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

合集下载

浅谈建筑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浅谈建筑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下 几个 方 面 入 手 :
改 革 开放 以来 , 国 建筑 业 作 为 国 家 经 济 的 支 柱 产 业 获 得 我 了长 足 的发 展 , 直 以来 为 国家 经 济 的 迅 速 发 展 作 出 了极 其 重 一 要 的贡 献 , 经 济 的稳 定 起 到 了不 可忽 视 的作 用 。 是 , 对 于 为 但 相 建 筑 业 的高 速 发 展 , 我 国 相关 的知 识 产 权 保 护 显 得 相 对 落 后 , 需 要 进 一步 完 善 。 由 于建 筑 施 工 技 术 都 不 是 什 么 高 、 、 的 东 西 , 多 技 术 精 尖 很 是 一 点 就透 , 以也 没什 么 人 想着 去花 费心 思和 金 钱 为 它 争 取 所 “ 护 伞 ”大 家 已经 习惯 了“ 来 主 义 ” 保 , 拿 。尽 管我 们 现 在 的 大 型
1 建立和 完善企 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11 提 高和 强化 企业 的知识产 权保 护意 识 .
() 大 对 建 筑 设 计 企 业 知 识产 权 法 律 风 险 的 法 律 宣 传 , 1加 特 别 是 企 业 的领 导者 必 须 充 分 认 识到 知 识 产权 保护 的重 要性 。 () 人 为 本 , 视 并 开展 员 工 维 护 企 业 利 益 的 思想 教 育 2以 重
建立符合建筑行业企业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 , 明
在 建 筑 行 业 , 术创 新及 知识 产 权 保 护 工 作 是 一 个 相 对 比 技 较 新 的 课 题 , 一 个 涉 及 法 律 、 术 、 代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系 统 工 是 技 现 程 , 之 多 方 面 因 素 的 制 约 ,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工 作 的进 步 远 远 加 使 跟 不 上我 国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水 平 。 近 年 来 , 国 建筑 业 界知 识 产 权 被 侵 权 的案 件 呈 直 线 上 升 我 趋势 , 一方 面 说 明 了人 们 应 用 法 律 武 器 维 护 自己 正 当 权 益 方 面 的 进 步 , 从 另 一 个 角度 则 说 明 了侵 犯 知识 产 权 的行 为普 遍存 但 在 。尽 管 保护 知 识 产权 的法 律 制 度 逐 步 建立 和 完 善 并 取 得 了一 定 的成 效 , 预 防 为 主 仍 是 “ 能价 格 比 ” 高 的 , 是 无 数 惨 但 性 最 也

工程项目合同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探析

工程项目合同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探析

工程项目合同中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探析介绍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在许可方被许可方、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条款方面,容易引发争论的若干问题,包括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图纸等的著作权归属问题;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尤其是署名权的归属问题;委托方和受托方,以及合作方在知识产权权益的划分上的法律依据,以及在没有合同明确约定的前提下,双方如何合理地享有应有知识产权;技术改进成果分享的法律依据,以及技术回授中应注意的问题。

标签:知识产权;著作权;职务作品;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改进;技术回授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是富有创造性的智力劳动。

工程技术人员利用工程勘察设计理论、技术与实践经验所完成的每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成果都凝结着他们的心血、智慧和创新精神。

对这种原创或创新性智力劳动成果的保护,是对工程技术人员创新与发展的鼓励,有助于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进步,同时也符合建设单位的利益。

对于石油化工等技术、资金、成本及资源密集型建设项目,必须整合出资方已有建设资源、勘察数据,设计方和施工方拥有的技术能力、设计、施工等工程经验,才能建设成满足出资方要求的工程项目。

尽管工程的质量、安全、收益、环保等是各方均追求的目标,但同样在项目的招投标、立定合同以及协议等时,各方对项目中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一直是各方争论的焦点。

下文将分别就工程项目合同谈判中容易引起争议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一、智力成果的著作权归属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图纸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是合同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亦称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亦称经济权利)构成著作权的内容。

它指的是著作权人对作品依法享有权利和其他人所承担的义务。

(1)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作品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作者的身份权。

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只有在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由作者终身享有,一般是不可轉让和剥夺的。

当前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

当前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范文

一)法规制度不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制订相对滞后,影响了其他工作,如我省勘察设计条例没有出台,使得配套的大中型工程初步设计管理办法、超限商层的管理规定等制订缺少依据,部分工作难以定性。

(二)建筑节能工作仍未打开良好局面目前我省各地均在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大多数房屋建筑设计未能严格执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检查中发现许多设计图纸没有考虑建筑节能,有的设计图纸仅标明围护结构使用的新型墙材,有的图纸窗墙比超标,有的图纸屋面隔热设计达不到标准。

据部分设计单位反映,设计上没有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主要原因是节能材料成本高,一次性投资较大,建设单位的阻力较大,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检查中还发现,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为承接审查业务,过于迁就建设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把关,一些欠发达地区节能审查尚未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或任意降低审查标准.(三)施工图审查工作有待改进、完善施工图审查中对工程勘察的审查不够重视,特别是施工图阶段对勘察的前置性审查缺少研究,仍无适合工程勘察工作特点的勘察报告审查办法。

审查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对审查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尚未开展.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及质量缺少监督,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管办法,缺少动态、及时掌握全省施工田审查情况的管理软件。

施工图审查收费有待进一步协调落实.(四)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仍需加强1.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的行为仍然存在。

有的设计单位越级设计、纵容冒名顶替、甚至出卖图章;有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进行审查即行使用;有的勘察设计企业跨地区从业不办理告知性登记手续,不遵守当地勘察设计行政管理制度及勘察设计行业公约的规定。

2.肢解水、电专业设计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不少地区由于供电、供水、防雷行业垄断经营,使这些专业的设计业务不能充分进入市场,因而使建筑工程中的电气、给排水、建筑防雷等专业被肢解的现象依然存在。

3.低价恶性竞争的问题仍较普遍.我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普遍偏低,有的甚至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收费标准的40%.(五)勘察设计质量需进一步努力提高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不严。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导则.doc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导则.doc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导则目录序言 (4)1 总则 (4)2 知识产权的范围 (6)3 知识产权的归属 (8)4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 (11)5 侵权与处理 (16)6 奖励与处罚 (20)7 附则 (21)附录:名词和术语 (20)序言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是富有创造性的智力劳动。

工程技术人员利用工程勘察设计理论、技术与实践经验所完成的每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成果都凝结着他们的心血、智慧和创新精神。

对这种原创或创新性智力劳动成果的保护,是对工程技术人员创新与发展的鼓励,有助于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进步,同时也符合建设单位(业主)和公众的利益。

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作为WTO的三大支柱之一,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勘察设计咨询业迫切需要增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承认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

为此我们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导则》,指导全行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1 总则1.1 为了保护与管理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丰富与发展原创性智力成果,增加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并提高其质量,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尊重并合法利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根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1 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后者以下简称邻接权);2 专利权;3 专有技术(又称技术秘密)权;4 商业秘密权;5 商标专用权(以下简称商标权)及相关识别性标志权利;6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由合同约定由企业享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1.3 本导则所称的勘察设计咨询,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咨询。

1 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随着我国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是保障企业创新、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必备手段,也是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和经济权益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的分类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其中,专利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知识产权形式,主要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

商标是企业的标志,能够区分企业产品与他人产品的来源,起到品牌宣传和营销的作用。

著作权则涉及到企业的技术文献、方案设计、技术报告等方面。

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存在着技术密集、知识产权多元化、商业机密性强等特点,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经营至关重要。

保护知识产权可以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吸引更多客户,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增强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为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

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一)制定科学的知识产权规划和布局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应该在企业的发展初期,就对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布局。

制定科学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定保密制度和技术交流制度,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流程,从而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

(二)注重关键技术的专利保护针对企业关键技术和核心产品进行专利保护,制定专利战略,并及时申请专利,避免知识产权的流失和侵权。

(三)建立知识产权诉讼防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诉讼和维权机构,及时应对和处理侵权行为,力图通过诉讼手段来保障企业的知识产权权益。

(四)进行品牌注册和商标保护对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品牌注册,完善商标保护制度,防止他人对企业的品牌和商标进行盗用和侵权,维护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商业利益。

四、总结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企业发展和经营的必要手段,也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210817225639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210817225639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等。

第三条收费原则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应当明确告知委托方,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四条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设计难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五条收费方式1. 固定费用: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固定费用,作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全部费用。

2. 按比例收费:根据工程项目的投资额或合同金额,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勘察设计费用。

3. 按阶段收费: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按照各阶段的工程量和工作量收取相应的费用。

第六条收费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

支付方式可以是银行转账、支票、现金等,具体支付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七条合同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范围、内容、质量要求、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八条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送收费情况,并接受检查和审计。

第九条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

第十条附则本规定自2021年8月17日起施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工程设计咨询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探索与实践


公司保密办公室的职能主要是:负责制定公司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提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意见。
公司根据管理工作必须以人为本的方针,加 强对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培养,2010 年上半年组 织管理人员参加了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上 海市专利工作者培训”和“企业专利工作培训”,通 过逐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水平,达到管理 创新的目的。同时,聘请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对设计 人员进行专利知识培训,将知识产权宣贯工作推 广到公司每位员工。 2.2.2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010 年,九院公司被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 为“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公司以此为契机, 结合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 防科技工业局制定的 《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 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围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针对工程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积极 探索和践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以期充分发挥知 识产权在企业技术发展过程中的助推器作用。
1 工程设计咨询企业知识产权内容与保护 现状
1.1 工程设计咨询的概念与作品范围 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和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 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注释:
①参见原国家建设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工程勘察设计咨
询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导则》(2003 年 10 月 22 日发布)
2003 年以来,公司已承接多项国内大型造船 总装基地以及大型船舶配套项目的建设工程,如 中船长兴造船基地、中船龙穴造船基地、中船临 港柴油机生产基地等重点项目的规划设计,同时 在市政、民用建筑等领域不断开拓和发展,公司 的生产总量有了显著的提升,经济效益有了较大 的增长。 2.2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近年来,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院公司或公司)为适应工程设计和咨 询市场的需求,不断推进企业改革步伐,努力提高 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在从重视有形资产管理到兼 顾无形资产保护的过程中,公司深感创造力是推 动企业技术发展的动力,知识产权在保护创造力 的基础上推动并引导企业不断创新,最终使企业 拥有科技进步的成果。

工程咨询服务的法律规定范本

工程咨询服务的法律规定范本一、引言工程咨询服务是指专业的、有组织的机构或个人通过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工程设计等形式,为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专业支持和咨询意见的服务。

为了保障工程咨询服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法律法规对工程咨询服务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

本文将从准入要求、合同订立、权益保护和责任承担等方面,为工程咨询服务的法律规定提供范本。

二、准入要求1. 资质条件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或个人应符合国家工程咨询服务的资质要求,包括相关专业技术资质证书、注册登记资格等。

2. 人员要求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或个人应具备相应的从业人员,包括工程设计师、咨询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且应满足相关从业经验和培训要求。

三、合同订立1. 合同主体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由委托人(业主、建设单位)和受托人(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或个人)共同订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内容(1)项目描述: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规模、内容、目标等。

(2)委托范围:明确委托人期望受托人提供的咨询服务内容和范围。

(3)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咨询服务的费用和支付方式。

(4)保密条款:明确双方对于项目资料和商业机密的保密义务。

(5)合同期限:明确咨询服务的起止时间和履行期限。

四、权益保护1. 咨询服务质量保证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或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咨询服务。

2. 违约责任(1)受托人违约:如受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服务,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支付的费用、赔偿经济损失等。

(2)委托人违约:如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或提供必要的合作条件,受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停止提供咨询服务、解除合同等。

3. 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或个人应尊重知识产权,咨询报告和设计成果等工作成果应当属于受托人所有,并受到法律保护。

五、责任承担1. 专业责任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或个人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应保证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备专业性和可行性,若因提供不当的咨询导致委托人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已经成为了现代化社会的重要产业之一。

然而,随着咨询业的不断发展,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突显。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咨询业可持续发展。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劳动、创造中所创造出来的,与人类智慧相关的所以知识成果的总称。

在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中,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保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

首先,知识产权能够保护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先机。

如今,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只有拥有一定的技术、设计水平,企业才能在市场上立足并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

而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才能够避免其它企业抄袭、模仿,从而保证企业的技术、品牌、专利等核心优势得以保持。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还能够为企业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的唯一途径就是不断创新、不断革新,这样才能够保证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而这一竞争地位的保持,就需要知识产权来保护企业的核心优势和创新成果。

同时,保护知识产权也能够避免企业的核心技术、专利被侵犯并被利用,从而减少经济损失。

二、相关政策法规为了进一步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企业的知识产权,我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

首先,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和《商标法》,且对于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也日益加强。

同时,我国还加入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更加广泛的平台。

其次,我国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的政策,如设立了专项资金向该产业提供扶持,提高了企业的科研补贴标准等。

这就为企业在创新方面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更好的保障。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为了更好地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知识产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提高参与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的。切 实保 护这 种 创新 性或 原创 智
员加 强 创新 与发 展 ,也 能促 进工 程
市 场竞 争 能 力 。
1 勘 察 设 计 咨 询 企 业 的 知 识产权 保 护 现状

展 。勘 察设 计 咨询 企业 如何 保 护 自
己的知 识 产权 ? 在激 烈的市 场竞 争
中 ,这 一课 题 已迫 在眉 睫 。
的著 作权 。
只获 得 在特 定建设 项 目上 的一 性 技术 的使用权 、 让权 。 次 转 直接参 加专
使 用权 ,其 著 作权 仍 属于 勘察 设 计 利或 专有 技术 开发 、研 制 等工作 的
说明书 、技 术文件 和工 程总 结报 告 咨 询企 业所 有 。 第二 ,勘 察设 计咨 询企业 自行
维普资讯
体所 表现 的文字 、 图形 、模 型和 建 案 、专 业工 程设计 投 标方案 、建筑 念性投 标 方案 ) 、工程 咨询 投标 方
察、 设计 、 咨询 的投 标方案 和各类 文 要利 用 本企业 物质 技 术条件 所完 成 计人 员享 有 署名权 。业主 按照 国 家 发 明创造 或职 务技 术成 果 ,企业 享
【 键 词 】勘 察 ;设 计 ; 咨询 ;知 识 产权 保 护 关
[ s a t h s a e r sns h urn i aino tl cu l r p r r tcin wok c p , r p ryr hs niv s Ab t cl T i p r ee t tec re t t t f nel t a po et p oet , r sso e po et i t i e — r p p su o i e y o g n
个 工程 建设 项 目进行 公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导则目录序言 (4)1 总则 (4)2 知识产权的范围 (6)3 知识产权的归属 (8)4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 (11)5 侵权与处理 (16)6 奖励与处罚 (20)7 附则 (21)附录:名词和术语 (20)序言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是富有创造性的智力劳动。

工程技术人员利用工程勘察设计理论、技术与实践经验所完成的每项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成果都凝结着他们的心血、智慧和创新精神。

对这种原创或创新性智力劳动成果的保护,是对工程技术人员创新与发展的鼓励,有助于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进步,同时也符合建设单位(业主)和公众的利益。

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作为WTO的三大支柱之一,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勘察设计咨询业迫切需要增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承认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

为此我们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导则》,指导全行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1 总则1.1 为了保护与管理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丰富与发展原创性智力成果,增加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并提高其质量,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尊重并合法利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根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1 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后者以下简称邻接权);2 专利权;3 专有技术(又称技术秘密)权;4 商业秘密权;5 商标专用权(以下简称商标权)及相关识别性标志权利;6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由合同约定由企业享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1.3 本导则所称的勘察设计咨询,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和工程咨询。

1 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监测,水文地质勘察,环境地质勘察等工作。

2 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包括总图、工艺、设备、建筑、结构、动力、储运、自动控制、技术经济等工作。

3 工程咨询是指运用工程技术、科学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为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的咨询活动,包括前期立项阶段咨询、勘察设计阶段咨询、施工阶段咨询、投产或交付使用后的评价等工作。

1.4 本导则所称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7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8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 知识产权的范围2.1 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著作权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咨询活动和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以各种载体所表现的文字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建筑作品等勘察设计咨询作品的著作权。

勘察设计咨询作品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勘察投标方案,专业工程设计投标方案,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方案(包括创意或概念性投标方案),工程咨询投标方案等;2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阶段的原始资料、计算书、工程设计图及说明书、技术文件和工程总结报告等;3 工程咨询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专业性评价报告、工程评估书、监理大纲等;4 科研活动的原始数据、设计图及说明书、技术总结和科研报告等;5企业自行编制的计算机软件、企业标准、导则、手册、标准设计等。

2.2 勘察设计咨询业的专利权系指获得授权并有效的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包括各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等新技术和新设计,以及对原有技术的新改进、新组合等的专利权。

2.3 勘察设计咨询业的专有技术权系指对没有申请专利,具有实用性,能为企业带来利益,并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享有的权利,包括各种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产品配方、各种技术诀窍及方法等。

2.4 勘察设计咨询业除 2.3所述技术秘密以外的其他商业秘密,系指具有实用性,能为企业带来利益,并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包括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科技档案、客户名单、财务账册、统计报表等。

2.5 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商标权及相关识别性标志权,系指企业名称、商品商标、服务标志,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依法享有的权利。

2.6 勘察设计咨询业其他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

3 知识产权的归属3.1 勘察设计咨询业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归属,一般按以下原则认定:1 执行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任务或主要利用企业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并由企业承担责任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的投标方案和各类文件等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及邻接权归企业所有。

直接参加投标方案和文件编制的自然人(包括企业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下同)享有署名权。

建设单位(业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勘察、设计、咨询费后所获取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的投标方案或各类文件,仅获得在特定建设项目上的一次性使用权,其著作权仍属于勘察设计咨询企业所有。

2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自行组织编制的计算机软件、企业标准、导则、手册、标准设计等是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及邻接权归企业所有。

直接参加编制的自然人享有署名权。

3 执行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任务或主要利用企业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并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科技论文、技术报告等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及邻接权归企业所有。

直接参加编制的自然人享有署名权。

4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职工的非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归个人所有。

3.2 勘察设计咨询业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权的归属,一般按以下原则认定:1 执行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任务,或主要利用本企业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属于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成果,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的所有权、专有技术的所有权,以及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转让权归企业所有。

直接参加专利或专有技术开发、研制等工作的自然人依法享有署名权。

2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职工的非职务专利或专有技术权归个人所有。

3.3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在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中所形成的,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经营、管理信息等商业秘密属于企业所有。

3.4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名称、商品商标、服务标志,以及依法定程序取得的各种资质证明等的权利为企业所有。

3.5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合作所形成的著作权及邻接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权等知识产权,为合作各方所共有,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约定确定其权属。

3.6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接受国家、企业、事业单位的委托,或者委托其他企事业单位所形成的著作权及邻接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权等知识产权,按照合同确定其权属。

没有合同约定的,其权属归完成方所有。

3.7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人员,在离开企业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一般按以下原则认定:1企业派遣出国开展合作设计、访问、进修、留学等,或者派遣到其他企事业单位短期工作的人员,在企业尚未完成的勘察、设计、咨询、科研等项目,在国外或其他单位完成而可能获得知识产权的,企业应当与派遣人员和接受派遣人员的单位共同签订协议,明确其知识产权的归属。

2 企业的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调离、辞退等人员,在离开企业一年内形成的,且与其在原企业承担的工作或任务有关的各类知识产权归原企业所有。

3.8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接收的培训、进修、借用或临时聘用等人员,在接收企业工作或学习期间形成的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按照接收企业与派出方的协议确定归属,没有协议的其权利属于接收企业。

4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4.1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应当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明确归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

知识产权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 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拟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2 负责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分析、跟踪与利用,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提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3 负责组织本企业知识产权的鉴定、申请、登记、注册、评估、维持等工作;4 负责审核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发、使用和转让合同;5 负责技术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工作,参与谈判及合同拟定工作;6 负责组织企业职工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意识;7 负责协调解决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和纠纷,依法维护本企业的利益,并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8 其他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4.2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职工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是:1 职工对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有监督权和建议权;2 职工对自己直接参加工作形成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职务作品等企业知识产权,依法享有署名权;3 职工在开发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有获得报酬和奖励的权利;4 职工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规章制度,保护本企业知识产权的义务;5 根据企业有关规定,职工有与企业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

4.3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规章制度。

制定本企业著作权、专利和专有技术、商标及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企业的生产经营、科技开发、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规章制度中应有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内容。

4.4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本企业职工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或者在与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中增加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应与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对本企业的技术、经济权益有重要影响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明确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期限及违约责任等。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应与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调离、辞退等人员中仍对本企业的技术、经济权益有重要影响的人员达成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事项、期限及违约责任等。

4.5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应当规范和加强有关知识产权合同的签订、审核和管理工作。

在签订勘察设计咨询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引进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时,应当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4.6 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作为特殊档案妥善管理。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保留或向外扩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