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江西省征地补偿分配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江西省征地补偿分配办法是怎样规定的江西省为加强征用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征收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和省有关基本农田保护的规定。
▲一、江西省征地补偿分配办法《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
第二十六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房屋用于产权调换,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源,供被征收人选择,并按照房地产市场价结清差价。
就近地段的范围,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过程中确定。
第二十七条房屋征收部门对个人住宅征收补偿安置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
征收产权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且属于被征收人唯一一套住房的,安置时补齐36平方米,不结算差价;超出36平方米的部分实行阶梯式价格,36至50平方米的部分按成本价结算,超出5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其住房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按照36平方米建筑面积结算。
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

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江西省政府出台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本文将对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农民和相关部门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对土地补偿费进行了调整。
根据新标准,对于被征收的农村宅基地、耕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将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此外,对于被征收的林地、草地等自然资源,也将按照其市场价值进行合理补偿,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对于农民的补偿方式进行了优化。
除了可以选择一次性补偿外,农民还可以选择按年度补偿或者享受土地流转收益的方式进行补偿。
这样的调整不仅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还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此外,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还对于征地补偿的程序和监督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征地补偿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征地补偿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将加大对于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的惩处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的来看,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出台,将有力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也为相关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利于推动征地补偿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相信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指导下,江西省的征地补偿工作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农民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的福祉。
江西省拆迁补偿标准

江西省拆迁补偿标准江西省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过程中,对被征收人或者被拆迁人因被征收或者拆迁而遭受的财产损失所给予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江西省制定了相应的拆迁补偿标准,以保障被征收人或者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一、城市建设拆迁补偿标准。
在城市建设中,房屋拆迁是常见的情况。
根据江西省相关规定,城市建设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房屋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面积、建筑结构等因素,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一般包括房屋补偿款、过渡补助费等。
2. 生活困难补助,对因拆迁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3. 就业安置,对因拆迁而失去工作的人员,提供就业安置服务,帮助他们重新就业或者创业。
二、农村土地整治拆迁补偿标准。
在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往往需要对农户进行拆迁补偿。
江西省针对农村土地整治拆迁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1. 土地补偿,根据被征收的土地面积、土地肥沃程度、土地用途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土地补偿款。
2. 粮田补偿,对因拆迁而丧失耕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粮田补偿,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3. 就业安置,对因拆迁而失去土地的农户,提供就业安置服务,帮助他们转产转业,增加收入来源。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拆迁补偿标准。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往往需要对原有的土地使用者进行拆迁补偿。
江西省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拆迁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1. 土地使用权补偿,根据原有土地使用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补偿款。
2. 生活补助,对因拆迁而导致生活困难的个人或家庭,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3. 就业安置,对因拆迁而失去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家庭,提供就业安置服务,帮助他们重新就业或者创业。
总之,江西省拆迁补偿标准是保障被征收人或者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2019

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2019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都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
2、水田最低补偿标准不低于3万元/亩。
政府征收土地需要给予土地使用者一定的补偿,但由于各个省份乃至各个城市的实际生活水平的不同,它们所制订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不同的。
那▲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是怎么规定的呢?小编马上为您介绍。
▲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2017▲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测算县域范围内农用地综合收益值的基础上,综合土地区位、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的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确定的综合补偿标准。
简言之,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都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含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
▲2、水田最低补偿标准不低于3万元/亩此次调整遵循统筹兼顾、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指标、物价指数、周边省份现行补偿标准水平,调幅适中、横向平衡、程序合法和平稳过渡等原则,在具体操作中,水田最低补偿标准不低于3万元/亩,调整幅度原则上控制在20%~30%,原补偿标准低者调整幅度适当就高,原补偿标准高者调整幅度适当就低等原则把握,缩小县(市、区)之间的差距,使调整结果趋于平衡和合理。
以水田为基准进行测算调整后,全省水田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36014元/亩,提高了6755元/亩;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等平均标准不低于24129元/亩,提高了4525元/亩;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12605元/亩,提高了2364元/亩;未利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7203元/亩,提高了1351元/亩。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民政府公布《江西省⼈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年产值标准和区⽚综合地价的通知》,⾃2015年10⽉1⽇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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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地共有⼆类:
⼀类⼟地范围:⼈民路街办、⽩⽔湖街办。
补偿标准:区⽚价(⽔⽥):54378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54378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36433元/亩;林地及其他农⽤地、集体建设⽤地不低于19032元/亩;未利⽤地不低于10875元/亩。
⼆类⼟地范围:⾦鸡坡街办。
补偿标准:区⽚价(⽔⽥):45675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5675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30602元/亩;林地及其他农⽤地、集体建设⽤地不低于15986元/亩;未利⽤地不低于9135元/亩。
爱⼟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你: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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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江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征收已成为城市建设的必然需求。
而土地征收的
补偿标准,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江西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对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江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需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
应该充分尊重农民土地财产权,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要根据土地的类型、位置、用途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补偿标准,让农民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其次,江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需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在制定补偿标
准时,应该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避免因补偿过高导致财政负担过重,也要避免因补偿过低导致农民利益受损。
要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市场价格的变化,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保证其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再次,江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需要注重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在征收土地时,除了给予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外,还应该关注农民的生活安置和就业培训等问题,确保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下降。
同时,要注重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确保征地后的土地能够得到有效开发,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江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农民利益,与当地经
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为江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江西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江西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江西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依法对被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补偿的标准和规定。
土地征收是指政府依法收回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建设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或其他公共利益事业,并对被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江西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江西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充分考虑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土地的类型、地理位置、土地利用权期限、土地的肥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保证被征收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其次,江西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市场价格相挂钩,确保补偿标准与土地的实际价值相符。
政府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及时了解土地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对不同类型的土地给予相应的补偿,避免因补偿标准与市场价格脱节而导致农民利益受损。
另外,江西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还应当充分考虑土地的潜在价值和未来利用可能,确保农民能够分享土地开发所带来的经济收益。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政府应当对土地的未来利用价值进行合理评估,给予农民相应的权益补偿,鼓励他们积极配合土地开发利用,共同分享土地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成果。
最后,江西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还应当注重公开透明和民主参与,确保农民对补偿标准的制定过程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政府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确保补偿标准的公正合理,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争议和纠纷。
总之,江西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合法权益,与土地市场价格相挂钩,充分考虑土地的潜在价值和未来利用可能,注重公开透明和民主参与。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2019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爱土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湖坊镇长春村、永人村、石泉村、彭桥村、洪都村、进外村、进顺村、顺外村、湖坊村、进明村、李巷村、辛家庵村、张燕村、秦胜村、肖坊村,京东镇塘南村、梁万村、何兴村、桃竹村、桃胜村、高兴村、黄城村、桃湖村、联胜村、月坊村、塘山镇南镇村、星光村、青湖村、五联村、涂黄村、罗万村、塘山村、永红村、星辉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1801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罗家镇货场村、濡溪村、竹山村、白兰村、观田村、殷庄村、罗家村、港下村、枫下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1503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昌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梧岗村、胡家村、佛塔村、京川村、石桥村、义坊村、沈桥村、黎明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1251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罗家镇板溪村、胡坊村、秦坊村、慈母村、棠溪村、赵坊村、前湖村、楼付村、坝桥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1203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4006161660),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2017年最新广西省玉林市市辖区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广西省河池市天峨县征地补偿标准。
赣州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赣州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赣州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对被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补偿的一项政策。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直接关系到被征收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土地征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下面将详细介绍赣州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赣州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合理、公平、充分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
赣州市政府在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赣州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等。
其中,土地补偿款是指政府依法向被征收农民支付的土地征收补偿款项,其标准应当按照土地的类型、土地的等级、土地的位置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安置补助费是指政府为了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基本生活,对其进行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其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是指在被征收农民还未安置到位之前,政府为其提供的生活补助,其标准应当能够满足被征收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再次,赣州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具体来说,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应当向被征收农民进行公告,并征求其意见;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与被征收农民进行充分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依法进行协商确定补偿标准;在支付补偿款时,应当及时足额支付,确保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最后,赣州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监督和评估是保障政策执行的重要环节。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同时,还应当定期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其科学合理。
总之,赣州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和执行,直接关系到被征收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土地征收工作的重要内容。
政府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并严格执行,确保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江西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对征地补偿所执行的标准和程序。
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江西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江西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的执行范围包括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支付程序、支付方式等内容。
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根据土地的类型、土地的利用价值、土地的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确保征地农民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
支付程序包括征地补偿款的申报、审核、审批和支付等环节,确保征地农民能够及时收到补偿款。
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补偿和分期补偿两种方式,根据征地农民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确保征地农民的利益最大化。
其次,江西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执行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内容。
土地补偿费是指征地农民因土地被征用而获得的补偿款,根据土地的类型和利用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补偿标准。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是指在征地后,征地农民在安置前的生活补助费,确保征地农民在安置前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安置补助费是指征地农民在安置后获得的补偿款,用于重新安置和生产生活发展,确保征地农民能够顺利融入新的生活环境。
再次,江西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的执行程序包括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补偿款的支付和安置管理等环节。
征地补偿协议是征地双方在补偿标准确定后签订的法律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征地农民能够依法获得补偿。
补偿款的支付是指在征地补偿协议签订后,及时支付征地补偿款给征地农民,确保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安置管理是指在征地后,对征地农民的重新安置和生产生活发展进行管理和指导,确保征地农民能够顺利融入新的生活环境。
最后,江西省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和保障措施包括征地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等内容。
征地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指对征地补偿资金的来源、分配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征地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
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是指对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和维护,确保征地农民能够依法获得应有的补偿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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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
随着时代的进步,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需要对一些土地改变用途。
国家政府为了能进一步的加强和管理用地,维护被征地的农民的合法权益。
出台了一系列的征地补偿标准,而由于每个地方的实施标准有所差异,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江西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江西征地法定补偿标准:
关于公布江西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
价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新制订的《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废止。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新征地补偿标准。
新征地补偿标准是适应我省经济社会新的发展情况,进一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
益而作出的一次重大调整。
新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各地在制定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要单独列支,不得纳入新征地补偿标准内而挤占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变相降低征地补偿标准。
对少数地方原实际补偿高于新标准的,仍执行原实际补偿标准,不得以执行新标准为由降低补偿标准。
使用国有土地的,参照此次公布的标准执行。
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由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等部门,抓紧研究制订我省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行。
二、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过渡衔接工作。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各地要周密组织,统筹安排,针对新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制订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征地补偿标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定标准与农民补偿要求之间的关系,防止新老标准之间差距过大而引发的矛盾。
在实施征地过程中,要依法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做好批前公示和批后公
告,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确保新老标准顺利衔接过渡。
三、强化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的监督。
征地补偿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省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国土资源、信访、劳动保障、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情况的发生。
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对各地实施工作的指导,对报批的建设用地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指导各地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就业服务工作。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各地及有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单位:元/亩
设区市县(市、区) 区片范围征地区片价征地区片价南昌市东湖区长巷村、永和村、公园村、永溪村、贤湖村 138934
七里村 97896
西湖区一村、五村、渔业村、大脊村、三村、三角村、同盟村 235517
十里庙村、观渔村、雷池村、观洲村、老洲村、十里村
159614
青云谱区三店村、热心村 153606
楞上村、太和村、黄溪村 149891
下尧村、施尧村、石马村、前万村、熊坊村、万溪村、城南村 147378
青山湖区长春村、永人村、石泉村、彭桥村、洪都村、进外村、进顺村 149621
顺外村、湖坊村、进明村、李巷村、辛家庵村、张燕村、秦胜村、肖坊村 148808
塘南村、梁万村、何兴村 147439
桃竹村、桃胜村、高兴村、黄城村、桃湖村、联胜村、月坊村 146665
南镇村、星光村、青湖村、五联村、涂黄村、罗万村、塘山村、永红村、星辉村 145692
南昌县小洲村 37769
新建县长堎村、前进村、礼步村 53868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村、上罗村、瀛上村 45348 范家村、龙潭村、卫国村、前进村、双岭村、双港村、下罗村、枫林村、麦园村、青岚村、赤府村、枫景村、上枫景村 38078
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湖村、北沥村 60644 艾溪村、广阳村、南塘村、鱼尾村、邓坊村 33146
红谷滩新区凤凰村、昌北农场、沙井村、卫东村、润溪村 70790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国家政府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会对土地进行规划改造。
我国政府为了能进一步的加强和管理用地,维护被征地的农民的合法权益。
会出台相关法律规定,大家可以通过上文了解▲江西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