况反馈:采用周汇报和轮次汇报的方式反馈服务进度和成果;12.4 进度保障要求:严格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执行并完成各阶段交付物交付;
十三、培训要求
供应商负责派遣参与本项目的系统集成、算法、测试等工程师进行现场培
日(每个工作日不少于8小时),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针对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等进行详细解读;
➢系统的工作/设计原理、开发方案及技术指标解读;
➢系统各功能模块的工作/设计原理及技术指标解读;
➢系统架构软/硬件架构解读;
➢各应用场景实现流程、处理逻辑、判定标准解读;
➢代码框架、各场景实现算法解析;
➢系统平台现有功能及技术的可拓展性分析;
➢系统调试报告的解读与分析;
➢实车测试环境搭建方法解读;
➢整车测试方法、测试规范、测试报告分析;
➢系统平台的软硬件使用仿真/实车操作流程及使用方法;
➢系统平台的保养/维护/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常见的故障判别及排除方法;
十四、其他要求
14.1 验收依据
➢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甲乙双方签定的各种技术文件;
14.2 验收内容和方式
➢验收按交付物清单以及双方所签定的合同或技术协议逐一验收;
➢验收工作的其它具体要求由甲、乙双方在谈技术协议时在合同或技术协议中规定。
14.3 最终系统开发结果验收
➢开发计划和项目需求时间一致,并且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实施;
➢系统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满足交付物要求。
14.4 知识产权
➢本项目知识产权必须归甲方所有;
14.5与其他单位协作
➢投标单位对整个项目负责,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项目计划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